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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3-06-05 08:08:1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物业管理合同四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物业管理合同四篇

物业管理合同 篇1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确保xxxxx室内外整洁清新的高标准卫生环境,为xxx提供优美舒适的xxxxx场所,特将内外部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保洁承包时间从x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xx年xxx月xxx日止。

  2、保洁费暂定每月元。(包括材料费、机械折旧费、维修费、员工工资费、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合同生效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现金支付或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但时间不能超过7天。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也就是跟踪打扫,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早上7.00—晚上10.00点钟。

  2、保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外卫生和公共区域。

  3、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

  2、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排污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的办公、存放清洁工具、更换服装的'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2、乙方使用的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管理人员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自行安排工作程序,但工作时间必须与甲方的上下班时间相符合。

  5、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因甲方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安排指挥管理中出现的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6、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保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根据工作需要,或因情况更换保洁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四、为保证整体卫生保洁工作的统一管理

  甲方需求助外单位进行清洁(机械性清洁)和临时突击清理,以及院内小型建筑、拆迁、装修、安装等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有乙方优先介入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京物企资三[20xx]03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名人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名人大厦

  物业用途:写字楼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座落: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

  四至:东至:安立路;

  西至:名人公寓;

  南至:慧忠路;

  北至:名人国际大酒店。

  占地面积:7693.9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8645平方米

  甲方购买物业基本情况

  楼座、楼层:名人大厦17层、18层、19层、20层、21层、22层、23层、24层、25层、31层、35层;

  建筑面积:21708.29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2、每年组织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设立客户服务部,接待和受理业主咨询、报修和投诉。协助成立业主大会并配合其正常运作。

  4、与业主签订“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防火安全责任书”等重要管理文件。

  5、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6、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7、每半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第四条 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等

  1、制定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2、对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系指:楼盖、屋顶、外墙面、墙体、楼梯间、公共通道、大堂、电梯间、公共卫生间等。

  3、对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系指: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以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道路、步行道、活动场所达到基本平整,符合场地使用要求和用途。

  4、雨水、污水管道每季疏通一次。

  5、每季度清掏化粪池、雨水井,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无破损。

  6、每年清洗外墙2次,春季、秋季各1次。

  7、空调调试、测温、检修并有相关记录。

  8、每年对空调过滤网进行两次清洁和维护。

  9、空调机组和循环泵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0、公共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及安全出口指示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1、消防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一、给排水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确保卫生间、茶水间给水、排水的.正常使用。

  2、每年对水箱进行一次例行性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因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致使水箱被污染的,应立即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

  3、对水箱进行及时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遇突发故障及市政管网停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供电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供电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配电室24小时值班。

  4、供电设备按供电部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5、确保避雷设施完好、有效、安全。

  6、有计划的维修,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遇突发情况或供电外网停电,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 中央空调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空调系统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保证空调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3、办公区域空调系统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4、供冷、供暖期间,空调运行时间每天为8:00---18:30。

  5、每年对空调及新风机组的过滤网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化粪池、烟囱、锅炉排污水池、天然气调压站、井(包括消防、给排水、通讯、雨污水等)、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负责大厦区域内及道路两侧间绿地绿化,并按市园林局规定《二级养护标准》养护绿化带,大堂及电梯厅摆放植物。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

  一、公共环境卫生范围

  公共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

  圾的收集、各楼层卫生间、消防楼梯间及前室、电梯轿箱、电梯厅、楼层公共通道、标牌、垃圾桶、物业公共区域的门窗、外墙、大厦外围及门前三包区域等。

  二、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内容和要求

  1、制定公共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3、设定垃圾收集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收集到垃圾站,垃圾日产日清。

  4、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5、按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或业主要求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主路、干路、广场、停车场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并在首层电梯大堂铺放踏脚地垫。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等。

  1、制定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值守、巡查及安全警示服务:做到主要出入口有专人值守,楼内及外围有保安巡逻,在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其它有效防范措施。

  3、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以保证车辆行使通畅。

  4、保护公共财产:物业范围内的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门、窗消防器材和周围的表井盖、小品等。

  5、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应及时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物业管理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偿服务。

  第四条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第七条 建筑及其设施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协调开发商、承建商进行对甲方所有单元内发生的墙体、水、电、气,通讯、共用天线、排污、排水系统等建筑体系保修;保修期后实施有偿服务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护维修。

  第八条 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

  1、公共环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并运至垃圾消纳站(不含垃圾消纳的管理及装饰装修垃圾收集和清运),化粪池清掏

  2、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1、建立预防性安全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秩序监控和巡视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产权范围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以专项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来访客人办理访问手续,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3、维持小区的交通秩序。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预测和安排,使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含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4、地震、地陷、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乙方同意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占用、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本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6、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以及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条 档案资料管理

  1.本物业竣工资料、图纸及接管验收档案的管理。

  2.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XX市消防条例》、《XX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XX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第十二条 受所有权人委托,对小区配套设施如网球场,游泳池、会所、停车场(库)等场所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对小区公共区域及甲方保留区域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加强业主间的沟通和文化交流。设立小区信息发布栏,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和消息发布……

