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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合同

时间:2022-12-29 16:07:1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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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合同(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运输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运输合同(15篇)

道路运输合同1

  托运方: (简称甲方)

  地址:

  承运方: (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交易习惯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外包装须乙方认可。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三条 货物承运周期: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五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六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抵达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额支付乙方所需运输费。

  2、 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的领取运费金额。

  4、 甲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杂费用。

  2、 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到指定地点,按时间收货人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及时通知发货的时间、件数、吨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 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丢失、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自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运输合同2

  甲方(供货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详细地址:

  乙方详细地址: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趟数、运输费(月结)价款,甲乙双方采用月结方式结算运费

  名称

  趟数

  单价

  总运费金额/月(元)

  甲方:

  第一条 甲方负责人与乙方负责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提供的货物与目的地不符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 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 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 运输货物乙方对运输货物数量进行明细。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数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由于甲方提供的地点与实际不符,造成的时间延误应甲方负责。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不合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生效力,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道路运输合同3

  托运人: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XX,

  承运人: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XX,

  收货人: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XXX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XXX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XXX年6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X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XXX市区路(街)号。

道路运输合同4

  甲方(供货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详细地址: 乙方详细地址: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趟数、运输费(月结)价款,甲乙双方采用月结方式结算运费

  名称 名称

  趟数 趟数

  单价 单价

  总运费金额/月(元) 总运费金额/月(元)

  甲方

  第一条 甲方负责人与乙方负责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提供的货物与目的地不符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 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 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 运输货物乙方对运输货物数量进行明细。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数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由于甲方提供的地点与实际不符,造成的时间延误应甲方负责。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不合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生效力,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道路运输合同5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危险货物,并与承运人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________________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道路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 。

  3、收货人是指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中托运人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

  4、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是指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的证明,是货物交接单证。

  5、危险货物装货清单是指记载所装危险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6、承运人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货物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7、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8、本合同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危险货种类:

  □爆炸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腐蚀品□杂类

  2、托运人保证合同期限内向承运人至少托运________________(吨、件、箱)的货物。

  第三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

  1、运费:____

  2、每月____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3、托运人在收到《费用清单》后的____日内,审核确认后发回承运人,由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4、托运人按结算期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在结算期届满前____日,支付上月运费。结算期为____________ 。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____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____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 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四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

  □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 否

  □ 是牭テ被跷镒芗鄢过 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____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五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____小时递交《道路危险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其他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____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六条 货物的交接: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七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托运危险货物和对危险货物进行作业。

  2、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人承运,并须查验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承运人应当具有的证书、证照或证明,如委托外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在沪承运的,必须查验本市交通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复印后与货运单一并留存。并比对《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明确承运车辆。

  3、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和证明文件送交承运人。

  4、托运人应当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技术条件》(GB12463)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和其他规定,妥善包装货物并在外包装上设置标志。

  5、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书面提供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托运整箱时,需提交危险货物装箱清单。

  6、自理装卸货物的,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装卸作业应当遵守《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并指派装卸指导员,并对其行为负责。

  7、托运人不得在危险化学品中夹带普通货物,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

  8、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9、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承运危险货物。

  2、承运人应当查验托运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证,复印后与货运单证一并留存,不得为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3、承运人应当提供其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其车辆及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及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4、承运人不得将承运的危险货物转交其他无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运输。

  5、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的危险货物的需要,提供性能良好、经济适用的载货车辆。载货车辆技术性能和技术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与所载运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承运车辆必须是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

  6、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接收货物时,应当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核实货物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措施以及运输要求,并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

  7、承运人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根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货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车。

  8、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承运人对危险货物进行装卸、运输时,应当遵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限量装载危险货物,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

  9、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托运人下列原因而导致车辆、机具、设备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未正确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 未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妥善包装,并未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危险货物,未添加或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3、托运人错报、瞒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日的违约金,在____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5、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数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____%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

  (3)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4)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5)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6)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2、由于承运人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而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应负违约责任;逾期到达的,超过____ 小时后,以____元/小时/(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4、货物发生灭失损坏的,如果托运人在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并已支付保价费的,按保价金额赔偿。托运人未对货物进行保价或虽在货物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但未支付保价费的,承运人支付的赔偿数额为灭失损坏货物运费的____倍,迟延交付的赔偿数额为迟延交付货物运费的 ____倍。

