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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3-04-27 15:43:3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产品购销合同三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购销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产品购销合同三篇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收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明确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原则,特签订 购销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生产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 (地区) 的种植生产。甲方负责向___ _ _____提供优质种子及种植生产的技术咨询和收购。

  二、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负责统一向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服务,还可以根据乙方需要代购专用农药、生产设备,并协调生产,提供适宜的技术支持。

  三、乙方承诺______ __(地区)的种植面积为_______ 亩,该地区要求无霜期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_____ ___公斤的产品。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收购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四、种植具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甲方指定的农艺师指导培训 。

  第二条 商品的收购:

  一、在收购期间公司的最低收购价格高于当年大豆价格的10%,以质论价,优质优价。

  二、回收标准: 1、内在质量:产品应符合GB 1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等内要求;大豆干燥、无霉变。 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病斑、无异色、无半粒、无虫蛀。

  三、 乙方产出的`产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将负责全部收购。

  第三条 产量的修定:

  一、乙方如在种植期间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生产者自行承担。

  二、如乙方在种植期间由于(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要在灾情发生后向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双方对灾情进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货指标。在灾情发生后七日内不报者按合同原有数量履行。

  三、产品收购时间:产品收购时间由甲方确定,在收购时由甲方专业回收人员进行收购。

  四、收购和结算方法:乙方交货时必须持有购销合同书,由甲方检质检斤后现金

  兑付。

  五、自产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12月1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

  第四条 违约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依据本合同收购产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及合理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甲方按市场行情出台收购价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乙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综合费(包括信息费、咨询费、合同违约金等)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以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履行完毕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甲方是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以下简称“协议产品”指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报价单范围内产品)中国区唯一合法生产商,具有良好的信誉;乙方是具有较强技术实力和良好信誉的网络产品分销商。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市场,推动双方事业共同繁荣与发展,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分销商(分销商通常以省级或主要地区为单位建立,具有较强的分销能力及集成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所辖区的物流推广及售后服务并销售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具体型号见附件《产品报价单》),并向乙方授予资格证书。

  随着甲方产品线的不断丰富,甲方将增加其“协议产品”授权范围。后续授权方式为甲方授权人签发新的《产品报价单》,乙方授权人签字认可,双方备案,作为协议的补充文件。

  如果乙方希望就某次商事活动在分销区域以外销售“协议产品”,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

  2、乙方承诺

  1)、接受甲方的市场管理,遵守本协议中销售政策,维护市场价格体系;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协议中市场销售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遵守本协议中商务政策,按本协议规定执行定货,遵守订货计划等的要求;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商务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乙方须维护甲方品牌“绿色阳光”的声誉,尊重甲方的商标权、专利权、总代权,不假借甲方“绿色阳光”品牌销售非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伪劣产品),对此违约(侵权)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4)、乙方将“协议产品”与其他厂家的产品配套销售时,须向最终用户阐明配套销售情况,因其他厂家的产品而受到第三方质量赔偿请求的,甲方不承担其他厂家的产品质量责任。

  3、注册及变更

  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附件——《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若甲方发现乙方虚假填写《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如乙方登记注册有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免因此引起双方损失。

  4、承诺销售额

  乙方承诺为了保证区域物流平台的正常运作,将用万以上人民币作为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销售的专项基金,以及月承诺量80%的安全库存。

  乙方承诺“协议产品”销售任务年回款总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年;

  其中第一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二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三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第四季度回款______万元人民币/季。

  乙方每月回款额皆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月。

  乙方应积极销售“协议产品”,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度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5、分销商人力资源配置

  乙方须配备专职“协议产品”的产品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负责“协议产品”的技术支持、服务、推广和市场销售工作。同时乙方须配备专人作为技术支持、服务和市场销售的接口人并在《绿色阳光分销商注册登记表》上登记,如果该人员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作相应变更登记,以便双方更好地联系和沟通。

  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乙方须至少具备2名以上“绿色阳光认证工程师”以及2名以上“绿色阳光设计工程师”。甲方将给予以上名额的免费认证培训。如乙方届时未能具备上述技术人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6、商情沟通

