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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

时间:2023-04-21 10:12:2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贷款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贷款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贷款合同 篇1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_________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人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人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人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人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人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人帐户之日。如借款人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人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人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息和费用

  1.借款利率:借款年率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计息办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人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人帐户,则贷款人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3.承诺费:贷款人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人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并在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4.管理费:借款人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5.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6.借款人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人有权主动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可计收复利。

  第七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八条 保险

  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九条 提款

  1.借款人按第二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人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账;

  (7)未发生第十三条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元的整数,但最后一笔提款除外。

  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人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人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交贷款人。

  5.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人同意。

  6.借款人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十条 还款

  1.借款人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1)企业自有资金;

  (2)基本建设收入;

  (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3.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人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获得贷款人的许可。对不经贷款人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人将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的承担费

  4.借款人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人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人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人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贷款管理

  借款人须按时向贷款人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人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人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在借款人开立帐户,全部贷款由借款人监督支用。贷款人如果不按规定使用贷款,借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保证

  1.借款人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人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人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人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人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5.借款人保证按时向贷款人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6.借款人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人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人,并立即清偿与贷款人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人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人随时有向借款人或借款人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7.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人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三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3.下列情况均属贷款人违约:

  (1)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担保

  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贷款人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_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贷款人的条件和格式向贷款人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

  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2

  协助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贷款,甲方接收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一、贷款用途、金额、期限、利息及其他约定

  1、贷款用途:

  乙方应向甲方陈述贷款的真实用途,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贷款合同》约定,此款只能用于需要,不得挪作它用,如有违反,乙方自行向借款方(借款银行)承担法律责任。

  2、贷款金额:

  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贷款¥ 元(大写:人民币 仟佰

  拾万 仟佰拾 元整),拟定放贷银行为:

  银行。

  3、贷款期限:

  甲方拟定贷款期限为: ,乙方可在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内予以满足,但具体贷款期限应以银行审核决定为准,甲方不得以乙方未满足其贷款期限要求而认定乙方违约,拒付贷款服务费。

  4、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乙方提供 作为贷款抵押,同时保证其提供的抵押财产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如有虚假,乙方自行向借款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6、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的.承诺。

  二、财务咨询费、协助贷款服务费

  7、甲方向乙方收取贷款额的%作为协助贷款服务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预付¥元作为财务咨询费用,贷款成功后补足剩余服务费用,若贷款额的%低于

  财务咨询费用,则由甲方向乙方退还多余财务咨询费用。前述费用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退还。如贷款不成功,甲方承诺退还乙方全部财务咨询费用。

  8、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上述约定尽快为乙方选定银行及担保公司,并约定银行及政府部门与乙方企业负责人沟通确定贷款意向,乙方应全力协助。贷款办理完毕当日,乙方应按照贷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协助贷款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仟 佰 拾万仟佰 拾 元整)。

  三、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或个人有关文件及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考察核核实工作,如因方提供虚假财务情况和其它资料,导致甲方未能成功协助乙方办理贷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10、甲方按约定成功为乙方取得贷款后,如乙方未按期支付协助贷款服务费的,乙方除按本合同第7条的约定支付协助贷款服务费外还应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计算。

  四、诉讼管辖

  1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效力

  12、本合同自甲乙签字时成立,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财务咨询费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 月日

  合同签订地:

贷款合同 篇3

  承接方(B方)

  发包方(A方)

  工程项目:

  A、B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A方决定委托B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 工 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 理 费 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A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A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A方自负;施工质量由B方负责。

  5.A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B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款项划入名称 ;账号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B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此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A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A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B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A方。

  2. B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有B方负责。

  3. A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A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B方。材料经B方验收后,由B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B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已经签订,A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A方即第二次付施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A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A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B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1.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B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2.A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B方。

  3.A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B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B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A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A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B方 元。

  2.由A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A方承担,由于B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B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A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A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A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B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B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A方未经B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A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B方组织A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B方通知A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A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A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A方自负责任。A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A方如不能在B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B方,另定日期。但A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B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A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A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B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B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B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B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A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A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AB双方各执 份。

