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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25 23:10: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品】工作方案范文集合六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工作方案范文集合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第一条为促使社会团体健康发展,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各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下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下称社团).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下称年检)。

  第三条社团年检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时问,但须于6月30日前结束。

  第四条登记管理机关与其核准登记的社团的办事机构不在同一地点的,可以委托下一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受委托的登记管理机关于年检结束后30日内,将年检结果报送原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社团年检的内容包括: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开展经营活动情况;

  (四)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五)协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六)负责人变化情况;

  (七)在编及聘用工作人员情况;

  (八)其它有关情况。

  第六条社团年检的程序是:

  (一)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有关年检公告或通知;

  (二)社团在规定的时间里领取《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三)社团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四)登记管理机关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年检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核有关材料;

  (五)登记管理机关做出年检结论。

  七条社团在接受年检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上一年度财务决策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三)《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

  (五)其它需报送的有关材料。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在对社团进行年检过程中,可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社团财务进行检查或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九条社团年检的结论分为“计价”和“不合格”两类。年检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在《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上签署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印鉴。

  第十条社团符合下列情形的,确定为年检合格: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纪计为;

  (三)财务制度健全,收入和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及时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及机构设置备案手续;

  (五)认真按民主程序办事;

  (六)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年检。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为年检不合格:

  (一)一年中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

  (二)经费不足以维持正常业务活动的;

  (三)违反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

  (四)违反财务规定的;

  (五)内部矛盾严重,重大决策缺乏民主程序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乱收会费的;

  (七)无固定办公地点一年以上的;

  (八)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或机构备案手续的;

  (九)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年检的;

  (十)年检中弄虚作假的;

  (十一)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

  第十二条年检不合格社团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社团,按照有关规定另作处理,并出登记管理机关在报刊上予以公告,公告费由社团承担。

  第十三条社团不接受年检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团体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作方案 篇2

  为确保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顺利实施,按照市电网整体建设规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于20xx年7月底完工。

  二、工程实施的范围及重点

  实施范围: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自镇村至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线路走径涉及镇所辖的5个行政村。

  实施重点:解决好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杆塔的征占地、临时占用耕地的协调补偿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同志任组长,供电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规划局、国土局主管副职,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局,办公室主任由供电局副局长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征收占地、建设的指导、协调、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职责分工: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非法阻挠工程施工等突发事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正常施工秩序的违法行为;市国土局负责为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杆塔占地提供补偿依据,对项目工程临时占地复耕进行监督;市供电局负责做好工程建设占地的征迁、补偿及项目各项建设工作,同时作为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完成;市安监局负责抓好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乡镇负责配合市供电局做好工程占地的征迁、补偿工作,积极向被征地群众宣传电力工程项目政策,协助供电局解决项目实施工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乡镇要通过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讲解电力设施占地补偿的政策规定,为工程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建立协调机制。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征占地、补偿等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协调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严格补偿标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青苗赔偿、占用土地补偿等补偿标准要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电网工程建设施工占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4.建立督查制度。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协调小组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向施工人员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促左上顺利推进。

  5.严格奖惩。有关乡镇、村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按期完成土地征占、补偿任务的,在工程完成后给予奖励。对工作配合不力,致使工期拖延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工作方案 篇3

  20xx-12月3-4日,我院将举行第24届运动会,为了更好地展现我院师生良好的体育精神风貌,院自律会安全保卫部与安全志愿者将全程协助保卫科负责本届运动会的安全维护工作,以确保运动会的圆满顺利举行,特制定本方案。

  我们将以组长责任制展开工作,工作内容大致有:

  (1)保卫运动会期间的人员安全(比赛运动员、拉拉队以及观赛者等);

  (2)赛场内的秩序维持,保障竞技比赛工作顺利进行;

  (3)比赛时的校内安全维持(值班巡逻、车辆管理等);

  (4)运动会期间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警示标语、海报、广播等)

  运动会期间,我们将以时间为轴线在赛场内外展开安全保卫工作:

  一、 12月2日(运动会前期)

  校园安全宣传:警示标语、警示牌、运动会安全知识海报。

  二、

  12月3日上午(运动会第一单元)

  08:00-08:30 车辆进出管理,按照校园停车场秩序依次安排:

  09:25-11:20 竞赛场地(赛道)维护工作

  09:25-11:30 田赛场地(赛场)维护工作

  在09:30-11:30期间(1)由各当班队长带队进行以公寓区为主的校内巡逻;

  (2)由安全知识专员负责广播宣传工作。

  12月3日下午(运动会第二单元)

  13:50-16:30 竞赛场地(赛道)维护工作

  13:50-16:30 田赛场地(赛场)维护工作

  在14:00-16:30期间(1)由各当班队长带队进行以公寓区为主的校内巡逻;

  (2)由安全知识专员负责广播宣传工作。

  12月4日上午(运动会第三单元)

  08:00-08:30 车辆进出管理,按照校园停车场秩序依次安排:

  08:25-11:10 竞赛场地(赛道)维护工作

  08:25-09:30 田赛场地(赛场)维护工作

  在08:30-11:10期间(1)由各当班队长带队进行以公寓区为主的校内巡逻;

