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殖合同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养牛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一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 租赁金额合计元整(按照每年300元/头计算),在双方签字之前一次性缴齐。
3、 乙方须向甲方交租赁保证金一千元整,在租赁期间,乙方未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满返还租赁保证金或冲抵下一年租赁金。
二、 双方责任:
1、 租赁财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限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甲方。期满后如续租,乙方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续租。期满后如不续租,乙方建设的不可拆除性物品不得拆除。甲方财物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2、 甲方只提供现有圈舍、房屋、设施不增不减,不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生活。
3、 乙方单独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4、 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时缴纳,如电费、水费等等。
5、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只允许用于养牛生产,不得在养殖厂养殖其它禽、畜,并不得占用甲方非租赁的任何场地(如未经允许在厂内随意划分菜地等),如需要改造、扩建必须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扩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用不予退还。
6、 乙方负责保管、看护、维修牛场租赁场地的一切设施,所涉及的'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完好无损失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7、 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安全管理,要做好牛场工作防火、防盗、人为破坏等防护工作,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价赔偿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对牛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时要自行维修,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与其相关的任何责任。
9、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法律,不得有违纪行为。如违法犯纪后果由乙方自负。
10、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不干涉甲方的一切经营管 1
理。粪便、垃圾及时按要求清理,节约用水、用电。
11、 乙方在租赁期内各自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水电费,需根据养牛数量共同承担租赁期的设备维护、耗损费用等。费用由甲方每两月代收一次,遵循多退少补原则,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费用。初定每头牛按 元/月(含设备维修、运行费等),生活用电按实收取。
三、 其它事宜
1、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满自动失效。
3、 该合同在甲方经营失败后自动终止。
4、 租赁期间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养殖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栋,甲方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包括猪圈、空地和场内土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日起至年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供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缴纳
1、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押金元,租赁期满甲方退回乙方。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包括高压清洗机、抽水泵)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丢失需要赔偿,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新设备。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空地上乱搭乱建,如有需要,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乙方应配合。
6、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无条件执行,甲方应
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个月内做好搬迁工作。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水费免交,电费乙方自行交缴。
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租给第三方,乙方也不能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如有此情况,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退回押金。
第八条 还租条件
1、租赁期满,乙方将猪场交还给甲方时,应保证猪圈的瓦、窗户、圈门、墙面、饮水器、蓄水池、饮水管、电路、高压清洗机、抽水泵和其它设备工具,完整无损能正常使用,正常的损耗除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维修或赔偿,甲方验收合格,终止合同时,甲方将退回乙方押金,如乙方违反此条,甲方将扣取押金维修。
2、在租赁期满,如甲方要收回猪场,改变用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搬迁准备,甲、乙双方终止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上述约定,有甲、乙双方违反,均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共4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养殖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见附图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义务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将猪场交于乙方租赁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将猪场现有大小猪只全部出售完毕。
2、租赁期间水电费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场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4、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所得政府优惠政策(含补贴)归乙方所有。
5、租赁财产由甲方负责保险,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赁物损失,按保险公司受理范围赔偿,但应确定非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免除责任。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原场区绿化面貌,做好租赁物整体和局部的卫生整洁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处以 万元的违约金,于违约后15日内付清,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环保要求对猪场实行关、停、并、转时,政府对猪只、场内设施、设备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养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六统一”(即:统一养殖场规划设计与建设、统一供种、统一饲料、统一饲养标准、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权、利
1、指导乙方进行养殖场选址,负责乙方养殖场的'规划设计。养殖场在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经乙方签字同意后由专业施工队统一建设。
2、统一供应乙方笼舍相关配套材料(包括:兔舍门、食槽、自动饮水器、饮水管、笼底板等配套材料)。供应价格=采购价+采购费用,由甲方和养殖协会共同确定。
3、向乙方提供优质成年四川白獭兔种兔(公母比1︰5),价格每只150元人民币。在1月内若因种兔本身质量存在问题,甲方负责更换,在种兔使用寿命结束时或在使用寿命期间因各种外在因素造成种兔不能正常生产时,乙方按相同价格及时购买。种兔使用寿命为2年。
4、为乙方提供獭兔养殖和病虫害防治技术资料,进行现场养殖技术培训。
5、为乙方制定防疫程序,指导和监督乙方实施防疫程序。以协会价格统一向乙方提供各类消毒和疾病防治药品。协会价格=采购价+采购费用。
6、以协会价格向乙方统一供应饲料。协会价格由甲方和獭兔养殖协会理事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和生产费用变化按月确定,甲方通过合作社理事会每月28日告知乙方下月的饲料价格。
7、以市场价格收购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提供的种兔繁殖生产的合格成年商品兔。质量标准按四川商品獭兔皮收购试行标准ZB93.3(附后)执行。同时执行合格品最低保护价:15
元/公斤。不合格商品兔以当时肉兔市场价格收购。市场价格由养殖协会监督执行。乙方交售商品兔后,甲方当日结清当批兔的销售款。结算方式为:乙方领取金额=销售总额-技术服务和销售费用(1.6元/只)。
8、有权拒收不是甲方提供种兔所产和不按技术规范要求生产的的商品兔。
二、乙方的责、权、利
1、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加入“横山县獭兔养殖专业合作社”,并按协会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2、在同意甲方提供的养殖场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15天内开始养殖场修建,严格按照养殖场规化设计方案监督施工队的施工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赔偿,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1)故意向乙方提供劣质种兔造成损失,除及时更换种兔外,按协会养殖户每日每只种兔平均利润赔偿,并按实际损失天数计赔。
(2)因饲料营养水平不够导致兔群大量死亡,按实际死亡数量每公斤赔偿15元。
(3)乙方向甲方服务人员报告异常情况,甲方服务人员4小时内无故不到场,造成乙方兔群大量死亡,按实际死亡数量每公斤赔偿15元。
(4)甲方无故拒收乙方合格商品兔,给乙方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赔偿,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1)在养殖场交付使用后半月内及时领取种兔和支付种兔款,造成甲方种兔积压,按乙方基础种兔设计养殖规模和甲方种兔每日饲养成本赔偿。
(2)违反本协议第二部分第4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
据实赔偿,并不再享受甲方提供给协会会员的一切优惠。
(3)不按养殖技术规范操作,或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5条,给甲方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4)对养殖场修建质量监督不严,造成圈舍倒塌、返工等问题,乙方除自行负责重建外,若给甲方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3、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免责。
(2)因国家重点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补偿或赔偿按双方损失额按比例分配,不能完全弥补损失时,双方免责。
四、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文本,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 日
养殖合同 篇5
xxx(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郑州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场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集中休息时间,每批鸡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有权力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鸡群免疫、用药和淘汰鸡只的重要工作日。
甲方:xx养殖场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养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 头(只、尾)。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时间为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失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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