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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

时间:2023-06-09 19:44: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推荐】企业合同模板合集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企业合同模板合集7篇

企业合同 篇1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出赠财产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虽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为赠与是无偿的,而且赠与人赠与财产或是出于某种报答,或是为了给与资助,所以赠与一方面可以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资助,另一方面也有满足当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赠与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仅赠与人有义务将其出赠财产给与受赠人,而受赠人并不负担相对应的任何义务;即使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履行所附条件的行为也不是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对价,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给付任何代价。正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受赠人是纯受利益的,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单独接受赠与,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赠与无效。

  二、赠与人撤销权的规定

  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的撤销权可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但对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使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

  1.撤销须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如果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与人,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种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管赠与财产交付与否,赠与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财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很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法律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采用哪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赠与物是否已经交付登记,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三是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此项撤销事由,应当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三是受赠人有扶养能力。

  3.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构成撤销事由。

  当受赠人出现上述情况时,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当以撤销权人将其撤销赠与合同的意思告知受赠人的方式实现。

  为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赠与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即消灭。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同样,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财产的登记

  赠与财产要不要办理登记手续,应视该赠与财产是否属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情形。

  法律规定赠与物属于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这主要是指赠与不动产的情形。如房屋、车辆等作为赠与物就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对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四、受赠人请求交付赠与财产的权利和赠与人责任的规定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赠与合同一旦生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因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一方负有义务和责任,而受赠人一方仅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而不负担义务。

  受赠人的权利主要是:

  1.接受赠与和请求交付的权利,受赠人可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接受赠与,接受赠与人把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标的物时,受赠人可请求赠与人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赠与标的物。赠与人拒绝时,受赠人可请求法律救济。

  2.损害索赔权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权就此向赠与人进行索赔。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

  1.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就是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受赠人。

  2.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当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附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的赠与是指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在附义务赠与中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是附加于赠与的,并不是独立于赠与合同之外的其他内容或者合同。

  这里所说的所附义务,必须是合法的,如果所附义务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的赠与仍然是一个单务无偿的合同。

  例如,甲将出租给乙的房屋赠与丙,约定丙不得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这里,丙所负义务即是附义务的赠与的情形。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其受益人可以是赠与人本人,也可是特定的第三人,或者是一般公众。该所附义务,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标的物后,受赠人不履行其所附义务,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赠与人也可撤销其赠与。

  六、赠与物存在瑕疵承担责任的规定

  因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除附义务赠与情形外,受赠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所以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规定

  一般来说,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不得违约、拒绝履行赠与义务或者请求返还赠与标的物。只有在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并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这主要是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而后该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比如企业将要破产,难以生存,或者个人生活状况明确恶化,难以维持等等,这时再让其履行赠与义务,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从追求和维护当事人之间利益公平考虑,法律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2

  由于企业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那么,作为一个企业的合同审核,到底该如何来审核和管理合同呢?笔者根据自身的从事法律顾问和法律纠纷处理的经验,对合同的审核和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企业应成立一个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审核和管理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供销、基建、技改等)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驻外机构)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要使该统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则必须要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在这个统一合同管理模式中,着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代理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于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的发生。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上缴,同时务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其三,对企业的被解聘主要负责人的防范。如果企业解聘企业的负责人比如说总经理,则应在解聘的同时在公开化的媒体上公告,并应及时明确告知与企业有主要或者重要经济往来关系的客户,以防止表见处分的发生。

  第二,把合同分类,对重要的合同要做重点审核和管理

  一般地说,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合作发展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等。由于这些合同涉及到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把这些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应有法律顾问部门的主要人员的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三,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

  合同内容丰富多样,合同的条款可以从几条到上百甚至上千条。因此,对任何一个合同的审核,都应做到有的放矢,对主要的内容和重要的条款作主要的审核。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要履行的标的物;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款或者需要支付的报酬;履行期限,履行的地点和履行的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笔者以为,重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对合同当事人身份和资格的审查。这是合同审核中首先要确认的问题,也是防止合同诈骗的最有力的防范措施。因为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决条件。

