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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26 16:12:4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八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八篇

工作方案 篇1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垂岗建设工作,提高全乡农村治安防控能力,切实改善农村治安状况,根据颍上县综治委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订垂岗乡20xx年农村技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

  成立垂岗乡农村技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委员、分管负责人王世国同志任组长,乡挂职副乡长、派出所所长殷玉宝同志任副组长,乡综治工作中心具办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工作中心。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技防建设工作的落实。

  目标任务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在8月底覆盖全乡40%以上农户、年底达到95%以上农户的目标。着力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弥补了目前农村安全技防的空白,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技防带来的安全感。有条件的村(社区),特别是街道所在村要在20xx年底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工作方法

  1、整体规划和先行试点。根据本地经济情况,认真调研,科学规划,选准试点。在开展示范建设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掀起建设高潮。

  2、强力推进和普及应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少花钱、多办事、重实效”的原则,不特别强求技防模式统一,要灵活多样地开展技防建设。

  3、市场化运作和经费筹措。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在不加重当地农民负担和群众自愿的前提下,积极筹措盗金,可采取乡财政补一点、村(居)委会贴一点、农户自己出一点等办法,落实技防资金。

  4、加强宣传和典型引领。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安全技术防范的理念、功能和作用。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农村技防建设给自身带来的好处。

  任务分工

  l、乡综治工作中心负责农村技防建设的全面工作。负责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对全乡农村技防建设进展情况通报一次,负责宣传发动。

  2、村(居)委会负责根据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切合实际的技防模式并负责督促落实农户应承担的费用:

  3、派出所负责对我乡农村自然村的基本情况及技防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做好具体规划、防范模式选择并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和试点建设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15日)

  2、具体建设阶段(20xx年6月一11月)

  3、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12月)

  工作步骤

  1、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召开各村(社区)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农村技防建设工作;

  2、广泛宣传农村技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农村技防的显著效果,使群众认识到这项工作利己、利家、利社会;

  3、派出所要组织进行现场演示;

  4、各村(社区)安排好试点(可以村民小组为试点单位),然后以点带面在本辖区全面开展农村技防建设工作;

  5、乡综治工作中心将定期督察农村技防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每月通报一次。

  6、年底,由乡技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乡各村(社区)的农村技防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xx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宛纪发〔xx〕2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移民系统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移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全市移民系统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示范市、示范点”为载体,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对全市移民系统党风政风存在的问题进行标本兼治,在移民系统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局机关重点业务科室、县区移民部门、移民村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符合移民安置区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移民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以教育强监督

  1、重视廉政教育。市移民局及县区移民局(办)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勤政廉政集中教育宣讲活动,重点对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县区移民部门负责人、乡镇移民工作负责人、移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教育。

  2、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在市局机关、县区移民局(办)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以公开促监督

  3、健全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局机关业务科室、县区移民局(办)要通过市、县阳光农廉网和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对所承担职责、工作人员、办事流程、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以及资金拨付、项目申报、项目分配、项目组织实施、移民政策和移民法规等进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基层和移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指导移民乡镇、移民村做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移民项目确定和实施、村务公开等工作。

  4、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市移民局纪检监察室备案。市移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市移民系统党风政风公开工作,各县区移民局(办)、各有关乡镇和移民村公开情况及时报市纪检监察室备案。市移民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及时通报。每月抽查不少于3次。

  (三)以明责严监督

  5、明确界定市移民局及县(区)移民局(办)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移民局和县(区)移民局(办)对职责范围内的移民政策落实情况、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移民项目实施情况负监管主体责任;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市、县区移民局内设有关业务科(股)室对对口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主管责任。市移民局各业务科室、县区移民局(办)要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

  (四)以制度保监督

  6、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市、县(区)移民局(办)要全面清理工作职权,明确班子成员、各部门及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建立纪检预警、提醒、告诫、纠错机制。

