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合同集锦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4、工程保修期:工程验收交付使用起一年
二、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三、 施工方案
(一)前期准备阶段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员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做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研究解决办法,进行现场测量和定点。
(二)施工阶段
1、基坑开挖:基坑开挖应严格按照定点位置施工,采用人工开挖方法。
2、基础制作:混凝土基础采用C20商砼浇筑,浇注时应用震动棒振实,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顶部位置应严格控制基础平面标高。
3、路灯安装施工:在所有基础工作完工之后,可进入灯具安装工作阶段。灯具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的专业电工安装,保质保量的完成灯具安装任务。
4、配电箱安装:配电箱落地安装,安装地点不应有对设备导体和绝缘有严重影响的气体、蒸汽
或其它化学腐蚀物品。
5、接地装置安装:在每座灯杆处打一根1、5米长接地角钢,,型号为L50×50×5×1500。用φ16镀锌圆钢将每根垂直接地极可靠连接。配电箱金属框架应有良好的接地。
6、工程验收,双方工程监理对此工程进行验收测试。
四、项目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部: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具体负责实施本项工程,现场控制工程进度,协调解决质量、造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调度、材料、劳动力等问题。
2、技术资料组:解决技术质量问题,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施工。
3、质检组:质量自检,协助监理进行质检以及收集整理质量保证资料。
4、基础施工队:负责管路、基础施工任务。
5、电气施工队:负责路灯安装及调试施工任务。
6、运输队:负责运送土石方、材料及灯具材料。
7、机动队:负责表位控制系统,接地极安装调试。
8、材料组:配合技术、施工组的工作,提供所需各种工具、用品,再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要求保障材料供应的`同时,严把材料质量关,不合格产品不许进场。
五、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进度计划:我公司计划于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进场,立即进行定点,制作基础,并进行路灯安装,力争25天全部完成施工任务。
保证措施: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工期25天。为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我们采取的保证措施是:
(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施工期;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制定周作业计划,及时调整人力和设备的投入,确保按期完工;
(3)各作业班组要根据进度计划按日安排好,并确保完成;
(4)加强进度计划的检查落实工作,切实做到每日逐项检查并落实; (5)严格控制工序环节、保证各分部工程按计划要求完成;
(6)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编制各种材料、加工件等的供应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并按计划要求实施;
(7)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科学合理管理,及时做好统筹平衡工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合理、紧凑、均衡、连续性等;
(8)尽量采取工厂化、机械化施工和先进施工工艺,加快施工进度; 六、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2、工程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工程作为预付款,货到工地,工程安装结束,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应付工程 %,其余货款%完工三个月内付清。
七、 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临时仓库提供乙方存放施工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在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
3、施工方案及安装位置确定后,甲方如需更改设计或增减部分工程,经双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4、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八、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保证系统配置及功能符合并达到"系统技术参数"及相关行业国家标准的要求。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甲方屋顶原有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处理。
3、本工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周期为25天,在施工时无大风、雨天、其它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况下。
4、乙方应提前由甲方共同确定安装位置。 5、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
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违约方有权诉诸法律。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两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附表:《太阳能路灯产品及报价单》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签定时间:
地 址:
签定时间:
项目合同 篇2
签订须知
1. 该合同为某某局合同范本,原则上不得改动,如一定要进行修改,请附上《修改前后对比表》。为列入《修改前后对比表》的修改部分,视为恶意篡改,我局不予以承认。如
附件:修改前后对比表
请不要编辑版本。
2. 附上中标通知书、概算汇总表及费用计算详表
超过一百万合同需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
某区 工程
项 目 管 理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 目 业 主:
建设管理单位:
签订日期: 20xx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项 目 业 主:
建设管理单位: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等,广州市某某局(以下简称业主),委托(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单位)提供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经双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业主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工程管理的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某区
工程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 万元。
施工工期:工程拟定于200 年 月开工,总工期初定为 个月,拟定
于200 年 月工程全面建成与投入使用,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内容:。
二、 委托服务事项及期限
业主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按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具体的
业主委托服务内容和相关职责详见本合同条款。
三、 建设管理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项目管理正常服务酬金暂定为 ,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
建设管理费为准,由业主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建设管理单位支付。
但发生合同变更或终止情形时,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按合同有关条
款约定执行。
四、 本合同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
同。
五、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合同的文
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将向建设管理单
位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合同附件:
附件1、业主的要求
附件2、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大纲
附件3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附件4 建设管理人员及其他投入的具体要求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 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严格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七、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日起始,在以下的条件均完成后终止:
1、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结清所有费用款项;
2、通过财政部门的财务决算评审;
3、交付相关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档案,办理完毕工程的移交工作;
4、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期满且完成保修任务。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与建设管理单位各执壹份;副本玖份,业主执叁份,建设管理单位执叁份。
十、 本合同甲方中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为资金提供单位,只负责筹措资金。本合同签定后的有关土地开发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由本合同中其他甲方单位承担。
(以下无正文)
业主:广州市某某局 业主: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公章) (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建设管理单位:(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养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养殖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在乙方购进每批猪苗(100—200头)时需提供预付资金柒万元整给乙方,本资金在猪出栏时扣除。
2、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应从养殖起165天至195天内全部回收。超期未回收的猪只每天每头补回给乙方15元饲料和人工费。
3、甲方对乙方养殖的商品猪回收价格为每500克9.50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每批猪的养殖技术、饲料、人工、水电等,确保每批猪准时出栏。
2、养殖方式:第一至四个月,饲料喂养;从第五个月开始半饲料半青草过渡喂养,第六个月不使用商品饲料喂养,以玉米、豆粕、青草为主喂养。
3、商品猪从第五个月开始放牧。
4、出栏商品猪保证不含激素及药物残留超标。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权利:(1)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的10%含税金,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由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3)工程款付款到甲方帐上,除扣除应扣到款的10%,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
(4)乙方利用甲方所有名誉造成的所有工地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取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乙方应甲方到款后付给乙方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施工期延误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维护甲方的信誉的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犯、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四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日年 月日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平安城市项目工程的代理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内容:
1、系统建设部分内容
建设××平安城市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前端监控点位清单见合同附件一,监控系统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二。
2、系统运行维护部分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平安城市项目 条光纤电路租用、台摄像机的维护及前端监控设备的用电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摄像机保养: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除垢。
(2) 系统保养:乙方每年至少应分四次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
(3) 网络应用终端:监控客户端软件故障排除及恢复、病毒防范及消除、硬盘垃圾清理、系统安装调试与维护、应急、系统恢复及日常维护等。
(4) 网络服务系统:包括服务器软硬件系统、网络线缆线路、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备用电源检测等。
(5) 日常巡检维护。
(6) 系统资料的动态更新、核查、管理工作。
(7) 维护服务的监控点位及设备内容以合同附件一、附件二为准。
3、工期
本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第一章 合同事项及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建设××平安城市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建设合同约定的.××监控点位及系统平台(点位及设备清单见附件),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后期运行维护等服务。
2、乙方的代理范围包括:
(1) 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建设工作。
(2) 从事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3) 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工程款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费发票。
第二章 项目款项及支付
1、项目金额
××平安城市项目费用总计(含工程建设工程款及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
××项目工程款 元,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以转账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费用由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年内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每年度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二次为前,以此类推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全年费用的50%(即 元)。
3、运行维护服务费用标准
乙方每月运行维护服务费用中设备维护费及前端设备产生的电费按××前端监控点位摄像机数量×基本单价进行核算。
核算标准为:已竣工正常运行的监控点位摄像机按 元/台/月。
乙方每月运行维护服务费用中光纤电路租费,按照光纤电路条数×基本单价进行核算。
核算标准为:已竣工正常运行的监控点使用的光纤电路按元/条/月计算。
4、发票开具
××平安城市项目工程款发票由××公司开具。
××平安城市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费发票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开具。
5、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6、甲方支付乙方运行维护服务费在工程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费;整体项目费用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向××××公司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在开工前3日内向乙方签字确认工程施工点位清单、设备清单及设计图纸。
2、甲方有责任协调乙方办理道路开挖、电力接入、车辆人员通行等工程施工手续及证明,同时协调内外部相关单位帮助乙方解决工程施工及维护工作中的困难。
3、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工程施工及维护服务人员提供临时工作场所及用水、用电、材料设备存放等方面的便利。
4、甲方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6、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乙方维护服务费用。
若系统发生故障,乙方维护服务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修复故障;如设备不能现场修复,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故障预案,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不间断运行;如系统因为乙方设备及链路发生故障,出现图像质量问题,乙方的修复时间超过所承诺时限,按天折算扣除维护服务费用,同一监控点位如在一个月内累计超过7天无法正常运行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点位当月的维护服务费用。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缴纳工程建设施工及维护服务费用。
8、甲方应给予乙方工程建设施工及维护服务工作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9、甲方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向乙方报障,配合乙方维护人员进行故障处理。
10、甲方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乙方故障现象及相关详细信息,前端监控点位应说明具体点位信息。
11、甲方负责监控系统设备的保管及日常运行管理,监控系统软
项目合同 篇6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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