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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时间:2021-03-17 08:21:29 高一作文 我要投稿

高一作文集锦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作文集锦九篇

高一作文 篇1

  古时宋濂艰苦求学,“蕴袍敝衣”处于同窗之间,虽然,仍“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因其内在修养已然充实。而今高中生毕业便去整容院“开刀”,不免显出今人对外表的越发重视。无论重视外在还是内在,我们都得做好一点:认清自己的价值,提升自己的价值。

  前些时候,有人戏称当今社会是“看脸的社会”,因此,我也很能理解现在人们对形象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诚然,谁都有选择美丽的权利,若是为了完善自身,这没问题;可若是为了得到他人的认可,使自己不输于人,便有些得不偿失了。无数人通过面部整形重拾了自信,却也有人整形之后失掉了人生的位置。后者最大的问题在于,他/她没有认清自己的价值。

  想要认清自己的价值,最为有效的方式便是修炼自己的内心。于内修心,我们需要有一定知识的累积,需要带着思考去看待这个世界。有些人认为,变得美丽,就可以获得幸福感;却也有人认为,获得知识,得到提升便可拥有幸福。可就如毛姆所言:“幸福并不是依存于你是什么人或拥有什么,它只取决于你想的是什么。”认清自己拥有的价值,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思考,人们才能超越世俗意义上的身份形象之外,获得真正的幸福感。

  上佳的外表会使人心生爱慕,而上佳的内心可使人心生敬慕。近日引起广泛关注的综艺节目《国家宝藏》中,有两件国宝最令我印象深刻。

  一件是乾隆召人集各时代锻造工艺之长而烧制的“各种釉彩大瓶”,一件是其貌不扬、却承载着华夏智慧的“石鼓”。论外貌,各种釉彩大瓶雍容华贵,制作精美,而石鼓就有些“相形见绌”,显得笨重质朴,但石鼓身上流淌着华夏民族的智慧血脉,是最负盛名的中国古代石刻,见证了中国历史的沧桑变迁,而各种釉彩大瓶就像是皇帝一时兴起造就的浓妆艳抹的宝贝,究其内涵便空无一物。若我可以选择一件珍藏,那必定是石鼓。

  时光会摧枯拉朽般侵蚀一切,你的感情不再热烈,面庞不再娇嫩,但你拥有的知识有着抵御一切强大外力的能量。外表可能会对你产生一定影响,但最终决定你的价值的,还是才学。

  外秀于形固然可喜,然唯有内修于心,才有立人间、行世路的底气,才能认清并提升自己的价值。

高一作文 篇2

  老张是个憨厚老实的人,今年刚刚三十出头,他黝黑的皮肤和脸上的笑纹却与他的年龄显得极其不相称。然而,他笑起来总给人一种亲和感。

  他就住在我家对门,他刚搬来时我是叫他张叔叔的,可他说被我这小伙子这样叫着感觉别扭,直接叫他老张得了。

  老张有个儿子在读幼儿园,妻子在家做一些手工活赚钱补贴家用。他们一家三口过着粗茶淡饭的日子却其乐融融。

  说起老张的职业,就是广东人说的“搭客仔”。他说前几年他用摩托车搭人以赚钱养家糊口,后来由于全市排查摩托车以及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一不小心车给没收了,所以现在改用电动车。但是电动车明显不如摩托车快,所以收入也少了,如今他一天需要工作十五六小时呢。

  刚开始我也没怎么在意,干他这个职业的人很多。他们这一行有时确实给行人带来很多方便,可深圳这座由车辆组成的“铁城”原本就很拥挤,在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情况下更是容不得老张这种职业的存在。尽管如此,他们的日子还是要过的。

