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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时间:2024-11-22 13:28:1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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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的

  通过全面清理企业或企业集团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核准相关的基础数据,为区国有(城镇集体)资产结构调整规划的编制,财务预算管理,区属企业经营者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

  二、组织领导及机构

  XX区清产核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清产办)与XX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共同组织开展本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区清产办由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分局、工商XX分局等分管领导组成。区各集团公司相应组成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三、适用范围

  (一)区属重点国有(城镇集体)企业;

  (二)委托监管单位及相关委、办、局所属企业;

  (三)其他区属国有(城镇集体)企业。

  四、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

  1、协商。

  企业或企业集团根据区清产办(区国资委)的部署就开展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企业上报。

  根据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企业向区清产办(区国资委)提出清产核资工作申请并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3、审核批准。

  区清产办(区国资委)对企业提出的申请经审核后批复给企业。

  4、培训。

  对参加清产核资的单位请市清产办组织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

  1、清查。

  清查工作应由企业或企业集团自行组织力量开展;确有需要,也可请区清产办委托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帮助进行。

  (1)清查内容:包括户数清查、资产清查、经营状况的清查。

  (2)清查时点:一般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24时。

  2、清查阶段报表填报。

  (1)企业应根据清查情况,分类填写清查登记表。

  (2)企业填写清查阶段报表的账面数、清查数,并汇总报送区清产办。

  3、不实资产核销。

  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完成清查后,按照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区属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的若干试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区别经营者在任与前任形成不实资产的情况,分别处置,形成不同的处置意见,由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质量检查。

  (1)企业集团组织所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质量的自查、互查和检查。

  (2)区清产办将对企业或企业集团的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以及编制的清查阶段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5、上报结果及批复。

  (1)在区清产办(区国资委)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审核确认的基础上,企业正式行文报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完成清产核资报表(核实数)的编制,形成集团核实后的合并汇总报表报送区清产办;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鉴证报告、管理建议书等。企业法人代表对企业清产核资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承诺。

  (2)区清产办(区国资委)根据有关规定对资产损益进行核定,核准企业国有资本金和相关数据并批复企业。

  (3)企业根据区清产办(区国资委)批复,按区有关文件规定就资产损失进行移交处置并完成调账。

  (4)企业或企业集团依据批复进行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同时按批复数与资产统计年报衔接,并作为区属企业经营者考核评价等资产监管工作的基数。

  (三)总结阶段

  1、建章立制。

  企业或企业集团针对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各项制度。

  2、工作总结。

  企业或企业集团要编写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报送区清产办。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清产核资不再进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

  企业改制转制需要解决账面资产与实际价值背离时,可以通过资产评估的方式予以解决。

  2、对企业或企业集团提出产权界定要求的,经向区清产办提出申请,由区国资委、区清产办共同界定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

  参加清产核资的所有人员,一定要认识到清产核资工作的必要性、责任性、严肃性;要认识到资产、经营状况清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做好国有(集体)资产监管工作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

  企业或企业集团的董事会、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根据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要切实维护纪律

  要严肃清产核资工作纪律,在清查过程中,必须按已经明确的政策规定执行;对有意隐匿资产、隐瞒或虚报损失的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要确保工作质量

  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认真把好清查关、审核关、填报关、检查关,确保工作的质量。

  (五)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各部门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的目的。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市建委机关、市政管理处、市园林管理处、市城建档案馆、市抗震设防管理办公室、市建筑管理处、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单位和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本部门的所有(帐内、帐外)资产清查核实,建委计财科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进行审核汇总及上报。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3月2日——3月5日)

  1、宣传、动员,组织学习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文件。

  2、制定市建委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3月6日——3月20日)

  1、基本情况清理。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单位和部门的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进行清理核对。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情况(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其他编制),在职状况(在职、离休、退休、带薪学习、长休内退),职务级别等。对清理编制进行登记后,要与有关档案及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批文相核对,保证编制及人员状况清查结果真实准确。

  2、帐务清理:对银行帐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帐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清理。具体内容是:

  (1)现金的清查:要填写现金清查明细表,并与现金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相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说明。

  (2)银行存款的清查:要填写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取得银行对帐单,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相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说明。

  (3)往来款项的清查:要填写应收、应付清查明细表,并与往来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相核对。

  (4)库存材料的清查:要分别填写库存材料清查明细表,并与库存材料的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相核对是否相符。