  首先,应要求对方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还要对企业的生产资格进行审查。比如说,房地产项目的,则一方必须要有房地产资格;特种机电设备生产的,则需要特种机电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是药品的,则需要相应的国家药品生产的许可证,否则,就算合同签订了也常常会无效。

  其次,如果是重大的合同,那么,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派遣相关人员去对方所在地进行审查,考察团的人员应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这种审查并不仅仅是对对方企业表面化的考察,而是应对对方提供的各类执照、证件、资格证、许可证、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在对企业本身审查的同时,还应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以上几个方面的实地调查核实的信息,都是公开化,因此,企业只要稍微认真,就不难对此进行实地审查,但对企业银行帐号的'查询则是不容易的。

  当然,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也就不同。比如说,如果是合作发展项目,那么对缴纳税费的情况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进生产线,那么对该生产线的环保限制调查必须要详细化。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那么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审批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设立过抵押担保的调查则要尽可能详细。

  二、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三、价款的支付审查

  对价款的如何有效的约定,会直接影响到对方履行合同的心态,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会顺利履行。产品销售方,则应审查对方是否有按时支付合同款的能力,应避免出现先供应产品后收款的情况,尤其应注意避免出现“货到后付款”之类的低级错误。产品买受方,则应要求价款的支付应与产品的供应量和供应时间相配应,应尽可能避免出现价款先支付后提供产品的条款。

  四、违约责任的约定

  我们可以说,违约条款的如何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该合同可以顺利履行的可能性。根据笔者多年的法律服务实践,合同对违约条款的约定越简单,就越容易出现法律纠纷。我们经常会看见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这么约定: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稍微懂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约定,对于保障合同的履行是起不了任何积极意义的。合同法早就有规定,合同违约,违约方当然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这是法定义务,无须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如果赔偿、如何计算经济损失等这些最重要的问题都没有涉及,则会对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很大的障碍,而这也是违约责任的审核的核心所在。

  在前面合同的概念中,我们就讲到过,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约定明确的违约金或着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那么,一旦违约,守约方就无法直接向对方索赔。守约方如要想对违约方索赔,那么,他首先要证明自己确实受到了经济损失,其次他还应证明自己的经济损失是因为对方的违约而导致的,再次他还应计算出自己受到经济损害的具体数额,该数额必须用货币价值来反映。满足以上三个方面,他才可以向法院主张违约方的承担违约责任。而在法庭上,他还要面对违约方的质证和抗辩,这些都无疑大大增加了他索赔的难度。

  这里举个例子:如某甲公司因乙公司延期交付某设备而导致其错过了一次绝好的市场机会。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他的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他提供的索赔理由如下:(1)如果乙公司按期交付该设备的话,那么根据该设备的日生产量,每日可以生产1000个产品;(2)该产品在8月、9月、10月这三个月中,市场处于供不应求,每个可以销售的利润为100元。(3)根据以上数量乘加得到200万的利润。如果甲公司要让法院支持他的索赔理由,那么他至少还应提供以下证据:(1)该设备自交付起至正常开工调试日期需要多长时间;(2)该设备每日生产1000个产品是正常状态、满负荷、超负荷下生产:(3)该设备每日生产1000个产品的参照值依据;(4)该产品三个月的市场供不应求的依据;(5)甲公司的市场营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市场影响力、企业的知名度等,即证明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销售出去多少的依据。因为,如果消费者不知道你或者不熟悉,那么,即使再畅销的产品,你生产的的产品再好,也会存在无法销售或者销售障碍情况。(6)每个产品销售利润的依据,是甲公司的生产利润还是社会平均利润率。等等。以上6个方面的取证,甲公司自己说了不算数,还必须获得社会相关权威部门的认可。这样,对甲公司来说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当然,法院在审判时通常会利用自由裁决权,很少会如此精确审判。但假如你的证据无法做到真实无误,让对方难以反驳,那么,你在法庭上,就很难面对对方的质证,这显然会使自己处于不利之地。

