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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合同

时间:2023-01-28 17:22:4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进口合同范本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进口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进口合同范本15篇

进口合同范本1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大方县文阁乡初级中学于20__年10月14日与贵州海帅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垃圾箱(桶)事宜协商达成如下意见: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下列材质、规格及价格:

  1、双桶果皮箱材质(防火、耐高温)、箱体镀锌板。

  2、提供螺丝及其他紧固件,需持久耐用。

  二、付款方式:

  本合同货物总价款为7500.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乙方与甲方签约合同后,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送达,大方县文阁乡初级中学安装完毕,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三、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安装完毕交付甲方使用。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次提供样品所规定货物质量、数量以及规格要求。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按下列方式支付对方违约金:

  1、因乙方人为因素情况下,造成货物迟到,质量不合格,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2、因甲方验收合格后,不能及时支付货款,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时效保证,每拖延一天处罚50元。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合同范本2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_____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_____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_____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天内,根据____ 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

  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不足_____天者按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

  第十四条 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

进口合同范本3

  甲方(买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价格: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1、生产国:

  2、制造厂商:

  第四条、包装

  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六条、付款条件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_______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单据

  1、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2、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3、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4、装箱单及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5、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7、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保险

  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九条、检验和索赔

  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_______天内,根据___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_______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延期交货及罚款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_____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_____天按货款总额的_______%。不足_______天者按_______天计算。罚款自第_______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国_______市用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持_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进口合同范本4

  合同编号: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现就乙方向甲方订购木料制品事项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一、 合同标的、规格、数量及单价、总价

  乙方向甲方订购集成材、指接板、胶合板等木料制品,具体订单详见附录1。

  备注:以甲方实际供货尺寸为准。此单价不含税金,含税价格增加3%的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验收标准,(GB/T18601-20xx)二级木材和双方确认的样板为准。

  2、由于甲方材料质量对乙方工程造成的影响及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合同结算总价双倍的违约金。

  3、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样板抽样检查,当合格率≥95%时,则判定该批木材合格,并按样板收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承担和验收

  1、产品交货时间为:提前三天时间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货。 2、交货地点---仓储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为:本票或汇票承兑

  乙方采购甲方木料的总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仟零捌拾壹万陆仟陆佰伍拾壹元整,小写: 20,816,651.00元整,根据双方约定可按分批付款,首次付款为总额的60%,剩余款于每个星期一按总额的10%支付,一月内逐次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 年 5 月 17 日至 20xx年5月 16 日。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拍卖木材总货款,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20000元,并有权单方终止木材购销合同,另行销售。

  2、由于甲方供货的质量问题及加工的工艺未达到乙方要求造成延误而影响到乙方整体施工或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误,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不按期供货对乙方工期造成的影响及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结算总价10%的违约金。(自然灾害除外)

  4、甲方应为乙方出据领料单或提单,并附有甲方负责人签字和盖章,以供乙方提货使用。

  七、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作为乙方供应商,建立长期友好合作。

  八、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有争议,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法律依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xx 年5月17日签约地点:

进口合同范本5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价格:_________

  4、支付条件: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保险:_________

  7、交货: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

  8、单证:_________

  9、检验:_________

  10、技术规格说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1)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1)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签字):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合同范本6

  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俄罗斯________市__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______市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订本合同如下:

  1.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俄中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俄中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俄罗斯向中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美元。

  公司相应地在中国俄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中俄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中国向俄罗斯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2.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3.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以上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4.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5.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订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九个月。

  6.索赔

  购方可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度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从实际情况看来,不是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之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返回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____%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的责任。

  在终点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7.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国家有关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中方为中国贸促会,俄方为俄罗斯工商会。

  8.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通过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

  9.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件”办理。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与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鉴定后才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国际电报:____________

  10.运输地址

  发货人:_

  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

  售方签字:__________购方签字:___________

进口合同范本7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签约时间: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签约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XX15X%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受托方(签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传真: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传真:XXXXXXXXXXXXXXXXXXXXXX

  银行帐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银行帐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进口合同范本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2。数量:_____________(允许_________的溢短装)

  3。单价:

  4。总值:

  5。交货条件FOB/CFR/CIF

  6。原产地国与制造商:

  7。包装及标准: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8。唛头

  9。装运期限

  10。装运口岸

  11。目的口岸

  12。保险

  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险和__________附加险。

  13。付款条件:

  (1)信用证方式: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装船完毕后______日内到期。

  (2)付款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3)承兑交单: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无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期限为________后___________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____________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_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在汇票期限到期时支付货款。

  (4)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CFR,CIF术语)。

  14。单据

  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的,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联运/陆运提单/

  (2)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信用证支付条件下)及装运唛头的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份;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装箱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_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CIF交货条件);

  (7)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_份;

  (8)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卖方应在交运后________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上述第_________项单据副本一式一套。