  3、财产清查。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或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查明原因并说明。对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清查,要组织人员实地盘点,逐件逐项进行核对,并填写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清查明细表,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

  4、接受审计。各单位资产清查的结果要接受抽查或市财政局委托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

  (三)总结阶段(4月21日——5月20日)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一步予以核实,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将在资产清查中形成的资料,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建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我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应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资产清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3

  为保证筹建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叙永农村商业银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联社资产负债状况,评估认定净资产,明晰产权,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特制定以下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臵工作方案。

  一、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目的、原则和对象

  (一)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目的:全面审计评估叙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叙永县联社”)资产负债状况,摸清家底,充分反映经营风险。通过清产核资,评估认定净资产、明晰产权、以保障叙永县联社原社员、职工及增资扩股后股东各方的合法利益。全面准确清查叙永县联社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正确评估风险状况,包括资产损失风险和管理风险。针对风险和损失状况,落实防范化解措施,为叙永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后的健康平稳运行打好基础。

  (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原则: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要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客观公正反映的原则。

  (三)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对象:叙永县联社。

  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基准日

  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3月31日。

  三、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组织领导

  叙永县联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由筹建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并聘请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四川华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叙永县联社各部门、信用社及分社负责协调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清产核资工作。

  ?叙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臵工作方案?由筹建工作小组负责起草,经叙永县联社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四川华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结束后,中介机构依据?清产核资报告?和?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净资产确认书?,由筹建工作小组、叙永县联社和中介机构三方签字确认,再由筹建工作小组提出净资产处臵方案。

  本项目总负责人:凌剑雄(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清产核资总负责人:刘涛(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总负责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

  四、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程序、范围和内容 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为:按会计核算要求清查农村信用社表内外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按风险管理及审慎性要求对表内外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认定净资产。本次清产核资只作评估而不做真实的调账,但必须与真实调账的依据一致。统一调帐可以在农村商业银

  行开业后至开业当年决算前完成。

  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包括:准确核实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现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的真实和准确;以及帐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认定、损益认定、资本核实等。

  (一)资产项目的清查评估

  资产清查评估的重点是充分反映贷款、抵债资产、投资、票据业务的风险及损失状况,剔除不应入账的应收利息,充分计提呆账准备,审慎进行固定资产评估。

  1.现金。实地盘点检查日库存现金,并倒推评估日库存现金是否与账面数相符,如发生现金盘亏、盘盈,应相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收入)。现金明细账按查实数确认。

  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按人民银行对账单确认存放央行款项余额。

  (2)按规定计算应缴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缴存不足的,应作出披露。

  3.存放同业款项,指各信用社存放在银行用于清算、结算的款项。

  (1)按存放单位作出分类披露,其中存放联社的单独披露,作合并内部往来项处理。

  (2)按同业对账单确认存放同业款项余额。

  (3)核定存放同业业务的性质,属于拆放同业行为的应调整到拆放同业科目。

  4.拆放同业

  (1)联社辖内调剂资金单独披露,作合并内部往来处理。

  (2)逐笔登录拆出资金,发出函证,就拆借合同要素、拆借逾期原因及还款保证等内容实行独立调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未回函的应查明原因,督促回函。

  (3)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确认拆放行为的有效性及账务的准确性。

  (4)评价拆借风险,按照拆借行为的真实性、拆借对象的`资信程度、拆借资金的逾期时间、逾期原因及还款保证等进行评价;拆借一旦逾期,就意味着高风险,期后到期的,应注明是否已收回。

  5.信贷资产。信贷资产审计评估是清产核资的关键内容,其核心为风险评价。鉴于信贷资产风险评估的复杂性与专业性,结合叙永县联社实际,本次清产核资中信贷资产评估按如下操作细则进行。

  (1)工作要求。信贷资产清查审计评估的总体要求是摸清家底、暴露风险、妥善处理。

  ①信贷资产按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五级分类评估。

  ②信贷资产实行分类审计评估。金额越大、风险越大的贷款,就要实施越深入、越充分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对前十户贷款和单户余额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大额贷款需函证。对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每个网点机构函证50户。

  (2)工作步骤

  ①大额贷款、借款人风险较大贷款回函率及回函认证率应达

  到100%,逐笔追踪。未回函贷款及回函不认证的贷款,应查清未回函及回函不认证的原因,督促回函。

  ②清查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严格按照五级分类标准,正确划分贷款形态。期后到期的贷款,应在评估附注中说明是否已收回,期后已收回的不良贷款在评估中予以说明。