  要解决该问题,最简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比如,在以上案例中,甲公司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根据该设备交付后每日生产的数量,结合销售市场,大致估算下每日可以获得的毛利润,然后约定:如乙方逾期交付,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多少元的违约金。这样,只要对方一旦违约,甲方就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该违约金。只要该违约金的约定不是过高,法院是很难不支持的。而且就算是违约金过高实际利润,那也是要对方来举证。法院在调整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是很谨慎的,但不会判定说,因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该条款无效。这就是为什么合同的违约条款的约定的越具体越详细,越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的关键所在。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审核

  一旦发生违约情形,采用何种方式来解决争议纠纷就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前面讲到的,当前解决合同争议纠纷,主要是仲裁或诉讼。由于我国当前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因此,仲裁或诉讼的地点尤其显得重要。笔者建议在合同中,应尽可能选择在企业本地诉讼或者仲裁,宁愿在其它方面作出些让步。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地的,那么,一旦双方争议无法协商一致,企业就应尽快先向有利自己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有利于自己的法院管辖权。

  四、合同签订后监督和管理

  1、应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的期限。主要是指企业因超过法定规定的期限而丧失合同法规定的一些法定权利的行使权。合同法中有许多法定权的行使都有明确的期限的,超过该期限,行使权也就丧失了。而实际上,所有这些期限的规定,对企业履行合同都是有相当大的影响的。因此,企业应定期经翻阅和审核合同备案件,一旦发现问题就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比如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54条中又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

  比如合同法第158条关于对产品数量和质量检验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再比如合同法第192和第193条对赠与权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如果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就把合同束之高阁,那么,显然不会注意到以上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以上几个方面的撤销权期限,其实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受损方的一种法定的救济权的规定。由于合同本来就是双方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的合意,双方都有义务审查对方的身份和资格,都有义务仔细审查相关的条款。因此,这种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是不可能无时间限制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自愿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法第93和9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如何解释该合理期限,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一般是根据日常履行期限来推算。比如说:如甲方交付产品逾期3个月,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这是有效的合同条款。也就是说,如果乙方不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则该权利就自动消灭了。

  2、要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注意保密合同的具体内容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许多合同的内容是企业不愿意公开的,也有些合同中会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对这些合同的保管,格外显得重要。笔者建议将这些合同保管员列入企业商业技术人员中加以管理,以防止泄露重要的内部信息。至于该将合同原件保管多少期限,笔者以为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2年期限,这2年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之所以是2年期限,主要是我国的民事纠纷期限也是2年。当然,有些合同2年期限显然过短。尤其是那些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等,这些合同的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比如说房屋,根据我国规定,一般的民用高层建筑的安全通用期限为50-100年。如果在使用60年后发生倒塌,开发商单位仍然负有承担违约责任之可能。这时候如果开发商与相关单位的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等已经毁损了,那么就会陡然增大开发商向这些相关单位索赔的难度。

企业合同 篇3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之间的合作以及商贸和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而合同则成了双方合作商务往来的基础。因此,合同管理在经营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份额,在合同的签约当中,财务风险对企业的危害巨大。合同的财务风险防范成了合同管理的头号任务,加强合同管理的财务风险防范能力,可以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在企业合作中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经济利益,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及管理能力。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财务风险;防范

  1引言

  在市场化的经济形势下,以合同作为市场主体双方交易的基本形式之一,而合同也成了市场主体双方交易的契约,以及企业之间依法交易的凭证。无论是在合同的签订、执行、后续管理,又或者是解约的过程中都存在着巨大的财务风险,危害着企业的经营管理与合同的管理。现代企业虽然都极其重视防范合同中会出现的财务风险,但是由于相关机制不成熟,相关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淡薄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因此,有效防范企业贸易往来的合同中的财务风险,是提高企业管理经营水平以及企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2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财务风险问题

  2.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系统,就会使合同依据不够统一,从而进一步导致各部门的权责分工不明确,部门间的安排部署产生冲突,合同的经办部门和人员无法顺利执行。除此之外,有些业务合同在管理时,仅仅表现为文本审查和合同档案管理,没有合理有效地对合同签订之前的选商谈判、在签订中的审查授权以及后续的监控工作进行衔接,从而产生财务风险隐患。

