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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3-01-02 19:14:3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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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集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集15篇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1

  卖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边界大队东边界屯 ,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产权手续同时交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 ;即人民币小写18000元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第十条 补充条款

  甲方(签印):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印):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2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1、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房产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3、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三条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五条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第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份_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___________前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___________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1、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4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位置: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庙宇村二社

  房屋占地面积: 69.2㎡+14㎡=83.2㎡ (见附图)

  房屋建筑面积: 69.2㎡*2层 +吊层38.8 ㎡=177.2㎡(见附图)

  房屋界线: 左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右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前面至公路边为界,后面至本房屋外墙边为界。(见附图)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土地流转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198000.00元, 大写: 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土地流转另见土地流转协议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付158000.00元,尾款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付款以甲方出示收据为证。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卖房屋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土地建筑,该房屋现无房屋产权证,若以后因违章建筑拆除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水,电没有到位,甲方应予配合安装到户,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起,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除退回房屋总价款以外,还必须赔偿另一方房屋总价款的25%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所购房屋位置夹在其他相邻房屋中间两面共墙,若干年后相邻房屋如拆迁但不能拆除所共墙体,若要拆除必须经双方同意。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5

  卖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门面9间、地下库房5间),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所购9间门面的宅基地及晒坝一半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另一半晒坝的使用权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大写)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年月日一次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6

  原告与妻子吴某于1988年在*村*组修建房屋150平米,吴某于1999年去世。现原告发现被告尼某某未经其允许于20xx年将该房屋作价3.5万元售予被告王某某,且,王某某是安徽人,不符合在南京地区购买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资格。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判王某某返还房产。

被告王某某辩称:

  尼某某出售房屋时已经与家人协商一致,且原告知情,房款已经付于尼某某。现被告王某某已经居住该房屋多年,原告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应驳回。

被告尼某某辩称:

  本人将父母房屋售予王某某时未经原告同意,请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判决】:

  涉案房屋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上产权人为吴某,吴某去世后未进行继承析产,该房一直由尼某某居住。在尼某某以自己名义将房屋卖给王某某时,有证据证明原告尼某是明知的,但交易过程中没有提出质疑。吴某除尼某、尼某某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诉讼争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所有性质,王某某系外省户口,王某某与尼某某所签协议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买卖协议应属无效。

  但,基于尼某某交付房屋多年,原告尼某未提出异议,王某某也在此居住多年,买卖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保护交易安全与维护诚信原则,减少当事人损失,讼争房屋已不适宜返还。据《合同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王某某与尼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二、驳回原告尼某要求被告王某某退还房屋的诉讼请求。

  吴延波律师提醒:买卖房屋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大事,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谨慎处理,否则,后患无穷.首先,产权上不要有争议;其次,房屋质量要做到心中有数;还有,合同一定要所有的权利人签字;其他诸如有无空挂户,违约责任有无明确约定等也不能大意.特别是对于国家法律的特殊规定,更要慎重.比如案中当事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7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建筑面积,北屋,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8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情景如下: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村第号(自建住宅)的房屋出售给乙方,四至为: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xxx(大写)共 元整,小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一次给付给甲方。

  第三条:异常约定:

  1、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子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职责。

  3、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甲方保证自我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4、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团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居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一齐解决妥善,若所以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5、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能够办理农村团体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对该房屋的土地仅有使用权,如乙方自愿放下不再使用该土地时,该土地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该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另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明人: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9

  出售人:(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

  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住xxxxxxx

  出售人与购买人就位于农村的房屋买卖事项,经充分、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xxxx市xxx街道xxxxxxx村xxxxxxx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xxxxx市xxxxx街道

  2、房屋结构为大门朝南落地式带院子;房屋共二层带阁楼,左右隔墙与他人共用;房屋总占地面积约为xxxxxxxxx,其中房屋占地约为xxxxxxxxxxx,院子占地面积xxxxxxxxxx,

  其他:

  3、该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xxxxxx村xxxxx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在交易前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并可以出售转让该房屋。

