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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9 14:31:2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优】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优】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合同管理制度1

  为规范合同管理,预防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总经办,组成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同管理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

  一、合同评审程序

  1、 合同承办人或销售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合同管理部初审,再按流程送审;

  2、 特殊/重大合同,合同承办人或合同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交分管领导或合同谈判人员继续完善合同内容,修改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4、合同管理部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合同管理部需评审重点

  A、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B、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

  限。

  C、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服务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D、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2、财务部门需评审重点:

  (1)、明确付款方式

  (2)、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

  (3)、原则上以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如特殊情况,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额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进行收款

  (4)、财务在付款时,开出的支票需对应发票上的单位和合同单位一致

  (5)、是否载明合同单位的开户行及账号

  (6)、合同的计价原则是否明确,合同款项支付原则是否明确(含履约保证金、进度款支付、结算款支付、质保金等)

  3、生产部需评审重点

  (1)、确定合同报价所含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明确款项支付流程和时间节点

  (3)、明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则,验收要求及处罚办法

  (4)、材料合同的报价(三家以上)比对表、质量标准、运输方式、计量规则及要求

  (5)、合同中质量安全标准能否满足或达到

  (6)、公司资质能否满足承包范围要求

  (7)、能否按期完成

  (8)、违约责任是否对等

  (9)、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含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等)

  4、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单位简介;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手机号码等通讯工具号码;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联营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

  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管理制度2

  1、建立合同管理团队:配备专业的法务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和纠纷处理。

  2、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流程和标准,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

  3、定期培训: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能力。

  4、技术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合同的电子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便捷查询。

  5、审计监督: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审计,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通过上述措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完善、高效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合同管理制度3

  一、合同工聘用与解聘程序二、工作职责与绩效评估三、薪酬福利与激励机制四、培训与发展机会五、劳动保护与工作环境六、违规处理与纠纷解决

  内容概述:

  1. 合同签订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确保双方权益明确。

  2. 明确合同工的工作任务、责任与期望成果,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

  3. 设计合理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与福利,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4. 提供职业发展路径和培训计划,增强合同工的职业技能和满意度。

  5. 确保符合劳动法规的安全规定,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6. 制定清晰的`违规处理流程,公平公正地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合同管理制度4

  劳动用品,也称作个人防护装备,是企业为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安全而提供的必要物品。它们的主要作用在于预防工作场所的潜在危害,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劳动用品能够防止或减轻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风险因素对工作者的伤害,同时也是企业遵守劳动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内容概述:

  劳动用品的种类繁多,覆盖了各个工作领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头部防护:如安全帽,用于防止头部受到坠落物或其他物体的撞击。

  2. 眼面部防护:如护目镜、面罩,防止飞溅物、尘埃或有害光线对眼睛和面部的伤害。

  3. 听力防护:如耳塞、耳罩,降低噪音对听力的影响。

  4. 呼吸防护:如防尘口罩、呼吸器,防止吸入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

  5. 身体防护: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止接触化学物质、尖锐物体等。

  6. 脚部防护:如安全鞋,提供防滑、防砸、防刺穿等功能。

  7. 其他特殊防护:如防辐射服、绝缘手套等,针对特定工种的需要。

合同管理制度5

  1、建立专业团队: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批、执行和管理,确保团队成员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2、制定详细流程:详细规定每个环节的操作步骤、责任人和时间要求,形成书面的合同管理制度手册。

  3、引入技术手段:利用电子化合同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合同的起草、审批、存储和检索,提高工作效率。

  4、定期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合同管理培训,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合同执行能力。

  5、监控与评估:设立监控机制,定期评估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6、法务咨询:与外部法律顾问保持紧密联系,对重大合同进行专业审查,确保法律风险可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套完善、高效的销售合同管理制度,为销售业务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合同管理制度6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公司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八、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十二、合同管理总经理负总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十三、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合同管理制度7

  1. 设立专门的劳动保护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2. 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对高风险设备实施严格的准入和操作许可制度。