  2.2合同管理人员财务风险和法律意识不高

  很多公司中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度,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对于合同财务风险防范和规避的意识,逐渐使自己所处的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走向边缘化,整个公司也不再将合同管理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同时,部分公司中的合同管理人员也存在文化水平较低的情况,很多人没有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在前期的实习阶段也缺乏基本的业务技能培训,直接上手正式工作,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没有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工作中无法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合同管理工作,而是简单地从事合同的事务性工作,无法对于合同管理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进行有效正确的'判断。

  2.3合同管理部门与企业管理部门缺乏沟通

  合同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没有在涉及相关合同业务方面同其他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没有站在其他相关部门的角度来进行合同管理,从而形成孤立的办公状态,没有去其他部门达成共识。这种行为就会使一些合同审批程序变得复杂,审批人员和部门繁多,整个公司的办事效率低下,拖长工期,严重些的会使合同签订无法如期完成,这其中也会产生较多的财务风险隐患。合同内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情况拟定的条款,也会因为部门间的沟通不顺畅,而产生偏差,存在很多对于公司不利的缺陷和漏洞,这些都会使得企业合同管理的各方面财务风险加剧。

  3提高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识

  在企业工作中,需要每一位参与者都深刻地认识到合同中的风险防范的重要性,重视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是防范合同管理的财务风险的第一步。

  3.1加强对风险的认识

  在企业与企业的贸易往来,合同签订中几乎企业的大部分员工都有关系,无论是管理层,还是财务管理人员亦是普通职员,都需要树立正确的合同管理财务分析的防范意识。提高整个企业对于财务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将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纳入企业的文化中,在企业中大力宣传相关防范财务风险文化,塑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对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以及相关防范知识不够丰富的员工,应聘请财务风险防范的专家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要求员工对相关知识进行学习,以增强企业上下全体员工对合同管理的财务风险防范的意识,提高相关知识水平。

  3.2与工资绩效挂钩

  企业员工往往最为重视的内容之一,是薪酬待遇是否丰厚,薪酬的多少往往与工作绩效相挂钩,将合同管理的防范风险纳入绩效考核项目当中,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对于合同管理的财务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例如:企业可以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为企业使用的合同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发生的职员、以及绩效优秀者,可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绩效的优劣进行相关的奖励,升职。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员工只追求量的增长,而忽视了其中风险的防范,可以有效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合同管理的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人员,企业应对其有更严格的绩效标准,进行定期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以及平时对合同的风险防范能力进行适当的职位调整。

  4完善工作制度与风险预警机制

  高效的工作制度以及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可以帮助员工对于合同管理中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有效展开,并且可以及时的帮助员工将合同管理的财务风险有效的扼杀在摇篮之中。

  (1)“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需要制定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指导员工有效地开展相关的工作,才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工作水平。制定完善的防范财务风险工作制度,需要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并针对中国国情、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形势展开充分的调查以及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制度,并且针对市场的变化以及制度的相关缺陷,及时调整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合理,为员工的工作展开提供有效地帮助。

  (2)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无论多么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员工不按制度执行,那么高效的开展工作便成了无稽之谈。企业不仅需要制定科学的制度,还需要要求员工对于财务风险防范的制度需要执行到位,不要让制度变成了一种形式。而企业成立相关的财务信息监管及反馈处理部门是非常有必要的。

  (3)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无论是什么风险的评估,都需要一个客观,准确的评估标准以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而在合同管理中前期制定阶段的财务风险,需要企业根据企业近期的经营状况,企业近期的净利润率,以及收益值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考虑,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指标。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阶段,运用相关的财务能力分析,以及账龄的评估分析等,对客户展开信誉的调查评估分析,分析判断合作期间的财务风险水平。将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以便决策者对下一步的管理决策提供有效准确的依据。