  每天早上,天刚亮不久气温还有点偏低的时候我就得去学校。与此同时,老张也抬着他那辆电动车一步步慢慢挪下楼梯。我跟他说把车放在楼底就不用那么麻烦了。他说那车是他养家糊口的工具,可马虎不得,这万一给人偷了找谁去。我无言以对,想想这一带治安不好,老张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他说早上顺路送我去上学。我说我要走路顺便锻炼身体。他就说我这个年轻人跟别人不一样,现在大多学生,几百米的路也要花钱打车,而我不同,他还说以后要叫他儿子向我学习。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

  每天晚上,当我准备关灯睡觉的时候,才听见老张搬着电动车上楼的声音,那脚步声很沉稳,给人一种踏实感,就像他本人一样。每次他老婆总会开门下去帮忙,也许是日子久了,每天都这么重复,夫妻俩早已形成了一种默契。在我眼里,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美!

  不知何时开始,我敬佩老张了,为他的淳朴、善良以及为家庭那种不辞辛劳的责任心。

  有一天中午放学回家,经过繁忙拥挤的公交站时我看到老张和他的几个同行在拉客。烈日当头,满头大汗的老张不断对下公交车的乘客问:“请问您去哪儿?先生搭车吗?”可是大多人都摇头表示不需要。

  我走过,忙碌中的老张并没看到我。我走远了,再次回头看老张的时候,才发现老张他们的电动车排列得是那么的整齐,在繁华的城市中,竟宛如一道别样的风景线。瞬间,我内心感动起来。

高一作文 篇3

  在某个地方,有些东西都会因为时间而发生改变,包括友谊。那种心有灵犀的触动,只能保存在心里最深的地方。

  ------------题记

  繁忙的十字路口,熟悉的交通灯,拥挤的人流。公路上一辆又一辆的车从我眼前来过。在这里无论有什么特别的车我们总是能看见太阳.月亮.还有星星……. 我和你就站在十字路口的中心。

  我望着那条通往你家的路,眼中弥漫着泪水。想着以前形影不离的日子。吃饭上学逛街….总是会在一起。屈指一算,却算不出我们多长时间没有在一起.吃饭上学逛街……..就连一起回家也很少很少了。我又望着干净的街道,整齐的房屋,美丽的风景,不论南不论北。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很多。现在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是否还如以前那般美好?会不会寂寞?你有没有偶尔想起他们呢?看着安静的灯光,看这陌生的路人,昨日和你一起的欢声笑语,情不自经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而现在我拿起电话不知该不打当给你,拿起钥匙该不该去找你!

  我很喜欢收藏,收藏那些小东西,小纸条我认为是一种单纯的美,可以唤起自己的回忆。不经意间的发现我又重新翻起它们,我们的过去,我们的友谊,不论你是怎么想的,至少我真心诚意的把你当知己。谢谢你陪我描绘那些永不褪色的画卷。谢谢你陪我拍摄那段伤心的电视剧,谢谢你陪我跨过那到进步的门槛,谢谢你…….

  曾经,很短的曾经,这么快就过去了。我记得你说过天使总是喜欢笨女孩。我老说你笨,你只会反驳你聪明。我真的希望我的好运可以转让给你,那样你就会很幸福……晴朗的天,蓝蓝的天,懂事的天,把世界照的如此美丽,如此繁荣……当我们有一次走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发现今天的`路灯换了颜色,只见你转身,却没有回头,我想了很久。你是什么心情是满怀欣喜,是迷迷茫茫,还是愁眉苦脸呢?却一直没有答案。

  《蝶恋花》中“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读到这里。不由想起随着时间的流逝,迟迟等待的友谊不会因为你的思念而改变,就像地球不会因为一个人寂寞而停转。于是,距离成了一双眼睛,她美丽,她明亮,她迷离,他是世界因他而美丽,即把那最亲密的过去深深刻录在心里吧!闲暇时翻出来看看,那是世界上最美的旋律,最美的快乐,最美的幸福......