  为了协调双方更好地合作和互相支持,乙方应在每月最后一天提交《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库存报表》和《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度沟通表》,由乙方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核后提交甲方渠道管理部,存档备案。

  以上表格是甲方考核乙方销售业绩以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支持的重要依据,如果乙方不及时提供以上表格或提供的表格信息虚假,甲方将有权拒绝对乙方的支持,并按乙方自动放弃本季度全部返点处理。

  7、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须对商议活动中的分销政策及价格等商业秘密对第三方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损失的,泄密方应承担对损失方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本保密条款在双方本协议关系终止后两年内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8、非正当行为约束

  甲方工作人员应尽自己的职责给予乙方更大的支持,不得利用工作职权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质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要物质利益,乙方有义务拒绝,并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门投诉;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佣金、回扣等非正当物质利益,以换取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乙方进行的非正当支持;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当的物质利益,无论是被动提供还是主动提供,甲方除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外,同时将对乙方进行扣除返点等处罚。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货物、货款,未经甲方公司渠道管理部书面允许,乙方支借给甲方工作人员的货物、货款属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人间行为,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信息往来

  为保证甲乙双方信息往来通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地址、电话、e-mail等有效的联系方式,甲方将定期向乙方通告最新产品情况及其他事宜;甲方也将利用电话、e-mail、公司网站等方式与乙方保持信息沟通。

  二、销售政策

  1、价格政策

  1)、甲方产品价格包括分销价、代理价、经销价、市场最低限价、媒体价。甲方以分销价向乙方供货。乙方在媒体(含网站)上刊登的'“协议产品”价格须不低于甲方的媒体价。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媒体(含网站)报出价格低于媒体价,则甲方将按乙方严重违规处理,有权扣除乙方当季度全部奖励。同时乙方有义务协调经销商维护市场最低限价。

  2)、在特殊情况下,如乙方欲参与某些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或项目且需要公司给予价格支持,可向所辖区甲方代表处或地区平台提出特价申请,经批准后可从甲方按特价进货,但以特价形式购入的产品不享受价格保护,且此笔业务不享受任何奖励支持,金额记入销售额中。甲乙双方对特价均应严格保密,乙方不得将特价产品用于其他项目或进入分销渠道扰乱市场价格。

  3)、如果由于市场需要,甲方调整市场价格,甲方须将新的价格以“价格调整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乙方,该“价格调整通知单”由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确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存档,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原则上须按照本协议附件《产品报价单》中规定的价格按经销价向经销商供货,按市场最低限价向最终用户进行供货。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违反本协议上述的价格规定,一个季度中有一次价格违规,则扣除本季度奖励的1/3,如果出现两次违规,则扣除本季度奖励的2/3,如果出现两次以上的价格违规,则扣除本季度全部奖励。如果乙方本季度没有奖励,则违规处罚将分别按照本季度实际定货额1%(违规一次)和2%(违规两次)从后续定单中罚款,如果超过两次或乙方拒绝支付罚款,则甲方将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分销商资格。

  2、价保政策

  1)、甲方的产品价格调整时,对乙方在调价前45天内(从甲方销售出库单日期为准)所进降价产品按提货单给予价格保护,超期及欠款者除外。甲方在调价通知公布7天内向乙方回复价保确认金额,价保金额冲抵乙方下次进货款。样品、促销用品及其他特价产品不享受价格保护。

  3、奖励政策

  甲方视乙方在季度、年度不同的回款完成情况给予不同奖励(特价不奖)

  1)、季度奖励(季度以连续3个月作为一个周期)

  季度回款总额奖励数

  15-30万以上(含15万)1%

  30-45万以上(含30万)2%

  45-60万以上(含45万)3%

  60万以上4%

  2)、年度奖励(年度以每年12月30日作为年度周期的截止日期。)

  分销商类型年度销售回款总额奖励数

  160-100万0.5%

  2100-150万1%

  3150-210万1.5%

  4210-280万2.0%

  5280-360万2.5%

  6360-450万3%

  7450-550万3.5%

  8550万以上4%

  (特价产品不享奖励)

  以上奖励都将以货物冲抵。销售回款以到帐日期为准。

  3)、服务费用支持:(此条款仅对签定服务商协议的分销商适用)

