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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购销合同

时间:2023-03-27 11:20:1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简单购销合同(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单购销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简单购销合同(15篇)

简单购销合同1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做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40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15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各留存1份。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简单购销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具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

  品牌

  规格型号

  家具名称

  材质

  数量

  单价

  总价

  二、买方自定规格家具需将图纸或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交付卖方,经卖方审核认可后,由卖方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并将其中一份交还买方留存,以便交货核对。

  三、家具交付时应随带《家具使用说明书》,质量标准按《家具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标准执行。合同签订时,买方有权查阅《家具使用说明书》,卖方应予出示。

  四、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免费送货上门; □卖方送货,送货费用 元由买方承担; □买方自提,费用自理。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交货地点: 。

  五、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家具的数量、款式、颜色、表面瑕疵等有异议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卖方应当场处理;对其他质量问题,按照《宁波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六、付款方式:

  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计人民币 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货款,余款计人民币 元交货前付清。

  自定规格家具的,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余款计人民币 元交货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买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卖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自定规格家具的,不履行合同方应承担违约金计人民币 元。

  2、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履行送货或提货,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超过 天,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卖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厂名、厂址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欺诈行为的,应依法追加赔偿,赔偿金额为买方购买家具总货款的一倍。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解决;解决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卖方(章): 买方(章):

  余姚市明海红木家俬店

  经营地: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简单购销合同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依法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 标的、数量、价款

  二、结算及交货方法

  1. 交货时间: 。

  2. 付款时间和方式:合同生效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出厂前

  经甲方验收完成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额30%;设备到现场热负荷试车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30%;余10%作为质保金,设备热负荷试车验收合格12个月后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3. 交货地点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方式及运输费: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 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木箱包装;费用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5. 保修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起一年内供方负责保修。属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属于需方责任,需方承担所发生费用。

  6. 验收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上海市最新产品技术规范标准。

  7. 安装与调试:如有必要,供方需派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保证产品质量。

  8. 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转移,但需方未按约定向供方履行货款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9. 其他约定事项: 无 。

  10.违约责任:

  a) 支付预付款的需方毁约,供方不再返还预付款。供方违约,需按预付款的两倍赔偿需方。

  b) 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供方付款,则应赔偿供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c) 供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日的标准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d)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e) 双方任何一方如确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可予解除。

  11.争议解决方式

  a)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由本合同产生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和/或索赔和/或合同的违反、终止、解除和/或无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b) 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双方一致同意将由本合同产生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和/或索赔和/或合同的违反、终止、解除和/或无效等,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c) 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或中止、终止,均不影响本条的规定,本条的规定对双方始终具有约束力。

  12. 附则

  a)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

  b)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c) 本合同一式肆 份,需方执 叁 份,供方执 壹(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 话:

  开 户 行:开户行:

  税 号:税 号: 帐 号:帐 号:

  签订日期:201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简单购销合同4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守信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质量标准: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产品包装标准:按甲方常规包装标准。

  四、货物交付地点及费用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仓库且承担运输费用。

  五、运输方式:汽运。

  六、结算方式:乙方付甲方货款的30%作为订金,余款货到付款。

  七、交货周期: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10天交货至乙方东莞工厂。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或提交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货发至乙方仓库,为了确保产品由承运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发运到达乙方,乙方收货时或委托第三方收货时(乙方须出具委托书给甲方),请仔细检查货物,如无疑问请在送货回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再交承运单位交回给甲方,如有问题,请在送货单上注明,并由送货人签字确认。

  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

  电话:电话:传真: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简单购销合同5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_________

  2、强度等级: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

  4、商标牌号:_________

  5、数量(吨):_________

  6、单价(人民币:元):_________,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GB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供方按GB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_________。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购销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制造和验收质量标准或需方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设计制作且乙方提供的钢模板产品设计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投入生产(电子版图纸及函件经甲方确认回复也可)。

  2、乙方准备出厂的第一套钢模板必须在厂内拼装好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装车出厂。

  二、交货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卸车。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预付整批钢模板20%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以银行付款单为凭证,预付款到账之日起计算工期,钢模板送到甲方工地待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当批货款的.80%。