  5、承运车辆未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未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而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应当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始,至 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三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日期: 日期:

道路运输合同6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运输业务,乙方同时具备相应能力完成甲方的运输业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XXXXXXXXXX。甲方应保证委托承运的货物不含有任何违法物品,甲方委托运输货物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易碎商品时,甲方应在委托单中明确注明。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单的指令将货物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运地和目的地有变更的,甲方应在货物起运前书面通知乙方。

  (货运委托单见附件)

  第三条 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乙方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地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甲方的货物验收单上注明验收完毕字样,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并签字,填写收货数量及收货日期。

  6。以上事项,若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可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的,双方约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XXXX年XX月x日 签约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道路运输合同7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_________至_________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标,乙方经投标(递交服务质量承诺书),取得该班线的经营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获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

  客运班线起讫点:_________至_________(往返);日发班次:_________;途经线路_________;班车类别:_________(直达或普通);客运班线类型:_________类班线;营运里程:_________(其中高速公路里程_________,占总营运里程_________%)客运班线起讫车站:_________(始发站)至_________(终点站)。

  乙方投入营运客车_________辆,客车技术等级为_________,客车类型等级为_________,座位数为_________座。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在乙方就国家及省新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冲突时,甲方有权按照新规定提出要求,并对客运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运输证件、票据使用、车辆技术状况、价格执行、交通规费缴纳等定期进行考核。

  3、甲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要求,有权在经营权使用期内对同班线进行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4、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5、甲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尽快为乙方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6、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对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的非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审批后_________日内投入营运。

  2、乙方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按照"定线路、定站点、定班次、挂线路标志牌"运行。

  3、乙方须按照核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准点发车,不得沿途揽客,不得擅自改变、延伸线路、增减班次和增加客车座位。中途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揽客、绕行揽客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

  4、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转让线路使用权。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高速线路经营权须实行公车公营。

  5、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或服务质量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

  6、乙方须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停发班次或终止运行,如确有难以维持经营情形的,须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停止运行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线路经营权使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运客运高峰期、战备运输、抢险救灾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运管机构调派。

  8、因经营权使用期满或其他原因中标线路终止营运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车辆、员工、设备等。

  9、对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

  10、因乙方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乙方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乙方应当保持客车状况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设施齐全,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按核定人数载客。严禁超高、超宽、超重装载行包。

  12、乙方应当按规定缴纳交通规费;执行由物价、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客运运价及有关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的道路旅客运输票据和证件。

  1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客运车辆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14、乙方车辆驾驶员或乘务员应在发车前向乘客介绍安全乘车要求,在高速公路、山区道路和其他危险道路行驶时,应提醒注意安全,指导乘客采取安全措施。

  15、运营客车不得设置或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漆喷乘车安全须知内容。

  16、乙方应当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投入营运,或经营期间擅自停班超过6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线路移交候补中标方经营或将线路流标,乙方投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不按规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或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以及转交经营的,甲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第五条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和招标线路经营服务承诺考核标准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承诺经营,按照考核标准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第六条变更

  乙方需要过户、变更经营范围、车辆更新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按照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歇业或停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回营运证牌和经营票据,办理歇业和停业手续。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此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2. 甲方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货物包装。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收货人、收货地点、电话、收货单位名称。

  4. 甲方委托运输油漆属危险品,乙方应采用国家规定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收货单位及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和收货单位或取消托运时,乙方应给予配合,避免货物损失。

  7. 甲方对在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各种货物数量缺少,货物质量人为变质、变形,有权向乙 方提出索赔。

  8. 乙方应积极参加各种保险,如果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导致的货物短少灭失,无论乙方是否 全责或主要责任,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并在30天内进行赔偿,若乙方向他人追偿损失需由甲方进行协助时,甲方有义务提供书面证据进行协助。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按时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点和收货人查不到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所运货物。对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保管费。

  4.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时,应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

  5. 乙方负责运输的货物,保证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变形。

  6.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之前,如发现货物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运输或向甲方提出进行重新更换包装或加固。