  对签定服务商协议的乙方有义务承担所辖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职能,同时甲方将给予适当的服务费用支持。(详见《服务商协议》)

  4)、广告基金:

  甲方给予销售回款的1.5%作为广告基金(特价产品销售额不列入广告基金计算)。乙方可以利用这笔费用在当地进行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凭合同、样刊和发票冲抵下次进货的货款(经审核后原发票返回乙方)。

  三、商务政策

  1、物流

  1)乙方向甲方商务部直接下订单和结算,由甲方直接供货,直接享受甲方销售政策。供货价格按照本协议附件《产品报价单》中的分销价格执行(特价例外)。

  2)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购销合同》(格式见附件中提供的范本),并在当日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商务部。公司商务部在收到订单10分钟内给客户作出订单确认。

  3)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购销合同》中,在一般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提供铁路行包运输或汽运并提供门到门服务,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在特殊情况下,乙方要求甲方以其他方式发货(如中铁快运、ems、航空),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于供货周期承诺为:确认后的订单当天发货,确保东北区3-4天内到货,华北区和西南、西北、华东区3-5天内到货,华中、华南区3-4天内到货。货物发出后,甲方将发货情况及时通知定货方。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予以反馈,若7日内收不到货,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其已收到该货物。

  2、结算

  1)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公司原则上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承兑汇票:甲方受理3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视同现款);受理4-6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按银行当期贴息利率扣除贴息);不受理商业承兑汇票。

  帐期:乙方资信良好且已与甲方了稳定业务关系的并连续3个月完成销售任务,可以向甲方申请帐期和信用额度。

  2)、帐期的审批程序是:

  a、乙方提出申请

  b、甲方当地评估

  c、甲方渠道管理部评估并审批

  d、甲方财务部审核通过

  e、甲方总经理审批

  经过上述申请审批环节并通过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30天的帐期支持,额度为上月销售回款的50%。

  四、培训与技术支持

  1、日常技术支持

  乙方须负责其销售的“协议产品”售前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后援。乙方如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向甲方寻求技术支持。日常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包括:免费电话支持服务、免费e-mail技术支持服务、新资料发放服务及新软件升级服务等等。具体内容参见〈技术与服务〉合同。

  2、现场支持

  乙方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可向甲方申请现场支援,具体事由由双方协定。若向甲方直接申请现场支持时,可由乙方技术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书面申请,甲方判断是否符合现场支援条件,若符合,则安排甲方工程师到现场支援。并按〈技术与服务〉合同决定是否收取相关费用。

  3、培训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技术培训,使乙方能较好地掌握“协议产品”的应用和技术特点。乙方可以在甲方的“授权网络产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和认证。甲方为乙方提供4名免费培训名额(包括认证考试),该名额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有效。

  4、售后服务:

  1)、如果乙方所订购“协议产品”在包换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申请更换。

  2)、如果乙方所订购“协议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更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负责更换。更换时乙方需填写附件《换货申请表》,如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甲方有权不受理更换申请。

  3)、但对于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如天灾),或由人为引起的损坏(如:未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所列的用途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系统损坏;未能满足“协议产品”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条件或不满足电气参数要求而引起的系统损坏等),不在甲方包换范围之列。

  4)、乙方应在每月度的《绿色阳光分销商月度沟通表》中,填写本月度对用户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情况,并及时反扩靶议产品”存在的各种问题。

  5)、乙方有权对甲方未能履行其承诺提出投诉,全国统一服务监督电话:010-62056604,13001262230。

  五、市场宣传与活动

  乙方应维护甲方及产品的形象,不违反甲方企业标识的使用规定,广告中不出现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可以“绿色阳光总(独家、唯一)经销”等具体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它商业活动,但不可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应在每月的“月度沟通表”中如实填写本月进行过的各种市场推广工作进展情况,作为甲方对乙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协议期限

  此协议(含相关附件)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以前签订的有关本协议中“协议产品”的合作协议即时作废,双方的合作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协议期满后,双方合作关系及本协议视合作情况,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续签或终止作废。

  八、本协议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公司行为,不详或未尽之处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公章或合同章)

  代表(签字):签约时间:

  乙方:(盖公章或合同章)

  代表(签字):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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