  三、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证并承诺如下:出售人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售予购买人,对此不反悔;本合同项下房屋质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出售人仅将该房屋售予购买人;该房屋售予购买人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购买人,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出售人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以及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争取和维护对该房屋的权益。

  四、房屋价格: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xxxxxxx万元,为固定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购买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将万元支付给出售人,支付方式为存入出售人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xxxxxxxxxxx

  账户名称xxxxxxxxxxx(必须为出售人之一)

  帐号xxxxxxxxxxxx

  3、购买人存入购房款后并通知出售人后,出售人立即给购买人开具收款收据。

  五、购买人根据第四条支付价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项下房屋以及相关资料;购买人支付价款后不能正常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出售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副本根据需要制作相应的份数,见证人每人保存副本一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公章):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xxx年xxxx月xxxx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10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位于 房屋及宅基地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

  该宗房屋位于,共宅基地。

  二、房款及支付

  该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计作价元,乙方于月 日前交付转让款20xx年月日之前付清。

  三、标的的交付

  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交付转让标的。

  四、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该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无任何权利瑕疵。如果因权利瑕疵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购得该房屋,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房屋改造费用、应得利益损失、因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担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为任何租赁、担保、买卖等损害该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与房款等额的违约金。

  4、在房屋交付之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项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5、该宗房屋的所有权于合同签订时转移至乙方,该房屋上的一切权益全部归乙方享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如果该处房屋因改造需要拆迁,因拆迁而产生的所有补偿款及权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6、在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 与乙方无关。房屋交付之后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11

  (一)宅基地使用权本质的厘清——从“利用”到“所有”

  通常认为,在法制史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物权制度,即罗马法的物权制度和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倾向,亦即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对立。罗马法以所有权之绝对处分力为中心,强调物的全面支配。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乃为一时的限制所有权之支配权,限制物权消灭,则所有权自动的回复其完全支配力。因此产生于罗马法的地上权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属于土地”的附合原则,其以地上物为中心,如果没有现实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于土地之上,就不认为有地上权的存在,强调对地上物的独立权利。因继受罗马法的结果,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的地上权都是以地上物为中心,认为没有地上物就不得成立地上权,其本质在乎“有”而非“用”。与此不同,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则是以“利用”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地上物的有无不是地上权的成立要件,地上权也不因地上物的灭失而消灭。

  笔者认为,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应当同其社会经济的现状相适应,地上权本质从“有”到“用”的转变也正是因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生。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没有采用地上权的概念,与地上权概念最接近的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实践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在权利期限内可按土地用途自由使用土地,地上物的有无并不影响权利的存续或消灭,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土地利用”。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不是以经济利用为目的,考察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制度,能够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局限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只有符合建房条件才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物的利用目的不同,保有地上物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虽然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均属地上权性质,但我们没必要将两者的本质认定一致。《物权法》未采用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涵盖入内正是由于两者的制度差异太大,因此应当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障地上物的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

  新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可见,占用、使用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所指为何呢?市场经济是以分工为基础的交换经济,交换之所以能够进行必须要满足“有商品和货币、商品和货币所有者能自由处分”这两个条件,物权法是以规范财产归属关系和保障财产归属秩序为任务的,其与债权法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律基础,是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在物权法用益物权编内,其也应属于民事基本制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中规定“民事基本制度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因此,上述所谓“国家有关规定”应解释为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现行的国家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宅基地有关制度进行了规定,该法条只言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并没有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反之该条肯定了农村村民可以出卖、出租住房。从理论而言,宅基地使用权系由我国学说所创造,传统民法上与此相当的概念为地上权,而收益是传统地上权制度的应有之意,因此,在无法律相反规定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可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之规定,通过体系解释的方法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收益的权能。

  (三)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流转制度的构建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带来的巨大利益可能会导致权力寻租、违规批发宅基地使用权情况的大量发生,对国家的土地政策造成冲击,但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以期杜绝上述现象,是通过侵犯农民房屋所有权的手段规避了本应通过其他手段实现土地控制的国家责任。因此要有效控制宅基地的数量,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流转制度上下功夫。

