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殖合同范文汇编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养殖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殖合同 篇1
河南源沣集团肉鸡养殖合同
甲方: 河南源沣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为更好地推广和发展肉鸡养殖事业,依照“互利互惠,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河南源沣集团合作,为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肉鸡养殖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肉鸡养殖规模
乙方在 县 乡(镇) 村自建肉鸡养殖场,鸡舍室内养殖面积为 平方米(新增面积届时按比例增加投放量,接雏周期和每批放雏量视出雏情况而定,由甲方养殖部根据具体情况掌握)。
二、养殖技术及要求
为保证养殖质量,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现有制定的及甲方因发展需要而后续制定的有关养殖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保证按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所涉及甲方制定的养殖管理制度纯属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经济关系的确立
1、乙方通过鸡场达标验收后,全额现金鸡苗,饲料,并预交1元∕只的共同保证金,甲方可谓乙方立户。若办理五户联保手续后,,甲方可适当垫支料款。
2、甲方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的变化,有权合理调整鸡苗、饲料的供应价格和商品鸡回收价格,甲乙双方均从甲方文件发布之日起按变更的新内容执行。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按乙方饲养面积供应适量的健雏鸡苗,甲方将接鸡计划提前3-7天通知乙方,接雏时允许乙方到孵化场验收挑选,对残、弱雏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根据养殖需要提供科学配方的全价饲料。
3、按计划收回乙方提供无药残、无疫病,检验合格的商品成鸡。
4、无偿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
5、及时结清与乙方有关的财务手续,按时兑现结账余款。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按甲方投放计划接收鸡苗,否则,甲方有权和扣除乙方所交的全部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购买甲方提供的饲料,不得转让、拍卖和掺杂饲喂,乙方使用饲料数量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料肉比,达不到的要补足数量或按400元∕吨补差价。若乙方
对甲方供应的饲料有异议,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并妥善保管并封存,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质量监督部门鉴定后协商解决。逾期乙方承担一切风险后果。
3、按甲方调度令要求,准时、准量交售商品成鸡,如乙方将成鸡私自出售他人,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除收回成本外,乙方另行按每只5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该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未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和监督。自愿无条件从甲方领用药品及疫苗,不得私自外购药品、饲料、添加剂。若有违反,甲方按《药残控制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具体:(1)现场稽查,发现有违禁药品或经甲方抽检有违禁药品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必须支付违约金20xx-3000元,该违约金由甲方视情况而定。对于该项违约金乙方概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鸡款中直接扣除。(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养殖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在合同鸡场饲养除甲方正常投放鸡苗以外的畜禽,否则,乙方自愿承担当批所养甲方鸡苗数量每只3元的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履行养殖合同过程中,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在购买鸡苗、饲料、运输、交售商品成鸡过程中,不得以贿赂、欺骗等不法手段恶意串通,损坏另一方利益,否则,乙方自愿承担一万元的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该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乙方以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养殖合同。
2、在饲养过程中,乙方没有认真履行义务造成亏损,影响下批饲养,乙方在交鸡之日起七日内用现金弥补预留资金,方可继续养殖,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合同中未约定违约的内容,违约方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作为违约金,以补偿对方损失,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战争、政府政策性行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交售成鸡后,按照双方约定结算管理办法,办理结账业务,并留足下批鸡苗、小料预留资金(每只6元)。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清偿全部所欠甲方债务,如乙方在结算时,账上有余款,所剩余款在三个月后支付完。
七.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内容,除合同中约定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须遵守以下约定:
1、若甲方因发展或因产生需要可单方终止合同。
2、如乙方有特殊情况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2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解除。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随时协商修订,协商条款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月___日 起 至 _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甲 方:河南源沣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乙方(签字):
养殖部包片负责人:
年 月日
养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养猪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二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租赁金额伍千元整,在双方签字之前一次性缴齐。
3、乙方向甲方交租赁保证金壹仟元整,在租赁期间,乙方未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满返还租赁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只提供现有圈舍、房屋、设施不增不减。
2、乙方单独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3、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电费、取暖费等等。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只允许用于养猪生产,如需要改造、扩建必须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扩建。
5、乙方负责保管、看护、维修猪场的一切设施,所涉及的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完好无损失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6、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安全管理,要做好猪场工作防火、防盗、人为破坏等防护工作,如造成损失,乙方按价赔偿。
7、对猪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时要自行维修,如倒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法律,不得有违纪行为。
9、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搞好室内外卫生。院墙外20米之内不能存放粪便、垃圾。
三、其它事宜
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租赁期间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
4、后附物品明细一份。
甲方负责人: 甲方经办人:
乙方负责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见附图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义务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将猪场交于乙方租赁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将猪场现有大小猪只全部出售完毕。
2、租赁期间水电费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场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4、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所得政府优惠政策(含补贴)归乙方所有。
5、租赁财产由甲方负责保险,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赁物损失,按保险公司受理范围赔偿,但应确定非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免除责任。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原场区绿化面貌,做好租赁物整体和局部的卫生整洁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处以 万元的违约金,于违约后15日内付清,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环保要求对猪场实行关、停、并、转时,政府对猪只、场内设施、设备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养殖合同 篇4
甲方(投资人): 公司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养殖场): 公司 姓名:
住址:
法人:
注册资本:
营业范围:
联系电话: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乙方提供的《育肥羊效益分析》开展此项合作。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投资资金的管理、投资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 投资额度、用途及时限
甲方负责出资 万元,由乙方负责收购 头千克左右绒山羊(公羊)在其养殖场饲养,期限为天左右(最长不超过天)。期满后,乙方需支付甲方出资本金万元,收益 万元。
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参与对养殖场的日常管理,定期听取养殖场负责人汇报开展业务情况。
3.甲方有权检查养殖场的账册,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外开展相关业务,订立购销合同。
2.对养殖场进行日常管理。
3.设立相关财务、实物账目。
4.出售成品山羊、羊绒等副产品,购进山羊存栏期间必须的消耗物资。
5.无条件支付合同期满后承诺的'本金和收益。
(三) 收益分配
依据乙方的《育肥羊效益分析》中纯利润400元左右,双方各半进行分配取得的利润。
(四) 违约及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2.乙方应在合作约定的时限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需按合同全额支付甲方投资的本金及收益款,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违约金。
附件:
1.《育肥羊效益分析》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双方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畜牧养殖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畜牧养殖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畜牧养殖用地原属于,位于 , 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畜牧养殖,土地面积约 为 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 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 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 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 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年 月 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养殖合同 篇6
甲方:杨林山
乙方:张玉柱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个人位于桦林镇大庄三村的牛羊育肥养殖场整体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拾年(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二、租赁费:每年肆万元。第一年的租金在协议签订后先支付贰万元,育肥牛进圈前支付贰万元。从第二年起,在8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现有的财产(附清单)全部由乙方无偿使用,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要添置新的财产或处置旧的财产,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将原来养殖场的一切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使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人员全部由乙方派遣,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能干涉。
五、租赁期间,双方密切配合争取项目。项目款除费用(包括养殖场的修建、财产购置、招待、评估等)外,盈利部分双方各50%。
六、租赁期间,养殖场的'一切生产费用及国家税费全部
由乙方承担。项目中的税费另行别论。
七、甲方要保证租赁土地的合法性,处理清养殖场以前的遗留问题(如拖欠款项、土地、道路扯皮等),由此引起村民闹事或干扰生产的现象,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将事情摆平。
八、在租赁期,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本协议自行解除,地上附着物及生产经营损失赔偿谁投资谁收益。
九、租赁期满如养殖场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能违约。一方违约,给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养殖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海拉尔区哈克镇哈克村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和附属设施{牛舍、挤奶厅、饲料库、机械库、锅炉房、配电室等}(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经营,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占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同时,甲方将现有设备(TMR饲料搅拌机、山猫滑移装载机)按国家折旧标准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2.租赁期限及牧场使用功能
2.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拾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继续租赁,乙方应租赁期限满前六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2一五窑牧场使用功能:
功能为牲畜养殖,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一五窑牧场占地和饲料地
甲方应保证一五窑牧场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面积、奶牛活动场地和饲草料储存地)不得小于1000亩,一五窑现代化牧场经营需院外部分用地(饲料地20xx亩),由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接交完后乙方尽快利用现有的设施,发挥其作用。
5.租赁费支付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折旧的方式,长期租赁,分段付款,分段签合同,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签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头三年租赁费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用于解决牧场原遗留问题,其余年限租赁费于租赁期当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给甲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额的3%缴纳违约金。
6.遗留问题的解决
(1)已报项日的履行问题
为了完成上级项口的建设内容,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父,乙方同意奶牛养殖场暂不变原先的名称,但奶牛养殖
场法人必须是乙方负责人。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承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负责项日建设当中各项
手续的办理和项日验收组的接待等事宜。项目资金的分配应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2)此奶牛养殖场为国家示范项目,乙方要确保奶牛养殖数量,确保外来人员随时参观条件。
7.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折旧方式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动工。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负责做好承租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个月内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满足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山甲方承担。
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相关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1.免责条款
11.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土14.2款执行。
11.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
并将出租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并支付当年的租金。
13.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经营性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交海拉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6.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8
甲方: (收购方)
乙方: (养殖方)
(甲方)为了发展生产的需要,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与广大渔业养殖户(乙方)签订本养殖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养殖黄鱼
乙方为了脱贫致富,开拓海水养殖业,以改变渔业的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自愿、向甲方提供海水养殖产品_________养殖黄鱼。
甲方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愿意收购乙方的海水养殖产品_________养殖黄鱼。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叁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数量:
根据乙方的实际条件,计划在无污染海域面积_______亩养殖黄鱼。甲方将乙方实际养殖的海域面积,作为甲方的`养殖基地,纳入甲方的生产计划,并按照质量标准予以优先收购。
四、质量: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海洋养殖业养殖的技术标准进行海洋养殖,养殖的海域必须是无污染的海区。并将符合起网要求的新鲜养殖黄鱼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五、价格:
按照市场经济随行就市的价格规律。但是,甲方为了海洋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渔民的养殖积极性。凡是与甲方签订养殖合同书的,都享受保护价的优惠政策。无论市价上扬或下跃,乙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六、运输:
乙方应及时将符合起网标准要求的新鲜养殖黄鱼,起网后迅速采取保鲜措施,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运输工具由乙方事先联系落实,并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义务:
甲方有责任对作为甲方的养殖基地,己纳人甲方生产计划的养殖户,进行相应的养殖生产技术的知识培训。提供适当的物力和财力的扶植。
乙方有责任将合格的新鲜养殖黄鱼提供给甲方,无论市场价上扬或下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基地关系。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生产人: 签订地点:
收购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养殖生产 ,并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养殖生产 头(只、尾)。
第二条 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养殖生产的 ,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 生产人产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公斤(头、只、尾)的收购价为 。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 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时间为 。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养殖生产的 ,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 总价为 ,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
第六条 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养殖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 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苗、防病疫苗的,应以优惠价供应,具体的价格为种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条 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失误或者提供的种苗、防病疫苗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生产人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进行养殖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回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生产人将产品或销售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 生效,于失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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