高一作文 篇4

  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我搭乘一辆马车前往S城。马车上除我以外还有四名乘客:三位S城的年轻人,还有一位可爱的小姐。

  这位小姐是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女王的人。为了回应我的自我介绍,她轻声地报了一个姓——罗斯。接着我又追问她听了我的名字为何会如此惊慌,罗*小姐怯怯地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一片荒原死过人,凶手就跟您同姓,姓葛拉斯……”接着她猛地抬起头,满面通红:“您千万别见怪!”

  我只好竭力安慰她,说我不会在意。这时,前面的马车夫缓缓地说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深冬。被害者是一位夫人。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经过那片荒原。”

  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气氛尴尬至极。最后,一名叫威尔逊的年轻人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说:“我才不信什么邪。人都死了二十年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父亲是S城的警察,这样的杀人案遇到了可不止一次两次。”“哎?这么巧!我父亲也是警察,就在S城,不会是同事吧?”长着大眼睛的平克欣喜地说。“我父亲是侦探,在S城警局工作。”有着青白色死人般的皮肤的兰格幽幽地来了一句。“您呢,葛拉斯先生?”平克问我。我淡淡地笑着:“我父亲是商人,没什么特别的。”

  于是气氛又活跃了起来。尤其是我和罗*小姐。当我们俩之间的称呼终于由“您”变为“你”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车夫布莱克跳下车,对我们发表了一篇极具权威性的演讲,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恣意肆虐的大雪、苍苍茫茫的夜色以及险峻崎岖的道路,行车变得非常危险,应该在天明之前停止前进。

  “那我们住哪儿?”威尔逊嚷道。

  车夫布莱克一指前方一小山坡顶的别墅。“不瞒各位说,我们已经到了传说中的荒原。那座房子就是已故的卡斯维尔太太的家,已经空了整整二十年啦!”

  “您是说……这就是那所凶宅?”罗*小姐颤抖着问。

  “别管那么多!有地方住就行!”威尔逊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车。我只好一边安慰着罗*小姐一边往上走。

  空屋比我们想像得要好得多。虽然陈旧腐朽,但顶风挡雪,车夫布莱克甚至还找到了一个破烂的马厩。我们撞开了生锈的大门,在勉强能用的壁炉里燃起几乎被蛀空的木柴。我们舒适地围坐在一起。

  “那么,那个传说又是怎样?”平克问。

  车夫搔了搔头发,讲述起来:“那是在二十年前,我还不满二十岁的时候……”

  温泽·葛拉斯与艾琳·拉萨*相爱了。但双方父母都不同意过门婚事,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找个更好的配偶。于是,趁温泽外出经商时,葛拉斯夫人写信告诉她儿子:艾琳变心了。温泽在绝望中迎娶了另一位女子。拉萨*夫人对女儿说:温泽已有了妻室。艾琳在哭泣中由父母许配给了卡斯维尔先生。数年后,当温泽·葛拉斯先生与艾琳·卡斯维尔夫人相遇时,两人只能遥遥相望,默默流泪。卡斯维尔太太为了避免这种让人心碎的会面,劝丈夫把家搬到荒原。可温泽却追到此处,趁卡斯维尔先生带女儿外出之际,冲入别墅。他最终由爱生恨,刺死了卡斯维尔太太,然后逃离。可S城的一名侦探和两名警官却在温泽家中找到了带血的衣服。在他们揭露温泽的时候,温泽用凶器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罗*小姐轻叹一口气:“多么悲惨……在那之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吗?”