  3. 定期组织个人防护装备的'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 与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5.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制定全面的劳动保护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员工的定期复训。

  总结,劳动保护用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和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合同管理制度8

  1、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全程管理。

  2、制定详细的合同管理流程图,明确每个步骤的`责任人和期限。

  3、对全体员工进行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合同意识和操作能力。

  4、引入电子合同管理系统,提升合同管理的自动化水平,减少人为错误。

  5、定期审计合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修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建立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快速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影响项目进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是企业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它不仅涉及到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关乎企业的声誉和长期发展。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和完善,使之成为企业运作的有力支撑。

合同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签订、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合同/定单(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签订的买卖合同、框架协议和代储代销协议等)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三、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10、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XX条款”执行。

  四、职责与权限

  1、公司采用同一的销售合同模板,有市场销售部编制,总经理批准,经综合部备案后发行使用;

  2、销售部主管业务员负责来自顾客方队产品的要求好而技术指标等,并依照销售合同模板具体拟定销售合同;

  3、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的评审;

  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理人负责销售合同的签署。

  五、实施程序

  一)销售合同的评审与签订

  1、销售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主要是对顾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要求、技术指标、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进行全面评价与审核,旨在降低销售风险。

  1)一般要求的销售合同(成熟产品)由销售部主管业务员或部经理直接进行评审;

  2)特殊要求的销售合同(新产品)由销售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包括研发部、工艺部、生产部、品质部、技术部等共同进行评审;

  3)合同金额巨大或比较关键的销售合同评审,应在总经理和其他有关副总经理的主持下进行。

  4)合同评审中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争达成一致。

  2、合同经评审后,无异议,方可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1)销售合同必须使用公司标准模板(甲方主持签订的合同除外),统一编号,编号方式为:SZ+对方缩写+年月日—(1、2、3),编号不得重复。

  2)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销售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销售合同的汇总与保管

  1、市场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的汇总和管理,并建立“销售合同管理台账”;

  2、销售合同统一保管,按顾客、签订时间等进行分类分册保管;

  3、销售部负责保管3年以内和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4、综合部档案室负责保管3年以上且已经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三)销售合同的履行与跟踪

  1、销售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本着“守法、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销售部人员负责将已签订合同/订单录入公司A6管理系统中;

  2)销售部人员负责确认合同/订单中各项产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购、开发、生产、外包等等:

  (a)需要外购的产品,信息传达给采供部采购人员,由其完成采购;

  (b)需要生产的成品产品,与生产部门勾通并下生产计划单到生产部进行生产;

  (c)需要外包的产品,由由市场销售部人员从档案室调出图纸,交予有资质的合格外协厂家进行生产。

  3)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订单中指定产品的交付和跟踪,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

  四)销售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销售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只作为原销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产生法律效力。

  五)销售合同纠纷的处理

  1、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2、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3、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4、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积极主动,不互相推诿、指责。

  5、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六、相关记录

  1、《销售合同管理台账》

  2、《销售合同》

  七、合同的管理

  1、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2、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3

  第一条、为了加强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规范管理。

  保证合同的严肃性、有效性,规避销售风险,减少销售损失,降低销售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则

  1、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以销售本公司产品为标的的所有销售合同。

  2、公司所有销售的产品必须签订销售合同。

  3、合同的签署应坚持“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4、合同的执行实行营销业务员负责制,即每一合同由营销业务员全权负责管理。负责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履行(包括:货物的生产、出库、运输、交付)以及结算(包括:票据的传递、出口退税资料的传递等)。

  5、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经理以及公司财务部门有责任指导和监督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和结算工作,其他有关人员和部门应积极配合营销业务员履行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洽谈

  1、合同的洽谈工作由营销业务员负责完成。

  2、营销业务员在洽谈合同时,应做到:

  (1)遵循国家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遵循公司产品的种类及质量体系。

  (3)遵循公司对各类产品的定价原则。

  (4)尽快了解需方的需求、公司资信等基本情况。

  (5)规避各类风险,尤其是合同回款的风险和汇率风险。

  第四条、合同的起草

  1、营销业务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工作。

  2、合同起草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国际贸易规则,完整、准确地表述各项条款。

  (2)必须从供需双方的利益出发,明确合同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所有合同的合同号应按合同编号办法统一编写,同时应及时登记在《销售合同台帐》上。

  第五条、合同的评审按公司规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签订

  1、对产品的要求确认后,由授权人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

  2、合同价格需符合定价会议所定产品出厂价格。

  3、销售合同章由专人管理,只有当合同签署授权人签字后,才可加盖合同章。

  4、合同为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权限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合同的执行

  1、合同的执行工作由营销业务员负责。

  2、产品生产:

  (1)对无现货的销售合同,营销业务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填写《客户定单》,通知市场部物流专员。物流专员结合生产情况及时合理下达《生产订单》送达生产单位备货。对有现货的合同物流专员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及时填写《产品发货详情单》,经财务部签字后组织安排发货。

  (2)生产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立即根据要求,保质保量地组织生产货物,并按时交付。

  第九条、合同的修订

  当合同的内容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合同应及时修改。如有必要,对变更后的内容再次进行评审。变更后的条款必须经过顾客书面认可。

  第十条、合同的管理及保密

  1、营销业务员、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对公司的销售政策和合同内容严格保密,违反者将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除公司财务部和业务往来银行有权索取相关业务合同外,其他任何部门取阅合同,须经销售经理批准。

  3、营销业务员、档案管理人员平时应注意合同的存放,避免合同被他人偷阅。

  4、销售合同每月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按合同编号整理归档,业务部门应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完整性。

合同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避免经营失误,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公司统一采购办公用品、维修车辆等与供货方或者维修厂商签订的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部门及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合同谈判须由主管部门(或项目部)和公司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五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公司负责。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当事人个人或公司经营活动信誉状况、工作或经营业绩、经济实力、有无违法行为等。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必须由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后,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对于重大合同以及对方草拟的合同,还需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审核确认。

  第九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涉及人民币金额的数据必须有大写。

  第十条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二)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的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保时间、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三)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除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章外),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地点,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应力争在我方所在地签署。第十二条在合同协商或谈判过程中,凡合同对方承诺的各种对公司有利的事项必须全部写入合同条款。

  第十三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法人代表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合同签字盖章前,原则上要求对方应先完成签字盖章,我方才签字盖章。

  第十五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相关工作的副总或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以下简称“三总师”)初审,再由公司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确认。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或“三总师”、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做好维权取证工作,取得对方单位同意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确认文件,并按公司规定的权限上报合同。

  第二十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任何部门均不得以个人或部门名义与对方签订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合同,如需签订此类协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所规定的签订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律无效。给予合同对方补偿、赔偿、奖励或调整合同价格的,必须以合同书形式,严禁采用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传真等各种非合同书形式。严禁以非合同书形式变相修改合同内容。严禁以变更合作单位名称、名为降价实为增加我方造价成本等形式变相调整合同价格及其包含的内容。严禁以甩项、分包等形式变更原合同,增加我方实际造价成本。

  第二十四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二十五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六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章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八条合同纠纷由与合同内容相关的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九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条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互通信息,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

  第三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第三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一)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二)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三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四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五条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七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部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七章合同管理

  第三十九条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人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第四十条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入档案室统一管理。

  第四十一条办公室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一)建立合同档案。

  (二)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三)填写“合同签订情况月度统计表”。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效力范围包括公司本部、下属企业和控股公司。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合同管理制度11

  为建立有效的物业合同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专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管理。

  2、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4、制定详细的合同变更和解除流程,确保公正透明。

  5、强化业主参与,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收集反馈,优化合同内容。

  6、定期更新合同模板,适应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

  7、加强合同档案数字化管理,提高查阅效率,确保信息安全。

  通过上述方案,物业合同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有助于营造和谐、有序的物业管理环境。

