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使用权转让合同三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使用权转让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位于细柳街办南等
村 组西户公路以东的 亩拥有使用经营权的土地转
让给乙方(具体面积以 组分地尺单为依据)。
坐落(四至)东: ,南: ,
西: ,北: 。
面积 (亩)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使用经营权年限为长期。在国家和其他企业征用该土地时该合同自动终止。但其地面附着物及由此衍生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三、转让费: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及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总计人民币陆万元整。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付给甲方。
四、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转让金之日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l、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转让、建房经营收益,经营决策、地面附着物处置等权利。其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予干涉。
2、由于该宗土地无法与原始土地发包方办理使用权转移手续,若乙方在以后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权益处分时,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给予乙方提供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等方面的配合。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合同金额的三倍。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如因甲方反悔在经过法院被判定该合同无效时,甲方如因此受益,甲方仍应履行以上1、2条款的赔偿责任。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转让金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转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承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家庭住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机构代码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的目的与内容
为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甲方将坐落在XX县XX乡XX村XXX屯XX号房的10年使用权及经营权整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豪华装修,整栋共 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现将第 层到第 层,共 层,共 间(套),全部转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与经营使用。
第二条 出让期限
1.出让期限共十年,即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2.出让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让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按整栋10年总租金为 万元计算,分五期付款:首
付定金为总租金的20%,即 万元,于合同签约 日内付清;第二期再付总租金的5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三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四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五期再付总租金的10%,即 万元,定于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每次收到乙方交来的租金,须立好收款票据给乙方作凭。
2.若在每期规定时间内乙方不能支付规定的租金,则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无偿收回转租的房屋,乙方之前交付的各项租金甲方不退回。
3.如乙方所支付的租金累计达不到总租金85%以上的,则乙方与第三方任何租赁、经营等协议一律无效,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签订合同之日,甲方提供该房屋的相关证件(土地出让合同、房屋土地使用证、甲方与房主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乙方提供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第四条 房屋的租赁范围以及修缮和装饰
1.甲方装修完毕后双方认可的标准及相关设备设施,装修及相关设备设施均为一次性提供(具体见附表),今后出现的维修、更换保养等均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再装修与修缮,房屋再装饰修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
自行负责。
3.乙方对整栋房屋内添置和购置的所有家用电器、家私、家俱等可动产享有所有权,合同到期由乙方所有或自行处理权。房屋装修等不动产乙方承租到期后赠送给甲方使用,在使用期间维修、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转租的房屋内容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由甲方履行法律义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把该房屋的所有权等进行抵押、转让、租赁,没有征得乙方或指定方的'书面同意,抵押、转让、租赁无效。并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赔偿金额为乙方交纳房屋转租金的两倍,并赔偿乙方再装修全额费用及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干涉乙方或指定方依法享有房屋居住使用权和经营权,并有义务无酬配合其行使权力,否则赔偿乙方或指定方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从房屋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的居住使用权、租赁转让权、经营管理权的权利。乙方在经营使用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由其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房屋施工,在不影响甲方房屋安全结构的施工工程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有权在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相应转租金款项后,按本合同约定取得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和经营权,甲方在此期间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在合同有效期间,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提供的人员,如甲方人员不能胜任该项工作,乙方有权解聘,并另请他人,甲方及甲方家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经营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要负责管理好甲方的房屋,如有损坏,要负责修复。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安保费、物业管理费、债权、债务、税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违约金,另须向乙方有息赔偿已支付出让金全额,甲方保证不持任何异议,不提出任何要求。
2.乙方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转租总金额的5%违约金,甲方不退回已交付的租金。
第八条 免责条件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府征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方的房屋无法继续存续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主张权利,双方共同努力争取赔偿,乙方享有所承租房屋的相应分配权。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甲方郑重声明:本合同是甲方慎重考虑并取得全体家庭人员同意支持后完全自愿签定的,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2.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履行原甲方与乙方所签署的本合同。
3.按本合同约定,乙方获得居住和经营权的房子,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干涉其居住及经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后,房屋的使用权及经营权归第一出租人所有;如第一出租人对外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让权。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签约人如有任何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履约并以所持合同原件人自动变更为合法代理人。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变更,双方不得额外收取对方的任何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以上条款生效。
转租方: 承让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使用权转让合同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合法取得的国海证《海域使用证书》项下的海域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受让的海域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海域的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海域用海类型为,用海面积公顷(亩),批准使用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具体位置、坐标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海域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转让年限至年月日为止。
第六条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海域使用权使用期限内现有投资(包括底播海产品、投入的礁石等)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价款已包含在转让价款之内。
第三章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七条双方同意该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前述款项的万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剩余款项万元(小写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数额,付清全部海域使用转让价款,所付定金可抵充转让价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间超过十天的,逾期一日加收未付转让价款总额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视为自行解除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退回已付转让价款,定金不予退回。
第十条甲、乙方双方应在本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更换海域使用权证书。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因海域使用权过户发生的税、费均由方承担。
第四章海域使用权的再转让
第十二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海域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海域使用权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海域的使用用途。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的,须于期满前日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有关手续。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对上述海域享有完整的合法使用权,能完全支配或处理,并保证在本海域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债务、税项、出租、抵押等事宜,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甲方赔偿。
第十六条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无法履行,则已付定金将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另行将该海域转让于其他人;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交给乙方。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生效与其他
第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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