  (2)由安全知识专员负责广播宣传工作。

  12月4日下午(运动会第四单元)

  13:50-16:30 竞赛场地(赛道)维护工作

  13:50-15:30 田赛场地(赛场)维护工作

  在14:00-16:30期间(1)由各当班队长带队进行以公寓区为主的校内巡逻;

  (2)由安全知识专员负责广播宣传工作。

  注:(1)竞赛赛场包括,各类型100M、200M、800M、1500M、各类型接力赛和团体径赛;

  (2)田赛赛场包括,各类型铅球比赛、跳大绳、两人三足接力(群体)。

  (3)时间安排以预计比赛时间,赛场维护工作以实际比赛时间为准。

  (4)具体工作人员详见附表。

  关于校园停车场:

  1、 教学2号楼(公共教学楼)东侧停车场

  2、 教学2号楼(公共教学楼)西侧停车场

  3、 基建办前临时停车场

  4、 图书馆前临时停车点

  5、 东大门广场停车点

  6、 西大门广场停车点

  特别说明:东西主干道不准两侧停车

  三、其他事项:

  (1) 运动会期间,我们将严格履行队长责任制,如遇紧急事况,可联系当班队长(详见附表――安保工作表)

  (2) 工作人员注意事项:在保护会场秩序及人员安全的前提是自己要保证自己的安全,执勤期间,必须要戴工作证、安全员红袖章等。无法执勤,要提出由队长或总队长协调。

  (3) 协助运动会组委会、保卫科、裁判组、医务组以及学生工作人员顺利完成工作,确保运动会安全、圆满成功!

  四、本次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在全市开展“执行力提升年”的决策部署,强化舆论引导,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争四推三提升”总体目标,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民意,坚持对内找不足,对外讲优势、树形象的'根本原则,坚持媒体联动,媒体和受众互动,综合发挥专门机关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优势,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令行禁止、重在执行,勤政廉政、真抓实干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是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执行力提升年”的工作部署;二是多角度、深层次宣传、解读“执行力提升年”的重大意义;三是全面宣传“执行力提升年”的各项机制制度;四是及时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执行力提升年”中的新举措、新面貌、新成效、新经验;五是宣传勤政廉政、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六是及时反映群众、企业、项目法人对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七是对执行力不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八是对督查暗访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通报。

  三、宣传形式

  一是开辟固定栏目。许昌日报社要在《许昌日报》和《许昌晨报》重要位置,许昌人民广播电台和许昌电视台要在新闻板块重要位置,分别开设一档以“执行力提升年”为主题的专题栏目,建立长期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执行力提升年”的重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展和处理的最新动态。

  二是开设“曝光台”。对私搭乱建,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疲沓、执行力不强等现象进行曝光,对督查暗访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开设互动栏目。及时反映群众、企业、项目法人对各地各级各部门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反映。

  四是加强舆论引导。组织一批有深度的文章和谈话节目。着眼对“执行力提升年”进行多角度解读,许昌日报社要组织撰写刊发系列言论、评论文章,许昌电视台“聚焦30分”、许昌电台“行风热线”等栏目要以此为话题,制作专题节目。

  五是组织专访。充分利用现有栏目,许昌人民广播电台、许昌电视台、《许昌晨报》已开设的“行风热线”、“聚焦30分”、“许昌零距离”、《百姓看政》等四档栏目要围绕“执行力提升年”进行重新策划,突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许昌日报》要对各县(市、区)以及市直95家参与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排名的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集中采访。采访要以践诺等具体工作落实情况为重点。

  六是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要突出“执行力提升年”内容,言简意赅,好懂易记。专题制作有奖举报电话的公益广告,密集刊播,力争达到家喻户晓。

  七是加强网络宣传。许昌廉政网要开设“执行力提升”专题,全市各大网站要在首页建立链接。

  八是编发许昌内参。对不宜公开曝光的内容,市级各新闻媒体每周至少编发一期内参,报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

  九是加大外宣力度。及时宣传我市执行力建设的做法、经验。许昌日报社、许昌电视台、许昌人民广播电台全年在省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执行力提升稿件分别不少于10篇。

  十是利用其它形式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在积极和善于利用新闻传媒开展宣传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手机短信、板报、闭路电视、局域网以及征文、答题、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全市各地各单位、各级新闻媒体一定要高度重视“执行力提升年”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作为“执行力提升年”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齐心协力,抓紧抓好。

  1、市“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新闻宣传组,统筹协调新闻宣传各项工作。市级各新闻媒体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执行力提升年”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驻点,与市“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口联系,专司此项工作。

  2、各新闻媒体要保证每天都有“执行力提升年”的相关报道。新闻评论、社论、言论、谈话等要集中上一批内容,造强舆论声势。涉及对许昌形象有负面影响的报道,由“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采用,负面报道、曝光内容不得上网、不准外传。

  3、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新闻单位报送“执行力提升年”方面的稿件,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开展专访、制播节目,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切实搞好“执行力提升年”宣传工作。

  4、市执行力提升办公室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正反典型,热点、焦点问题等要及时发现、上报新闻线索,以便统一安排新闻单位及时跟进、报道。

