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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合同

时间:2024-07-23 19:54: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委托的合同1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的合同14篇

  委托的合同 篇1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的撰写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相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上述事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保密或泄露的,按专利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2.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如果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因乙方原因被视为撤回,如果可以补救,乙方将免费再次代理,如果不能补救,乙方将退还向甲方收取的代理费;如果上述结果是由甲方造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专利申请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相关图纸、相关资料和证明。

  4.如果甲方的申请涉及欺诈或抄袭他人技术等不当行为,经发现和确认后,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到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5.申请审批过程中,发明人与申请人发生争议的`,甲方应根据专利法及相关规定自行协商或通过相关部门调解解决,专利审批期限的延迟和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单位:人民币):每项发明申请的基本代理费人民币____元,每项实用新型人民币____元,每项设计人民币____元;公务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标准划转。机组减速后,每项发明1070元,每项实用150元,每项外观150元(发明实审需乙方代理答辩的,收取1000元/次的代理费)。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收到必要的材料和上述专利申请费用之日起生效,直至中国专利局通知专利申请,或因甲方原因被视为撤回或驳回。

  8.在提交申请文件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审查稿件。

  9.甲方专利授权后,乙方有权收取后续管理费200元和年费缴纳手续费50元/次,否则甲方自行监督年费缴纳和后续事务,乙方不予监督。

  10.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复审和行政诉讼纠纷,以及专利有效期内发生的专利无效程序,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11.双方同意使用电子邮件或邮件作为约定的联系方式。甲方保证其通讯地址可以邮寄,如甲方通讯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在支付专利费用时,如果甲方以非申请人的名义转让,甲方应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否则,如果不能支付,乙方不承担责任。

  1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终止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必须经过书面程序终止委托,乙方不退还已支付的代理费。

  13.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出现问题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由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的合同 篇2

  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下列事务:

  第二条权限和要求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

  3.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要求:委托人对委托事项有其他要求的,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委托期限

  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转授

  1.关于受托人是否可以委托,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受托人不能处理第三方委托的事项;

  2)受托人可以将下列事项委托给第三方,其他事项由受托人自行处理:

  3)受托人可以将委托事项委托给第三人。

  2.对于本协议约定受托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的事项,受托人仍需承担该事项的责任。

  第五条报告

  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受托事务。具体的报告方法有:

  1.报告方法:

  2.报告时间:

  3.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和进展,受托人应予以配合提供。

  第六条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

  1.处理委托事务所的财产和收入归委托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让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七条报酬

  1.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具体标准如下:

  1)薪酬标准:

  2)支付时间:以内支付。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发生的费用,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由受托人承担;

  2)委托人据实报销,但仅限于以下范围:

  第八条解散和终止

  1.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向收款方支付0.1%的违约金;

  2.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或者违反委托要求的,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

  3.其他:

  第十条争端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补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威海安新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方(乙方):山东建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现行的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及规章,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项目内容

  1、设计内容:

  2、设计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委托文件。

  三、设计周期:设计总周期:10天

  四、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元人民币。

  2、设计阶段设计费支付进度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交元预付款,设计合格后付清全部设计费。

  2.设计图完毕后,以电子形式交付甲方审核,待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付款至总价款的60%,即9600元。经甲方同意,乙方晒图6套,并加盖设计章,开据普通发票,交付甲方时,甲方付清剩余尾款,即3400元。

  3.设计费用以 方式支付。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委托全权代表与乙方在本工程期间保持联络协调;

  2、甲方按本合同时间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若甲方提供文件资料不及时,则乙方提交设计时间可相应顺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认为不符合要求应于收到的3日内书面回复,并提出具体要求,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要求;

  3、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4、方案设计明显不能体现甲方意图或经过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不再支付费用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和相应文件资料;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和文件不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提供的资料制定出计划书及项目进度表,并明确对甲方的.具体技术、服务承诺,作为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深度要求的设计文件,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应无偿修改直至甲方满意,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及进度计划延误由乙方全额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主动前往甲方现场进行调研,并为甲方相关材料、设施的选定提供建议和意见,做好对甲方的设计服务工作,并对设计方案施工提供指导;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承担甲方损失费用;

  5、乙方的设计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并遵循甲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的3%,延误3天,仍不能交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负责进行必要的工程设计以及设计后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乙方应从专业的角度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分析,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得到甲方认可后,甲方按标准奖励;

