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借款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为推动乙方在龙泉的动漫科技商城项目建设,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现就借款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额度及到帐时间
1、此次乙方向甲方的借款额度为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2、此笔借款到达乙方帐上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三、还款时间
1、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时间为______个月。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________年三月十六日。
2、乙方向甲方的还款截止时间为乙方借款到帐之日起的______个月内。
四、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商定,该笔借款的月费率______%,到乙方还款之日止费率共计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定后,甲方应积极筹措资金,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限内到乙方帐上。
2、监督乙方按借款用途用款。
3、及时协助乙方向政府支付土地款。
4、按协议的约定按时收回借款及费率额度。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财务资金支配,并在开户银行监留印件章,另派专人参与乙方财务资金监管工作,直到还款完毕。
6、根据乙方工作进展情况,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转走资金或虚报造假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资金进行冻结并解除本协议和追收本金和利息。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股东不得分用,并建立开支明细帐,以供甲方跟进查询。
3、在甲方的协助下,及时向政府支付土地款。
4、按协议的约定时限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和支付费率额度。
5、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六、借款及利息的支付方式
本协议规定的借款时间到期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归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本金并支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的费率额度。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借款额度借款,影响了乙方的重大经营活动,甲方承担借款额度5%的罚款。
2、甲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乙方借款的到帐时间到款(最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承担借款额度10%的罚款。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若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的借款时间归还甲方的借款,乙方须承担该笔款项总额(______万元)的______%的违约罚款。
2、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借款时间还款,在承担了5%的'违约罚款兑现后,需取得甲方的延期同意(延期时间甲、乙双方到时商定,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3、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而且无不主动归意向的,甲方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4、______公司全体股东______的所有资产以及项目的土地、房产作为反担保人。若不能按期或无力偿还时,甲方优先用未偿还款项,按成本价购置乙方房产,住房按______元/平方米换购;邻街商铺按______元/平方米换购,直到还款完毕。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________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九、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或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十、本协议经甲方所有借款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借款合同2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借款合同3
借款人: (身份证号: )
出借人:
借款人因经营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并提供自有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权力)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根据《担保法》、《合同法》等法规,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抵押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属民间借贷行为。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月百分之,即%。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出借人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六、利息支付:甲乙双方商定采用下列 的方式支付利息:
1、出借人在支付借款本金时直接扣除;
2、借款人在出借人支付借款本金时将利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借人;
3、借款人在归还借款本金时将利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借人;
4、采取月初付息方式,借款人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个月利息。
七、本金偿付: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按出借人指定将借款本金支付到如下帐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八、担保:
(一)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项担保方式
1、出借人以自有合法动产或权利提供质押担保
(1)、质物名称,规格,证号:
(2)、质物鉴定价值 ,质押率
(3)、其它约定:
2、第三人以其合法动产及权利为出借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1)、第三人同意提供担保,签名或盖章:
(2)、质物名称,规格,证号:
(3)、质物鉴定价值 ,质押率
(4)、其它约定:
(二)、质物留置
借款人或第三人同意将质物及相关证件资料全部完整留置给出借人,借款本息未还清前由出借人保管,一切仓储管理及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1、车辆、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
2、证券及存单;
3、其他
(三)、清点: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质物的数量、质量,并共同签订《质物交接清单》。
(四)、该质物用以担保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在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如约支付借款本息后,出借人无条件归
还该质物。
(六)、质押期间质物发生损毁的,出借人需赔偿借款人的相关损失。
九、质物的处分
借款人如未能按约偿还借款本金,借款人或第三方同意出借人不经相关方同意即可处置质物,并无条件为出借人处置工作提供协助,如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协助出借人而因此导致出借人利益受损,出借人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讨的权利。
十、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或者提供质物的第三方保证其为质物的合法所有人,如因该质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而致出借人实现质押权不能或不完整的,则借款人违约,向出借人支付借款标的的 30%作为违约金。
2、第三人提供质押担保的,需向出借人出具为借款人借款提供担保的《声明》;
3、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借款人或者第三方应将与质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出借人。
4、出借人应妥善保管质物,不得遗失、毁损,因出借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损坏,出借人应向借款人赔偿相应损失。
5、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如有违反,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额的30%违约金,并立刻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
7、借款人保证按期准时偿还贷款本金。如未按时足额偿还本金,愿支付出借人借款额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出借人相应损失。
8、出借人保证出借资金来源合法,否则导致借款人损失的,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标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借款人相应损失。
9、双方承诺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及合同保密,否则向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提前收回借款:出借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借款,应提前10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人,借款人无条件偿还本息,合同自动解除。