  ③评价贷款风险及损失情况。参考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XX1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xx22号)、?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川银监发20xx24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23号)对贷款风险的评价标准和方法,评估贷款风险和损失情况,对不符合贷款管理要求的贷款,如无效担保、无效抵押、超诉讼时效贷款、违规贷款等,应详细提示。

  A、对完全不能收回的贷款,当前在正常、逾期或呆滞贷款核算的,转入到损失类贷款核算;

  B、对损失率超过50%的贷款,评估可能的损失比率;

  C、对损失难以断定的不良贷款,按风险成因及风险大小分类披露风险状况。

  ④呆账贷款核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xx5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xx?49号)、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xx90号)等财税政策,符合呆账核销标准,履行了呆账核销程序的呆账,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4

  第一部分 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一、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作用

  企业是清产核资的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和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企业应成立以本部为领导机构,各所属企业或单位也应分别成立各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企业各单位应抽调法律、财务、技术、设备、仓库保管等专业人员成立不同工作小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对帐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资金进行核实,认真清理债权债务,理顺产权关系,按清产核资工作的基准日形成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单,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后将清产核资的结果上报国资委进行确认。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二、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作用

  中介机构受企业委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依据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资料,并按照规定参与清点实物实施监盘,并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帐进行经济鉴证,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以及协助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和提供企业建章建制咨询意见等工作。

  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应当在认真核实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结束后,对企业的内控机制等情况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管理意见书,提出企业改进相关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xx年9月9日 国资委令第1号)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20xx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xx]72号)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20xx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xx]73号)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20xx年9月18日 国资评价[20xx]78号)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20xx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xx]74号)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9月2日 国资评价[20xx]58号)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20xx年9月24日 国资评价[20xx]87号)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20xx年8月19日 国资评价[20xx]45号)

  9、以前年度国务院、财政部、其他主管机关发布的清产核资文件及与清产核资工作有关的文件。

  此次清产核资的目的:

  1、全面摸清企业“家底”,如实暴露企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2、全面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创造条件。

  3、全面清查核实企业所属境外企业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境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促进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本次纳入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公司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及五家全资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中航油津京管道运输中心、中航油大厦管理中心、北京中航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航油工程咨询公司;三家控股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油香港有限公司、中航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及纳入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中航油股份有限公司、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深圳空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空港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和中航油烟台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与总公司已分别发函征求各公司董事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各公司董事会将以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纳入此次清产核资范围。若有异议,应具体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资料报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各公司董事会决议上报至国资委。由国资委最终决定其是否参加此次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5

  一、清产核资工作目的

  (一)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经营实力。

  (四)为做好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业绩考核、绩效评价奠定基础,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二、清产核资范围

  清产核资企业的范围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三、清产核资工作步骤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批企业从20xx年10月份开始。

  (一)前期准备

  1、市国资委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资委制定清产核资工作内容和要求,设计报表、报告内容及规范格式。

  2、市国资委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培训各职能科室和监管企业参加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人员,具体讲解清产核资政策、制度、办法及清产核资报表等。

  (二)组织实施

  1、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由市国资委统一委托、企业聘请。

  2、组织监管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帐务清理、资产清查、数据汇总、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监管企业初审和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上报等主要工作。

  3、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逐个下发批复意见。

  4、各企业根据市国资委批复文件调账,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汇总整理和制度建设

  完成清产核资后,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际状况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并针对在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资产及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国资委、主管部门和企业制定相应措施,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资产管理、风险控制、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和经营业绩考核等方面规章制度。

  四、清产核资工作内容

  (一)账务清理。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时间点为基准日对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各个会计科目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二)资产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核对。

  (三)损益认定。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四)资金核实。市国资委根据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各企业实际占用国有资本金数额。

  (五)价值重估。指对企业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办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六)完善制度。指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五、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

  此次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市国资委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步实施,各监管企业具体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市国资委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主任吴瑞祥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总经济师易晔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产权管理科、资本经营预算科、改革发展科、业绩考核科、纪委监察室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权管理科、资本经营预算科参与配合),由易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及中介机构清产核资进行督促、指导、核查等日常工作。对中介机构的选定委托、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确认和批复等重大事项由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二)各监管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工作组组长,并指定财务、资产、技术、设备等有关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作为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成员,按照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企业清产核资方案,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并对汇总的清产核资结果和清产核资报告进行初审。