合同管理制度12

  项目责任成本管理,是在完成工程项目过程中,对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分析等一系列的管理工作。责任成本管理的特点:一是吸收先进的管理模式,控制施工生产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管理,其核心是“精细管理”;二是促使施工企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管理”转变,同时也使项目各种权力和义务在责任预算成本的控制体系下运行,规避了随意性,削弱了特权,强调利益与责任并重。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在《责任成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责任成本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

  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优化实施细则

  施工方案是项目施工的龙头,施工方案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高低乃至整个项目的成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逐步优化,是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组织项目科学施工,降低工程成本,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手段。为降低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设计意图的实现,争取项目最佳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施工方案优化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方案优化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

  组员:工程管理部部长、计划合同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中心试验室主任、各队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部员。

  二、方案优化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项目经理

  下达方案优化的项目,负责组织方案优化的评审。

  2、副组长:项目总工

  从事项目优化方案的编制工作,包括工、料、机的投入,工序安排,工期计算,优化项目的提出,协调各部室关系;审核优化方案是否满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要求。

  3、工程管理部:具体从事施组和方案优化的编制工作,包括工、料、机的投入,工序安排,工期计算,优化项目的提出。

  4、计划合同部:负责各种优化方案的经济比较及工期比较。

  5、物资设备部:负责方案中设备的选型优化和为方案优化提供最经济的物资单价,制定最佳的物资、设备供应方案。

  6、中心试验室:为方案优化提供试验检测数据。

  7、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安全、质量及环保要求。

  三、施工方案优化的原则

  1、保证安全、质量、工期;

  2、不违背设计意图;

  3、满足施工规范;

  4、降低成本,提高可操作性;

  5、工序衔接得当,保证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和资源投入的均衡性。

  四、施工方案优化的程序

  1、工程管理部首先细化出各分项工程的工序,对各工序的施工方法熟练掌握,然后在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着手施工方案优化的提出。

  2、方案优化领导组组长、副组长从工期、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对方案优化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方案优化。

  3、工程管理部编制多种施工方案、施工方法,针对各种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确定相应的工、料、机投入,通过计算确定相应的工期。

  4、由计划合同部牵头,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配合,根据相应的单价,计算出各种方案的经济投入,做出经济对比。

  5、方案优化小组领导根据各种方案的经济投入、工期特点,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使用何种施工方案,最后由总工下达实施。

  6、对施工技术含量高,结构特殊、工艺新颖的优化项目,应报请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局管项目应报局指组织专家评审)。

  五、方案优化形成的效益分配及奖罚措施

  项目部在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优化,优化前后对比形成效益。

  1、效益的计算(由工程、物资管理部提供资料,计划合同部负责计算)①工程数量节余时:效益=节余数量×责任预算单价-方案优化成本费②单价节余时:效益=单价节余×责任预算数量-方案优化成本费

  2、效益的分配及奖罚

  2.1项目部在审批方案的基础上再次优化形成的效益,项目经理从中拿出一定比例直接用于奖励有关人员,做到一事一兑现;

  2.2对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优化过程中工作不力的人员,方案优化领导小组在报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对其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

  2.3对在施工中提出科学的施工方法、合理化建议,并在项目施工中降低了工程成本,给予相关人员奖励。

  第二章工程数量逐级控制实施细则

  工程数量的增减与项目工、料、机费用的增减成正比,因此在施工过程控制中,工程数量的控制无疑对工程成本的控制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加强技术管理,提高企业和职工收入,防止因测量、技术交底、方案不合

  理或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工程量的流失,特制定如下控制细则:

  一、施工图纸工程数量控制主要人员及职责

  1、项目总工程师:数量控制主要领导,负责审定工程数量控制工作。

  2、工程管理部部长:数量控制主要负责人,主持设计数量的统计,核实实物工程量,复核对上对下计量的工程数量,避免“对上少计量,对下多计量”的现象发生,审核并建立工程数量台帐。

