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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合同

时间:2023-05-10 10:03: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安全协议合同汇总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协议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协议合同汇总7篇

安全协议合同 篇1

  为加强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州市消防条例》和广州市消防局对施工管理得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订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如下:

  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保安部备案。

  2.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职工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上班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4.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5.乙方应制定使用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

  7.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卫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做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1.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碘钨灯作为强热光照明。

  12.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3.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4、施工现场,未经保卫科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枯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15、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18、严禁在现场喝酒、、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0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负责人,检查监督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21、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2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一些易燃易爆杂物及时清扫,清除火灾隐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灭火器须自行配备进行,并经保卫科检查是否合格。

安全协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位置: 建筑面积: ㎡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万达·江畔人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万达·江畔人家《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 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 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 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安全协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用电安全

  1、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长期有效。若因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4

  甲方: 中山市非特永旺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为公司车辆驾驶员,根据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管理,明确责任,控制相关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车辆的权属及责任

  本协议中车辆为甲方所有,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管理及保管,并有权随时对车辆进行监督。乙方(驾驶员)为车辆在使用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的驾驶及日常维护管理。

  二、车辆的使用保管

  1、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车辆具体的驾驶、安全及日常维护。

  2、车辆使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3、车辆使用责任人对车辆的备品备件要爱惜使用,妥善保存。根据综合管理部的提醒,有义务对公司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或发现车辆有异常或里程数够保养里程须建议综合管理部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状况完好。保养项目及维修费用必须在维修前电话告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审批。

  4、每次在出车前,都要认真检查车的.各个部位及部件是否完好,消除安全隐患。

  5、在公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刮花、碰撞后,无论责任在谁,责任人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写出书面说明。

  6、发生我方责任事故后,我方应主动协助对方、配合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解决问题,因私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所确定的免赔差额,由使用人承担,因公事由公司和使用责任人共同承担。

  7、提倡励行节约的原则,使用人在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必须树立节约的思想,提高车辆的使用率。

  8、乙方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出现交通违章,如果因个人问题出现违章,由使用责任人自行承担。若因乘坐人原因出现违章由乘坐人自行解决。

  9、严禁乱停乱放、酒后驾驶、严禁违章驾驶、超速驾驶,若出现责任事故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使用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甲方:XX

  乙方(签名):XX

  法定代表人(签名):XX

  二Oxx年三月十二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5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 五 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 六 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6

  甲方: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租赁公司)

  甲方因(工程名称)工程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现由乙方安装(或拆卸)(楼栋号或设备编号+设备名)壹台,安装高度为 96.25m(最终高度),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电梯使用地点及工程名称

  使用地点:

  工程名称:(工程名+楼栋号)

  二、安装(拆卸)施工时间

  (用于安装)该设备的初始安装高度应在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开始,在五日内安装完毕;最终安装安高度根据工程进度,分次顶升或加节完成。

  (用于拆卸)在该设备报停后,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拆卸该设备,乙方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每台设备在四日内拆卸出场。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负责解决处理好设备进出场及作业所需的道路和场地,负责塔机的基础、路基、排水,将与设备相适应的开关箱安装到位,并承担其费用。

  ②设备的安装位置由乙方会同甲方确定,但应该保证设备的正常(按说明书要求)安拆。如发生非正常(超出说明书要求)安拆时,所增加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③在设备进出场、安拆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合的场地和安拆条件。

  ④负责设备总体安全防护,如相邻高压线路的.防护、非一家租赁公司所属的多塔防碰撞措施、施工电梯的进出料通道和防护棚等。

  ⑤在设备安装完成并取得检测后格报告后,组织安装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⑥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负责设备进出场的运输,施工现场设备安拆,安装完后的设备自检,自检合格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整机检测合格后将设备交付甲方项目部使用,并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②对自检和有资质单位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整机合格。

  ③将设备使用说明书或书面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交甲方项目部。

  ④编制设备安装或拆卸专项方案,由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与其它安拆资料一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安装或拆卸备案手续。

  ⑤设备安装完,经检测合格后,协助甲方在30天内办理完使用备案手续。

  四、安全事项

  安拆人员进场后由乙方会同甲方作现场安全交底。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设备安拆的安全管理规定。

  五、安拆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按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必须说明是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

  六、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并结清各类费用后合同终止。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7

  学娱培优班(以下简称甲方)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介绍安全常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抽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抽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不准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在校外期间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而发生的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5、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6、学生午休、放学后、节假日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切安全事故,甲方-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如学生擅自离校,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在学生擅自离校或请假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摩托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9、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其它意外情况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伤害及自杀、自残事件;在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如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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