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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合同

时间:2023-02-18 12:09:2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造价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造价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造价合同

工程造价合同1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内蒙古凯莱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内蒙古诚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 (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20xx年5月1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洪江市振远钒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与冶炼厂工程的结算造价审核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确定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审核的具体内容

  1、工程名称:洪江市振远钒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与冶炼厂工程。

  2、工程范围:除总包工程外甲方指定的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现场签证及相关竣工资料表述的内容。

  3、乙方根据有关技术资料、政策法规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文件客观公正的为甲方编制该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

  二、咨询费的计算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依据云建造协[20xx]14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

  2、结算审核:按送审造价的1.5‰加审减额的5%计算。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结算审核工作时预付5万元的预付款,并根据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情况支付进度款,余款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审核报告后一次付清。

  三、甲方责任

  1、提供下列资料。

  1.1完整的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1.2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现场签证;

  1.3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来往文件;

  1.4甲方指定或签署的有关设备、材料单价;

  1.5其他与本项目审核业务有关的资料。

  2、甲方要求乙方到指定地点开展工作时,需提供办公场所和食宿方便,费用乙方自理。

  3、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咨询服务费用。

  4、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5、甲方每月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到现场服务。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工作成果的政策性、公正性、客观性以及准确性。

  2、指派胜任技术人员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3、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依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跟踪核实。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须及时到位,做好服务工作。

  4、当甲方备齐前述资料并提供给乙方后,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5、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

  五、违约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供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壹式六份,甲方持四分,乙方持二分,自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向甲方提供审核报告书及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费用后自行失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开户行: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3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4

  【摘要】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投资决策以及设计阶段虽然是对工程造价影响的最大阶段,但施工阶段却是工程项目的真正投资主要发生的阶段。施工阶段是一个具体实施投资的过程,其占用的时间比较长。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就是施工合同,因此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工程造价各阶段的控制重点入手,阐述了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相关应用。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 应用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及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定的。因此,在建设领域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施工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是合同当事人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可以从根本上规范建设市场,降低工程风险,控制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多方面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施工、造价、经济、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1.工程造价各阶段的控制重点

  1.1.项目决策阶段

  根据拟建项目的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做出项目定义,包括项目投资定义,并按照项目规划的要求和内容以及项目分析和研究的不断深入,逐步地将投资估算的误差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1.2.初步设计阶段

  运用设计标准与标准设计、价值工程和限额设计方法等,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被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目标书,控制和修改初步设计直至满足要求。

  1.3.施工图设计阶段

  以被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应用限额设计、价值工程等方法,以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控制和修改施工图设计。通过对设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工程造价层层限额设计,以实现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1.4.招标投标阶段

  以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为依据,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如现场条件、市场价格、业主的特殊要求等,按照招标文件的制定,编制招标工程的标底价,明确合同计价方式,初步确定工程的合同价。

  1.5.工程施工阶段

  以施工图预算或标底价、工程合同价等为控制依据,通过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等方法,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严格确定施工阶段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以合同价为基础,考虑物价上涨、工程变更等因素,合理确定进度款和结算款,控制工程实际费用的支出。

  1.6.竣工验收阶段

  全面汇总工程建设中的全部实际费用,编制竣工决算,如实体现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并总结经验,积累技术经济数据和资料,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2.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由于很多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施工合同未按工程自身特点和示范文本的要求进行签订,在实施工程中,一旦遇到经济纠纷,由于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互相扯皮、推卸责任,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展。

  2.2.由于施工时间紧,来不及签订合同,导致纠纷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误工、窝工、返工等增加的费用,以及一些工程造价上很容易产生分歧的项目(例如材料价格、品种、档次以及一些由市场因素决定的项目单价),由于没有合同依据,甲、乙双方各自为政,使结算无法顺利进行,极易产生经济纠纷,使企业蒙受损失。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在合同的签订、审查、执行过程中监督和检查的力度不够,由于合同管理未形成系统化,对于合同中一些细微条款及规定没有一个系统的认知,使合同内容不严谨、全面,为今后导致合同纠纷、工程结算无法顺利进行埋下隐患。上述情况的发生可能导致工程造价的不合理和不准确,同时给人们的造价管理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合同管理队伍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关键在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合同管理人员必须选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业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济管理专业知识,有条件时还要进行各种专业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学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合同的履行即实施过程实行监督管理。作为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约定,使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具体化,也为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材料调差提供单价依据,防止因错漏或产生歧义而造成浪费和损失,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