  “是啊。”布莱克点点头,“从那以后,卡斯维尔先生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此处,永远不再返回这个伤心之地。”

  于是气氛又尴尬起来,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和窗外狂风的尖啸声。不知怎的,那风的声音竟宛如一名女子的惨叫。

  雪下得大了起来,猛烈地敲打门窗。这座旧屋噼啪地发着抖,仿佛随时都要炸开似的。罗*小姐轻声叫了声“吉姆”,然后往我身边缩了缩。我们就在这种环境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我正做着梦,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惊醒。那一刹那,我差点儿以为是卡斯维尔太太的鬼魂出现了。

  我跳了起来,看见大家都醒着,并一脸惊恐。罗*小姐有点儿歇斯里底,看样子驱走睡魔的就是她了。她使劲摇晃我的胳膊:“吉姆、吉姆!兰格先生他不见了!”我定睛一看,果然不见了那个冷漠、高瘦的年轻人。尽管我心里没底,但还是努力安慰她:“安娜,兰格先生可能只是随处逛逛。这房子可大得很呢!”

  “要不这样吧,”布莱克说,“葛拉斯先生、威尔逊先生还有我一起分头找找。平克先生留下来陪这位小姐。”大家都表示赞成,可罗*小姐抓着我的手不放:“吉姆,不要丢下我。我也去。”我轻轻地把手抽出,搭在她的肩膀上:“安娜,听话,这里很危险,乖乖待在这儿”我轻吻她的耳垂,悄然低语:“到了S城,我就和你结婚。”罗*小姐执著地盯着我,莹亮如水晶的眼眸竟风平浪静,像是要把我看穿似的。

  “走啦!”威尔逊挥挥手。

  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分头寻找。我经过一扇哗哗作响的窗户,外面的一片雪白和夜空的漆黑形成强烈反差,把我吓了一跳。

  我着了魔似的凝视着面前。我看到一个眼神高傲的男人和一个黑发女人,哀伤地看着我。二十多年前,是什么造成了这里的悲剧?争吵、哭泣、狂怒、惊觉……还有鲜血。

  我们的寻找和叫喊毫无结果。我和威尔逊在约定的地方碰了面。我说“我和威尔逊”,是因为老布莱克已是一具尸体。他倒在漆黑的路口——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心脏。

  罗*小姐吓得哭了起来:“同样的死法!一定是鬼魂!卡斯维尔太太和温泽——”“不,应该是兰格。”我打断她,“一定是他故意躲起来,引得我们分头行动,然后趁机行凶夺取财物。你看,布莱克先生的衣袋可是被翻过了。“可是兰格何必如此?难道他想把我们一个一个宰了然后满载财物驾驶马车扬长而去?”威尔逊提出异议。“正是因为这些都不知道,”我说,“才使这起惨案更加可怖。总之,我们不要再单独行动了。”

  于是大家又胆战惊心地坐了下来。我点燃一支烟。恐惧还是压不倒睡意。大家又入睡了。

  一个女人在黑暗中盯着我,黑色的卷发披散着,脸如纸一般惨白。“葛拉斯……”她轻唤,声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颤抖,“葛拉斯……”

  当我昏昏沉沉地醒来,恐惧与不详的预感再次占据我的心头。当我睁开眼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柄杀死老布莱克的匕首被拔了出来,更恐怖的是:它被转移到了平克的胸口。我这时才真正地惊恐了。到底是谁,这风雪中的杀戳者?如此残忍地杀害两条生命!是兰格吗?在这黑暗的布满灰尘的凶宅!

  我再也忍受不住,大叫起来。

  只剩三个人了。我们围着壁炉坐着,沉默着。

  风呼啸着好像在发生在屋中暴行而咆哮。我又听见了那梦里的低吟,“葛拉斯…葛拉斯…

  这所屋子似乎真的承受不住风雪了,散架一般的无力地呻吟。狂风肆虐,雪花纷飞。没有人再能平静坦然了。

  “窗户没关好。”威尔逊说,“壁炉里的火都快熄了。”我这才感到寒冷。“应该是在隔壁,我去看下。”他说着站起了身。我也站了起来。“我去旁边检查一下。安娜,不用怕,就在旁边。”我说。

