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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合同

时间:2023-05-29 15:51:4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住房合同模板汇编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住房合同模板汇编7篇

住房合同 篇1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人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韵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 出质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住房合同 篇2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区

  (县) 街道(镇) 路(村) 弄 号 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 %(月利率 %)。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百 拾 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

  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 天计收万分之 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

  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住房合同 篇4

  奖励方:山东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甲方或者称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___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董事长

  被奖励方: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解决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职工住房问题、激发和鼓励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热情,稳定公司管理人才队伍、体现公司成长共赢的经营理念、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根据公司分房方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符合分房方案规定条件的中高层管理骨干给予住房奖励和激励。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奖励住房状况

  甲方奖励给乙方的住房位于济南市历城区__________路___号____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地下室___平方米。该房屋属于拆迁安置房,暂无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质量一般。

  第二条 奖励住房的产权归属及移交

  1、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乙方为甲方工作期满前,该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房屋的承租使用权,不享有买卖等处分权。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在此期间,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则先登记在甲方名下。

  2、甲乙双方在签订完毕本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且完善劳动合同后五日内,甲方将房屋移交乙方,并办理移交手续。

  3、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乙方为甲方工作期满后,该房屋产权转归乙方所有,双方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有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4、如该房屋在乙方工作期满前被拆迁,甲方根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规定,优先选择拆迁安置房屋,如果不能选择拆迁安置房屋而选择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则此补偿款在乙方工作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乙方享受住房奖励的工作年限前置资格条件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在甲方任__________职务,根据公司分房方案等规定,乙方需为甲方至少工作___年才能最终享受房屋产权转移资格,即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在乙方工作期满前,如乙方职务有所变化,此工作年限不变,不再按照新的职务确定工作年限。

  2、在签订本合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补签劳动合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完善劳动合同中工作年限条款,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年限长于本合同约定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不变;如短于本合同约定工作年限的,应延长到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年限,乙方应遵照甲方的要求通过变更或者重签等形式完善劳动合同。

  3、本合同系独立于劳动合同的激励性协议,不影响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若因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事项。

  第四条 因乙方工作年限未满丧失住房奖励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乙方工作年限未满而丧失住房奖励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被甲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工伤、生病、个人原因请假等因素造成不在岗时间达一年以上的;

  4、因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挪用资金、泄露商业秘密等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职务,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严重下降负有直接或者领导责任的;

  6、 营私舞弊,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竞争性业务,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

  第五条 方的承诺与保证:

  1、承诺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于职守,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2、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甲方(包括控股或者参股企业)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与公司业务相竞争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的持续经营,乙方保证在工作年限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甲方工作期间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条 乙方工作年限未满后的处理。

  1、乙方如出现本合同第四条情形的,本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解除,本住房奖励即行终止。

  2、自奖励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搬离房屋,将房屋退还甲方。若乙方拒绝搬离,甲方有权强行乙方搬离,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并有权按市场租金价格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房屋占用费等赔偿。如在本奖励终止时,该房屋已被拆迁安置而领取了拆迁补偿款的,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奖励终止之日前,在乙方居住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结清。房屋租金自乙方搬离之日起不再收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解除合同等权利,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

  3、 甲方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

  致使法定代表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合同可不再履行而终止。

  4、甲方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合同可不再履行而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内容或者解除、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已经甲乙双方充分阅读,且甲方对合同条款作出充分解释后与乙方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违反合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3、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住房合同 篇5

  装 修 人 : (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

  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 5:装修企业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 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 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即清包工(详见附表 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 不可抗力;

  (2) 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其中含: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

  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三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40%,计 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

  (3)余款3%,计 包清工工程,开工前工程款一次付清。

  凡因工程量变化、设计方案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结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4: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否则由 此引发发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按施工进度计划 及供应到现场,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5: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 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工程变更

  1、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并签订变更 单,明确变更的价款、工期后方能进行调整,由此引起增减费用、工程变动,应在油漆工程进 场前按付款比例付款。(见附表 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2、 凡甲方私自与乙方施工人员商定变更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 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六、施工安全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 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 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 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其责任就由图纸提供方负责并承担引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 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 20xx 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江苏省 DB32/381—20xx 住宅装饰质量标准》 执行,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 单(见附表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 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 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 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 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 8—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 资料 5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甲方应在工程决算批准后的 3 日内结清余款。

  5、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 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 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 时,甲方应当在检测前 15 日保持每日通风 4 小时的情况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应由甲方或乙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一)对甲方的规定:

  1、 甲方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并告知邻里,负责处理邻 里关系。

  2、甲方形式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取保 护措施。

  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未经有权部门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后,甲方仍坚持使 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和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工程相应顺延。

  6、 负责提请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相应费用。

  8、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和乙方施工提出意见、要求均应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联系。

  (二)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

  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 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其它约定无。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

  甲方引起 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 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0.5‰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请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扬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行政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同意提交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如不同意提交仲裁的, 则在以下空格中注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住房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位于 公共租赁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如遇预测面积的,以实测面积为准,租金多退少补)。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乙方居住或与乙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期届满前乙方需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市级经租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合同公证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实行公证管理,除能享受租金减免的家庭,由甲方承担全额公证费用外,其余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公证费用。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 元,租赁期满或房屋退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房屋押金。

  第四条 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元。如乙方符合有关租金减免政策,经市级经租管理机构确认后可在核定期限内予以减免计收租金。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标准时,按届时的租金文件规定执行。

  2、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3、租金按季支付,乙方应于当季首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租金。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0。2‰的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水、电、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宽带、煤气、垃圾清运、小区管理等费用。

  第六条 房屋使用及修缮

  1、房屋使用

  (1)甲方确保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自行装修或拆改。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配合。

  2、房屋修缮

  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

  (2)未尽房屋修缮义务,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后解除),收回该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所有收益。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乙方不良诚信纪录。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承租人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记录为准);

  (3)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5)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6)死亡、失踪、出国定居等未实际居住的;

  (7)承租人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8)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5、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公共租赁住房遇拆除或改造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申报义务

  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应主动向甲方申报,并自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之日起30日内终止租赁合同,结清相关费用后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条 房屋腾退、验收

  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10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验房。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腾退房屋时,应当拆除房屋内的装饰物。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房屋腾退后未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内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理。

  3、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并凭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结清凭据、本人身份证等到双方约定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4、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且不腾空退还房屋的,甲方有权单方收回公共租赁住房。乙方在房内的物品,甲方可在公证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清点、腾空。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

  本合同中填写的名称、联系方式、证件信息准确无误,为甲方与乙方联系的唯一方式。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的各项通知,自发出之日起3日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用房,乙方拒不腾退的,甲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甲方向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可依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以发函的方式确认违约事实。若乙方在核查函规定的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对违约事实无疑义。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浙江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 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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