  7、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对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和移民项目申报、批复、招投标、验收、监督等程序、规定及落地情况分级向市、县移民局(办)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接受审查监督,并落实纠错、问责制度。

  8、落实审计制度。对年度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组织进行依法审计,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跟进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追究。

  9、完善移民信访机制。市、县(区)移民局(办)建立有专门的移民信访窗口,推行“五有”制度:有访必立、有诉必理,有信访记录、有处理结果、有反馈资料。

  (五)普遍督查

  10、业务检查。市、县(区)移民局(办)各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年度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普遍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1、市移民局纪检组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市、县工作开展和计划落实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组织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问责,并向市纪委专题报告。

  12、建立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市移民局重点业务科室、县(区)移民局(办)正常工作督查情况每月要向市移民局纪检组报告1次;市移民局纪检组每月向市纪委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六)重点检查

  13、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移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14、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专项效能监察

  15、重点对移民资金拨付、移民项目实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移民政策落实等进行专项监察。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对有关责任人履行职责、作风纪律、勤政廉政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接受移民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

  (八)及时调查

  16、针对损害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移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效能监察发现和掌握的案件线索,以及移民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掌握的基层移民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移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上下联动。市移民局专门成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置扶持科、规划计划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县区移民局(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下联一级,推动工作开展。

  (二)规范督查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监督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公开信息,确保群众知晓,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工作方式。开展督查要有方案、有小结、有建议;信访办理要有登记记录、有办理意见、有结果反馈;案件查办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批办意见、有调查报告、有办案结果、有案件剖析;各类工作事项要有痕迹记录,档案资料有归类、有整理、有顺序。

  (三)强化约谈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意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市移民局纪检组直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

  (四)严格责任追究。移民系统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县区移民工作评先评优相结合,与移民后期项目和各类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相结合,奖优罚劣,树立正确工作导向。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移民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xx]26号)和《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保证居住在我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xx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登记通知如下: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的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指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下同)须年满六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

  2.适龄儿童父(母)亲在高新区连续居(暂)住一年(截至20xx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高新区居住,以居住(暂住)证为准。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营),以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为准。

  二、 登记时间及信息登记范围:

  登记信息时间为:6月23日---6月24日

  6月23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未来城、盛世花城、新东方花园、海信慧园、茗筑美嘉、新生活家园、理想家园、鑫苑国际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3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牛旺居、徐家居、草山岭居、聚鑫旺园、沁园新居、明湖白鹭郡、祥泰新河湾、三庆汇德公馆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4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会展香格里拉、丰奥嘉园、贤文小区、中铁汇苑、康桥颐东、省委组织部宿舍、济南二职专奥体中路校内宿舍、黄金时代、雅居园小区、国华印象、龙园小区、中海天悦府、万科麓山、万科金域国际小区、机床四厂宿舍、小鸭集团宿舍、石化园、警察学院宿舍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6月24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北胡灏苑(北胡村安置房)、南胡花苑(南胡村安置房)、兴旺家园(小汉峪村安置房)、汉峪新苑(大汉峪村安置房)、中铁逸都国际、涵玉翠岭小区、省直机关宿舍、鲁邦·奥林逸城、奥龙官邸、东荷苑小区、晨曦家园、玺园、舜奥华府的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三、登记地点

  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高新区凤凰路与世纪大道交界处东南,可乘坐123 、87公交车在天辰大街东首站下车,路东即是。)

  四、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 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 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

  居住证(暂住证)且满一年(截止20xx年8月31日)。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

  3. 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或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4.务工证明: (1)父(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

  (2)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

  温馨提示:

  1. 截至20xx年8月31日以前,依据上述五项资料标准,五类材料俱全;满一年指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2. 根据高新区招生实际容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材料加分项期限为最近六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4. 居住证(暂住证)、务工证明提供单方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若提供出监护人双方材料可加分。