  威尔逊走到另一间屋子。风雪的巨大噪声使这里完全听不到别处的声音。风裹着雪花由一扇开着的窗冲进来。威尔逊低声骂了句,关上窗。他回身时却愣住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因为一个人举着滴血的匕首正盯着他,而那个人,竟然是——没错,就是我。

  “葛拉斯……是您?”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微笑着走近:“没错,就是我,吉姆·葛拉斯,温泽·格拉斯的儿子。”“怎么……怎么会!”“你放心,在杀死你们之前我都会让你们知道死的原因。”我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甜美。“我…们?”“先是兰格,再是布莱克,再而平克,最后是你。我趁你们熟睡之际刺死兰格,藏在马厩的草堆中,却被布莱克撞见。于是我干掉了他。然后,我点燃那支特制的雪茄,让你们入睡,再杀死平克。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放过你,可你竟不听我的劝告,独自行动……”我把他逼到角落。“可是……为什么!”他绝望地大喊。

  “二十年前,兰格侦探、平克警察和威尔逊警官侦破惨案,逼得温泽·葛拉斯——我的父亲自杀。我的祖父犯心脏病而死亡,祖母因痛心撞墙自尽,母亲精神失常,今年秋天刚死。他们三个,也就是你们三个的父亲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父债子偿,你们还不该死吗?“我狞笑起来,“这么多年来,我随身带着匕首,四处漂泊只为作个了结。现在……我终于……”我挥刀刺了下去。“住手!”一声叫喊划破黑暗,可是晚了,匕首刺进了威尔逊的心脏,他那惊惶恐惧的表情永远定格了。

  我回头一看,罗*小姐站在门口,一点儿也没有慌张的样子,那双眼睛好像是在燃尽的死灰,不能在复燃一般的绝望与平静。我顿时感到暴风雪都停住了。“我刚才在你的旅行袋中,发现了布莱克先生和平克先生的钱夹。你为了栽赃兰格先生,故意偷走了它们,不是吗?”罗*小姐冷冷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叫安娜·罗斯,我叫安娜﹒罗斯·卡斯维尔,卡斯维尔太太的女儿。我初遇你时,就知道你的身份。但我不点破,因为…我认为你是真心爱我的。”说到这她的声音似乎哽咽了,但仍然昂起头继续说,“我早已知道死亡事件的真相,却还想竭力为你寻找无罪的证据,可是——”她晃晃手中的钱夹。

  这回轮到我慌乱了,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她没有看我,只是无神地望向窗外的风雪,缓缓指向门口:“我不管你怎样,赶快离开我的屋子!我不想再见到,杀人犯葛拉斯!”

  我由她身边跑出门去。与她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我看到一粒莹亮的泪珠划过她白皙的面庞。

  我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去。残忍地风无情地割裂我皮肤,尸体般冰冷的雪在我身上融化成水,我却无知无觉。我就这样迷茫地跑了不知多久,直至跌倒在雪中。我回头看,却被这场面惊呆了——一团雄壮的火焰燃烧在山坡上,炽热的火光照亮了整个荒原。

  火光中,我迷离地看到:温泽紧紧地抱着艾琳,艾琳惨白的手无力地扶在胸口的匕首上。温泽泪流满面地大喊,“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艾琳!你回来呀!不要再做卡斯维尔夫人了啊!不好吗?我要你做艾琳·葛拉斯!听见没有?葛拉斯夫人!”艾琳无神地望着正前方,哀伤地笑了:“为什么这么晚呢?温泽,你早点回来该有多好……”残酷的风雪淹没了温泽声嘶力竭的哭喊。

