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语文迷>实用文写作>合同范本> 结算的合同

结算的合同

时间:2024-10-01 02:06:5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结算的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结算的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结算的合同

结算的合同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审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审计项目名称、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审计的时间

  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委托审计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二)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委托的审计内容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书;

  (三)乙方有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审计报告书内容等进行保密的义务。

  五、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审计业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审计报告书;

  (二)甲方未同乙方协商而擅自变更或减除已签订的协议,不得索要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三)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支付乙方总协议收入25%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或未同甲方协商擅自变更、减除乙签订的协议,应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协议的25%。

  六、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按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定,由甲方预付乙方审计费_________元,待审计验证结束后一次结算。

  七、其他事项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审计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结算的合同2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结算业务咨询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内容及时间

  1、乙方负责编制本工程结算,并与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核对直到收到审计报告为止。

  2、与结算有关的工程资料甲方负责完善,乙方配合。

  3、协议签定后第二天即开始展开工作,提交结算书的时间在甲方提供详细资料后三十天内,与业主对帐的时间听从甲方通知,本业务咨询服务终止时间以甲方收到本工程结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准。

  业务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业务咨询服务费按业主确定的终审总金额的5‰计算。

  2、若乙方尽职尽责并且甲方获得较好的效益应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由甲方根据情况另定。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 元,提交结算书时支付工程造价的2.5‰(基数暂按送审金额),余款在收到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报告后一星期内付清。

  4、业务咨询费以人民币结算(不含税)。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结算咨询服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为做好工程结算提供依据、证据。

  2、应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并负责各相关方的联系组织工作。

  3、有权要求乙方尽职尽责,直到终止协议。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以书面为准。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阶段或专项书面成果或说明。

  5、履行协议书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支付业务咨询费服务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认真编制工程结算。

  2、按甲方安排,及时、准确与业主对帐,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充分利用业务及各方面资源优势,据理力争地与业主进行核对。在工程结算核对过程中,发现应用不准确标准、定额、计价方法时,全权代表甲方与有关方面交涉,以使甲方获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3、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工程造价计算规定的人为干涉,但必须以理服人,与业主等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结算核对工作正常进行。

  4、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所有工程结算资料原稿完整地交给甲方,但乙方可以留一份完整的复印件,以便查证。

  5、乙方向甲方承诺保守工程结算核对全过程的机密,不泄漏与本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有关的所有数据资料。

  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完成并结清业务咨询服务费用后自动失效。

  2、本协议履行期间,有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的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双赢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______一台,用于马场河铁矿山工作,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另视工程进度可另行协商,如合同期内乙方的工程任务结束,该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机械必须适合、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相关手续齐全有效。驾驶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凡手续不齐全和证件不合格无效的,不予签订合同。

  三、甲方租用乙方机械每月_______元计算,挖机械油费、驾驶人员吃、住由甲方负责、机械。工作时间以甲方计时为准,私自加班不计时间,须加班由甲方通知,超出每月规定时间240小时/月,按_____元/小时。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每台______元。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甲方查明违约等责任后,安全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五、自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经双方核算准确施工时间,确认无误后,满一个月结算租费。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行为中所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导,安全施工,如场地内有光缆、坟墓、管道等设施,甲方人员须告知并现场指导,不听劝阻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除向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终止合同,如违约方不接受,对方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附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备注:乙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外出所发生的任何伤亡及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的合同4

  一次付款、分期付款

  委托收款、承兑汇票、支票、电汇......

  企业的购销合同中结算方式为一票结算的意思就是所购货物实行到厂价格一票制,让销货方统一开增值票,将运输费用包括在其中。

  一票制结算下的`财务核算及增值税、营业税业务:

  按照《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销售方的“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在一票制结算的情况下,对于发生的运费,销货方在增值税发票上可以反映也可以不反映(但其均作为价外费用应缴纳增值税),这要看双方购销合同是如何签定的。对于销货方来说,如果在票面上不反映运费,则运费已全部记入产品销售收入;如果在票面上单独列出运费金额(这种情况存在但却少见),则在记账时将运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地,对于购货方来说,无论在票面上反映还是不反映运费金额,对发生的进项税额都予以抵扣。举例如下:

  (一)票面不反映运费,即货物价格中包括运费:

  a企业销售一批铁精粉给b企业,合同规定一票制结算,铁精粉售价(不含税价)201000元(含运费1000元),铁精粉增值税税率13%。a企业记账如下: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227130