  5. 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供,后期补证视为无效。

  6. 所提供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

  见》(鲁教基发)(﹝20xx﹞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入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要求,请无法在高新区就读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8.因高端人才实训基地车位有限,请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济南高新区教育局

  20xx年6月20日

工作方案 篇5

  一、情况分析:

  本学期我班新增5名幼儿,共计36名幼儿,其中男生16名,女生20名。经过上学期教师与幼儿的共同努力,全班幼儿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他们初步学会了自我照顾的能力和遵守规则及安全意识,乐意与人交谈,能主动参与自主性活动及其它活动,他们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在上学期中,我班根据幼儿的兴趣、发展及需要,通过活动,幼儿的自主性、创造性得到发展,并促进了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促进了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特别是在语言方面,许多幼儿由听不懂普通话到能听懂普通话,有少数幼儿能用普通话主动、清晰、连贯地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在家长工作方面,我们做到深入、细致,处处为了孩子,时时考虑家长。家长也对我们一学期来的工作也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和好评。但是,在上学期中仍存在有不足:如体育活动开展得不够丰富,个别指导得不够,以至于幼儿身体动作发展不均衡。本学期,我们仍以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结合本园苏州市级课题,将在新学期中,对幼儿动手能力进行重点的指导和培养。激发幼儿积极探索和主动地学习,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地发展。

  二、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常规教学工作

  1、开学初,依据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园务计划为目标,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发展状况,制定出适宜本班的教育目标,班务计划、主题活动计划。并保证在日常工作中逐步落实。

  2、根据小班幼儿活泼好动,生理成熟不足和知识经验欠缺,稳定性差的年龄特点,合理安排一日活动时间,动静交替,室内外活动平衡;根据本班幼儿的能力和兴趣安排不同的活动,有组织有指导的活动与自主性活动,安静活动与运动活动,还有个人活动、小组活动、集体活动,并给予个别辅导和随机教育,本学期重点对幼儿动手能力的培养和指导。

  3、优化班级教育环境,定期及时地为各个活动区提供充足的、幼儿感兴趣的半成品或非成品的材料,以激发幼儿的探索欲望,提高幼儿的动手能力。根据主题活动的需要,定期更换主题及活动区材料,在教室外设立美术作品栏,保证每个幼儿都有展示作品及欣赏作品的机会,培养幼儿的自我表现能力。

  4、重视幼儿身体素质的锻炼,保证每天幼儿都能达到运动量;注重幼儿的个体差异。为幼儿提供各种类型的运动器械,根据周计划活动的安排,每周都有侧重点地带领幼儿进行体能锻炼,并给予幼儿在户外自由活动,探索和交流的机会。

  5、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幼儿活动,每星期按计划,定期组织幼儿进行科学实验、玩沙玩水,丰富幼儿的学习生活,促进幼儿多方面的发展。

  6、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班幼儿的自信心和表现欲,增强幼儿的竞争意识,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本学期除参加园内举办的各项活动外,还准备举行形式多样的亲子活动,如小能手和小歌手等。

  7、本学期在每周二、四利用餐后十分钟进行表演,培养幼儿表现美、感受美的能力,锻炼幼儿的胆量,使幼儿能在集体面前大胆表现、建立他们的自信心。

  8、对班内个别各方面相对差一点的幼儿,及时客观地作好幼儿活动过程记录和评价工作,提高教师对幼儿的观察能力和教学反思能力。

  9、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使幼儿认识有伤害性的物品、行为和危险的地方,形成初步的安全意识。

  (二)班级日常工作:

  1、制定各项常规要求,本班保教人员团结协助,统一思想,相互督促认真完成班级中的各项工作。

  2、保教结合,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一日作息制度,注意加强病弱儿的照顾,减少疾病的传播,提高服务质量,让家长放心满意,最大程度地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对班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寻求最佳解决办法,做到保教人员步调一致。