  3、工程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等实物工程数量控制,包括对上对下计量,填写工程数量台帐。

  4、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负责对工程数量节超做出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保方面的初步判断;配合工程管理部、总工程师做好工程数量节超审定工作。

  5、测量工程师:配合工程管理部部长,保障测量放样工作,避免因测量放样失误造成工程数量流失。

  6、中心试验室主任:保障现场试验工作,避免造成工程数量流失。

  7、计划合同部部长:计价时对工程数量进行复核。

  二、工程数量的逐级控制

  对设计单位下发的施工图进行审核,图纸审核分为自审和会审,自审是各专业工程师审查所管工程图纸本身有无差错遗漏,有无特殊技术要求或需用特殊材料,会审主要是审查各专业施工图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有无差错和遗漏。

  (一)图纸自审

  自审由总工主持,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是检查计算工程量与图纸是否相等,自审后应将发现的工程数量问题以及有关建议作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出讨论确定。

  (二)图纸会审

  会审由项目总工主持,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参加,计划、物资设备等部门应派员参加,在解决纠正施工图错误后,对设计工程量分项目进行统计,掌握可从业主计价的工程数量,并记录在工程数量台帐上。

  三、工程数量控制措施

  1、工程数量的节超通过工程数量台帐反映,各专业工程师每月23日应详细的记全工程数量台帐,工程管理部部长应仔细的复核,并作好总帐,供总工复核。

  2、工程数量的节超通过给施工队的计量来实现,首先工程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每月25日应据实提供已完工程数量表,表中应详细记录施工里程、部位等,避免重复计量;已完工程数量表,应附计算依据(交底书、联系单、反馈单),以便工程管理部部长复核。

  3、工程数量采用双层控制办法,即工程管理部每月25日给计划合同部门提供经复核的分项工程数量,计划部门计价时再一次进行复核。

  4、每月28日由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依据计量资料及工程数量台帐计算出数量节超情况。

  四、奖惩办法:

  1、测量放样必须有施工队技术员在现场配合,资料换手复核,仪器换人测量;如有因测量失误造成工程数量流失,经济损失的30%由施工队技术员承担,20%由资料复核人承担,另50%由项目测量队承担。

  2、试验配合比应经济合理,如因配合比不合理(通过试件试压结果)造成工程数量流失,试验室主任承担70%,操作人员承担30%。

  3、专业工程师应仔细作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复核、审核制度,如因技术交底错误而造成工程数量流失,损失的70%由专业工程师承担,30%由资料复核人承担。

  4、数量节余产生的效益,按公司办法规定给相关人员发效益工资。

合同管理制度13

  1、招商文员负责招商部有关合同、协议的领取、登记、保管、分发与存档工作。

  合同签定盖章之后,原件一式两份,客户一份,公司行政部档案室一份。

  招商文员必须另外复印三份,本部门留档一份,物业管理一份,财务一份,每份合同必须由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以便备查。

  2、招商总监负责招商人员签定的合同、协议的审阅,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3、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租金价格与客户进行谈判,如果有主力店或著名品牌店的客户,租金浮动应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与客户谈判。

  4、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有关合同范本进行相关合同的填写,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告知经理同意后方可受理。

  5、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流程进行合同、协议的领取、签定、交纳等。

  6、招商人员在填写完相关合同后,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方可盖章。

  7、招商人员在签定相关合同时,必须保证公司利益。

  8、招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对客户进行租金的交纳工作,逾期或少交的客户,公司将对招商人员的奖金进行滞留。

  9、如果招商人员没有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操作,造成的后果有本人负担,造成的.严重的经济后果公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10、《合同、协议》的签定流程:

  1)招商人员到文员处领取合同、协议,并做好登记工作。

  2)签约完毕后及时交回文员处,文员应做好归档工作。

  3)当天没有签约完的合同、协议,下班前应交回文员处。

  4)招商人员在签定完后,应将客户的资料、相关手续一并交回文员处。

合同管理制度14

  对于公司用工合同的管理,每个公司都要制定合理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在制定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哪些事项,以下的合同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订《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执行本《制度》,搞好集团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集团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集团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 集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集团总经理在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

