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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合同

时间:2024-10-02 21:40:3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制作合同集合九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制作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制作合同集合九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制作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工 程 名 称: 金乡美凯龙商场LED屏及舞台制作

  采购方(甲方):济宁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 济宁友成广告有限公司

  运营方(丙方):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运营方(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 供货及安装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2.工程地点: 金乡美凯龙商场内

  3.工程内容: 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调试、验收、维保等。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及方式

  1.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2.供货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调试、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 285000 元)。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LED屏及舞台的主材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装卸和现场搬运费、安装人工费、辅材费、验收检测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价款,还包括现场协调、配合、验收、调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保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除根据合同变更调整据实结算的合同价款外,乙方无权就本合同项下制作安装工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2.本合同一经签订,本合同固定总价不随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做任何调整。

  3.变更及调整

  3.1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乙方应在接受甲方要求的5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未签证,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的材料设备清单,若实际没有进场安装或经甲方认可无需进场安装时,结算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3.3所有工程变更、签证按甲方变更、签证流程办理,只调整变更、签证及双方的其他约

  定。增加的费用甲方另行支付。

  3.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的预付款即114000 元;

  2.舞台及显示屏的框架施工完成,LED屏的单元板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即再次支付 128250 元;

  3. 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所有产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乙方向甲方全套合格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5%,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余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中第一年结束后15日内支付质保金的50%,三年质保期满15日内,无任何质量后无息支付剩余50%。

  第五条:技术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第六条:交货、安装与验收

  1.供货及安装地点:金乡红星美凯龙商场。

  2.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5 天。

  3.乙方将货物运至安装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及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

  7.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1甲方项目代表:马兆彬电话:18766868096 。

  1.2对采购进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

  1.3乙方材料、设备进场时,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的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最终验收合格。

  1.4负责组织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参与签证确认;

  1.5负责对乙方合同履行的认可,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验收、付款和结算;

  1.6负责协调进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事宜。

  2. 乙方责任与义务

  2.1乙方项目代表: 胡广强电话: 18863766608 。

  2.2按照合同约定的采购清单在合同工期内组织进场。

  2.3负责所有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型号、产品规范、产地、质量等达到合同要求。

  2.4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5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基本原理、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维护,日常操作使用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维修保养等。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

  2.6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48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工作不正常、损坏等;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2.7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负责退货及退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及软件工作不正常、损坏等一月内出现5次以上;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③ 经更换或维修后2个月内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易损件及音响、控制系统除外); ④ 经权威检测机构证明存在质量问题的。

  第八条:质量标准、安全文明及检查、验收

  1. 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3.包装标准:本合同所述货物均由乙方按适宜运输、存放的方式包装。如因包装不妥造成货物损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方式及标准:

  ①按合同要求、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②货物进场前,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特

  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甲方有权对货物的品种、规格等进行查验。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④当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进行复检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合同价款,工期予以顺延。

  2.乙方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的,应当每日按逾期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进场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退、换后,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得到乙方的赔偿。

  4. 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工期内未完成安装,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 %违约金;延期超过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

  5. 乙方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违约金,并在限期内无偿换货或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另行赔偿。

  6.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或无任何 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 30 %违约金,同时承 担一切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保修与其它:

  1.保修期限:自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3 年,保修过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①因乙方材料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对甲方或业

制作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视频包装制作等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2、 设计要求和范围:参看******解说词脚本; 3、 制作材料:标清; 4、 语种:国语; 5、 制作时间:

  第二条 费用明细及付款方式

  2、 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0%制作费,项目制作完成交片前,交付剩余50%余

  第三条 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按照提前确定的创意脚本制作完成; 2、 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乙方制作费用;

  3、 创意、方案设计初稿完成后,甲方有权审核和提出修改意见;

  4、 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拍摄所需产品和有关资料,提供产品应符合创意要求;

  5、 乙方所拍摄成品须经过甲方认可签收,在合同范围内,甲方对乙方所创作成品有权

  第四条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有权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制作费用; 2、乙方完成创意制作,由甲方签字确认验收;

  3、乙方依据本合同中甲方提出的制作要求,按期、保质地完成制作工作;