  4、做好班级物品管理工作,保教人员目标一致,共同努力,爱惜和妥善保管班级物品,力求做到班级物品无一缺损,无丢失。

  5、认真做好每日的交接班工作,消除不安全的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在工作中保教人员,相互配合,争取进步,共同完成班级里的各项工作。

  (三)家长工作

  1、积极主动与家长配合,多与家长沟通,听取并采纳家长各种合理意见,利用各种途径做好家长工作,每二周更换家园联系栏目内容。

  2、注重家长工作,根据主题教学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亲子活动,每一主题都设有亲子作业。

  3、向家长推荐教育资料(早期教育家教版),鼓励家长积极参加家园活动,为教育活动提供资源。

  4、为了让家长更好地了解幼儿在园的学习情况,教师为每个幼儿写好家园联系册上的教师留言,每月发放,家长写好家园联系册上的家长留言,定期的反馈。

工作方案 篇6

  公众安全感是反映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状况和社会稳定形势的睛雨表,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题。面对我乡在20xx年上半年全市公众安全感测评中综合排位较后的严峻形势,乡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化压力为动力,从群众感到不安全的地方整起,从群众认为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通过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打造和谐平安瓦岗,确保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攻坚战在全乡迅速拉开帷幕。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始终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综治整改工作作为今年政法综治工作的一条主线,前后相继召开了全乡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综治整改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和全面部署。不管是从会议的规格和规模,还是从会议的人数和围,都充分体现了乡党委、政府对抓好社会治安的决心。为此,乡党委、政府还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高位推动综治整改工作。同时党委、政府班子领导以身作则,率先示,每人下基层挂点一个区,参与治安义务巡逻。

  二、真抓实改,积极行动。

  各村、各部门积极策应全乡综治整改工作,及时召开班子会和动员大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乡直各部门单位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题进行分析疏理,把握题的症结点,选准整治的突破口,多措并举保平安,打防管控促稳定,整合资源抓整治,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工作。同时以七项具体整治内容为切入点,即: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打击毒品犯罪、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打击传销活动、整顿交通秩序、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和整治网吧,制定了单项的整改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分兵把守,分工负责,扎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

  三、整治维稳,打防互动。

  1、着眼于“打得掉”。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对侵财性犯罪予以果断打击,并组织了多次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对犯罪的震摄力。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司法行政部门实行专项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按照“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原则,切实把化解责任落到实处。

  2、着眼于“稳得住”。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来,开创全民维稳的新局面。广泛开展警民联防、区域协防、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活动。各村、各部门合理调配本单位的干部,不断充实壮大义务巡防队伍力量,进一步完善义务巡逻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专职巡防队伍的作用,不断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构筑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铜墙铁壁。

  四、协同配合,部门联动。

  各单位各部门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多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交警部门大力整治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严格交通秩序管理;工商部门对传销组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给以严厉打击;教育部门大力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化部门加强网吧整治,坚决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违法经营行为。其它部门也分别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五、宣传造势,舆论发动。

  我乡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专栏,大力宣传乡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宣传社会治安整治动态信息,向人民群众宣传和告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群众对综治整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使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综治整改活动中。通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工作的大力宣传和广泛动员,在全社会形成“创平安、保稳定、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我乡将上下一心,左右同力,以超常的毅力、超常的水平和超常的做法来进一步加强和推动综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把我乡的公众安全感提升到一个高的水准,使我乡的综治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工作方案 篇7

各部门:

  今年春运从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为期40天。为全力做好我站20xx年春运工作,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省、市和行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站本着早准备、早动手、早部署、早安排,结合车站实际,制定20xx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精心谋划组织,科学调配运力,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组织能力及时协调解决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春运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运力协调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管理制度和措施,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发现和解决春运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组 长:刘某某

  副组长:王某某 白某某 卫某某

  成 员:各部门主任

  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春运日常工作的协调、统计、上报工作,春运办公室设在车站综合办,联系电话XXXX。