高一作文 篇5

  自从得知那一场盛典会在你家附近举行,你所表现出来的兴奋与积极,真让我惊讶。

  很少玩朋友圈的你,居然也参与了转发的活动,虽说这个参与可以为你省下一张小几十元的票钱,但我明白,一向不爱参与这种活动的你,还是有自己另外的小心思。

  之后,你看到有人在盛典搭建过程中,也可以去参观,你也屁颠屁颠地跟着去了,不仅去了,还拍了一些已经小有成景有美图。

  这一回,你不仅仅发在了朋友圈,配上了美妙的音乐,而且还发在了朋友群里。

  要知道,搁在以前,你真的很少会这样做。

  你的积极果然有了成效,不少人追问你这样的美景是在哪里拍的,你不厌其烦地一一解释着,同时也发现了一个问题,之前你转发的活动,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去看。

  想到了前几天看到的一句话,你发的朋友圈,其实并不一定有人看。原来,还真的是。

  被你普及的朋友夸赞着,但是因为路程以及时间的原因,以及个人的喜好,其实不一定都会想过来看的。

  可你仍然做着义务宣传者。

  突然之间有点明点你的意思,因为这个地方是被新开发的,所以你很想通过这样的一点小小地努力,让大家知道这里,了解有这样的一个小小的景点。

高一作文 篇6

  身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没有远行的人,永远无法体会游子的心声,尤其是每临年关,对亲人的思念,故土的深情,恨不能双臂化翼,飞回故里,回到生我养我思我念我宠我爱我的港湾,用亲情的温暖来融化那颗冰封已久的心,然而想到春运的可怕,那即将沸腾的心再次沉寂下来。

  那年,我十八岁,第一次离家在外求学,虽然半年已经使我适应了校园的生活,逐渐了解了这个陌生的城市,但对第一次寒假过年内心的期盼、兴奋,如此强烈。辗转未眠数夜,终于盼到了归期。当与同乡手持着站票来到车站时,我惊呆了,一条条人龙排到了广场之外,来来往往的人堵塞了几乎所有的通道。凌晨三点,在拥挤的候车区徘徊了六七个小时后,盼来了那个车。潮水般的人流向着列车涌去,夹杂在人群中,完全不能自已,而等待我们却是车门紧闭。此刻,站台上的人群开始寻找打开的窗口,通过窗口爬进去,而车内的人则争相恐后的关窗,争吵声,叫骂声,哭泣声,声声入耳。日思夜想的家,第一次觉得竟然如此遥远。

  看着列车渐行渐远,带走了归家的期待和希望。凌晨三点钟的站台,随着滞留人群的卓渐离开,慢慢恢复清冷,寒风吹拂着残云,圆月在残云中穿梭,若隐若现,也失去了昔日的皎洁,惨淡的月光照在站台厚厚的积雪上,隐射出淡淡的哀愁。"我们别出去了,在这随便坐个车,回去吧"一位资深同乡这样建议。

  风餐露宿,饥寒交迫,三日的苦等,耗尽了我全部的心力,泯灭了我最后一丝的希望,也深深镌刻了春节回家的恐惧。家如此温馨的字眼,可此刻的心……

  曾记得有次节后回归,侥幸通过窗口爬了进去,虽然脚无立足之地,在噪杂和烟雾缭绕的车厢内"悬浮"了七个小时,正为自己渡过地狱般煎熬庆幸时,却得知不开车门,乘警的问答:"你们怎么上来的,怎么下去",一颗欲近天堂的心深深坠入地狱,时至今日,这句话犹能在耳畔回响。

  韶光如梭,光阴似箭。弹指间,七年悄然而过,然时光带走的仅仅是流年,而春运的悲歌依旧荡气回肠。曾几何时,月明星稀,排队购票于十日之前,得票而沾沾自喜,窃以为可以安然而无忧。十日后,持票进站而被告知列车取消,此情何以堪?

  看春节一天天临近,心也渐渐的迷茫,我欲急回故里,奈何一票难求,春运回家的人儿啊,伤不起!

  愿,今生此后春运不再,愿,流年岁月欢乐开怀。

高一作文 篇7

  深秋的街道人群依旧熙熙攘攘,唯一的不同就是永远不见了的雪花色......