  贷:产品销售收入20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6130

  (二)票面反映运费,即货物价格中不包括运费:

  a企业销售一批铁精粉给b企业,合同规定一票制结算,铁精粉售价(不含税价)200000元,运费1000元,a企业记账如下:

  铁精粉收入会计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226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6000

  运费收入会计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113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30

  显而易见,销货方收取的运费已计入企业收入。根据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原则,企业实际发生运费同时应计入企业销售费用科目。如果企业用自有车辆运输,其自有车辆的折旧、燃油费、车辆保险、过桥费、人员工资等直接分摊到销售费用,这种情况就不用换取货运发票,也不用缴纳营业税;如果企业从外面找车队或者散户(个体运输户)运输,向运输方支付的运费则记入营业费用科目。这种情况下需向运输方索取运费票,以便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10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1000

结算的合同5

  通湘成本管理〔20xx〕 号

  关于印发《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企业、各部门:

  现将《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万源建设程有工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与设计不符、地下水等不可预见或灾害性现场情况变化所引起的工程量、工程费用等改变。合同外增加工程仅证明增加工程事实,任何按本制度规定审核的增加工程费用并不绝对代表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公司将按照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规定办理增加工程的结算。

  第二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可以采用《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工程现场签证单》由分包单位填报,《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由项目部填报。

  二、收到工程指令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时,分包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如果根据工程指令等不能计算出增加工程量时, 分包单位应于该工程指令完成后,立即会同项目部现场施工员、项目预算工程师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计量,《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一式三份,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部、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各持一份,分包单位留复印件。

  (三)、项目部现场施工员应会同项目预算工程师深入现场,实测实量,确保计量准确,计量原则公正合理。

  (四)、《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应由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业工程师)、现场预算工程师现场会签,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及成本管理部备案后生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五)、《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与附件资料(工程指令、委托书或施工联系函等)形成一份完整的有效申报资料。

  (六)、所有《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必须经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三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费用的审批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审批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备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需由工程管理技术部经理审批;增加费用超过5000元的.,需报主管副总审批;

  增加超过3万元的,需报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的时效规定(一)、各项目部的《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单据上报公司的时间统一为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接受。

  (二)、上报截止时间:从发生用工、台班、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十天(含周六周日),遇国家法定节日,可按公司放假时间顺延。

  (三)、项目部未在截止时间前上报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从超出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按“20元/份〃天“进行罚款,所罚款额在责任人工资中扣减。

  (四)、严禁擅自修改工作完成时间而拖延上报,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五)、由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现场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超过30天上报的,无特殊原因者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后果。

  第五条、分包单位之间(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规定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涉及分包单位之间(或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应在申报单中予以注明,而不必专门申报扣减单,以避免重复扣减。

  第六条、相关文件及记录

  1、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2、附件二:机械台班申请单;零星用工派工单;

  附件一:

  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单位工程名称:班组名称:编号:

  说明:1、此表必须在签证发生当日填写;2、此表每星期

  一、星期四各报一次给公司工程管理技术部。

结算的合同6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_________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三)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原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资料、现场签证资料、设计变更单及其他结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_________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审减额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四)其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结算的合同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结算(预算)的审核(编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委托项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业务范围、内容:所有项目内的结算审核

  第一条受托人依委托人的委托,对项目的结算(预算)进行审核(编制)。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公平、公正。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月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预算编制或者施工结算审计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3、因委托方原因影响审计审核(预算)工作时间的,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受托方结清服务费。

  第五条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有将委托项目实施情况向委托方通报和报告的义务;

  2、依照法律、法规,对委托项目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3、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行业准则,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

  4、非委托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证;

  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业务,出具相关报告书。

  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委托项目审核后的工程造价的‰计收基本审核费,按该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核减(核增)总额的%计收效益审核费(编制标底、预算时,按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无‰计收标底、预算编制费);

  2、双方签定本业务协议书时,委托方须预交无元审核费(标底、预算编制费),在受托方交付审核表及资料时委托方付给受托方审核费的.80%(含预交审核费),其余部分待出具报告书时一次结清;编制标底、预算时,在受托方交付标底、预算书时委托方一次付清受托方标底、预算编制费。

  3、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为转帐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式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1、因不可抗力或出现不可预见的事项,致使委托项目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完成的,或者需要提前出具报告书的,双方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十条本业务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托方出具报告书,委托方结清服务费后终止。

  本业务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单位执三份、受托单位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开发公司

  乙方:_________投资公司

  丙方:_________投资基金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债券认购合同》,约定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之前购买甲方发行的债券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年利率______%,期限______年。