  15。装运条款

  (1)FOB交货方式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________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使买方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买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越过船舷并脱离钓钩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2)CIF或CFR交货方式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至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以_______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16。装运通知:

  一旦装载完毕,卖方应在_____小时内以___________方式通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货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7。质量保证:

  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_______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8。检验(以下两项任选一项):

  (1)卖方须在装运前__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_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机构进行检验。

  (2)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精密全面的检验,出具检验证明书,并说明检验的技术数据和结论。货到目的港后,买房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对货物的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得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___________日内凭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或拒收该货。在保证期内,如货物由于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而发生损坏或品质和性能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将委托中国商检局进行检验。

  19。索赔:

  买方凭其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包括换货),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应由卖方负担。若卖方收到上述索赔后________天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索赔。

  20。迟交货与罚款:

  除合同第21条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罚款率按每_____天收_____%。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______天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买方有权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21。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卖方不能或推迟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卖方因立即通知买方,并在_____天内,给买方特快专递一份由当地民间商会签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货。如事故延续_________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22。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__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24。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5。附加条款:

  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26。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公___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范本9

  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LP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LP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LP的作用

  (1)ALP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LP的责任

  (1)ALP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LP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LP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LP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LP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LP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ALP:(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范本10

  甲方: 签定地点:

  乙方:签定时间 : 年 月 日

  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硫化锌精矿

  二、数量、价格及品质要就: Zn≥38-40%,S>26%,其它杂质按国标,以综合品位为结算依据。

  1、供货量:500金属吨,多供不限。

  2、结算价格:锌精矿每金吨单价(元/吨)=基准价—扣减价。

  (1)、基准价为发货当月上海有色金属网,历史资料面页公布的.锌锭月平均价。

  (2)、当基准价=XXX元/吨时,扣减XXX元。

  (3)、当基准价>XXX元时,扣减价=XXX+(基准价—XXX)

  (5)、当基准价小于等于XXX元和大于等于XXX元时,结算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不得供应如混杂氧化锌,含锌废渣等矿物。

  4、包装:硫化锌精矿为袋装,包装物不再回收。

  三、交货地点:甲方厂内。

  四、计量化验:甲乙双方共同取样,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留仲裁一份,由甲方保存。甲乙双方各自化样,如品位有异议,双方调仲裁样到冶金研究所化验为最终结算依据。

  五、结算方式:结算后甲方开具17%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给乙方。甲乙双方在7个工作日票款两清。

  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既生效。

进口合同范本11

  编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货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价

  (5)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

  (6)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货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 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买方投保。

  (10)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11)唛头: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12)付款条件:

  甲、信用证付款:在货物装运前一个月,买方应由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本合同第13条甲项规定的装运单据交到_________(银行)后付款。

  乙、托收付款:货物装运后,卖方应将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连同本合同第13条甲项所列各种装运单据,通过卖方银行寄交买方银行即_______银行转交买方,并托收货款。

  丙、信汇付款:买方收到本合同第13条甲项所列单据后,应于____天内信汇付款。

  (13)单据:

  甲、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付款银行议付货款/托收付款,如为信汇付款,下列单据应径寄买方:

  1.全套可议付的洁净已装运海运提单,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并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邮包收据注明邮费/空运提单。

  3.保险单或保险证明书注明投保险种,一切险包括tpnd。破碎,渗漏。无百分比限制,并注明货物到达后倘发现残损情况,须向到货口岸之_____检验局申请检验。

  4.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唛头。

  5.装箱单两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条甲项规定由制造厂签发的质量和数量/重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各两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货物装船后立即发给买方装运通知电报真实副本一份。

  乙、货物装运后十天内,除上述装运通知电报副本外,卖方应另外准备各种单据副本三套,以空邮将其中一套寄交买方,另外两套寄交到货口岸_____________公司。

  (14)技术资料:

  甲、每次发货时,卖方应将下述英文技术资料一整套与货物一起装箱,运交买方:

  1.基础图

  2.布线说明,电气及/或气动及/或液压接线图

  3.易损零件制造图

  4.零件目录

  5.本合同第18条甲项规定的品质证明书

  6.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乙、____个月前,卖方应将本条甲项所列1、2、3、4、5、6各种技术资料2套,以空邮寄交买方。

  (15)装运条款:

  甲、每次发货如毛重超过__公吨,卖方应于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装运期__天前,将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以及货物在装货口岸各妥日期函/电告买方,以便买方订舱。如毛重不超过___公吨,则卖方应与装货口岸的买方装运代理人直接联系装运事宜。

  乙、每次发货毛重超过两公吨时,其订舱事宜将由买方装运合理人________公司(电报持号:________)办理,买方与该公司密切联系有关装运事宜。卖方则应与在装货口岸的______公司装运代理人密切联系。