  我从没想过在秋天欣赏雪景,所以对于现在稀落飘荡的雪花,我确实是惊讶的。顺手挑起平躺在沙发上的外套,就赶往姥姥家奔。

  我在铺满雪花的街道低头慢跑,松柔的,像在蹦床上。随着满脑的浮想,我蹦跳着,悄然世界都静下来了,唯有我欢快的脚步,在“噗嗤—噗嗤”的悦动。

  倏然好像碰到了什么,抬头却见一个女孩被撞倒在雪地上。

  “哎哟!”闻声我冲上去欲将她扶起。

  “我没被伤到,不用扶!”缓缓起身,低着头,轻抚着那条雪花色的裙子,漫垂的发缕遮盖了那洁白的脸颊。这一切温婉得,让我讨厌自己。

  “对不起,要是以后我......”话音未落,女孩翘首看着我,茫然的,眼中透着澄澈,映射着纯净的心灵,还有熟悉的温馨。我把我的手机给她,挥挥手,就带着一阵暖风流过。也只见那与我年纪相仿的女孩越来越远,尽管茫然的站在那儿,但其身影终弥散在那雪花色中。

  姥姥家,花园中的落叶黄红,柔和成了一团,白色的屋檐下,初化的霜露一滴一滴的落下,慢慢散开着台阶上的冰雪,台阶微微泛着淡淡的红底色......

  想起刚刚的女孩,我忽然觉得这景致与我此刻的心境竟是如此相近,那是如鱼得水,是“乱花丛中一点红”,是极地中的一丝温暖。

  门没关,想来是姥姥料到我会来吧,我小心的在地毯上擦过鞋底,悄无声息的进入。

  “姥姥,您怎么知道会下雪啊?”纳闷中,她安详地坐在沙发上织着鞋。

  “叫你不来看我,还是怜心好,刚刚还替我去买菜了呢。”说完便自顾自的笑了起来,我耸耸肩笑道:“那我经常来看您吧,对了,那个怜心是谁啊?"

  “你怎么把她给忘了?她和你可是青梅竹马啊。”

  “青梅竹马?我哪有那福气?"于是我反而开始自嘲起来。在我记忆里,模糊的存在一个人,一个曾和我一起欢笑,一起哭泣,一起享乐的人。但或许,那只是我的幻想,因为我这个生命,注定了孤寂至终老......

  用品茗杯泡了一杯铁观音,摆在茶几上。“本来我想泡制一套的,现在只能这样了,姥姥”

  飞舞的针线突然落下了,转而是姥姥的疑问:“怎么这么快就要走啊?"

  “以后还不是会多来看您嘛,那我就走了啊。”

  “不看看你那朋友了?”

  “不了,既然那样以后一定会见到的!"姥姥家访客特别多,所以我就让门敞开着转身离开了。

  到了一处雪面上有不小凹陷的地方,我想起了那女孩,只是这印记已经模糊。又走了很远,回首,好像她就在那看着我,向我挥手,而又渐渐消失了......

高一作文 篇8

  读《与美同行》这本书时,它勾起了我的回忆里最平凡不曾被注意的许多瞬间,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放大,竟是那样的真挚而震撼。耳旁不由得响起余秋雨雄厚、坚定的声音:“像城头飘来的歌,像枝头栖息的鸟,我们迟早都会消失,唯有善与爱,才能永恒。”

  因为有善与爱,这个世界绽放放出笑容,璀璨如花。

  有这样一则故事:浙江金华40多岁的老人楼小英与丈夫张洪斌一直靠捡破烂为生,在这期间曾收养过30多名弃婴,生活艰难苦困,甚至有人故意将孩子扔在他们家门口。但两位老人不求回报,坚持默默行善。他们一句平常话却让人满含泪水:“我们破烂都捡,何况是人呢?”两位老人用自己的仁爱温暖了生命的希望,让这个社会增添了善能和爱。