  8、因乙方设计原因造成工程浪费或返工,造成损失占该设计工程总造价5%以上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10、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基础资料造成乙方工作中断的,乙方可相应顺延设计文件提交期限;

  11、乙方提交相关的设计成果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参加设计评审,并根据审查结论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并按规定的时限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到现场调研、汇报费等一切开支以及税费自理,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甲乙双方在工程设计中均以文字形式进行文件往来。

  八、附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甲方应提供工程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质勘查报告复印件。

  授权单位:设计单位:山东建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设计代表(签字):

  年 月 日20_年 月 日

  委托的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__商标注册公司

  为保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与无形资产,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商标申请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商标在第类,

  进行注册申请,并就商标有关事宜向甲方提供免费咨询及相关法律建议。

  二、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书、委托书的文本由我

  司提供),我司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需要,负责完成商标申请文件的撰写,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文件,乙方在获得国家商标局正式受理通知后将受理通知书原件送交甲方。

  四、如后期商标局发文,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需在法定期限内给予乙方答复,如到期不答复,乙方可视为甲方同意商标局的处理决定,按相关法律回复商标局。

  五、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费 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者汇款方式汇至乙方指定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在商标申请期间,甲方任何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

  乙方,以便联系。如因甲方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在甲方商标注册申请核准后,乙方可以无偿为甲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监测服务,并在发现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后,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八、甲方在商标申请保护及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过程中,需乙方提供相应协助的,乙方将无偿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及建议,以协助甲方维护自身权利。

  九、甲方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前,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办理续展手续。

  十、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先行协商;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签订,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的合同 篇5

  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账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单位账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中国工*银行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账户:

  委托的合同 篇6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生活创造整洁、舒适、安全、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资质要求:

  1.该公司必须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5.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若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三、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4.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四、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校的树木花草保养工作。

  2.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包括家属院、出版社) 3.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暖气锅炉、热水锅炉的管理与运行)

  4.校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五、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树木花草保养工作按不同季节对校园花卉进行保养。 (二)环境卫生工作

  1.校园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每年清理2次。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堵塞及污水外溢。 4.垃圾存放点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垃圾箱应完好加盖,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应按要求每天清运到环卫局指定的地点。

  6.校园墙壁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

  7.校园橱窗、玻璃镜、过道玻璃、报栏、牌匾、楼梯护栏、消防栓应每天擦洗,保持清洁。

  8.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天早7:30以前清扫完毕,上课期间的清扫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

  (三)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发现门窗(锁)、玻璃有破损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要保证全校正常供水,供管水人员应持证上岗,每年对学校的蓄水池及各蓄水箱按要求清洗消毒2次,并进行水质化验2次。(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水质化验部门)

  3.维修人员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4.按国家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5.对泵房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四)锅炉房管理运行工作

  锅炉房卫生、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等工作全由乙方来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保证热水锅炉正常运行,确保每天3次开水供应工作,每次不少于2小时。

  4.学校对外供暖的暖气费由乙方收取,用于抵消供暖天然气开支。

  5.供暖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室内温度不能低于18℃。

  6.家属院水费收取方法待定。

  六、付款方式及金额按双方谈好的金额按xxx支付。

  后勤管理年度费用表

  注:维修费用不足xxx元由乙方承担,超过xxx元由甲方承担。

  七、安全

  1.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由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锅炉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终止合同。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的合同 篇7

  借 款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委 托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委 托 人:(自然人)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受 托 行:中国光大银行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人将自有资金或其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为明确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 贷款用途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只能用于 ,但受托行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三章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币种、金额(大写)为 。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贷款利率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如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利率,需书面通知受托行,受托行自收到通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开始计算利息。上述约定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 (年/半年/季/月)结息,结息日为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是结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提款日起按照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八条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第九条 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行有权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章 账户开立

  第十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委托人需在受托行开立结算账户,开户行: 、帐号: (以下称“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受托行开立可作为委托贷款专用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下称“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

  第六章 提款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三个受托行工作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须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款:

  1.一次性提款,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2.分次提款,具体提款金额和提款日期如下:

  第一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二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

  若遇提款日为非受托行营业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提款。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提取贷款时应向受托行提交借据。由受托行在相应的提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中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提款金额,则受托行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贷款。

  第七章 还款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币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下列第 项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受托行指定的账户。

  1.一次还本,借款人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

  2.分次还本,具体还本金额和日期如下:

  第一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二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

  若遇还款日为非受托行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还款。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行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受托行于借款人还款后【 】个受托行工作日将收取的贷款本息转入委托人账户。

  第十七条 如果在某一还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偿还的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当期到期应付款项,则该笔款项应首先被用于支付应付的费用,然后用于支付到期利息,最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第十八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还款的,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前【 】个受托行营业日正式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交书面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的,由三方另行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委托贷款展期的期限应符合《贷款通则》关于贷款展期期限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 个受托行工作日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行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 如借款人未通过在受托行开立的帐户归还委托人委托贷款本息的,应由委托人、借款人出具意见一致的申请书及相应的还款凭证等送达受托行做相应帐务处理,经办行可据此给予销减委托贷款,否则受托行将视同委托贷款未按期归还。

  第二十一条 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收回,委托人可书面通知受托人终止委托关系,受托人可等额冲销委托贷款余额;如果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委托贷款逾期满2年后,受托人可自行冲销后通知委托人。

  第八章 委托贷款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 受托行根据本合同发放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

  第二十三条 手续费在委托贷款发放时由受托行向委托人一次性收取或由受托行直接从委托人在受托行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二十四条 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委托贷款发生逾期后,若逾期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可免收手续费;若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则按合同约定费率计收手续费。

  委托人同意办理贷款展期时,受托行按照合同约定费率在签署合同当天收取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一次性还款的,受托行可在其归还贷款本金时一并计收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分次还款的,受托行可随其每次归还的贷款本金分次计收手续费。

  第九章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向委托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2. 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3. 借款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4. 借款人为了签署和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向受托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5.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借款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6. 借款人没有发生对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借款人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借款人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其在出具时的财务状况。

  7. 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8. 借款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在此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行的调查和审查;申请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符合监管政策规定。

  2.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3.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委托人、受托行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借款人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第十章 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向借款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 委托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 委托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委托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3. 委托人提供的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

  4.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委托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5.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利率、贷款期限均经委托人确认。

  6. 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在此向借款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 委托人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将自有资金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借款人提款金额。

  2. 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托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十一章 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九条 受托行向借款人和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如下:

  1.受托行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受托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受托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十条 受托行在此向借款人和委托人承诺如下:

  1. 受托行将为委托人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提供必要的帮助,办理有关贷款手续。但受托行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等,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2. 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

  3.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贷款本息。

  第十二章 违约事件

  第三十一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其他财务报表的,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的;

  4.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5.借款人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承诺或其他义务;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7.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委托人、受托行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方案;

  8.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撤销、吊销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行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或可依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2. 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3.根据委托人的书面指示,向借款人邮寄催收通知单;

  4. 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 未按本合同约定在受托行开立的委托人账户中存入(或汇入)足额贷款资金;

  2.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 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借款人或受托行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 受托行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 如造成借款人和受托行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行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 贷款催收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行仅限于协助其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如贷款催收工作需要进行诉讼,受托行在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是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委托人负担。且受托行不垫付任何费用,委托人自行承担因其未及时支付任何费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托行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受托行要求向受托行提供情况说明和资料。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受托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经本合同各方签署。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其他方。

  第四十三条 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四章 受托行除外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人自行按照《贷款通则》的规定审查借款人的资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受托行无义务对上述情况负责或发表任何意见;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自行审查担保人资信状况、抵(质)押财产状况并负责抵(质)押财产的监管等工作,受托行无义务对上述情况负责或发表任何意见。

  如根据委托人要求,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且应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须以受托行作为抵(质)押权人办理抵(质)押登记的,委托人委托受托行以受托行的名义签订相应抵(质)押合同。受托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抵(质)押权人,应委托人要求作为抵(质)押权人是为了配合抵(质)押登记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并不因此而有所改变,委托贷款对应抵(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抵(质)押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实际承受人应为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行根据委托人委托所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的内容表示认可,并自愿承受因受托人签订上述抵(质)押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委托人和担保人自行解决,受托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 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行仅限于协助其出具、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并且

  (1)当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行,受托行按照其原地址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的,受托行不承担未寄达责任。

  (2)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无论同城还是异地),以邮寄凭条作为寄出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行已寄出的贷款催收通知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寄出凭证均应留存、备查。

  (3)在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后,委托人要求查询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有关单据,受托行可在能力所及范围内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或计入手续费之中。