  三、工作措施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车辆运行安全是旅客运输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搞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基本保障。节前车检车间要对所有运营车辆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是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安全带配备和完好情况等,确保春运期间带病车辆、卫生不达标的车辆绝对不允许参加运营。

  二是进出站口要加大对进出客运站人员、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检查制度,做好出站安全叮嘱工作,把好车辆出站关。

  三是调度室要严格“四证”查验制度和驾驶员报班制度,严格驾驶员资质、科学合理安排班次,并提前做好一切加班、备班车辆的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交通部关于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及卧铺班车安装视频监控的制度,要求营运客车运距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四是综合治理队要做到定员、定岗,责任到人,加大车站周边稽查力度,严禁车辆在站外乱停、乱靠、上下旅客,严厉打击站外非

  法运营车辆和车站周围喊客、拉客现象,与驻站派出所配合,维护好售票厅购票秩序。加强对站内“三防”工作、治安工作的管理,定时进行巡逻,做好夜间值班安排。

  五是安检消防室做好“三品”检查工作,对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必要时可开包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乘车。做好危险品检查记录,与驻站派出所密切联系,妥善处理危险违禁物品。对车站的消防器材、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春运期间工作圆满完成。

  六是站务、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做好宣传引领服务,并做好电话订票业务和旅客咨询,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利用广播及时向旅客告知班次和路况信息,使广大旅客出行的安全、舒心,创建和谐的乘、候车环境。

  七是小件快运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旅客托运物品,严禁违禁品进站上车。春运期间做到旅客行李和托运行包的合理安排,和司乘人员仔细交接托运物品并及时签收,保证行包小件不丢失、缺损。

  八是车站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做到定员、定岗,划分卫生责任区,严格交接班制度,地面墙体随脏随扫,特别是一些卫生死角,必须彻底清理,做到窗明几净,保证卫生间干净、正常使用,对候车大厅及办公场所定时消毒,为旅客创造优美的乘车环境。

  四、工作安排

  为全面落实春运领导组工作安排布置,协调部门工作,各负其责,

  责任落实到人,根据车站实际情况,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组。

  客服引领组组长:王某某

  成 员:分管部门全体

  具体负责旅客的服务和引领工作,及时疏散排队聚集的短线旅客,引导有序通过安检,按序乘车。办公室加强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络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种报表,做好值班安排,随时准备启动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微机室要保障微机的正常运行,遇到故障及时排除。

  站务组组长:卫某某

  成 员:分管部门全体

  具体负责票务与站务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引导旅客的购票、候车、乘车。根据旅客高峰应急预案,及时疏导候车旅客,并为旅客提供安全、优质、舒适、快捷的服务,同时做好旅客售票、检票发车等服务工作。财务室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充实到售票窗口,提供售票及后勤保障服务。

  车检及运调组组长:张某某

  成 员:分管部门全体

  负责车站运营车辆的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认真核查班车“四证一牌”,确保齐全有效,保证参营车辆卫生合格,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消除安全隐患。合理调配运力,及时了解路况信息,做好备班车的准备工作,确保运力充足。

  进出站及综治组组长:万某某

  成 员:分管部门全体

  具体负责周边环境及站内治安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站外乱停、乱靠、喊客、上下旅客现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客源不流失,同时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保证班车进出站安全畅通,确保站内外人流、车流秩序良好,创造优良乘侯车秩序。加强两节期间的治安巡逻,做好夜间值班登记巡查工作。

  后勤与安检组长:范某某

  成 员:分管部门全体

  具体负责进站旅客行包安检、车站消防安全及各种设施、设备、用品的及时供应,严格按照“三不进站”要求,加强危险物品的检查,杜绝 “危险品”进站、上车;同时负责车站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保证车站的环境优美,整洁卫生,为旅客营造良好的乘侯车环境。