  2。乙方与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转让协议》,将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及其收益权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该__________万元债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项。

  4。丙方所持债券未届偿付期限,但因清算须于______年予以清结。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结前述债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结其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

  第二条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清结乙、丙方___________万元债券本息

  第三条甲方和丙方各自办理其在本次债券清结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手续

  第四条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将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汇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五条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结算的合同9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双赢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XXXXXX一台,用于马场河铁矿山工作,时间为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另视工程进度可另行协商,如合同期内乙方的工程任务结束,该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机械必须适合、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相关手续齐全有效。驾驶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凡手续不齐全和证件不合格无效的,不予签订合同。

  三、甲方租用乙方机械每月XXXXXXX元计算,挖机械油费、驾驶人员吃、住由甲方负责、机械。工作时间以甲方计时为准,私自加班不计时间,须加班由甲方通知,超出每月规定时间240小时/月,按XXXXX元/小时。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每台XXXXXX元。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甲方查明违约等责任后,安全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五、自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经双方核算准确施工时间,确认无误后,满一个月结算租费。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行为中所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导,安全施工,如场地内有光缆、坟墓、管道等设施,甲方人员须告知并现场指导,不听劝阻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除向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终止合同,如违约方不接受,对方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附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备注:乙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外出所发生的任何伤亡及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结算的合同10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为期1年的承包合同,由于条件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现就合同解除后结算支付工程尾款之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尾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肆仟伍佰叁拾元整(1084530.00元)

  2.甲方同意乙方于20xx年10月8日持东方市地税部门提供的'正式地税发票前来公司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后于20xx年10月8日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或者,在此前期间客观原因未开出地税发票,乙方同意甲方甲方按照6.25%的税率扣除税款后代为缴纳,扣除税款后的余款20xx年10月8日当日一次性付清。

  3.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该协议作为双方协定的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日期:

  乙方:xx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日期:

结算的合同11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结算审核 。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20xx年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

  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

结算的合同12

  一、结算工作流程

  1、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2、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

  3、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公司;行政部或项目公司综合部;采购部;其他相关主办部门)接收乙方结算书面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结算事项合同内承包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

  4、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签收合同主办部门提交的《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和相关资料后按公司规定进行审计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和申请人须配合做好抽查、征询工作,合同造价部完成审计后填制下达《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至合同主办部门。

  5、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支付流程。

  6、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有异议,由主办部门将无异议部分按1.5条流程OA提交《合同结算审批表》先行办理。对有异议事项与申请人进行初步协商并拿出部门处理意见提交合同结算专题会议讨论(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合同造价部、申请人参加、总经办秘书记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审核工作要求

  1、可能影响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申请人邀请的各类消费活动或收受礼品、礼金。

  2、合同主办部门接收申请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必须填写《结算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3、凡参加审核的人员必须熟悉了解送审资料和认真对照合同条款,必要的须进行施工现场或实物勘察。

  4、对上一程序部门审核有不同意见时,可召集申请人、主办部门、相关人员共同会商,尽量在签署审核前就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几方人员书面签署的《合同结算审核会商纪要》,提高工作效率。

  5、尽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进入司法程序。若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

  三、部门工作说明

  1、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需对送审的合同结算事项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合同结算计算书或相关计算式,拟写初审意见,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按项目编号)交主办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下一程序。

  2、合同造价部门成本专员签收后认真查询相关图纸、资料、合同,核实清楚无误后方能编制《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按项目编号),合同造价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至合同主办部门。

  3、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分类:

  (1)施工劳务分包、消防暖通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景观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水电气配套工程、人防工程、节能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等施工合同。

  (2)工程材料设备合同(钢材、水泥、砂石、商砼、水电设备材料、装饰材料、门窗、电梯、成品栏杆、机具设备租赁、成品烟道、无动力风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道闸系统、其他零星材料)。

  (3)设计、勘察、监理备案合同、沉降观测、资料编制、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总承包备案合同。

  (4)造价咨询备案合同、造价审计咨询、造价劳务服务。

  (5)环评、水保、节能评估、白蚁防治、防雷接地、工程强制保险、农民工工资担保、劳务承包备案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备案合同、房产测绘合同、安措费等其他前期工作费用缴纳退费。

  (6)策划咨询、推广宣传、广告制作。

  4、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经理或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集团公司驻地所设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外地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

  5、分管领导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项目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四、资料归档办理

  合同结算工作完成后,由合同造价部成本专员参照公司档案资料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存档资料,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向档案员提交存档资料和电子版,档案员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