  第四十七条 若委托人未收到贷款本息,受托行不承担除受托行结算系统原因之外的任何责任。

  (1)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行代为垫款或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本息;

  (2)委托人承诺:若由于委托人及其代表的原因,造成借款人的损失而借款人向受托行提出所有的索赔、要求、诉讼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补偿、损害、成本、费用、损失和责任等均由委托人承担,并且委托人相应赔偿受托行遭受的损失;

  (3)委托人承诺:委托人同意放弃因受托行执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委托人及其代表的任何通知、指令的内容造成委托人的损失而向受托行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及其它权利主张。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受托行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款人 份、委托人 份、受托行 份、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托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委托的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发明人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XX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XX编码

  甲方就(主题)委托乙方申请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李XX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元件。

  c、其他费用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囗要求囗不要求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的合同 篇9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2#、3#楼

  2、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 ”防水涂膜。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厨卫间聚合物防水______________每平米__年。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

  委托的合同 篇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的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1、根据《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订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负责具体义务,以国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3、甲方应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管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单位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变动材料。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六、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的合同 篇12

  一、 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 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 (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 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 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 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 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 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 %,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 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 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 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 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 ‰,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 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 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 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委托的合同 篇13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煤炭运输事宜达成本合同书以下条款;

  第一条 运输货物名称:煤炭。运费单价: 元人民币(不含运输税)/吨。煤炭运输过程中装货地点、卸货地点发生变化时,视情况由双方协商对运费进行调整。

  第二条 甲方每月必须向乙方保证最低提供 万吨以上的煤炭量给乙方车辆承运。如果甲方停运必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派车共计 台,到矿场参加运输。

  第四条 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安排在合同指定的地点装车,并按照甲方提供承运煤炭的质量和数量保质保量、安全、准时运到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合同规定外的到货地点,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车煤炭允许有 公斤的损耗)

  第五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车辆提供专用的煤炭装卸场地。甲方协助落实乙方车辆停放场地和人员住宿场所。

  第六条 运输协议办法及运费负担:

  1、运输中车辆一切过路费和装卸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运输车辆路保(交警、路政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理,确保车辆运输畅通。

  第七条 装货地点: 。

  第八条 卸货地点: 。

  第九条 运费结算办法及依据:由甲方统一向乙方结算。具体结算时间为:每天下午四点和上午9点将到货车辆运费结清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结算运费时凭甲方提煤单、煤矿过磅单、煤场过磅单、乙方派车单结算运费,以上票据缺一不可,否则不予结算。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在乙方第一天的运输中扣除五万元人民币运费作为保证金(在运输任务完成后,甲方需在5天原数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拒绝退换保证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约后,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如因拖延运费结算引起车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2、由于甲方无法提供煤炭运输合同签订最低量而造成的车辆停工,由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3、乙方车辆按甲方通知进场到达煤矿区时,应按通知启动日期准时开展煤炭运输作业,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煤炭给乙方车辆从事运

  输的,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煤车丢失或失控,或者乙方司机在运输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交通事故以及一切违法乱纪行为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停车拉煤,或者不经甲方许可,乙方与甲方之外第三方的单位或个人建立业务关系。

  3、在到站卸货时如发现乙方调换煤炭、掺假等行为,乙方应赔偿该车煤的全部损失,即:每发现一车,乙方按照原煤炭价格赔偿给甲方。

  4、乙方妥善保管好发煤单,甲方提煤单、煤矿过磅单、煤场过磅单、乙方派车单并以此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如需贴封条,必须保证封条的完好,否则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5、乙方如有一台车偷煤、换煤、丢失煤炭的.,将由乙方所有签订合同的所有车辆共同联保承担赔偿甲方所损失煤炭的同等价钱。

  6、甲方应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随时给乙方上调价格。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执行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车辆进场。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每月25个工作日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 如发生道路拥堵等严重影响拉运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开辟新的运煤线,乙方积极配合拉运,超出 公里时,按规定补偿给乙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遇到新的问题,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身份证: 身份证: 代理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于西安

  委托的合同 篇1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 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用地面积:

  总投资(估算投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共 个日历天,从 时开始计算。

  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同价款

  委托人以项目建安工程费(含建安主体、室外总体及其他配套工程费用,不含劳保统筹)、勘察费、考古费、规划设计费、检测费、监理费、咨询费及其他与代建管理相关的费用的 %作为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项目进度目标

  七、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九、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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