  集团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集团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

  签约人必须对集团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

  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 签订合同,如涉及集团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第八条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集团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十条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 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集团发展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 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1)在单位经营范围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重要、大额合同应上报集团,由集团发展部审核,经集团总经理审批。

  ①重要合同是指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购买或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大额合同是指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以上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除按规定上报集团审核批准的合同之外,各单位的一般性业务往来合同由本单位的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下列合同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①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重要的、大额的且内容较复杂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3、标的数额巨大,或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会造成影响的合同应经集团审核后,上报学校主管机关审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和集团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经集团发展部审核。

  第十四条 集团发展部负责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对合同进行审核,提出参考意见。

  审核的权限包括:集团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各单位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的合同。

  审核的要点包括: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第十五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呈报学校法规室批准或报有关机构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六条 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

  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应事先填写“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集团发展部审核,并由集团总经理审查批准。

  (凡先经集团总经理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须补办手续)。

  2、审核。

  对送审的合同,集团发展部应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

  最后作出:可行、不可行或需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审核意见。

  3、批准。

  发展部审核后,集团总经理在“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合同签约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审批的意见办理。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与合同有关的单位、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第十八条 各签约单位应加强对有关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

  各单位的行政正职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如遇不可抗力影响)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从维护集团合法权益出发,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构备案。

  经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构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二十四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六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

  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涉及集团内部几个单位的,应在内部协调好,做好配合工作,统一意见,可成立一个由各单位代表组成的纠纷处理小组,由主签约单位为主负责处理合同纠纷。

  第二十六条 需要法律帮助的合同纠纷,可提请集团发展部协助解决,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协助配合。

  第二十七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合同纠纷处理申报表”(一式二份),根据合同审批权限报批。

  2、对各单位上报的有关合同纠纷,发展部可依据情况,提出意见,由集团总经理作出批示意见:负责处理纠纷的单位、人员,处理意见等。

  3、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合同纠纷,经集团总经理同意,可上报主管校长或校法规室,然后提交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有关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跟踪或履行。

  第三十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经协商无效者,由集团发展部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七章 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集团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总经理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集团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一级:集团由总经理总负责,凡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归口管理部门为发展部。

  二级:集团下属单位由本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单位办公室或相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监督工作。

  第三十五条 集团发展部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集团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实行法律监督;对集团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审核,对集团各单位签订的合同负责监督,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其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集团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集团各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单位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单位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集团或有关机关审批、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4、负责处理本单位合同纠纷。

  第三十七条 集团实行总经理委托制度,集团总经理可以委托有关人员代为签订合同。

  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部门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或委派专人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归档。

  第三十八条 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

  合同专用章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

  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

  集团及下属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本单位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

  否则,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承担,造成严重损失或纠纷的应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集团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落实合同基础管理工作。

  具体如下:

  1、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

  对于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期培训,并不定期检查其工作情况。

  2、建立合同档案。

  严格按照《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合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合同档案。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各单位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

  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标的额、对方单位、履行过程、交接情况、验收及备注等。

  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集团发展部负责解释。

合同管理制度15

  为加强预付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1.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应避免预付款。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如设备、模具、进口材料等,需要预付款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预付款业务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经过合同评审。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3. 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跟踪执行情况,掌握付款节点,财务人员办理时必须对照合同进行审核,对于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的,财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拒付通知。

  4. 预付款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没能按照合同交期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应按照公司关于对账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对账并督促其履约。

  5. 对于分阶段付款的业务,定金支付后,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主题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对账。

  6. 预付款业务合同执行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索要发票,原则上发票应于当月开回,如发票因故不能及时开具的,应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对账。

  7. 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8. 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通过召开预付账款例会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9. 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司决定。

  10.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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