  A方(业主) (签章) B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4

  甲方:银行

  乙方:

  丙方:

  为促进汽车消费,甲乙丙三方在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领域展开合作。甲方向在丙方购车的个人提供汽车消费贷款,乙方为甲方债权取得还款保证,提供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丙方为确保借款人购车行为真实性,向甲乙双方出具购车交易真实性确认函。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有关释义

  1.汽车:指依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可以入户上牌的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必须为全新商品车,旧车不在此列。

  2.包牌价:购置汽车的总价(含上牌费用和购置附加税)。

  3.购车交易行为:指购车人(借款人)以自己的名义一丙方签订<购车合同>购买汽车,并委托丙方以购车人为车主为所购汽车上牌入户的行为。

  第二章 基本规定

  1.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人必须为与丙方进行购车交易行为的购车人,且必须为个人。

  2.本协议项下贷款人由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3.丙方可将在丙方购买汽车的个人推荐给甲方和乙方,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4.在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时,丙方应向甲方、乙方提供《购车合同》和购车“首期款证明”,并向甲方出具《汽车消费贷款转入账户确认书》。

  5.丙方应提供在《购车合同》和《汽车消费贷款转入账户确认书》上的签章的样本,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乙方更换。

  6.甲乙双方均独立对借款人进行自行审查,如借款人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不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丙方所作的贷款承诺概与甲方无关;如借款申请人不符合乙方担保要求,乙方有权不提供担保,甲方、丙方所作的贷款承诺与乙方无关。

  7.丙方向甲方、乙方保证购车人(借款人)购车交易行为及相关资料(仅指汽车购销合同、汽车销售发票、首期款证明、行驶证)的真实性,并保证《购车合同》所指车辆与实际交车的品牌、车型、发动机浩、车架号等要素一致。如发生不真实购车交易行为,给甲方及乙方造成损失,丙方应当赔偿。因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由丙方承担。

  8.丙方办妥汽车行驶证和汽车拍照后,应将汽车销售发票。《车辆购置附加税证》和《行驶代用证》或《行驶证》交甲方授权的人员查验。同时,将汽车销售发票(原件)交于乙方。

  第三章 其它

  1.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必须经三方同意,任何一份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终止,应在三十天前向他方书面提出。

  2.甲乙丙三方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子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三方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本协议的失效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借贷行为及相关责任的有效。

  5.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二〇一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贷款合同 篇5

  承接方(乙方)

  发包方(甲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 工 费 元;

  3、设计费 元;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6、管 理 费 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款项划入名称 ;账号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此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已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1。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

贷款合同 篇6

  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授信人:招商银行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现甲方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授信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是指甲方提供乙方通过甲方“一网通”中的网上“企业银行”系统自助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限额。

  第2条 授信期间

  授信期间为______年, 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在该期间内通过网上向甲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甲方不受理乙方超过授信期间到期日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

  第3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3.1 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但必须逐笔通过网上申请使用。乙方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办理支取贷款以及通过网上归还贷款的有效签章,乙方授予甲方在其有关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权利和根据借款金额填制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的权利。

  3.2 授信额度内每笔贷款的实际发生和归还以甲方在“企业银行”系统中保存的业务记录或甲方据此填制或打印的借款借据、客户对账单等业务记录为准。甲方的业务记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甲方业务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确认,并且放弃任何异议。

  3.3 每笔网上自助贷款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并且网上不办理展期。贷款到期日可以晚于授信期间到期日。

  第4条 贷款利率

  授信额度内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上浮____________ 执行

  第5条 贷款用途

  此授信额度内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6条 担保条款

  6.1 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____________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该公司须向甲方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及/或

  6.2 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____________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财产作抵(质)押,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7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7.1.1 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提供授信额度内贷款;

  7.1.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

  7.1.3 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经营、财产、账户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2.1 应当如实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并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7.2.2 应当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7.2.3 应当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7.2.4 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7.2.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2.5.1 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7.2.5.2 为第三方利益或保护第三方免遭损失而提供贷款或提供保证担保,或以自有财产(权利)提供抵(质)押担保;