  4、整个制作费用收取完毕后,甲方如遇到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合同要求范围内的制作修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其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赔偿

  2、 如在制作期间因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交通、政令等延误交片日期,不视为乙方违约,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合理解决。

  第六条 其他规定

  1. 合同中包含一次配音费用,如录制完成后修改配音,费用另付。

  2. 在制作过程中如增加或修改前期签订的制作要求,双方另行商定收费。 3. 如果甲方已向乙方付清全部制作费用,又向乙方对此设计方案提出本合同设计要求以外的修改意见,双方另行商定收费办法后,再行修改。

  第七条 版权归属

  根据本合同制作的影视完成片版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请守约方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或盖章即可生效;

  2、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重庆巴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星迈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保安服买卖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品种、单价及数量

  1、甲方采购的保安服品种及单价为:夏季短袖衬衣:40元每件;夏季裤子:40元每条;长袖衬衣:40元每件;春秋常服:105元每套(含衣服和裤子)。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采购数量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库房。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具体可根据每次采购数量另行协商)。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保安服样品制作服装(款式、面料、颜色等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 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合格的货物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全部货款。

  第五条 其它条款

  1、乙方须保证产品与甲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如出现问题,乙方负责修改;如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取消订单。

  2、乙方提供的'服装,甲方发给保安实际使用后保质期为1年,甲方未使用保质期为3年,如在保质期内服装出现褪色、变色、损坏等情况,甲方可视情况要求退货或返回乙方处理,其中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甲方部分服装尺码需进行修改,乙方负责免费修改。

  4、乙方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5、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地 址:双桥区双南路115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列模型制作,乙方接受该委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利于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制作以上模型。

  二、工期。本合同所指工期为签定合同后,乙方收到首期款(预付款)之日起开始至乙方完工报产之日止。若甲方图纸资料未能及时配合或甲方要求暂停,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模型制作所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并依照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在模型制作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予以及时配合。如因甲方要求暂停制作,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前期制作费不予退回,对已发生的工作量,甲方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2、乙方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模型制作工作。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应虚心接受、并尊重甲方对工程的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一经发现,乙方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模型材料应按照甲方认可的选用。乙方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模型制作。模型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保修一年。灯饰类保修三个月(灯光易耗品双方另行协商)。保修期内,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模型损坏较严重的,乙方可酌情收取材料费。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模型制作完毕,甲方根据图纸、资料,按模型制作行业规范验收。初步验收须在乙方制作完毕进行,验收地点在乙方的制作场内,以利于模型的局部调整。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货款、提货,从逾期之日起,乙方有权按原合同金额1%计取罚金。甲方逾期一个月提货者,乙方有权处理其模型,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甲方违约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按规定支付预付款者,本合同自动解除,对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酌情予以赔偿。

  2、乙方必须保证模型的制作质量,并按时交货,逾期完成,按合同金额1%计取罚金。乙方未按图纸资料制作模型,导致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该模型,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当争议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采用分期结算方式: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结算。

  第一期:本合同签订之日,即20xx年 02月 20日前支付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正(¥:20000.00 元)作为预付款。

  第二期:模型运至甲方销售中心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全部余款,即金额人民币肆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43720.00元整) 。

  八、合同文本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关图纸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制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 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含税),(大写: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将设计完稿(PDF文件)交付甲方确认后,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即 人民币¥元整(大写:整),甲方付完款后,乙方向甲方提 发票和供印刷源文件。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协商确 定初稿后,修改次数不限,至甲方满意为止。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 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乙方不得将设计作品透露给任何第 三方;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保证所提供的文稿格式为可直接印刷格式 含出血、刀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3、乙方需保证提供的`设计版面及内含图形及文字素材无版权问题,如因素材引起的版权纠 纷,乙方应负全责。

  4、乙方需对甲方提交的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保密,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版面文 字、产品外观等相关露给第三者或其它单位,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设计费用的50%给乙方。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当支付设计费用的50%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帐户名: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模型制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 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四、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正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 %预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时,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以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开户行:

  帐 号:

  单 位:

  六、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

  定 作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揽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 项目模型定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1. 定作内容及时间