  如前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有地上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改变,一方面农村还实施着一贯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又已融入了市场经济之中。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应有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保有农民的房屋,重点在于实现农民居有定所,相应的分配制度可分为原始取得和转让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批获准从集体经济组织中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取得是指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核批准购买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并取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应明确的是,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具有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这种分配是无偿的,具有村民福利、社会保障的性质。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即意味其不需依靠这种福利,集体经济组织无须将有限的资源花费在有自立能力的村民身上,因此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不予批准。

  另一层含义是保有房屋这一地上建筑物,重点在于物尽其用,使房屋在流转中实现其交换价值,目前相应的流转制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能否流转法律也无禁止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其成员的福利,目的是为其成员建造房屋提供权利基础。收益权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之一,体现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即是,农村村民出卖房屋的价款不仅仅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因为农民在出卖房屋后不可能再申请到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有限性必然会体现在房屋的市场价值中。由此,农村村民在房屋买卖中将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性货币化,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权能,这也是宅基地使用权福利性的自然延伸。为了使买卖中实现的房屋价值能得以保值,避免社会财富的浪费,在农民出卖房屋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随之转移,但这种转移与“房地一致”原则不同。“房地一致”原则是在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分开作为各自独立的物权客体的情况下规定的,而宅基地使用权从属于房屋,是为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故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受房屋物理状态的限制,当房屋倒塌或新的房屋所有人以翻建、加盖、改变结构等方式对房屋进行实质建设时,应认定地上物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保有地上物的存续理由已然消失,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宅基地所有人可依物上请求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宅基地。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12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出售方与购买方就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上玉路56号的房屋买卖事项(因出售方急需长期流动资金),经双方充分、平等,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上饶市信州区合法常住居民。

  二、房屋情况: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上饶市信州区的上玉路56号,建筑面积约为xxxxxx平方米,房屋结构为大门朝东坐北朝南。

  2、该交易房屋由出售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xxxxxx村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在交易前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并可以出售转让该房屋。

  三、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方保证并承诺如下:出售人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售予购买方,对此不反悔;本合同项下房屋质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出售方仅将该房屋售予购买方;该房屋售予购买人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购买人,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出售方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以及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争取和维护对该房屋的权益。

  四、房屋价格: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xxxxxxx万元,为固定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购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天,一次性将现金人民币万元支付给出售方,出售方开具收款收据以为凭证。

  五、出售方因本次房屋出售事出紧急,故一时未找到新的居住场所,且出售方同购买方双方关系较友好;所以购买方同意把本协议购买之房屋暂时借给出售方居住,但最长居住期限不得超过xxxxxx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且出售方只限于享受暂时居住权,该房屋的其他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的转让权出售权和征地补偿、拆迁补偿权全部归购买方独享。

  六、购买方根据第四条支付清购房款之日起,出售方应交付本合同项下房屋以及相关资料;购买方支付价款后不能正常占有(双方另有商议的除外)、使用该房屋及独自享有该房屋的转让权出售权和征地补偿、拆迁补偿权的;出售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暨(购买方一次性全额返还购买方:购房本金共计人民币万元及支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购买方一次性全额返还购房本金及违约金之日止,按总购房款计量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七、出售方、购买方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了可上诉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每份共二页;双方每人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九.本合同条款中若有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实施。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13

  卖方:___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平方米,房屋为_楼,一楼为_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万元整(¥__);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个性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群众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用心全力配合乙方一齐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能够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用心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用心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

  住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注:双方在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时,因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改房屋销售交易是否合法。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14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位______村的土地,卖给甲方______使用,,双方达成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本着自愿购买甲方土地原则,购买其土地位于,面积共平方米,约亩。

  二、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土地费按每亩 元计算,总额为,

  支付方式为1、一次性:______________。2、分期:______________。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15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2、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4、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

  5、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

  6、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

  7、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8、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9、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10、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1、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1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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