  2、根据图纸计算理论重量结算货款。

  3、以上单价含税后服务。

  五、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账后合同生效。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七、钢模质量及加工技术要求、钢模规格、数量明细表及图纸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购销合同7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水泥买卖事宜,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甲方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按下表所列产品、等级及价格向乙方供应水泥:

  当市场上该产品价格变动较大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注:每月购货数量超1000吨时,每吨返还元。)

  乙方应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用认购单通知甲方下一个月份拟购水泥数量品种并得到甲方确认函,以便甲方做好供货计划。

  二、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GB175-20_标准执行。

  三、交货及计算方式:

  款到发货。甲方在乙方的预付款额内安排发货,并保证供货量。

  四、验收标准及异限议期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甲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并以厂方地磅单为结算依据。

  2、甲乙双方在提货、交货时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两个月;或委托甲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两个月。

  3、在两个月内,乙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甲乙双方把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五、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损坏、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发生转移。

  六、责任及索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简单购销合同8

  购销合同必备条目:

  合同差别是很大的,不过有几个必要条件我觉得每个合同都有的:

  1.供销双方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2.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单价,总额,

  3.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4.付款方式:部分预付,还是一次结清,还是全额预付

  5.赔偿约定,包括供货方没按时完成货物,质量有问题和购买方没有按时结清货款等,

  6.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7.供求双方签名,公司有效印章

  简单产品购销合同范本(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技术协议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一周内付款。

  九、 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盖章) 经办人:____(盖章)

  电话: 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月___日

  简单产品购销合同范本(2)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

  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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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购销合同9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耐磨钢板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需方指定的地点及收货人由供方选择铁路或物流运送,此条根据供货前协商再填)现货,款到发货,物流托运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含运费

  五、包装标准:3米X1.4米,2张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银行汇款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含税,含运费

  九、供方收款信息:

  供方:

  需方:

简单购销合同10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购买如下产品:

  乙方必须每日供给甲方方坯100吨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x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xx年x月x日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订日期:xx年x月x日

简单购销合同11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简单购销合同12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简单购销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翼城县唐兴镇城内村新华路东三巷29号房屋(东三间,

  厨房,厕所)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居住前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以及其它

  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月日至 年月 日。在此

  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的违约金。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

  方承担。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甲方剩余物品(TCL电视机、电视柜、双人床一张、单人床两张、奥克斯空调、水晶王子电冰箱、亿佳能太阳能、电磁炉、案柜及其它用品等)及西侧三间及西侧平房内所有设施及物品乙方必须保管好,损坏丢失按价赔偿。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及甲方原剩余物品交还甲方。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达___个月以上。

  九、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日

简单购销合同14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乙方向甲方购买如下产品:(单位:人民币/元)

  1、 甲方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但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正 常使用、且在壹年内发生故障情况下,甲方提供免费维修;壹年以后酌情收费修理。

  2、 可协助客户解决软件方面技术问题。

  3、 即使在保修期内,如属下述情况者仍属收费修理:

  a.因错误使用,或乙方自行拆卸、改造或人为破坏引起的`故障、损坏、损伤。

  b.因公害、电压异常以及地震、雷电、风害或其它自然灾害等外部原因而造成的故障、损坏、损伤。

  三、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四、 结算方式:机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全额款项。

  五、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若甲方未按期完成安装工作或者乙方未按时付清货款,则违约方每日必须承担合同总额的30%作为处罚金。

  六、1、本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文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须双方在修订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2、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特别约定: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协议。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对本合同内容的补充和修订,但是任何补充和修订仅能以协议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形式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合同一式 附公司简介、售后服务各1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

简单购销合同15

  甲方:昆明xxxx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xx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大写):_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

  关于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原则:a、xx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

  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

  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

  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

  使用时间退货比例使用时间退货比例

  未使用已使用未使用已使用

  一周内100%一个月内80%

  一星期内90%两个月内70%

  十五天内85%三个月内60%

  乙方已收到《xx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昆明xxxx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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