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事业单位合同3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事业单位合同 篇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_____地(州、市)_____县(市、区)____乡(镇)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单位(岗位):______
担负工作:_______职务(职称)
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第二条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作,担任_________职务。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工作报酬
甲方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后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享受变化后的相应的工作报酬、津贴和补贴。
甲方要及时合理地支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包括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应由乙方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离)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
1.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6)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应在被撤消或解散前与乙方办妥解聘手续。
4.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患职业病或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3)国家另有规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
1O.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主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乡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8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培训违约金按每服务一年{J去培训费总额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训违约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未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甲方对乙方的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不超过24个月。如乙方在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被其他单位聘用,甲方从乙方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第2个月起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1)出境或出国定居的;
(2)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
6.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经济补偿。
第十条人事争议处理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或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按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单位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方(聘用人员)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作要求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聘用 岗位需要,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 。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和要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忠实履行工
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
2、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四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第六条 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六编〔20xx〕35号文件规定,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每月 元。薪酬包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实行打卡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薪酬中代为扣缴。
第九条 甲方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建立聘用人员带薪休假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10%执行(缴存基数为基本工资)。
第十条 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因学习、就业、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本合同:
1、聘用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单位没有岗位安排的;
2、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
2、聘用人员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3、聘用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
事业单位合同 篇3
事业单位不占编制的工作人员是视同企业的聘用人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执行,合同期大多是一年,也有两年或三年的,不论什么原因辞职都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在上班期间用人单位出钱参加过培训的话,还有义务退还培训费用(得和单位签过培训协议才有效),另外有一些单位辞职要交额外的补偿金,当然这些必须在合同里写了才算数的,如果没写,单位也没权利收。
关于工资这个标准是由单位订的.,无法确定。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可以由不占编人员干的一般不是重要岗位,工资一般不会高。关于休假事业单位一般执行,有双休日、带薪年假等,但偶尔周末会有执班或加班。但一些特殊岗位比如公安局的协警人员等等不执行双休日而是轮休制,还是要具体看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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