  7.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应清点运输货物数量、包装情况,避免出现问题造成纠纷。

  三、 双方约定,甲方在收到货物并复核后,按实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调解决。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托运方): 乙 方(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三、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四、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道路运输合同8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规格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价款______________

  货物编号______________

  品名规格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单价数量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__日。

道路运输合同9

  甲方(承修方):

  乙方(检测站):

  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公运维【20xx】23号),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有二级维护竣工车辆进行竣工检测,

  双方协议

  如下:

  一、乙方严格按《GB/T18344-20xx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性能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对甲方送检车辆进行检测,出具有省运管局统一印制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报表,并对检测结论负责。

  二、甲方送检车辆必须是按《GB/T18344-20xx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完成二级维护作业的车辆,由质检员送检,符合检测上线要求,对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乙方可拒绝该车上线检测。

  三、检测收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阜价费【20xx】21号标准收取。

  四、检测收费结算方式:现金。

  五、该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道路运输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将己方工厂的物件及销售的产品全权委托乙方承运,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二、运费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按以车装实际拉运吨位,元/吨结算货物承运费,重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车载重量。

  2、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凭随车货物单按一结算,结清运费。

  3、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数量不缺失,外观完好无损坏,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为交货完毕。

  4、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按5000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证金,顺延年累计满一年止。合同期满双方续签合同,上一年的保证金则作为签合同当年的保证金。如双方不续签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保证金全额一次性退还乙方。

  三、安全责任方

  1、至签订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将自行承担。

  2、乙方承包期间对所有承运货物,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若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货物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车辆保险、维修检测、年检保养、燃油材料、违章罚款、用费税额、交通事故理赔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要求乙方货物运输到指定服务区;如甲方停工,停产等因素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服务质量问题,以及车辆技术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车整改或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时,应明确承运货物品名、装货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货物到达地

  4、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6、若乙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为甲方办理甲方货运事宜,乙方应指派业务人员为代表,代表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承运的相关事宜。

  7、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二)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不能以市场运输价格调整等任何因数,借故拖延,暂缓或是停止对甲方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不能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的经营权限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车辆保险(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乘坐险等附加险种)、维修检测、过路停车、燃料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做好托运零单货物、散件货物等辅助材料的免费运输。

  5、每车装货完毕甲方向乙方提供装货重量、数量及货物清单,乙方出据〈货物单〉,一车一单(运单一式两份,货主一份,随承运货物车辆一份),货物安全到达凭〈货物单〉交付货物。

  6、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关合同法,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交付第三方承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给其它第三方承运。

  五、其他约定:

  1、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先赔偿甲方损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

  2、乙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若要长时间的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没有事先通知甲方影响运输服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应结算当天运费的10%违约金。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双方同意交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必须执行法院判决。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执行代表: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道路运输合同1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车牌号码:

  车型:

  行驶证号:

  发证机关:

  驾驶证号:

  发证机关:

  驾驶员身份证号:

  发证机关: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车辆营运证号:

  发证机关:

  驾驶员营运证号:

  发证机关:

  一、运输货物及提送地点

  1、货物名称:

  件数:吨

  (立方米)数:

  2、提货地点:

  联系人:

  电话:

  提货日期:

  3、送达地点:

  联系人:

  电话:

  4、要求送达日期:

  5、合同期限:从到。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托运货物保证不属于国家违禁物品,货物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包装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2、乙方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有合法的营运资格,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3、乙方车辆必须具备甲方货物运输所需的各项条件,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改变货物的装叠方式或拆开包装,不得将甲方货物与危险品混装。

  4、提货时乙方应仔细清点货物并在乙方运单上确认。从提货的当日24时开始计算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未依照双方约定时间内到达,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5、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负责运输全程的货物安全,自提货后至收货人签收前所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污染、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发生货运事故后,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出具货运事故记录,并在事故发生次日起计算30天以内向甲方清偿事故损失,其赔偿依据为甲方对货品的声明价值,但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6、乙方在运输途中,天气、路况、车况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车辆修理等,乙方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如擅自处理异常情况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时,应认真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并在时间内交给甲方,如出现回单丢失或不能按时回单,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有关款项无法收回等所有损失。