  小件托运组组长:白某某

  成 员:小件快运分公司全体

  具体负责车站小件托运业务和车辆清仓工作,两节期间尤其要做好托运物品的安检工作,并保证托运物品安全、及时到达目的地,同时严格执行车辆清仓制度,确保“三品”不进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领导组组长全面负责协调春运各项工作,副组长根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各项工作。重点抓好运

  力调配、安全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等工作。

  2、密切配合

  加强与运管站、驻站派出所、交警等其它部门之间的联系,密切沟通,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春运工作。

  3、应急管理

  春运期间各部门随时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雾天气,客流增加,路阻等情况,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站务、客服相互协调,做好突发情况下的旅客疏导解释工作;调度要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工作,防止旅客大面积滞留。

  4、特色服务

  开展送春联、送文艺、送温暖等特色服务活动,营造温馨和谐的春运氛围。1月24日,春运首日,快板表演;2月1日,腊月二十三小年当天,车站组织为广大旅客送春联、送麻糖;2月24日,元宵节当天在候车大厅举行猜灯谜、送祝福文艺活动。

  5、值班工作

  春运期间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站长带班到位,工作人员值守到岗。值班站长做好春运期间的投诉处理工作,对旅客的投诉、咨询要及时处理,及时解答,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6、统计上报

  春运办公室负责春运期间各项工作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和信息收集,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春运期间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春运联络、信息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工作方案 篇8

  一、目标管理考核机构

  为便于对农业三场目标管理考核,特成立县农委农业三场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农业三场各项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1、从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方面对农业三场的工作进行定量考核,总分值100分;

  2、对应的目标管理全额奖励金额为: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66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年6000元(含原年度考核奖2400元);

  3、农业三场所有工作人员根据考核细则,每年的年底由县农委农业三场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人员进行综合打分,所得分值所占的百分比乘以其本人的全额奖金就是该工作人员全年所得的目标管理考核奖金。

  三、农业三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信访稳定(40分)

  1、农业三场职工直接到县农委通过书面或口头投诉本单位的,三场管理人员应及时赶到县农委进行现场处理,能妥善协调处理投诉的,不扣分;不能妥善处理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2分;(10分)

  2、农业三场职工通过市长热线、县长热线、政民互动、12345政府直通车或直接到县信访局及其他县级相关部门投诉的,三场管理人员能妥善协调处理并积极即时回复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1分;不能妥善处理造成二次上访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5分;(15分)

  3、农业三场职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市级以上信访部门及其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投诉的,农业三场管理人员能妥善协调处理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5分;不能妥善处理的,一次扣所有管理人员各10分。(15分)

  (二)安全生产(20分)

  1、农业三场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本单位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清查排除危房、机动车和水塘等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处理领导组,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农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按预案处理程序向县应急办、机要局汇报;(5分)

  2、设立险情警示标牌,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5分);

  3、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发生一次事故扣所有管理人员5分。(10分)

  (三)日常管理(20分)

  1、制定严格的上下班制度和请假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县一天需向农委分管领导请假,出县两天以上需向农委主要领导请假,违规一次扣1分;单位其他管理人员,出县需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违规一次扣1分;(5分)

  2、所有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日需在单位正常上班,农委考核领导组不定期对农业三场的在岗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在岗工作人员,一次扣2分。(10分)

  3、切实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积极配合所在地乡镇做好三线三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不力者,扣所有管理人员5分。(5分)

  (四)财务管理(20分)

  1、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如发现有不规范审批手续的票据,每发现一笔,扣当事人1分;(5分)

  2、严格执行农委出台的预算管理办法,单位支出超出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预算,扣所有管理人员5分;(5分)

  3、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账,每季度报一次帐,报账时间必须在每年的1、4、7、10月份内完成,超过时间报账,一次扣财务人员4分,扣主要负责人2分。(10分)

  (五)以上各分项分值以所设分项总分值为限,扣完为止。

  四、本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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