  7.2.5.3 发生合并(兼并)、分立、重组、合资(合作)、产(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7.2.5.4 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7.2.5.5 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重大危机,影响其正常运作的;

  7.2.5.6 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其正常经营的;

  7.2.5.7 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

  7.2.5.8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7.2.6 甲方要求乙方对记载贷款发生记录情况的对账单签署签收回执的,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8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8.1.1 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8.1.3 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

  8.1.4 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8.1.5 有权直接从乙方账户上划收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6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要求乙方提前归还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

  8.1.7 在乙方发生本合同第7.2.5条所述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授信额度内未发生的贷款,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或提供/增加甲方同意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

  8.2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8.2.1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向乙方提供贷款;

  8.2.2 应当对乙方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9条 乙方特别保证如下事项:

  9.1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构的充分授权;

  9.3 乙方提供的有关乙方、保证人、抵押(出质)人、抵押(质)物的文件、资料、凭证等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9.4 在签订本合同时没有发生对乙方或乙方主要财产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并预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也不会发生此种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如有发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9.5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按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年检手续;

  9.6 保持或提高现有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现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放弃任何已到期债权,也不以无偿或其他不合适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9.7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的重大事件。

  第10条 其它费用

  因与本合同有关的资信调查、检查、公证等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在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情况下,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数负担,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其在甲方的银行账户中扣除。如有不足之数,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如数偿还,无须甲方提供任何证明。

  第11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1.1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1.1 违反本协议第7.2.1条规定义务,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情况或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甲方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仍不改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2 违反本合同第7.2.2条规定义务,不接受或逃避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3 违反本合同第7.2.3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4 违反本合同第7.2.4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11.1.5 违反本合同第7.2.5条规定义务,在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时,不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得知乙方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后,要求乙方增加本合同项下债务偿还的保障措施,乙方不配合的,或甲方认为影响甲方贷款本息安全收回的;

  11.1.6 违反本合同第7.2.6条规定义务,在甲方要求乙方对对账单签署回执时不予配合的;

  11.1.7 违反本协议第9.1、9.2、9.4条,损害甲方利益的,或违背第9.3、 9.5、9.6、9.7条,未按甲方要求立即纠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8 发生其它甲方认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11.2 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要求保证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保证人和乙方不配合的,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2.1 发生类似于本合同第7.2.5条所述的情况之一的;

  11.2.2 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时隐瞒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或未获得有权机关的授权;

  11.2.3 未按时办理年检注册手续;

  11.2.4 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11.3 抵押人(或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造成抵押(或质押)不成立或抵押物(或质物)不足值,要求抵押人(或出质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抵押人(或出质人)和乙方不配合的:

  11.3.1 对抵押物(或质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或权属存在争议;

  11.3.2 抵押物(或质物)发生已出租、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情况,及/或乙方隐瞒已发生的此种情况;

  11.3.3 抵押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其虽经甲方书面同意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不按甲方要求用于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11.3.4 抵押人对抵押物未加妥善保管、维护和维修,致抵押物价值明显贬损;或抵押人的行为直接危及抵押物,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或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按甲方的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投保的。

  11.4 一旦发生第11.1、11.2、11.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如下措施,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11.4.1 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

  11.4.2 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11.4.3 直接扣收乙方结算账户和/或其他账户上的存款,以清偿乙方在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11.4.4 依据本合同第14条进行追索。

  第12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合同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第13条 其他

  13.1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本合同内甲方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13.2 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时,乙方仍应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并可立即向乙方追讨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一切债务。

  13.3 甲方及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乙方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送交邮局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13.4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合同。

  第14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4.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14.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三者择一):

  ( )14.2.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14.2.2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14.2.3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分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为追索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到期债务,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15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止自动失效。

  第16条 为方便甲方操作,本协议有关内容归集如下

  乙方名称企业银行编号账 号开户银行利率类型利率使用方式□通过企业银行客户端 □银企直联方式

  第17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以下由银行会计人员填写:

  账户行确认 经办:_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_

  电子汇兑系统人员: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 经办:_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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