  丙、_______公司或其港口代理人于估计承运船到达装货口岸日期十天以前,将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编号初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事先指定的承运船如有变更,或其估计到达日期提前或延期时,买方或其装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该船未能于买方或其装运代理人所通知的到达日期后__天内到达装运口岸,则从第__天起货物的仓租和火灾保险费用应由买方负担。

  盯承运船及时到达装货口岸时,如卖方未将货物备妥待装,因此而发生的空舱费和延滞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戊、在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上卸下以前,所有在搬运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超过船舷并从吊钩上卸下以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6)装运通知:

  货物全部装船后,买方应立即将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发标金额、船旬和开航日期电告买方。如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__公吨或阔度超过___毫米,或两旁高度超过___毫米,则卖方应将该件重量和尺码告知买方。如由于卖方未及时将装运通知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如货物系属危险品,卖方将其性质及处理办法电告买方和到货口岸_________公司。

  (17)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订货系用最上等的.材料和头等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卖方并保证本合同订货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维修的情况下,自货物到达到货口岸之日起__个月内运转良好。

  (18)检验和索赔:

  甲、在交货以前,制造厂应就订货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和与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该证书为议付/托收货款而应上交银行的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的最后依据。制造厂应将记载试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乙、货物到达到货口岸后,买方应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就货物的质量、规格用数量/重量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到货的规格或数量/重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公司负责者外,买方于货物在到货口岸卸货后___天内凭商检局出具之检验证书有权拒收货物或向卖方索赔。

  丙、在本合同第17条规定的保证期限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及/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现货物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料,买方应申请商检局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向卖方索赔。

  盯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如果在__天内不答复,应视为卖方同意买方提出的一切索赔。

  (19)索赔解决方法:

  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负责者。同时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在索赔期限或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后,应按下列方式理赔。

  甲、同意买方退货,并将退货金额以成交原币偿还买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仓租,码头装卸费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乙、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丙、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并负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卖方仍应按本合同第17款的决定,保证__个月。

  (2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卖方交货迟延或不能交货时,责任不在卖方。但卖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买方,并于事故发生后__天内将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书用空邮寄交买方为证,并取得买方认可,在上述情况下,卖方仍负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交货的责任。如果事故持续超过__个星期,买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1)迟交和罚款:

  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外,卖方应付给买方每一星期按迟交货物总值的___%的迟交罚款,不足一星期的迟交日数作为一星期计算,此项罚款总额不超过全部迟交货物总值的__%,在议付货款时由银行代为扣除,或由买方在付款时进行扣除。

  如迟延交货超过原定期限___个星期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卖方仍应向买方缴付以下规定之罚款,不得推诿或迟延。

  (22)仲裁: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就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在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23)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出卖人: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范本1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乙方购买甲方的产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产品如下:乙方采购甲方公司生产的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件,总价款_________元。

  二、加工标准:按照客户加工标准加工。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产品的风险负担:产品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自货出甲方公司库房开始,转移至乙方。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按此合同质量标准,以乙方验收结果为准,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货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六、所有权保留:乙方在付清全部货款之前,甲方保留本合同项下所有供货产品的所有权;乙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七、款项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甲方如逾期发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债权担保:为了确保乙方付款义务的.有效履行,乙方应以其自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作为抵押物设定浮动抵押(详见附件1《动产浮动抵押合同》)。抵押物包括现有的以及在生产经营中继续取得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范本13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XXXXXXXXX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XXXXXXXXX,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报关、接货、滞报、滞箱费等),预计为XXXXXXXXX元(根据实际费用结算金额,多退少补)。支付银行利息(XXXXXXXXX个月,金额为XXXXXXXXX)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XXXXXXXXX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XXXXXXXXX合同(编号XXXXXXXXX)。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

  代表(签字):XXXXXXXXX 代表(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进口合同范本1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就委托方委托代理方进口所列商品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

  (一)进口商品

  品名: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总值:_____________

  (二)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保险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验货期限方式和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的'履行

  委托方须按照本合同及进口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向代理方支付货款和关税、增值税、运杂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和银行财务费,偿付代理方为其代垫的货款、税金、费用和利息,承担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代理方有义务办理履行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及时向委托方通报对外业务进展及合同履行情况,承担约定条件的责任和义务,代理方不承担因委托方指定外商,因外商信誉而造成的货物质量和品质与合同不符;

  因履行进口合同与外商发生争议需要诉讼或仲裁的,由委托方决定并书面通知代理方,同时承担一切费用。

  (八)货款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手续费和其他费用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手续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增值税、关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单方取消委托的,应向代理方支付有关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如代理方为委托方垫付资金,委托方应全部偿还;

  代理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责任,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外汇汇率发生变化由委托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代理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进口合同范本15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 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sgs中国营业机构(sgs-cstc)联系方式如下: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

  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 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处理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

  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 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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