十二、质物质押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的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十三、生效、变更、解除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出借人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账户起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由各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于 二O一四 年 月 日在 海口市 签订。
借款人: 出借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附件:
1、《质物交接清单》
2、借款人出具的《借据》
3、如质物为第三人,则第三人出具的《声明》
企业借款合同4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 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 年 字第 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 种: 项 目:
种 类:
金 额(大写) (小写)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 个工作日内将贷款
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 期 金 额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条 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期、按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的通知单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3项、第7项的情况时除外。本项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第2项的方式相同。
4.甲方未能按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乙方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书面通知时,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时,还应给予赔偿。
6.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企业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企业借款合同6
合同编号: 131224-JK01
出借方(甲方): 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X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联系方式:
担保方 (丙方): XXXXX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联系方式:
乙方因为购买住房需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XXXXXXX
作为担保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企业借款给本企业内员工
第二条借款用途: 支付配偶住院治疗费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 1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 壹萬圆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无利息借款。但如不能如期还款,则按照国家利率的两倍加收罚息。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 20xx年 12 月25 日起,至 20xx年 10月 25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自20xx年 1月 15日起,共分十期偿还,约定 每月15日 工资发放时直接扣除 1,000.00元 ; 至20xx年 10 月 15日截止,第十期全部扣除还清,甲乙双方借贷关系终止。
第六条保证条款
1.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 乙方须提供以下证件和复印件:
①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户口本全部内容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现所在医院出具的病例证明等有效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最新国家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3 .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离职或因其它原因无法还款时,由丙方担保人 XXXXXXX 承担剩余未偿还金额,并追以二倍的罚息(以最新国家规定的利率为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日期: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签约地点: XXXXXX
企业借款合同7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银行不给贷款,如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护。
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议。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确认“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本文就着眼于讨论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时,应如何制作和签订借款合同的问题。
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最简单的借款合同也必须有如下条款:1、出借人、借款人;2、借款金额;3、借款时间。在某些不签订正规借款合同的场合,借条同样可以构成借款关系,简单的借条一般由借款人书写为“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并由借款人签名和注明时间,这样一张简单的借条也就具备了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些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三、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内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四、担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尤其在个人出借款项给公司的时候,为了避免空壳公司陷阱,应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约定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时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而避免约定为一般保证,即仅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条件下,出借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偿还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应特别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时,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有时候,借款人自身也可能提供房产、车辆、股权、产品等作为借款的担保,此时需要注意,对于房产、股权需要办理登记担保才生效,对于车辆、产品等动产,出借人也要实际占有,否则无法起到担保的作用。
在为借款提供抵押的合同条款中,如果双方约定借款到期无法偿还时,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认为该条款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出借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借款人的利益。
五、管辖法院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注意这个问题,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就有可能出现出借人千里迢迢到借款人住所地去打官司的情况,费时费力,因此在借款合同的最后,一定要约定一个对于出借人而言很方便的管辖法院
企业借款合同8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担保方:________(章)
签约日期:
企业借款合同9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保证方)
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单位为满足一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二、此项借款,期限____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__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__帐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___中提取___%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占用的贷款加息___。
八、借款方违反《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企业借款合同10
一、企业间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企业间借款合同是指不具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从事金融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之间订立的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企业间借款合同从一律无效到20xx年6月27日最高院发布判例认定并非当然无效,其效力始终在法律实务中摸索探求,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而法院在对其效力的判定中援引的法律、法规、规章不论在效力上还是逻辑上都值得推敲。
首先,在判定企业借款合同无效中,法院援引最多的当属《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无疑这通常作为审查合同效力的标准,表明企业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时订立的合同无效。但法院具体对企业间借款合同违反何种法律、法规的适用又有不同。