  五、结算所需资料

  1、结算报告和合同复印件;

  2、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竣工图(应严格按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绘制)和有关签证资料;

  3、开工通知、竣工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评定书、竣工报告等;

  4、工程招投标过程和工程施工中往来文件;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明确具体的现场施工情况和施工工艺)及其报审表;

  6、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

  7、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

  8、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9、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0、各种设备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材料设备供应情况及加工定货合同(或确认价);

  11、工程安装调整试验合格报告;

  12、咨询类成果(施工图审查意见、地勘报告、环评报告等)复印件;

  13、拆除工程量签证单、拆除原始照片;

  14、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5、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6、工程领料单和退料单、调拨单;

  17、核实的施工单位采购的原始材料凭证复印件;

  18、策划、推广成果复印件或原件,室外广告发布照片。

  19、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相关的资料佐证。

  六、不予结算事项

  1、结算资料不完整,结算书所依据的资料不完全反映出现场实际情况,审核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不充分。

  2、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部分关键数据没有显示,甚至在相对施工图有较大改动的情况依然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使图纸面目全非,无法计算;

  3、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所签数目、不实,少数设计变更和签证数目明显过大,缺乏真实性

  4、隐蔽工程现场验收无正式签证手续。

  5、原始资料保管不善,或因工期拖延,有关人员变动大,没有很好的交接,使有些资料丢失有些只口头更改、承诺,事后未及时办理签证单,杜绝做“回忆录”办理结算。

  七、结算控制重点

  1、结算资料中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3、套用的定额及结算综合单价是否正确

  4、各项收费是否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材料价格是否按合同或现场核价计算。

  6、设计变更造成的合同价调整应资料齐全,内容表达清楚,有具体的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项目、数量,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若设计变更需办理调差支付,需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7、审查签证是否准确。有无把不属签证范畴的内容列入签证参与结算的情况,例如: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返工的项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项目,及施工单位现场用工等。

  8、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价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9、凡是不宜套用定额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并清晰描述完成工作内容,现场旁站签证完备。

  10、现场签证费用应及时处理,以免由于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1、在办理签证单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合同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12、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负责人或现场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

  13、工程签证单甲方要及时备份,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自行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结算的合同13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的甲方位于

  工程项目关于结算及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望共同遵守:

  一、经双方结算总工程款为元,已付款元,余款元尚未支付。

  二、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权利,甲乙双方再无纠纷。

  三、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全额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为维护权益向甲方追偿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为方便接收催收函、法律文书、文件等现约定以下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通过邮寄方式未能实际被接收退回的,相关文书及文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邮件接收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乙方邮件接收地址:

  收件人:

  电话: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结算的合同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施工单位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 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一条 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二条 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一条 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

  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二条 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

  (二)工程量统一原则。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不得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

  (三)价格统一原则。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

  (四)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除按上述原则外,应严格控制零用人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

  第三条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及月计划下达的同时进行项目合同、技术、计量规则等交底工作,以便计量签证人员了解合同、技术、计量要求,及时办理主合同计量签证工作,客观进行分包计量签证工作,以确保计量签证及时、客观。

  第四章 对外结算

  第一条 对外结算一般根据业主、监理制定的结算程序和规定进行。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和现场条件,对业主、监理提出的结算程序、规定和办法进行积极协商,以使工程计量、结算、工程款收付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条 合同内对外结算

  (一)计量

  1、一般以主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或业主、监理批复的计量原则进行。对于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量,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监理协商,及时确定计量办法。

  2、项目部应积极做好与计量有关的原始地面、建基面测量工作,以及原始地貌地物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及时上报监理以得到确认(或按合同要求与监理人员共同进行,签字认可)。

  对于机电安装工程应做好机电设备验收交接记录、工作面验收交接记录及必要的检测、测量数据等。

  3、项目部应积极与设计(或业主、监理)地质工程师进行地质编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索取并保留有关地质编录资料。

  4、项目部应在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实施后,应及时进行施工签证或计量签证;对发生的计日工及时进行签证。

  5、项目部应在每次人员、设备进场时,及时向监理提交进场人员、设备情况报告,并保存监理认可的记录资料。

  6、项目部认为应该计量的其他工程签证事项。

  项目部所有计量签证单及与计量有关文件、资料等应及时交经营核算部,并在经营核算部存档。

  (二)结算

  1、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层应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内,及时向经营核算部门提交当期施工签证计量的原始资料,经营核算部门应在结算期前催要相关资料,以确保当期施工项目及时签证计量和结算。