  5、市“执行力提升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有关“执行力提升年”工作方面的新闻采稿情况进行通报。

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实施放心粮食工程就是实施民心工程,注重民生因势利导就是注重粮油食品安全,也是顺应和引导市民从吃饱到吃好的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体现监督检查服务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做优做强;服务进一步构建放心粮油销售网络、扩大放心粮油产品的覆盖面、发展连锁经营,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市级放心粮油单位采、销、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xx年度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监管工作方案。

  二、监督检查对象

  本辖区的所有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单位),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实现对20xx年度、20xx年度评定的示范企业(单位)100%的覆盖面,实现对20xx年评定的示范企业满足50%以上覆盖面的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查验示范单位是否仍符合评审条件,是否落实了持证执照经营,是否落实了生产、销售、储存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二)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粮油商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采、销、存等环节粮油商品质量的检验制度;

  (三)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计量年检制度,生产、销售的定型包装粮食的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准确计量要求;

  (四)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储存是否符合粮油安全储存要求,有无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查验成品粮堆放是否规范;

  (五)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商品明码标价情况,是否落实了标示粮食质量、净含量、价格、产地等标志内容;

  (六)查验示范单位经营(生产、销售、采购)的粮食及其制品的质量情况,有无经营“三无”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商品;

  (七)查验示范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自查表》制度,自查结果是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确认机制;查验已被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单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八)其他涉粮检查内容。

  对既是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又是成品粮应急储备的单位,还将增加相应品种的数量、等级等检验项目。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为体现服务、效率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原则上,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一年检查一次(不含专案检查和受理举报核实)。时间计划是:

  第一次,4月底前,落实对其中不低于50%的单位的检查和质量抽样工作;

  第二次,10月底前,组织对余下的单位落实监督检查活动,同步落实质量抽检。

  具体检查单位、检查时间由本局在组织检查时随机确定。

  五、检查方式

  对示范单位的检查采取用市场巡查与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涉及举报事项或市有关部门移交、移送的案件,由市或辖市(区)按管辖落实查处工作。

  六、质量抽样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经营的粮油商(产)品落实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样品安排按本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

  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对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处理。

  七、费用

  组织开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和由本局开展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八、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对经检查符合《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规定条件的单位予以保留示范企业资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第十七条情形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由所在地的粮食部门落实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情形且影响较大的,作出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处理;对检查中查出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为,由粮食部门按照管辖要求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价格、计量、质量、经营范围等情况,由本局向价格、质监、工商部门办理移送查处;对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行为,由本局向市食安委办公室落实移交查办。

  对被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单位,自取消或应该知道取消之日起不得再以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名义从事粮油经营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要突出重点,体现“确保粮油放心消费、落实质量安全”的要务,做到工作有计划,实务有成效;

  (二)各放心粮油示范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产品(商品)的质量工作,认真落实本单位法定负责人为本单位粮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粮油制品的安全负总责;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政策规定和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不断提升粮油标准意识;要强化对采购粮油制品的索证、检验要求,从源头上落实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的机制;要高度重视计量、价格、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产品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的影响力。我局将继续落实诚信数据库信息的更新工作,有关市级放心粮油资质评定、监管、抽样结果、获奖受罚的信息将如实记载更新;

  (三)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粮食抽样、检验工作规程,及时准确落实质量卫生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负责;要切实强化对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要同步做好粮油标准的贯彻宣传工作,认真解答有关质量、标准、检验方面的问题,做示范企业的好帮手;

  (四)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依规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做好相关案卷管理工作,落实方便查阅等事项。

工作方案 篇6

  为确保20xx春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开学检查工作制度规定,经研究,拟于2月27日至3月3日组织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校舍安全管理情况、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等方面,突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校园安全管理难点工作的解决及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详见附件)。

  三、督导组织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抽调人员参加督导。部领导带队成立6个重点督导组,对12个省份进行督导检查。其他20个省份由省级教育、公安部门选派人员组成督导组交叉检查,每个交叉督导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厅级干部1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处级干部、工作人员各1名组成(共5人)。

  四、督导方式

  此次督导采取各校自查,县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全面排查,市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重点抽查,省级教育、公安部门联合交叉检查,教育部领导带队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

  五、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2月20-23日,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要实现辖区内所有学校全覆盖。一是指导各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二是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各高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二)重点抽查。2月24日至26日,省、市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各县自查报告,统一组织省、市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对各县、各高校进行抽查,并于3月1日前向我办报送省级督导自查报告。

  (三)重点督导、交叉督导。2月27日至3月3日,备督导组根据分组安排(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分赴有关省份,在听取汇报后,由组长随机抽取1-2个地级市,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实地督导结束后简要向被督导省份反馈意见。汇报会需请省内部属高校参加并做简要汇报。督导组在每地(市)督导学校不少于6所,督导学校应涵盖普通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有部属高校的省份,至少要到1所部属高校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和抽查工作。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认真审核,准备齐全,以便实地督导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二)各地在进行自查和抽查工作时,应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客观分析问题,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自查报告。

  (三)督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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