  (三)各中介机构要成立相应的清产核资组织协调机构,明确所长或主管副所长任主要负责人,抽调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骨干参加清产核资工作。

  六、清产核资工作要求

  为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开展清产核资的企业应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清产核资工作应认真执行现行的有关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全面、真实、可靠。

  (二)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按清产核资政策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取得合法证据,不得虚报、瞒报。

  (三)监管企业对清查出来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应认真清理、分类,查明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四)监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市国资委。

  (五)清产核资结果申报材料具体包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清产核资表、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及有关备查材料。其中,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情况简介、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对清产核资工作暴露出来的企业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等。

  (六)监管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等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统一移交市弘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管理、追索和处置,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七)监管企业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清产核资工作档案。清产核资各种工作底稿、各项证明材料等会计基础材料应装订成册,按规定存档。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6

  一、盘点目的:

  1.查明各类物品、材料、呆滞物料的准确数量,为以后呆滞物料的处理做准备。

  2.核对现有库存与账面数是否一致,以把握公司资产的准确性。

  3.为下期的`销售计划与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4.最低库存量与最高库存量的把握。

  5.各环节不良品、呆滞品的发现。

  6.确定各类资产设备的真实价值,以利于成本的核算。

  二、盘点时间: 年月日初盘、抽盘同时进行。

  年月日供应部整理盘点表,交财务部、总经理。

  三、盘点内容:完成整个仓储(低值易耗品、工具、配件、原辅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的实物盘存。

  四、盘点负责人:

  五、盘点小组成员:

  六、盘点注意事项

  1、各主盘人员自行负责对组员的工作分配与安排,并对盘点结果负责。

  2、所有参与盘点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盘点,如发现盘点数据与实际不符,主盘人与组员共同负责进行第二次盘点。

  3、对于有争议的盘点项目或区由组长负责裁决,对所有盘点项目力争不留死角,减少漏盘和重盘的可能。

  4、盘点表一式二份,盘点完之后,由主盘人和组员签字,一份交给财务,一份交供应部。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7

  公司总部、各子公司:

  根据 的要求, 公司应于 年内办理完成 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公司关于开展清产核资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公司开展清产核资申报工作。

  一、 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规模、结构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清查核实公司资产的真实情况 。 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建立规范的.公司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财务管理程序,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清产核资对象及范围

  公司及所有子公司。范围是上述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公司的负债、利润、所有者权益及经营状况。

  申报内容包括:清产核资报告,会计报表、清产核资申报表。

  三、工作安排

  (一)公司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由 牵头。

  (二)财务主导,指定专人对接,做好汇总工作。各中心安排专人配合财务管理中心完成。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清产核资申报表》的内容,按照各公司、分类清理出资产清单,由各公司财务人员主导据实进行填报。按照先易后难的方式进行填报,公司业务不涉及的表格不用填报。各公司《会计报表》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填报。

  (四)在填报过程中发现有不清楚、有疑问的及时反馈到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汇总后与水投公司资产管理部沟通后统一回复。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清产核资申报工作是 重要的工作,请各中心、各分子公司要认真对待,保证按要求、按质按量完成。

  (二)子公司的资产清查工作由各子公司总经理负总责,每个公司要指派专人员参与此次工作,包括财务负责人员和资产清查人员。各公司于日前将资产清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到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三)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必须全方位清查,不留死角,查清有效资产,弄清权利归属,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三)此次公司清产核资时点为 年 月 日。希望 各子公司在 月 日前,将清产核资报告,会计报表、清产核资申报表上交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四)财务管理中心汇总后按时间要求报 公司资产财务部。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8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固定资产状况,经研究决定在省公司总部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

  (一)核实固定资产、查清家底,做到账物相符,为实现动态监控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完成,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2、汇总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清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三、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期限和范围

  (一)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20xx年7月31日。

  (二)固定资产清查期限:自20xx年8月19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止。

  (三)清查范围:省公司总部所有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办公文秘设备、施工设备、机房设备等,不论购置时间先后,不管资金来源渠道、资产分布、计提折旧与否,均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主要任务:

  1、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2、整理、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及表格。

  第二阶段:清查阶段(20xx年8月26日至9月29日)主要任务:

  1、对省公司总部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将固定资产台账与实物核对。

  2、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完善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台帐。

  3、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报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小组。

  4、撰写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0月07日至10月18日)主要任务:

  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及省公司要求,建立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一)为认真做好这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此次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请各部门(中心)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名单报于综合部。

  (二)在清查登记过程中,应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虚、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可靠。

  (三)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问题和损失,应认真清理、分类,查明原因,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司有关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1、盘盈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均应如实进行登记,详细说明原因并签字盖章。

  2、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部门(中心)内部鉴定证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3、被盗的应提供: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公司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需理赔情况说明。

  (四)此次清查要求公司总部所属的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五)省公司综合部及财务资产部全面负责此次清查工作,其他各部门进行相关配合。

  (六)通过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准确掌握省公司总部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部门(中心)须指定专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所属部室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对本部门(中心)固定资产的变动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形成和完善固定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9

  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依据省、市方案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产核资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按照博办发〔20xx〕16号文件要求,落实“五代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对象、范围及内容

  清产核资对象:我区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居、村民小组。

  清产核资范围: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清查核实集体“三资”。以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

  (二)界定权属,建立台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三)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方式,推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规范资产、资源的流转程序,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三资”委托服务,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在20xx年10月底前依托经管站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服务中心”。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中心按协议规定对村集体“三资”实行依法委托服务,规范“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试点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本次清产核资工作自20xx年1月开始,20xx年10月31日前结束。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要求,统一制定的清产核资报表格式,统一设计的清产核资管理软件,保质保量的完成。

  (二)工作步骤。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xx年2月底前完成,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区纪委牵头,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参加的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此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本区域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指导。

  村(组)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会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省市、区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辖区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10日前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3)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三资”管理及清产核资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为清产核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培训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村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人员,明确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有关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等。

  2、清查阶段。20xx年5月20前完成。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基准日,村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在区、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对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

  (1)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2)“三资”清查。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见附件3)。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各村组干部和群众,重点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要以账面数为基础,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盘点。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有物有账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登记;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评估价值,也可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对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列为报废和盘亏资产;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了后,再作调整。

  (3)核实。核实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积极予以配合。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开公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核实并予以确认后,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及时将资产核实的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应的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里安排有关人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村实施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4110235,各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也要设立监督电话,予以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5)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6)汇总报批。镇(街道、开发区)对各村(组)报送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录入《山东省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统计系统》,并编写镇(办)清产核资报告,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的各村(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3、资产资源登记阶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属的基础上,镇(街道、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组)“三资”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使用状况、所处位置、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租赁期限,承包费或租赁金及收交情况等。“三资”管理台账由区负责统一印制,镇(街道、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单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

  4、完善制度阶段。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

  (1)定期清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源以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资源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资源,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资源评估。

  (3)资产资源经营制度。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或出让经营的,要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联营或合作制经营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4)“三资”委托服务制度。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制度。在各镇(街道、开发区)依托经管站建立“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全部纳入委托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不断完善委托服务工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5、检查验收阶段。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后,区对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验收,每个镇(街道、开发区)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村。区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中旬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清产核资不彻底、走过场及“三资”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清产核资工作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责任,协调指导本地工作开展,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业(经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会计制度研究和会计业务培训,统筹安排本级工作经费,保障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民政、审计、国土资源、教体、水务、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区清产核资前段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等会区委副书记、区政协XX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确把握前段清产核资工作情况

  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自3月8日全面启动以来,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第三阶段工作正有序展开,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区10个镇(街道、开发区)有清产核资工作任务的村(居)254个,已全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账务、“三资”清理的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85%;已完成“三资”核实的村(居)211个,占总村(居)数的83%;已完成结果公示的村(居)182个,占总村(居)数的72%;已完成结果确认的村(居)138个,占总村(居)数的54%;已将清产核资登记表上报镇(街道、开发区)137个,占总村(居)数的54%;镇(街道、开发区)完成审查确认的村(居)130个,占总村数的51%。全区共清查核实资产47750万元,新增资产3909万元,核销资产10980万元,清查资源面积245282亩,清理合同2974份。全区统一制作了标牌,各镇(街道、开发区)将陆续挂牌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按照区委副书记、区政协XX在3月8日动员会上对全区清产核资工作提出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二是措施有效。在广泛组织发动的基础上,建立了督导组或指导组,实行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分管负责都立足自身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清产核资工作。三是强化培训。各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题业务培训,编印了清产核资相关政策汇编,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阶段划分、完成时限和具体的政策界限等,并结合自身实际,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配档表。全区共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镇、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800余人次。总体来看,全区清产核资工作进展顺利。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已进入报批汇总阶段,有的公示、核实阶段还未完成;有的畏难发愁,担心工作出问题,工作措施不具体;有的'只满足于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调度进度,工作不够深入扎实;有的工作人员不能完全到岗到位,不能满足清产核资工作需要,等等。全区仍有39个村(居)未完成“三资”清查工作,72个村(居)没有完成“三资”公示,116个村(居)还没有完成“三资”结果确认。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尽快加以克服解决。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对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加快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二、全面做好第三阶段重点工作