有些法院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因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和第六十一条认定无效。但是《贷款通则》是部门规章,在效力上并不符合要求。因此,另一些法院则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这两条规定均将企业之间的借贷定义为企业在从事金融机构或是商业银行业务。然而金融机构从事的信贷业务与企业间的借贷行为实际上并不完全相符。发放贷款对金融机构而言,是其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和收入来源。并且这种信贷服务是经常性的向不特定的群体提供。而企业之间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则不一定是以发放贷款收取利息为业,提供资金支持也具有偶发性且对象大多局限在有业务来往或其他因素的特定企业上。即使两者在某些情况中有交集,他们也不能完全等同。换个角度,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既然不以从事信贷活动为业的自然人同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被认定有效,为何同样是不以资金融通为常业的企业法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却被扣上从事金融机构业务的帽子而确认无效?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名为以自然人身份借款给企业实为企业间借贷而被认定有效的案件时有发生。这显然不合逻辑。
其次,基于上述裁判依据都缺乏严密的逻辑和明确有效的法律根据,法院在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时会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该借款合同无效。何为社会公共利益?观察角度不同,结论就可能不一致。从活跃市场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角度来看,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有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短缺的压力,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从稳定金融市场秩序,利于国家经济调控的角度而言,企业间的借款合同则加大了国家对金融贸易市场的监管难度,由于其隐蔽性,很可能发展成非法转贷、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如果没有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对贷款人的性质没有准确合理地把握,一味地将所有企业间借款合同以此条款认定无效的话,不符合合同法保障当事人缔约自由的初衷。
最后,理论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相反,从法律的逻辑上还能推知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项可以推知《公司法》认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后,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这里对他人并没有限定在自然人中。并且从所得收入应当由公司所有,说明该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利息。
综上,在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中,存在法律上和逻辑上的漏洞。企业间借款合同应该以无效为例外,以有效为常态,综合考虑企业间借贷的动因和贷款人性质,如果贷款人不具备金融机构资格,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的贷款给其他企业,则认定该借款合同无效。如果是为生产经营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当属有效。
二、企业间变相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实践中,企业间借贷并不是单纯直接以借款合同的形式来体现。各种形式的变相借款合同层出不穷,对他们效力的认定,法院适用的裁判规则更加混乱。既然最高院对直接的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做了区分,那么类型化的变相借款合同又该如何裁判?笔者将从最常见的几种变相借款合同入手,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一)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合同,即企业之间签订联营合同,却约定出资方不参与实质性管理,且定期收取本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对此类合同,按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实践中,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被认定为借款合同。
(二)企业之间签订投资协议。
(三)名为融资租赁合同实为借贷合同。根据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如何判断售后回租合同被认定为“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融资”?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解释是:“实际并无租赁物,或者租赁物低值高估,以融资租赁之名,行借款、贷款之实,人民法院仍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借款合同关系处理。” (四)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即甲方将资金交由乙方投资管理,乙方保证甲方获得固定收益,到期收回本金,甲方不承担投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以进行委托资产管理的形式掩盖其私下借贷的非法目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规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上述企业间变相借款合同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企业订立出各种名目的合同,实际上并没有履行相关类型合同的权利义务,也没有承担经营或者投资的风险,而是约定了较为固定的收益,实际上相当于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因此属于企业间变相借款合同。法院通常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或者《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来认定该合同无效。上文中已对前者进行了评析,在此不再赘述。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适用,显然是法院在审查企业间变相借款合同效力的过程中,默认企业间借款合同一律无效,以此为基础进行判决。但前文已经论证了企业间借款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这一基础显然不成立。再者,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争讼的法律关系不一致时,人民法院结案时应当根据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相应变更案件的案由。因此,企业间变相借款合同的案由基本上都变更为企业借贷纠纷。案由变更后法院理应根据企业间的实际法律关系进行裁判。也就是说认定该变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时,还是应该根据贷款人的资质,以及贷款人是否以资金融通为常业来判断,而不是武断的认定其变相借款合同无效。如系企业用于生产经营而进行临时性的资金拆借行为,即使采用了不同的方式,也应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当然,企业间变相借款合同形式多样,其复杂程度高于直接借款合同,牵扯的利害关系也较多。因此,如果该虚伪表示侵害到了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确认该合同无效。
三、结语
现实中,很多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资金短缺,向金融机构贷款往往因为资质或者审批手续繁杂而困难重重。另一些企业又有大量的闲散资金,二者之间的落差使得企业间借贷行为十分常见。因此,结合现实需要,确认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已经大势所趋。在笔者搜集的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全国各地各级别的法院对企业间借款合同的裁判文书的25份中仅有在8个案例中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尽管在这部分案件中法院不认可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但在责任承担方面,法院却对约定的利息既不进行追缴,也不处罚,而是以合同无效后,借款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来判决。甚至对于因借款给贷款人造成的利息损失的返还要求,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也予以支持。涉及担保合同问题时,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亦无效,但因担保人存在过错,要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实际上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在这些判决中,对利息的保护各有标准。有些法院对利息不予肯定。有些法院则只保护银行同期利息部分。还有些法院对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都予以支持。对于贷款人出借资金的来源也有不同要求,实务中基本偏向于以企业自由资金出借才有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却在20xx年的裁判中,即使贷款人的资金是银行资金,约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率仍认定该借款合同有效。说明最高院对于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资金来源并没有一刀切。
综合前文的分析,笔者认为对于企业间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应区别对待,企业间变相借款合同应该按照实际法律关系进行判断。即按照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断标准而定,对损害第三人的变相借款合同应认定无效。
对企业间借款合同的资金来源也不宜仅限定在自有资金,如果该贷款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出于互相帮助的角度以银行贷款资金出借,且信誉良好,已经偿还银行贷款时,也应认定该借款合同有效。借款合同中包含本金和利息。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应按照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都认定有效来裁判。资本具有逐利性,资金占用的时间价值应当在企业间借贷中加以考虑。