  3.2.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规范,避免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防止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真实意愿,对合同价款、标的`物、计算方式、方法、验收标准和质量评定等级等重要内容做到文字表达严谨,应特别注意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避免留有漏洞为将来埋下隐患。

  3.3.加强工程变更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加强工程索赔的研究也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就必须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进行分析,若出现索赔事件,就应当研究是否提出索赔,若需进行索赔,就要及时掌握、整理索赔证据,以备进行索赔之用。索赔的依据在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证据,要想索赔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做好日常证据的收集、整理、汇总。除此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要深入研究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使管理正规化,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工作。

  3.4.总结经验,加强合同管理的学习

  合同签订后,在实施过程中一定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要及时进行总结,为下一个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工程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对以前签订的合同中过时、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内容不严谨、容易让对方钻空子的条款加以改正;对合同中经常遇见的普遍性问题及解决方法整理成册,以备查询使用;对合同中存在的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标识,在合同管理的学习中,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或预防措施,避免以后工程合同签订中出现同样的问题。

  4.结束语

  由此可知,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严格工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是一项复杂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系统工作,不仅要在工程管理上下功夫,而且还要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才能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史育红.从合同管理的角度看控制工程造价.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xx.(12)

  [2]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

  [4]张俊强.对我国目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J].建设监理.20xx.(6)

  [5]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xx.(10)

工程造价合同5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简称"委托方")和 (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 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 成果要求

  2.1. 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 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 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 GC 4_20 ;

  4.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_20 等等相关规定;

  5.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_20 ;

  3. 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 计价与支付

  4.1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 ‰(_____ 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4.2.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 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 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负责召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方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咨询审核协调会议。

  5.3. 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4. 按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项。

  5.5. 除非另有说明,委托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6. 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6.1. 受托方应确保能胜任相应咨询服务任务,有资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5日内,受托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6.2. 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3.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委托方认为确属必要时,受托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6.4. 受托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遵守委托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工作过程中遵守咨询审核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委托方利益。

  7. 违约责任

  7.1. 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7.2. 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委托方。否则,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7.3. 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全部服务费,应自应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额另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额x(r+3%)n)。

  8. 保密条款

  8.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8.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8.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9. 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0. 合同终止

  10.1.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0.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10.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11.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受托人:

  单位名称(签章):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6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

  审核人员:(以下简称审核人)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整合审计资源,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审核业务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 审核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审核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审核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审核业务。

  2、合同签订后,审核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定期赴现场核实、测量,以保证审核结论的真实、准确。

  3、审核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审核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第三人协调,为审核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并配合审核人员工作。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审核人提供与本项目审核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第三条 审核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审核人的权利

  1、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审核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测量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审核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审核专业人员不按审核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审核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审核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审核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审核人、委托人责任

  (一)审核人的责任

  1、审核人的责任期即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审核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审核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审核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审核酬金总额。

  3、审核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审核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审核人的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审核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审核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审核人额外的酬金。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六条 审核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本工程造价审核工作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审核人的酬金。

  1、服务酬金计算:按月工资计算服务酬金。本工程审核人员为两人,月合计工资为元。2、服务酬金支付:委托人按月向审核人支付服务酬金。

  (二)根据本工程特点极复杂性,经过测算本工程审核时间为两个月。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第一个月的审核服务酬金,其余待审核报告交委托人后一次结清。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造价审核酬金,自合同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审核业务的需要,审核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审核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审核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审核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四)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八条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审核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 审核人:

  (盖章) (盖章)

工程造价合同7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

  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 开始实施,至年 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 (盖章)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8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xxxx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xxxxxx工程。

  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3、项目工期:本工程所有分部工程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毕止。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肆份,咨询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重庆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人:深圳市建恒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xx银行重庆两江支行

  开户名:

  xxxxx工程造价咨询有

  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__年__月__日

工程造价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承办单位(乙方):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条款。

  一、委托服务、审计、验证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m2;

  3、工程造价(暂估价):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贺兰县望都太阳城小区内;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或要求服务内容(需服务的内容在以下项目前划勾):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4、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项目施实过程中应提供的资料(需提供的资料在以下项目前划勾):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四、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五、乙方在承办委托咨询业务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六、收费标准: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七、结算方式: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30%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八、赔偿:

  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30 %)。

  九、合法规定:

  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附则: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承办单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10