  当前,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进入资产资源登记阶段。按照省市统一规定时间,现已转入清产核资工作第三阶段,但个别镇(街道、开发区)的工作仍停留在第二阶段,影响了全区工作进度。任何工作都有时间性,特别是象清产核资这样的工作,时间性非常强,我们必须在保证清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因此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第二阶段收尾工作。对于未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的村,要按照实际情况,一村一策,稳妥推进。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细化工作措施,妥善解决。镇(街道、开发区)未完成结果确认的,要组织人员尽快完成。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清产核资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做好资产、资源登记,各级要按照第三阶段的工作要求,抓好重点工作。省里已组织对区及个别镇工作人员进行清产核资统计软件培训。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省里的培训要求,做好软件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确保及时将“三资”清查结果及时录入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统计系统,保证数据按时汇总、上报。三是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制定了包括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三资”管理台账,我区也将按照市里制定的“三资”管理台账示范文本,统一进行印制。镇(街道、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组)“三资”管理台账。四是加强工作督导。各督导组要按照第三阶段工作内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保证工作质量。对进展缓慢、工作不扎实的要重点督导,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第三阶段工作任务。

  三、强化措施,确保清产核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按照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要求,整个清产核资工作主要做好清查核实集体“三资”和界定权属、建立台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三项内容。现已转入第三阶段。整个清产核资工作第二阶段的任务最重,是整个清产核资工作的关键和突出重点,现阶段,要完成财务清理、“三资”清查、核实、公开公示、结果确认、汇总报批等6项工作。6项工作环环相扣,依次推进,但个别镇(街道、开发区)村公示阶段尚未完成,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开展,进而影响了这个工作进度。

  下阶段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环节:

  一是加快进度,确保质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专业性强,必须保证质量。全区10个镇(街道、开发区)254个行政村,只要有一个镇(街道、开发区),一个村出了质量差错,全区汇总数据的质量就会受到影响,在这个基础之上制定出台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与办法很有可能与实践脱节,那样的管理制度将毫无意义。无数事实证明,错误的统计数据往往误导各级决策,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清产核资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宁肯谨慎一些,也要保证质量。这次村集体清产核资是全省的统一行动,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举措,清产核资资料将作为重要经济档案长期保存,将作为以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查阅相关经济信息的重要来源,甚至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确定农村经济政策的直接依据,所以,我们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实施清产核资,工作质量必须经得起历史检验。决不能由于基础工作不扎实、不认真埋下新的隐患,引发新的矛盾。

  二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于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该由谁进行清产核资,该由谁进行核实,公开公示多长时间,结果怎么确认,都要按照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步骤不能省,程序不能缺,工作不能漏。对“三资”的清查,要充分依靠村组干部和群众,实行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进行盘点;核实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具体负责,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间要认真受理好群众咨询和反映,对有疑义的清查结果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对没有疑义或疑义问题已经解决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结果确认,并按照程序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三要讲究方法,把握政策。要针对不同的资产形态采取不同的清查方法。区督导组在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清产核资时,发现有的镇(街道、开发区)还没有真正掌握清查要领,导致走了弯路。其实,清产核资的基本方法无非就是盘点、核对、函询、账面审查。库存现金通过盘点完成,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通过核对完成,长期投资通过盘点或核对完成,往来款项通过函询完成,牲畜资产、林木资产、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都是通过盘点完成。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资本、公积公益金、本年收益、收益分配、收支类科目等通过账面审查完成。方法如果选用正确,一切问题将迎刃而解。特别需要说明,在清查阶段就要注意拟申报核销、处理事项的证据收集。要吃透政策,掌握好尺度。特别是对历史原因复杂、权属难以界定、群众争议比较大的问题,要按照依法办事、为民服务、不究既往、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法规政策尚不明确、正在进行试点探索、情况特别复杂的问题,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全国尚处在试点阶段,对这类问题,要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和现有资料进行整理。对正在进行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登记工作、林权制度改革等,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纳入集体“三资”管理。