企业间借贷不同于民间借贷,法律之所以保障民间借贷,主要是因为民间借贷较为分散,资金规模有限,利大于弊。但企业间借贷风险会大大提高,因此,在确认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的同时,为了利于监管、降低风险,相关部门应该建立起完备的登记备案制度,提高出借方准入门槛,对其资本充足率、信誉度、出借资金频率等做出相关规定。对企业间借贷可能产生的高利转贷、非法集资、逃避税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加以打击。
企业借款合同11
借款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
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企业借款合同12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现金共计人民币xx元整(大写:xxxx元整)。本合同借款期限为xx年,自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xxxx。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xxxxxx。乙方有权随时对资金去向向甲方索取书面说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税后%,即借款总额%,合计人民币xxxxxx元整(大写:xxxx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利息在所借款项到账后当场以现金或现金划账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当场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xx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xxxxxxxx
开户名:xxxxxxxx
账号:xxxxxxxx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xx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xx,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xx的担保合同。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甲方保证: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并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资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诺,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还款,愿接受下列处治:乙方凭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我公司追索,我方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乙方可凭此借款合同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帐户;借款合同转为我方欠乙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款项并按该借款总额加收每天1%的滞纳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1%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1%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评估及公证事宜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进行评估的,可由双方共同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且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内容的需在乙方所在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借款合同13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所需,不得用于非乙方营业范围之外的目的.,不得将借款转借他人。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甲方不得预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减掉先付利息后的金额计算。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每月 计算,按月计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时间分笔计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乙方银行账上时间为准。
甲方如以现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应将现金全额缴存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该笔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时间以现金缴款单上银行印戳或电子银行回单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每笔借款开出借据,借据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据应于乙方归还借款后交回甲方。
五、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还款,还款前甲方应提前告知与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账号。按月付息,合同期满本息全部结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10%的罚息。
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甲方经营业务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终止营业、破产清算,甲方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还款。
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应在到期前30日内向对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甲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办理展期手续。
八、其他:
除因本合同规定事项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第一笔借款到账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借款方):
地址:
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企业借款合同14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 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
企业借款合同15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请求以乙方名义向金融机构为其融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贷款
1.甲方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请求乙方以乙方公司名义向金融机构为其贷款,乙方并将所贷得的款项向甲方出借,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整_)。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甲方的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乙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并按每月还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日。
3.首次还款本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贷款的发放:乙方贷得款项后将所贷款金融转入甲方以本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甲方指定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贷款的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还款(按乙方与金融机构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6.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每月还款期限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的担保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甲方真实资料与物质作为本次借款的凭证及抵押物:
1) 甲方公司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法人及股东身份
证等证件),并保证相关证件的合法及有效性。
2) 甲方将甲方名下的 作为甲方
借款的担保物质。
第四条 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借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4.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5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否则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8.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9.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0. 甲方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信誉及金钱损失的,或因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甲方将按乙方与金融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执行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同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月日 签署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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