  8、乙方应保证承运司机在途期间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乙方在运输途中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车辆在途跟踪情况,如乙方不汇报或甲方无法与在途车辆联系的情况发生并造成违约、产生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9、当乙方提供的运单背书条款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10、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项,可用合同附件注明,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运费及结算

  本次运输运费为人民币元,货物起运时支付元预付款,签单返回后,乙方凭合同、签收单、预付款收据、正规运输发票办理剩余款项的结算。

  四、文本及时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运作完成并结款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运输合同12

  托运方: (简称甲方)

  地址:

  承运方: (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交易习惯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外包装须乙方认可。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周期: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七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抵达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额支付乙方所需运输费。

  2、 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的领取运费金额。

  4、 甲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杂费用。

  2、 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到指定地点,按时间收货人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及时通知发货的时间、件数、吨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 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丢失、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自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运输合同13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xx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协议执行。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上海至目的地南京地区的货物(金龙鱼食用油)运输业务。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签注的《派车单》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运力及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承运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

  2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户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

  3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3.1 司机与车辆:

  (1)承运车辆的司机须有五年以上实际驾龄,且无任何不良记录;

  (2)承运车辆司机须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对于所派遣的承运车辆上述证件不齐全或有伪造的,甲方有权处以每车¥500.00元的罚款。

  3.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负责提前用传真或E-mail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通知乙方安排运输事宜,

  乙方应在当日予以确认答复。如情况紧急,甲方可以直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得到电话通知后一小时内答复,甲方必须后补《派车单》。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内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由此产生费用的增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3.3装货的要示:

  (1)按照甲方指定的装货时间到达仓库,如乙方在8小时内无车到场装货,则甲方向乙方收取误时费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次,甲方直接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之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书面明确。

  (3)装车完毕,必须作好货物的防损工作。

  (4)装车完毕,必须当场和甲方或甲方客户办理货物移交手续,自此乙方承担该批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

  3.4运输:

  (1)确保装完货物的车辆及时发车。

  (2)按照预定、常规的交通路线行车。

  (3)不得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在承运作业中,原则上不准再另配载其他货物,途中不许换车,确因特殊原因需另配其他公司的货物随车同行或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确保所承运货物的安全,确实做好防火、防晒、防盗、防潮等工作。如出现被盗、丢失、雨淋、暴晒、损坏事故,乙方必须负经济赔偿或法律责任,按货物价格2倍予以处罚赔偿(赔款可在运费中扣除)。

  (6)乙方必须保养好车辆及要求司机注意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并全力负责准时无误的把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

  (7)乙方在承运途中遇到意外事故导致不能准时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时,必须立即打电话通知甲方和收货人,不得拖延时间,否则甲方则追究由此而带来的相关损失的责任。

  (8)乙方在承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当地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导致货物损失,乙方负全部经济或法律责任。

  (9)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10)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5卸货:

  (1)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按时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确保收货人的身份准确无误;

  (3)核实收货人后,协助收货人卸货,并在场监督,对于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清洁。

  (4)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出具正式的收货证明或在收货单上加盖收货专用章及收货人签名。

  3.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安排清款。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运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一律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3.7信息反馈:

  (1)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在途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2)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3)乙方确保其作业人员的通信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

  (4)乙方未能达到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此项协议,不属于违约;对于乙方未按此服务要求履行工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如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

  前确认的价格执行。

  2、收费内容:该价目表所指价格为甲方应付乙方的运输费用,运输途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

  负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甲方客户追加任何额外的费用;

  3、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双方在合同期间,如因政策等原因引起市场运价的大幅度调整,乙方需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在甲方未做答复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运费月结单及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交予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运输费用必须开具统一的《运输发票》或代理运输发票。{此运价不需开具运输发票。}说明:一种开发票,一种不需开发票要区别对待签定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或代理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 跨二个月25日为结算日, 7天内付款(逢节假日顺延)。(例如:4月份完成的,于7月25日结清,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汇票。