  四要妥善处理遇到的问题。清产核资工作是农村一束敏感的神经,要积极稳妥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不引发新的矛盾,不增加新的遗留问题。对于矛盾不突出的问题,要在清查过程中尽快处理;对于复杂问题,要按照民主程序,集体研究处理;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尊重历史,依据当时的政策法规,通过民主公开的方式,充分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稳妥处理;对于确属违法违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处理。对于问题较多、矛盾突出、一时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先登记,从多方面做好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按时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按照《*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xx〕34号)和《*集美区委、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厦集委〔20xx〕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激发农村资源发展活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清查核实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具体工作目标是:

  ㈠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资源性资产清查要与土地、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也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围,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登记。通过清查农村集体各类资产,特别是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㈡明确资产产权归属。根据不同集体资产的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从有利于管理实际出发,从兼顾国家与集体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农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通过把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㈢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以后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清查结果及时上报。

  1.通过对清查出的未登记入账、核算不准确、长期借出、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资产,以及被侵占的资产等重新核实,确定集体资产价值总额。

  2.通过将各类集体资产所有权情况登记在册,建立健全集体资产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3.将清产核资数据统一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

  二、清产核资的对象、范围与办法

  ㈠清产核资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居)民委员会、拥有独立资产所有权的村(居)民小组。即:

  叶厝社区、浒井社区、兑山社区、孙厝社区、凤林美社区、东安社区等6个社区及其拥有独立资产所有权的小组;

  ㈡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农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债权债务现金。

  ㈢清产核资办法。按照国家九部委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xx〕11号)要求开展资产清查。

  三、时间安排和组织实施

  按照集美区统一安排,侨英街道辖区内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xx年9月底基本完成,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点。

  ㈠动员部署(20xx年2月开始-3月底前完成)。街道办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由街道办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街道辖区内农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协调组织和指导不同层级(村(居)、组)清查核实集体资产工作。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政策宣传,组织业务培训,为清产核资工作奠定基础。

  ㈡组织实施(20xx年3月―7月中旬前完成)。按照省农业厅等九厅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同层级集体经济组织对本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产核资结果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同时,在街道办指导下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并报送街道办;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并对不同层级上报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校验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再报送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改革办”)。

  ㈢总结提升(20xx年9月中旬前完成)。街道办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同时,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务问题进行处理,发现属于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四、强化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实行市级督促指导、区级组织实施、镇(街)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将此项改革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综合考评内容和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对清产核资工作做出统一安排,成立由街道办主任为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管站站长兼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村(居)清产核资工作,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各村(居)要建立由“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部分村民代表等组成清产核资工作组。

  五、加强协调配合

  街道办根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充实工作队伍,安排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人员、经费、精力三到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将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和有关问题向上级工作指导机构汇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六、加强宣传督导

  街道办明确改革任务,把握时间节点。深入村(居)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动员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对参与改革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工作,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现代手段,采取多样式宣传改革政策。街道办建立及时通报督查制度,及时摸清问题、排查问题、化解问题,积极推动工作落实,确保20xx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街道清产核资工作。

  附件:侨英街道清产核资工作操作流程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11

  一、预备工作

  1、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准备。各村(居)在3月份成立由村(居)主任挂组长、“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部分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组,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应结合本村(居)实际,依据本方案,在3月份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培训。根据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要求,统一编制宣传和培训材料,在3月中旬开展工作前进行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宣传与培训。

  3、资料准备。各村(居)在3月末要整理好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资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其他清产核资相关资料。

  4、表册准备。表册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资源清查情况登记表、集体经济组织调查情况表等表。

  二、资产调查

  1、集体经济组织调查。各村(居)负责填报组织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填列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情况调查表。

  2、账面资产盘点。各村(居)负责本村(居)账面资产的核查,重点开展以账对物,填列相关登记表。

  3、账外资产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外资产是指未纳入集体经济组织账内核算的资产,主要包括账外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类资产,填列账外资产登记表、资源清查登记表等。