  5提高职员专业能力、提升专业素质

  合同管理中的财务风险防范需要职员对相关专业知识有着非常高的要求,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以及极强的实践能力。因为在企业合作中,尤其涉及合同管理的方面,需要相关的财务人员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否则稍有不留意将会严重危害企业利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危害企业发展。对于相关财务人才的来源,企业需要严加把控,杜绝走后门等作弊上岗的现象,在招聘人才是可以着重考虑内部选拔以及学校招聘,以理论知识、实践能力的高低为考核标准,严格把控财务职员的招聘。在上岗培训方面,可以采取旧人带新人的方式,对新员工开展企业文化,针对企业相关制度、行业情况、以及企业目前状况和未来发展方向,对职工展开培训,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展开实用性技能培训。唯有内修于心,方可外化于行,针对企业员工的思想觉悟提高工作的展理是极其有必要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是每一位员工所应该具备的。在对员工进行物质奖励的同时也应该进行精神上的慰藉,培养员工的企业归属感,促使员工自愿为企业工作得更好,更努力得做好每一份工作。

  6结语

  随着经济发展,企业间的经济往来愈发频繁,合同管理的地位愈发重要,相关的财务分析防范工作也应该着重展开。本文从风险意识,工作制度,风险预警,职员管理四个方面展开探讨合同管理中的财务风险防范的措施,为企业更好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参考文献

  [1]韩慧丽.企业合同管理的财务风险防范探析[J].会计师,20xx(20).

  [2]薛建永.新形势下业主合同管理的财务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分析[J].中国经贸,20xx(19).

  [3]林芳.关于合同财务风险控制的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xx(2).

  [4]王欢.经济合同签订中的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J].新商务周刊,20xx(4)

企业合同 篇4

  甲方:(企业)乙方:(员工)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诺: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最后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平均收入;

  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收入。

  补偿费的数额不得低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补偿费按年(月、季)支付(或在乙方离职时一次性计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领取(或甲方通过银行支付、甲方通过邮局支付)。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二、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予处分。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2)、(3)款所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二)甲、乙双方确认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列各项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超过一个月,或者甲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因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给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因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以延迟或者未支付的价款加上延迟支付期间每日万分之四的利息来计算。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达到一个月,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视为拒绝支付)。

  3、甲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五、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根据“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西政文[20xx] 19号)要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使用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签定合同如下:

  1、甲方依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与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批准,同意乙方使用西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万元,由区财政局负责从创业资金中拨付,甲方会同区财政等部门负责监督乙方资金使用情况。

  2、乙方专项资金用于:

  用途,资金预算及支出明细附表。

  3、乙方使用本资金日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预计达到以下目标:

  4、乙方使用创业资金,应专项用于新产品研制开发和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集体福利和参与税后利润分配。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将使用资金后所产生的效果、企业发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

  6、甲方依据资金使用总结报告和项目完成情况可会同有关部门对乙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书面、会议或现场考察等形式的验收。

  7、乙方使用创新资金两年内不得自行将工商注册地点变更到区外,如在此期间将注册地点变更到外区,将退回全部创新资金。

  8、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需与另一方协商,签定变更协议后方可执行。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数向区财政退还支持的经费,同时甲方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申请。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必要时经双方协商订立附加条款,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区财政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地点西城区

  附表

  创新项目资金预算及支出明细

  1、资金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金额使用计划

  年年

  创新资金

  国家拨款

  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

  其他

  合计

  2、经费预算支出明细(应符合经费预算中经费来源总计金额)

  (1)设备仪器工装模具等费用:

  名 称型号 数量金额 经费来源

  (2)各项科研消耗费用:

  内容金额 经费来源

  能源材料费

  试验外协费

  资料印刷费

  租赁费

  差旅费

  鉴定验收费

  管理费

  其他

  合计

企业合同 篇6

×××:

  公司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递交的辞职信。经研究,公司同意于 年 月 日终止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请你务必在 年 月 日前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7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生命线。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拥有员工158名,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钢结构制造;钢材销售;房屋租赁。 我公司多年来一直以信誉争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作为坚定的经营宗旨。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公司订立的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企业再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欣悉贵局开展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为全面推进“信用天津”

  建设,构建“和谐天津”作贡献,为企业长远发展着想,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我公司申请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恳请贵局批准我公司成为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天津****有限公司

  20xx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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