  第五条 损失赔偿

  1、由于乙方之服务质量造成甲方客户对甲方的惩罚性罚款时,该款项一律由乙方承担;}

  2、货物承运期间,对于单车或单票货物价值在5万以上的,为控制风险,统一由甲方按货

  物全值代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货物出现任何损失或意外时,乙方只负责承担①、不

  在保险范围之内②、保险免赔部分的损失,但如乙方未能按保险要求及时提供理赔单据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对于由甲方统一办理的保险,保险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保险费用由甲方先垫付,乙方承担的保险费从甲方应付乙方的运输费用中予以直接扣除;

  4、货物承运期间,对于单车货物价值在5万以内的,货物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乙方全额承担,在货物出现任何意外时,乙方必须于20天内无条件赔付甲方;}

  5、货物出现意外时,甲方及甲方客户有权对乙方资产及乙方车辆予以无条件扣押,以候处理。

  第六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职责或履行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该履约风险押金中扣除;

  3、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4、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5、乙方不得在运作过程中泄露甲方任何商业秘密,否则要全额没收风险保证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造成对方一切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2、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因延误、货损赔偿或结算等情况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扣压甲方的货物,乙方如强行扣压货物不按合同条款规定交货,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并付诸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第八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九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由甲方(深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深圳市xx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道路运输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道路运输合同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 一批钢结构构件委托乙方进行运输,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钢结构构件,具体见附表;

  二、起止地点:起运地为_____________ ;止地为_____________内;甲方不规定乙方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决定。

  三、运价:见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运后首次付款预留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后期运输按_____________支付。

  五、义务责任:

  1、甲方义务责任:

  ①甲方在发运构件前两天通知乙方何时派车,并告诉乙方此次运输何种构件,便于乙方安排相应运输的车辆。

  ②甲方应组织人员和吊车积极协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装车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车,装车后的构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负责。

  ③按约定支付乙方的运费。

  ④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超限所需图纸资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中止运输合同。

  2、乙方义务责任:

  ①乙方所派车辆应为合法、合规车辆,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乙方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运输状态良好、顺畅,确保运输途中自身及构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通知后(电话、短信),应在规定时间内派相应车辆到禹城装货地点。

  ③乙方应带足垫木、钢丝绳、葫芦等捆扎锁紧器具,乙方指挥甲方构件的吊放位置,确保从禹城金鼎钢结构厂到济阳光大环保垃圾发电厂工地的运输过程中构件安全,甲方只在电厂工地验收卸车,一旦造成运载的构件变形、损毁乙方应承担该构件直接材料及生产所需费用并扣除运费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及车辆的各种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⑤乙方自己负责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超限准运证明,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因乙方车辆故障、通行证件原因造成构件被扣留等情况给甲方造成转运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约定,应赔偿甲方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构件运输完毕付清运费后失效。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运输合同15

  承运方(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托运方(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货物托运与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经营商品委托由乙方负责运输。(即指:杭州—地区)。

  二、乙方有责任按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收货,并在甲方所托运的货物速递单签字确认,甲方必须在乙方的速递单上写清物品详细名称以及数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详细地址、电话、收货人、完整外包装,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就发往以上地区各网点的货物,原则上为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数量货物,价格可商量调整,原则上在接到货物的次日送达,但次日也不能超过下午18:00点(特殊情况除外),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即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破坏、丢失(除发生战争、地震、水灾、特大台风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负责任外),赔偿如下:

  1、未保价物品破坏损失按托运协定赔偿。

  2、保价货物按照货物保价额赔偿,保价额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

  五、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货,承运方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即原则上为2天免费期限)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甲方承诺在乙方无过错和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也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货运公司,在运价有竞争的情况下,应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发货权。

  七、对托运人包装不善,收货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错误或未声明特殊物品,承运人不承担递送延误,破坏的赔偿责任。

  八、交接货物时,因承运人不可能对所托运的物品全部开箱清点验货,故以外包装完好无损为交货标准,收货人在签收时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货运合同履行完毕。

  九、索赔必须在托运日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物品价值证明、经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以接到书面通知形式一个星期工作日解决完毕。如发生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则自动延长合同。

  十一、结款方式________。

  十二、除上述条款外,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内容约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为甲乙双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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