  第十五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住宅、商业);

  2、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

  3、其它有偿服务费

  4、公摊水电费及电梯运行电费;

  5、物业维修资金

  第十六条 各项费用的调整

  乙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独立账目管理,并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但乙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十七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或《临时管理规约》的行

  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 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订的前期介入服务方案、小区物业服务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合同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在房屋销售时公示《临时管理规约》;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房屋建设遗留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个月 内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由乙方无偿使用;

  7、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业管理相关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支付前期物业前期介入服务费用;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法规规定交纳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违约金。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拒绝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社区宣传教育、文化娱乐活动;

  12、应将本合同在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公示。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标准,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服务;

  2、起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项和物业服务制度;

  3、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4、乙方办公场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为保证对甲方服务工作开展所必需设备材料的采买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适时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和合作单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审核业主或使用人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XX市消防条例》、《XX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XX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其所属产权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停车(场)库是否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改造、修建构筑物。装饰和装修,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10、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1、以物业公司名义投保,投保项目包括公众责任等险种,甲方应对其属下的产权范围内利益自行投保。

  12、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4、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15、可适时设立以下服务项目(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新的服务项目),合理收费:房屋租赁、代售;代办电话安装、宽带安装服务:室内清洁服务;室内工程维修;代养护花木;代车辆清洗、保险办理服务以及与甲方商议的其它服务内容。

  16、乙方有权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益基础上制定、修改管理规则,并利用小区告示栏、网站、小区内部刊物(如有)等各种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对各业主均有约束力。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构成如下;

  1、小区公共秩序维护费;

  2、小区公共区域清洁、保洁服务费(但所有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处置费等费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费:

  4、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小修)及保养费; ;

  5、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小修)及保养费

  6、小区公共区域四害防治费用;

  7、乙方的`办公管理费;

  8、乙方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制服及相关器具

  9、乙方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10、乙方为小区公共区域所投保的公众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11、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的各项零星费用:

  12、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管理费、税费;

  13、乙方的

  合理利润;

  14、乙方用于为业主公共利益服务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

  (1) 电梯高层物业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2) 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3) 停车(场)库物业服务费每个停车位______元/月计收;

  (4) 特约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双方自愿的原则。

  2、缴费办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用房)的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在产权部门核定面积批复下达之前以销售合同注明的面积计算,批复之后以产权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差额不作退补。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以个为单位计收。

  (2) 物业服务费应按月缴纳。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将费用金额缴清,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总费用3‰的滞纳金。

  (3) 首次物业服务费收取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当月全月的物业服务费,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当月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4) 住宅(商业用房)交房后,若水电气任何一表进行了走动以及已装修、已入住的,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若经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使用人)共同确认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50%执行。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5) 停车(场)库车位交付后无论是否空置,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

  (6) 特约服务费按月缴纳。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缴清上月发生的特约服务费用,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公摊水电费

  首次公摊水电费的收取是以物业对首月公摊水电核算完成后公布的缴费日期为准,交房后,无论房屋是否空置,装修,被占用,公摊水电费根据政府规定的据实摊销原则及核算从简原则,住宅从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起开始核算公摊水电费,按月将上月公摊水电发生情况及费用进行公布,按实际发生额逐户按房屋建筑面积平均公摊,每月和物业服务费一起进行缴纳。公摊水电发生情况及帐务接受业主监督。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将本月的公摊水电费缴清,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信的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电梯运行电费的收取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月进行收取。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可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缴纳各项费用。

  第二十五条 各项费用的调整

  乙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独立账目管理,井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但乙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费用支付。

  第二十六条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

  物业维修资金按政府有关规定维持在一定数额,不足部分由业主续缴,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维修、更新、改造。具体项目如下:

  1、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防盗监控、消防设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如健身娱乐设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如草坪、乔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区公共建筑(如小区大门,单元大堂、楼层及其装饰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于小区非盈利性设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车(场)库共用设备设施(如监控、车管系统、风机、水泵、消防设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内但需由物业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由物业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水、电、气费按照政府相关标准计收。小区高层建筑中超过市政供水高度的楼层将采用二次供水系统,二次供水系统由市政专业供水公司进行管理维护,水费的收费标准按市政专业供水公司公示标准进行收取(如因国家能源价格或政策调整,此费用作相应变动,以相关文件或通知为准)。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二十六条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内容进行管理,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体竣工,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小区业主大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关于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委托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

  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若本协议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将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但本协议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改变。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宇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物业管理合同 篇4

  甲方:安徽创元人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含山县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百合花园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 开办费通过转帐或者现金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

  2、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前两个月对介入本项目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支付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结算的约定

  1、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归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经双方协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润为肆仟元整)时,亏损部分和合理利润由甲方

  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每月月底审核、结算一次,乙方需提供每月支出的账目和有效凭证,在次月10日前甲方将亏损及利润部分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费、绿化养护费、水电费(物业办公用水电、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地方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条件方可移交,否则乙方拒绝接管。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4、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5、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所移交的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

  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6、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7、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约定处理时间,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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