  4、不动产权属调查。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和专业测绘人员组织的`权属调查组,以集体经济组织宗地为单位开展不动产权属调查。

  5、资产价值盘整。根据账内盘点、账外清查、权属调查以及其他资料等对集体资产与资源进行逐一查实核对。

  三、公示确认

  1、编制集体资产调查信息公示表。

  2、审核公示。集体资产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交由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所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勘误修正。对公示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出的异议,调查员应配合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如公示结果仍有重大异议,可多次公示。

  4、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调查及公示结果,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对公示结果进行确认,由村、组及农民代表进行签章确认。

  四、账务调整

  根据公示结果确认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会计账务进行调整,经专业机构审计后,形成清产核资后资产负债表、清产核资后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等会计台账资料。

  五、成果整理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由清产核资工作组向侨英街道汇交,侨英街道向区改革办上报。待区级检查汇总后,形成标准的清产核资工作成果,供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使用。

  六、建立登记汇总表

  侨英街道经管站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登记汇总表

  七、检查验收

  逐村(居)验收。检查主要分为调查队伍自检、互检,区级组织的检查和市级组织的抽检。检查工作应贯彻清产核资全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整改,确保工作质量。

  侨英街道党政办公室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12

  一、重点落实,基建结算审核初见成效

  (一)项目稽核

  1、资产稽核部完成预算控制价编制2项;完成招标控制价审核13项;完成结算审核3项;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4项。

  2、跟踪审计工作,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每月编制跟踪审计月报,做到跟踪审计全覆盖,定期到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二)项目审结

  1、内部审计:完成了九真会所装修工程、绿道主入口绿化工程的结算内审工作,同时通过抽签遴选方式确定终审审计单位。

  2、结算审计:完成了琴川公路绿化工程、桃花源一期的结算审核工作。

  二、过程管控,内审监督服务有序开展

  (一)合同审核

  资产稽核部上半年(截止20xx年6月20日)审理合同84份,涉及合同金额3.15亿元,合同审理做到准确及时无误。

  (二)财务审核

  1、资金收付稽核

  我们每月初同财务融资部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资金收付行为进行清查,盘点库存现金。20xx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付准确无误。

  2、集团及子公司财务审核

  财务审核涉及的期间是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凭证、核对账薄、分析财务报表的`方法进行,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

  三、优化管理,奠定内部审计工作基础

  (一)固定资产审核

  通过每个月分析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不定期盘点清查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并建立了公司固定资产电子台账。

  (二)资产登记办证

  清风谷地块已支付土地保证金,待与土地局达成协商后才能办理。九真山地块已通过各方协调,将通过分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一期已进入办理流程,待公示结束后即可办证。

  四、廉洁自律,严格监督纪检工作作风

  (一)廉政教育

  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时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警钟长鸣》。

  (二)廉政监察

  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政策,配合综合行政部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的各项任务。全力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的巡察工作。成立了集团公司巡查小组,对各子公司进行基层作风巡查,已拟定整改清单。

  (三)廉政目标

  与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签订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并进行了季度考核。

  五、20xx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项目预(结)算方面,要做到随报随审,在规定审核日期内完成内审工作。

  (二)项目审结方面,绿道二期、后官湖亮化工程、音乐喷泉工程、绿道主入口工程将在下半年开展结算审核工作。

  (三)资产管理方面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与土地部门多协调多沟通,加快土地办证工作。

  (四)纪检监察工作全力配合区纪委完成各项监察工作,做好公司内部监督工作。

  (五)档案管理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13

  一、资产清查目标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资产的真实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资产管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的资产管理清晰,责任明确。

  二、资产清查范围

  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等资产;或单价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设备、家俱、图书资料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围内。

  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由我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

  (二)各单位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选派工作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统计。

  四、资产清查实施阶段具体步骤

  (一)自查

  各系部、处室根据自身现有状况按照学校发给各单位的资产申报表格式进行自查登记,不留死角。如有报废经审批填报废表。

  (二)核查

  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时间进度见《关于开展学校资产清查的通知》)将自查情况经本部门资产清查小组组长、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后勤管理处。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校资产清查组,派专人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部门要及时整改。

  (三)整改

  (1)根据我校历史原因和现有资产管理现状,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2)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五、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1、端正态度,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负全责,认真组织清查、汇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2、认真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管理状况

  对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资产现状,账账相对,账实相对,确保账物相符。

  3、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资产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严肃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六、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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