  2、经营核算部门应每月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批准的结算程序、结算格式,编制月度结算单,经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及时向监理提交月度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督促其尽快完成月度结算审批。对存在异议或争议的结算,应积极向监理、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积极沟通协商,以便在当月进行结算。

  第三条 增补项目结算

  (一)对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项目部应依据变更图纸,应及时编制新增项目单价,提交监理、业主审批,并应在审批后按合同内工程结算原则执行。

  (二)对于业主、监理书面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实施前与业主、监理商定计量结算原则,并及时编制项目单价,提交业主、监理审批后,应在完成当月进行结算。

  (三)对于业主、监理口头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当日向业主、监理提交材料(通知单、联络单或报告等形式),取得书面签字认可。

  (四)对于客观变化、合同约定条件以外情况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外项目,应按照上述合同外项目处理原则,与业主、监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条 变更索赔项目结算

  (一)对于由于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外部环境等引起的工程量、价格变化,项目部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业主、监理提交变更补偿或索赔意向,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编制并提交费用报告。

  (二)对于由于材料价格调整,项目部应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胶凝材料配合比、地形地质变化资料等,和项目的'施工日志、实施的工程量,详细计算各类材料的实际使用量,根据招投标文件与实际材料价格(材料购置发票或物价指数等)计算调差费用。

  (三)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窝工,项目部应在发生窝工后及时向业主、监理提交现场人员、设备、材

  料等情况报告,并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和相关文件等,计算人员、设备窝工数量和费用,及时提交业主、监理。

  (四)在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停工、财产损失时,项目部应在加强自救的同时,积极收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资料数据,及时清理统计各类损失情况上报监理;并积极编制复工方案和措施上报监理批准,并根据损失情况和批复的复工方案编制费用补偿或索赔报告上报监理和业主。

  (五)项目部应积极收集国家、行业或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和资料,对因此引起的价格、费用变化,应积极向业主、监理提交费用变更补偿报告。

  (六)项目部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业主、监理、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过程,积极寻找和发现工程变更、补偿和索赔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调差、补偿、变更或索赔报告。若监理批复不合理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及时提交复审报告。对于监理不及时批复的报告,应在时效范围内定期函告监理,以使报告有效性连续。

  (七)项目部各部门和作业层应熟悉合同条款,对上述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合同条件变化,应积极报告经营核算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及时提交经营核算部门,以便于编制费用变更或索赔报告,并应在后期协助做好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 竣工决算

  (一)竣工决算是项目最终经营效益的体现,项目部应切实重视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项目部完工后,项目部应成立竣工决算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绘制工程竣工图,最终工程量以竣工图为计算依据,以原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监理和业主的签证,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二)为了确保竣工决算的完整性,避免漏算、少算,项目部应切实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资料、项目往来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资料保管工作。同时,项目经理、经营核算部门主要人员、财务人员应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直至竣工决算得到监理。

结算的合同15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甲方原将 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交乙方来完成,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共识条款:

  一、结算编制内容: 工程的合同约定甲方所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

  二、承包方式:

  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完成 工程的工程造价结算编制,采用按总价承包形式包干,总价款为 , (大写: 元整)。

  三、结算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编制完成的结算与建设单位(甲方)核对认定结算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结算书电子文件(EXCEL格式)并交付全套纸质资料。移交结算书时甲方应付清全部款项 。

  四、甲方责任:

  1、 按时准确地提供乙方完整的结算备查复印件资料:合同及补充条款、竣工图、材料价格核定单、工程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2、 原件在上报建设单位时自备查、交乙方整理装订完善,并负责所发生的资料费用。

  3、 按约定时间付给乙方费用报酬。

  五、乙方责任:

  1、 必须保证编制结算的准确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整个工程结算的.编制、核对工作。

  2、 负责结算备查资料的收集装订。

  3、 保证在甲方与审计单位约定时间内进行认真核对工程量及工程计价完成审定报告。

  六、其他:

  乙方领到甲方支付的费用报酬,以出据收条为准;若甲方要求开正规发票,所缴的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执行;双方帐款结清后,本协议自然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结算的合同】相关文章:

债券结算合同09-26

【精华】债券结算合同11-25

2023债券结算合同02-11

工程结算合同15篇03-21

债券结算合同【优秀3篇】01-12

工程款结算还款协议11-20

物业公司工程结算协议书05-15

业务结算业务申请书 业务结算业务申请书新版01-28

承揽合同合同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