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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

时间:2022-12-25 08:41:4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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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单位合同三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单位合同三篇

单位合同 篇1

  现实中,可能出现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劳动者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而一般我们说的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都是指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面,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具体介绍。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xx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而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就要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同时视为他们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来讲,要是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对劳动者的权益可能就无法进行全方面的保障,因此小编提醒各位一定要重视劳动合同。

单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试用期 天。试用期满后双方协商转入正式员工。签订正式合同。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从事建筑施工和管理工作并持有相应上岗证件。

  2、乙方的工作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军苑水电二局项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每天工作上下班时间与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同步,不得无故迟到旷工。

  2、凡是建筑工人上工的日子,乙方都要到现场进行施工管理。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2、该工资中已包括乙方的各种绩效薪酬、奖金、津贴、补贴及五险金。

  3、甲方每月30日发放当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1、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已在原单位缴纳五项保险金,所以甲方只需支付足额的五险金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缴纳五险费用。

  六、权利和义务: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错误,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因乙方有其它原因,自动提出辞职的。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

  (二)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达不成协商意见或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3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协商解除。那么在用人单位想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哪些情形下是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些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是否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这里的负伤指非因公负伤。对患病或者负伤,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劳动者有一定的治疗期。例如,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21条的规定,企业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职工,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上述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则应顺延到医疗期满。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比如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役期内的、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的,等等。这些情况一经出现,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上述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是绝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0条的规定,即使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况,但只要劳动者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国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中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各位劳动者请注意,即使存在单位不得解除的情形,但是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时候, 用人单位依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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