  1项目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关系

  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根据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两种,除此之外,还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较为常用的是固定价款合同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国内应用非常少。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工程总价和固定单价的方式较为常用。固定总价的承包合同一般称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格计算是以规范和设计图纸为基础,工程承包的双方依据工程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工程总价,之后由工程承包方依据合同造价来实施,不能发生造价变化。固定总价的合同除非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需要变更合同造价外,其他情况不能发生工程总价变化。固定单价合同主要依靠固定综合单价来进行结算,尤其是在《20xx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布的新清单模式下更为常见,结算时工程量主要依靠工程变更单、施工图、现场签证等实际完成的量来计算。计算综合单价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各项费用的确定都是由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情况,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来自行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的价格风险按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定的范围承担。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同时随之确定。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让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上升到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

  2合同管理各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和防范对策

  2.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是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工程承包方,在招标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经历招标、投标、开标、定标及签订施工合同等过程。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因此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类型选择。如果工程项目规模较小、风险较小、工期较短、施工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少,则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较强的,为了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建设单位要按照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来选择。工程风险性大、技术要求较高、复杂程度高的工程以及实际工程量和预计工程量存在较大出入的项目,这种情况下承包单位主动权较大,因此要采用可调价格合同。选择合同类型时,要确保合同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单纯为了建设单位利益而忽视其他各方的权益,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类因素,考虑承包单位的实际能力,来确定双方都愿意承担的合同类型,避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而造成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同时也要避免频繁索赔而提高工程造价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合同签订时要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对可能发生和能够想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中明确,越仔细越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在语言组织上要严密,同一个条款不能作出两种解释,在条款中要尽量使用定量条款;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列出工程索赔的条件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合同签订前,要仔细琢磨,反复推敲,不可盲目签订。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加强合同沟通,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目的是确保项目顺利开展,而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2.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对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双方都要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要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避免发生违约纠纷造成索赔,导致工程造价提高。在工程造价中,约有60%-70%的部分为材料费用和设备费用,材料和设备费用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大小,同时,材料和设备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目前的工程建设中,广泛存在人情关系现象,最明显表现为以次充好来提高价格、同规格和同质量的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对材料和设备总量控制不严格导致材料和设备应用到工程之外的建设中,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工程造价增加。从而导致用合同管理的形式来约束此类行为变得势在必行。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要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控制,而材料和设备都应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公开采购,避免不正之风的发生。材料和设备供应要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来提供,并一同提供相关合格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来进行清点、检验、验收,通过严格控制材料和设备价格、质量,来控制工程造价。

  2.3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在工程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是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和总结。合同后期需要完成各类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对施工单据进行审核,一旦资料出现问题,将造成工程造价失衡,无法确保造价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合同后期的`管理主要是对整个项目中的前期与中期的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和清查,为最终的结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中主要包含分析竣工图、技术核定单、工程签收单等,根据清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相关的问题需要请示现场负责人的意见。在审察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做出评价报告,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以及质量标准的真实性要求,确认无误的状况下,最终进行竣工验收,尾款支付,完成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工作。

  3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取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定每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通过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强每个阶段的合同管理,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工程造价合同11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工程造价合同12

  委托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120xx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签字)

  咨询人: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13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XX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XX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乙方负责在X年X月X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2 ‰(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X年X月X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X年X月X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XXXX%,乙方得XXXX%,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X年X月X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X年X月X日

工程造价合同1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咨询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___

  二、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部门的收费文件及本项工作的繁简程度,双方约定:

  按中标价: (¥ _________元)计取,具体费用明细详见附表(项目汇总表)

  2、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提交正式招标控制价预算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三、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额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五、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后开始实施,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控制价预算书,与甲方交换意见并双方进行核对,无异议后出具正式控制价预算书 三 份。

  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资料,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并于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完成时终结。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两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

  委托人: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纳税识别号: 纳税识别号:_________

  开户名称: 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 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 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 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1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和国家其他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 枫水湾二期枫林园配套工程

  2、 项目地点: 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商贸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以下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一) 委托范围:

  1、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结算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2、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的签证变更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3、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产值完成审核。

  (二) 服务期限: 1 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服务期满后如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其咨询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第七项第一款、

  第九项第二、四款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在 5 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五、乙方的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负责对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围内的造价内容提出专业指导及相关数据服务。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应费用。

  2、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给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保证造价服务的正常进行。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给予乙方相应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3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价咨询业务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及计取咨询服务费;

  (二)枫水湾二期配套工程咨询服务费计取标准: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费按2.5元/m2计取,合同总价款:****元,大写:*****整。

  (三)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40% 。

  2、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50% 。

  3、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询服务费。

  十一、其 他

  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5、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总包方)对本工程进行合同范围内的沟通商议。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河西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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