  1.1 甲方向乙方定作____ __ 房地产项目 模型,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承担该模型深化设计和制作等工作。

  1.2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

  1.2.1 模型设计、制作;

  1.2.2 模型制作;

  1.2.3 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按甲方要求卸货和安装摆放;

  1.2.4 安装、调试合格,并承担售后服务;

  1.2.5 其他:__所有制作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1.3 设计、制作要求:

  1.3.1 制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3.2 模型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 材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5 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制作工期: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调试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视为交付。

  2. 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金额为 元整(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圆整)。

  2.2 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包括材料、人工、税费、利润以及乙方必须的加班费、专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3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a) 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无息)。

  (b) 甲方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款:

  第一期:支付合同金额的 % , 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支付至合同金额的_90_ %,即人民币_______ _元整,于模型全部制作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完毕交付甲方后_____ 个工作日内支付;

  质量保证金:余款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无息)。

  2.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付款至 90 %时提供全额合法有效发票。本合同支付形式为:_ □ 转账_ □支票 __□其他

  3. 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3.1.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制作模型所需的图纸、资料、照片,并派人进行施工联系、技术交底,解释模型制作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1.2 甲方应按本合同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变更、修改、增加制作内容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若确需增加内容,则相应延长制作工期、增加费用。

  3.1.3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工作成果后组织验收。

  3.1.4 在模型制作过程中,如因甲方解除本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

  3.2 乙方权利义务

  3.2.1 乙方应当亲自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并对模型制作的全部工作负责。

  3.2.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进行模型设计和制作。

  3.2.3 在承包此项模型制作工程时,乙方已清楚和明白合同文件内的所有条款、合同目的。乙方须确保一切施工是符合此项工程的设计,满足质与量的要求、安全要求、工程进度。

  3.2.4 乙方承担为期一年的保修期,自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算。维护内容包括动态、灯光维修,或因参观者损坏进行的维修。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个小时内响应并维修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承担与维修费等额的违约金。如甲方需要模型参展,乙方应派专人协助搬运及安装、调试,甲方负责车辆运输费。保修期期满后,乙方仍应予维修,但可酌情收取材料成本费。

  3.2.5 乙方工作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修改,乙方要求增加费用的,乙方应提供明确的工程量清单,并与甲方有好协商。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承担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4.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1.3款提供模型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但无论如何该等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固定总价。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则甲方有权拒收该不合格的模型,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或者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取回模型,并应于收到该通知后的____日内重新提供合格模型,承担本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若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委托第三方代为制作模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当承担与该等费用等额的违约金。

  4.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模型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4 乙方未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进行设计制作,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购房者的'赔偿、补偿、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5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之商业秘密以及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等其他材料,否则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本条及于乙方关联公司及其员工。

  4.6 乙方确保其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材料以及施工工序/过程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若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对第三方的赔偿、律师费等,乙方应当全额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7 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或者乙方的其他过错同时造成工程延误的,甲方可同时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违约金的约定向乙方求偿。

  4.8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结算价款30%作为违约金。

  4.9 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随时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4.10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 权利归属

  本合同项下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及其相关图纸等材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工作成果及其相关图纸等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7. 合同附则

  6.1 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有效修改和/或补充。

  6.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有相同效力。

  6.3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4 本合同保密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6.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系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制作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影视(广告、专题、多媒体)片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摄制_______________影视(广告、专题、多媒体)片,片长_____分钟。

  1.相关资料及拍摄场景由甲方提供或指定;

  2.完成片为(数据、vcd、dvd光盘)母盘______份;

  3.完成时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甲方。

  二、制作费用

  商定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 (另付费用明细单)

  三、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制作费总额的_____%定金,即人民币_____元, 乙方开始投入摄制;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摄制脚本及相关影视文字资料。为摄制工作提供方便,协助乙方顺利完成该片。

  2.甲方有对制作完成的企业影视片作品享有版权。

  3.甲方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乙方应确保母盘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的缺陷。

  5.乙方可以在影视片落幕中注明该片由乙方制作。

  6.乙方有权依该合同收取费用。

  五、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制作合同 篇9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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