  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事例,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卑微亦或高贵,爱与善的光芒时刻散发在每个人生上。他们既是历史中稀有的珍珠,有爱的人便几乎优于伟大的人。

  在温州,一些退休老人为了帮助年老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人避免挨饿受冻成立属于他们的“爱心援助站”。他们的身影在红日亭里成了一道亲切一司空见惯的风景。在火车追尾事件中,一位面目全非的男士紧紧抱着一个幼小的的孩童。然而当救援人员赶到时,男子已气绝生亡,世界上还有哪一个人会像父亲一样愿意付出生命延续对孩子的爱呢?”在场的人纷纷落下眼泪,仿佛看到那面目全非的脸上正散发着“父爱”两字的光芒。在……

  这便是爱的力量,它让两颗陌生的心紧紧依靠在一起,它让世界创造出奇迹,它有着最不可思议的力量,它完美诠释了“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的道理。在别人最困难的时候,伸出一双手,也许羸弱,但如雪中送炭,足以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

  在大雨侵盆的车站,一双手伸出的一把伞使我幸免于难内心一片温暖;在败破简陋的屋舍前,向流浪的不幸者送去一片爱心,也许只是几块钱的小事,得到的却是尽力而为的快乐。

  与美同行,便是与爱同在,这样才能把一粒粒散落的“珍珠”用行动的金线窜起来,让美的耀耀生辉。

高一作文 篇9

  我走着,说这是人生之路也好、奋斗之路也罢,我倔强的走着……因为这注定是没有人陪伴的路。然后呢?我要为我自己,唱一首歌。

  小时候我是胆小的孩子,虽然至今我也不能完全否认这一点。但,搜索枯肠,原来,我敢放声的唱歌,是因为你。

  你一直爱唱歌,你说话很温柔,你奋力追逐梦想,你一直以你的方式,感动着我的生活,你是唯一无时不刻愿意无怨无悔唱歌给我听的人、尽管你真的只是一个几乎从未真正停留或存在在我身边过的人,但是我却因为你,敢于去歌唱,去快乐,去找最纯正的梦想,去找夏天唱歌的蝉把星星都吵醒……你,是我的信仰,是我一路高歌的原始能量。

  你几乎从来不唱歌,这不是因为你唱歌不好听,而是因为你忙忙碌碌的生活,忘记了。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声音,而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我拥有这个世界上最专属的爱,那便是而是安安静静的摇篮曲,那是你为我唱的,教我唱的。所以我因为你,唱会了感恩、唱会了付出、唱笑了天空和白云……你,是我的母亲,是我一路高歌最纯真的快乐。

  你同我一样爱唱歌,你是拉着我的手,唱着我们的歌,坐上青春的火车的人,这一路风景,不是过程,而是旅程,是生命,固然这风景有亮也有暗,然而,当我一个人唱歌的时候,你,会同我合声,你不会让我一个人,你会给我拥抱,你会给我这全天下最美丽的合声,你会给我这全世界最完美的不离不弃……你,是我的朋友,是我一路高歌最清新的动力。

  你是我的歌,你是一个我愿用生命来歌唱的人,你带我遨游书海,带我穿越历史,教我爬、教我走、教我追、教我梦,你是我心中的神,你是太阳、教我在这路途上,不要掉眼泪。你,是我的父亲,是我一路高歌的精神和理由。

  原来,走在路上,只要一直唱歌,心脏就会越来越火热,只要一直唱歌,梦想就会越来越接近。只要一直唱歌,快乐就会越来越放大……

  我开始努力的高歌!为我的激动、愤怒、不满、开心与快乐高歌,在青春的路上,我带着爱我的、我爱的、高歌我走过的广阔地带,高歌我见过的森林之友,高歌自由、信仰、高歌那美好的生命……

  我走着,要说这路边的花是浅笑也好、微笑也罢,我在快乐地走着,它们的表情,想必也是因为我正在一路高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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