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购销合同锦集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购方: (简称甲方)
销方: (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向乙方购进早籼稻谷公斤,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有关条款如下:
一、购销品种:早籼稻谷。
二、数量及生产时间: 公斤,20xx年生产。
三、质量标准:国标三等。其中:水份不超过13.5%,杂质不超过1%,色泽气味正常,不得渗杂旧粮。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每公斤 元,共计 仟佰 拾 万元整。货款每2天结算一次,甲方按当期货款的95%转账支付给乙方。余下货款每满500吨清算一次。
五、包装及卸车费:散装。甲方负责卸车、过磅及仓内粮面平整,费用由甲方自理。
六、交货地点及时间:防城港粮食储备库。乙方必须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将所售稻谷运送到交货点。
七、其它:
(一)如果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稻谷,甲方有权拒绝收购,或者双方协商另作处理(如除杂、翻晒、扣除水份等)。
(二)乙方必须在期限内将稻谷如数供应给甲方,乙方
逾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按供贷不足部分每吨向乙方收取20元违约金(从余下5%的`货款收取)。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户 名:仇诗继
开 户 行:农村信用社
账号:814411010102217522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武昌鱼130000尾,云斑鮰380000尾,加州鲈130000尾,合计苗种数量640000尾,总金额为38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元整)。具体数量、规格、单价见下表:
产品 名称 品牌 商标 规格 型号 计算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武昌鱼 3-4cm 尾 130000 0.6元/尾 78000 云斑鮰 3cm 尾 380000 0.5元/尾 190000 加州鲈
4cm 尾 130000 0.9元/尾 117000 合计(大写)
640000
385000
二、甲方向乙方供应 上述3个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三、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鱼苗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鱼苗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运用氧气袋充氧空运。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供货地址: 3、收货地址:机场。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在5日内提出。
七、结算方式:交货完成后,甲方将各种票据齐全寄到乙方,乙方15日内采取银行汇款方式。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支行,账号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了促进农产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农产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调,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发共同遵守。
一、 产品的名称、重量
1、 产品名称:
2、 需求量:
二、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2)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双方约定购销价为人民币 元/㎏。
三、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有效期
壹年,甲方接到乙方电话通知后3天内备货,成鱼由乙方自行前往甲方养殖基地提货,并自行负责运输。
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由甲乙方商定)。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的,甲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5%付违约金。
2、甲方交售的产品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甲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乙方仍然需要甲方交货的,甲方可以延迟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人(盖章):
乙 方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名称及价格构成
(二)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交货时间:签订本合同之后30个工作日内,卖方将本合同所有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本合同全款的5%为定金给卖方。剩下余款在卖方按时保质将本合同所有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处,3个工作日内汇入卖方指定账户中。
(三)保健品质量:
1.保健品质量必须符合买方要求,如果因保健品质量,功效而造成的医疗事故,买方概不负责。
2. 如交付后,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提供的保存方法保存而造成的变质,卖方概不负责。
(四)保健品供货方式:
卖方须保证所采购的原料质量符合双方约定,若因原材料原因导致出现事故纠纷则卖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卖方须负责货物的制作及全部运输费用。
(五)保健品检验和交接:
1、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若检验包装或者药粉成色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则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并要求卖方三日内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
2、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卖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没有按规定的药物比例配置
(2)已变质
(3)超过有效期的;
(4)擅自添加其他成份的
(六)保健品的使用及责任赔偿: 保健品为内服,其他无特别禁忌。(如果有对什么人,什么特别的.病不能用药,一定要他跟你说清楚并写在附件中)买方如已经按照以上方法使用,本药粉对使用者造成伤害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负责。如买方私自添加药品或不按卖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所列的要求使用,造成伤害的,由买方承担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单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本次交易所有金额作为赔偿金。
2 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自买方预付40%货款日起算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超过期限,则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若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自买方预付40%货款日起算一周))内交付全部货物,超过期限,则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买方。
3若出现医疗事故,属于卖方责任如保健品质量,保健品本身功效或因对买方告知不明而导致的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属于买方责任如不按合同所规定的储存和使用方法导致变质的保健品损失的由买方自行承担,若属双方共同责任的,则按比例承担,卖方承担90%赔偿责任,买方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 甲方每星期在乙方采购蔬菜一次或者两次(不得在其他市场或摊点购买)。
2、 乙方须提供5种以上的蔬菜品种,且蔬菜要求新鲜,不得提供有毒、有害、变质霉烂的蔬菜,采摘期不超过二天。牌价应按当天菜场供应批发价计算,不能以临时价计算。
3、 如果师生由蔬菜引起的.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治疗、赔偿全部费用。合同期限为一年。 如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则应付违约金1000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宁远县建发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林泉、李炳栋 身份证号:
为完成工业园加工贸易区第三厂区新建二栋标准厂房主体工程墙体的砌装,乙方向甲方提供优质优价红砖。经双方意向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红色多孔环保砖
二、规格:235mm×115mm×60mm,色泽均匀,四角端正,无断裂破损情况。
三、数量:约38万块(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四、货物单价:0.5元/块(含运费、装卸费等),不含税。
五、货物总价:约19万元(以调入现场实际数量计算总价)。
六、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
交甲方。随机抽样送检相关单位试压,质量标准不得低于75标号。
七、供货方式:乙方负责将上述货物送到工业园十里铺加工贸易区第三厂区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不承担装运途中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八、供货时间: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15日,期间据甲方需要分批次供货。
九、货物交接方式:甲方负责进场货物质量检验、数量清点,出具收料验证单。甲方可在送货中途随机抽检核实砖块数量,以抽检砖块的平均数值核算货款总价。
十、付款方式:甲方在调运货物之前预付乙方贰万元货款,砌墙工程完工后一次性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乙方按时供货,保证质量、数量。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约,违约方按照货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经典)购销合同10-24
(经典)购销合同10-09
(精选)购销合同11-13
购销合同[经典]11-08
购销合同(经典)04-24
(精选)购销合同01-20
购销合同(精选)02-15
【精选】购销合同12-29
购销合同[精选]12-29
购销的合同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