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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16 09:51:3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必备[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必备[7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上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洽商,乙方向甲方 项目供应模板、木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单价

  1.1“单价”是指送货到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内的价格,此单价包括:材料费、包装费、税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装卸费)、利润、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供货过程不受市场原材料涨跌及其它因素而影响,合同签订后,任何情况下定价模式不予调整。

  2、供货数量

  2.1数量:按合同量供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3、产品质量

  3.1乙方所供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并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质保资料。 3.2乙方所供要求板面平直、无变形、无翘曲,尺寸均匀统一,尺寸偏差不超过±0.1mm。

  3.3乙方所供 (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kg; (松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力≥ kg; (杨木)周转次数≥ 次/张,夯实压 力≥ kg;现场取样验收密实度无裂缝。

  3.4乙方所供木枋材质为 ,平直、边皮总数量≤5%、边皮宽度(高度)≤1/4、边皮长度≤20CM、无弯曲、无翘曲等,每件每根尺寸均匀统一。

  3.5甲方所需的材料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规格送货, 并使之与样品一致,如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

  3.6上述规格按封存样品验收入库,杨木红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松木红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杨木黑验收标准为100张总厚度不能低于 ,单张实际厚度≥ 。

  4、交付与验收

  4.1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乙方接甲方通知 天内货到甲方指定的项目部现场(送货通知单见附件一),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时间,以便甲方联系其他验收单位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和安排卸货。

  4.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否则,所发生货款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3交货时,乙方应随货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原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4.4验收:甲方指定项目材料验收人员对产品进行查验,如符合双方约定,由验收人员予以签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立即将该产品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应自行承担产品的丢失、损毁风险,并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5、结算与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商结果而定)

  5.1结算方式: 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材料发票。如乙方所供货物当月未进行结算,可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结算,甲方有权不再另作结算。

  5.2验收和结算依据:甲方指定 为现场收货人,中途变更现场收货人以变更通知为准,如乙方所送货物未由指定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的物资确认单,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5.3付款:

  6、违约责任

  6.1.乙方供货必须在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2周转次数不能符合3.3项时,甲方可按每次周转单价=单价/周转次数相应扣除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6.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6.4双方一致同意:每月结算时,应就本月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书面告知或确认,并予以扣回或补偿,逾期不补。

  6.5供货过程中,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原因,甲方随时可调整供货数量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已供货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的最长时间进行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利息和额外费用。

  7、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运输到现场直至车辆离开工地,厂家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均应有乙方负责承担。

  8、环境、环保要求

  8.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乙方所送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9、通讯

  9.1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9.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其他:

  10.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0.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0.5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购销合同是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本文就购销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作出阐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

  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

  此时,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三种情况下,法院不能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购销合同 篇3

  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就黄沙供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品价格、数量及付款方式

  1、甲方需提供给乙方___吨的黄沙,黄沙价格暂定为___元、吨(运费由乙方承担),以实际供货量结算。此价格可因季节的变化调整,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定确定。如果价格出入太大,可终止合同,款项在一个月内结清。

  2、交货时间及地点以甲方通知为主;

  3、付款方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当屁货物款项。

  二、商品质量要求

  黄沙的含泥量不得超过规范要求,供货时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黄沙一律退货。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年为___年。

  四、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通知及时交货,如果未按时交货,应偿付乙方该货款的'1%作为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乙方收到甲方货物时应及时结清货物款,否则甲方可收取1%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各项内容执行完毕后终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一致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此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

购销合同 篇4

  合同编号:mnts— js20xxrl—**

  项目名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热电厂电煤采购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总则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与********有限公司,就1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相关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合同编号:mnts—js20xxrl—******

  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

  合同购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合同销方:************

  2、数量及供货期限

  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期限:

  3、质量

  3.1、煤种:烟煤;品种:原煤;粒度≤100mm。

  3.2、质量: 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8.82 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15%;全硫(st, ad)≤1%;灰分(aad)≤30%;挥发分(vad)≥30%;灰熔点软化温度(st)> 1300℃。

  3.3、上述质量指标中,低位发热量低于要求值时,按本合同第4.2条执行,其他指标中,如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购方可停止进煤,如经过整顿仍达不到入厂煤质量要求,购方可终止执行合同。

  4、价格

  4.1、一票结算,煤价380元/吨(含煤费、运费、装车费及17%增值税)。如遇市场调整,双方协商此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4.2、质价挂钩办法:如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奖0.09元/吨;16.31mj/kg(3900千卡/千克)<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09元/吨;15.05mj/kg(3600千卡/千克)<qnet,ar ≤16.31 mj/kg(3900千卡/千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吨;热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 ,厂方拒收,已卸入煤场按150元/吨进行结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煤炭市场价格大幅调整,双方协商后,对供货价格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签定调整价格的补充协议或合同。

  5、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5.1、由销方安排车辆拉运,交货地点:热电厂煤场。

  5.2、拉运煤矿及运距:*******煤矿,******公里。

  5.3、在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销方承担。

  6、验收

  6.1、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金山热电厂过衡、化验结果为准。购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入厂煤车车采样、按批化验,每月对当月各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依据本合同第4.1条、4.2条进行结算。

  6.2、销方在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到购方索取化验结果,若5个工作日内未取,购方视为销方对化验结果认同。

  6.3、购方应保存销方备查煤样一个月,如销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用备查煤样到当地煤质检验机构重新化验,化验结果双方认可。

  6.4、如销方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水份大、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车,购方可酌情扣吨,情节严重的,拒绝入厂、卸车,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

  6.5、销方拉煤必须为合同约定矿煤,窜矿拉煤、以近顶远、途中换煤、掺杂使假等行为,

  均属销方责任,购方除酌情扣吨外,罚款5000~10000元/车,且要求销方立即停止供煤进行整顿,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者中止合同。

  7.结算

  7.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7.2、销方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销方到购方核对入厂数量和质量后,购方出具结算手续。

  7.3、购方原则上在次月结算上月煤款,如遇资金困难,可适当延长结算期。

  8、计划

  8.1、销方根据发电厂月度调运计划组织供煤。购销双方应合理安排供煤计划,保持均衡进煤,如因发电厂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予以增补,如因销方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不予以增补。

  9、本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执行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购销双方各执四份。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呈报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后仍不能解决,则应将纠纷提交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10.3、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诉讼费用由败方支付,除非判决书中另有说明。

  10.5、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诉讼的'部分,双方应继续执行。

  11、违约责任:

  11.1、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对购销双方具有法律约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除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12.2、如销方在签订合同后,两月内没有与购方联系,视销方单方终止合同。 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内,进煤时间和进煤量服从购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购销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购销合同 篇5

  需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沭阳县新世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供用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沭阳县新世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常年需要3级粉煤灰,为确保甲方生产蒸压粉煤灰加气块的用料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一、价格及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含运费)运到指定场地后,价格为 粉煤灰18元/吨,运输费32元/吨,共计50元/吨。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必须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为依据),甲方为乙方沭阳地区唯一授货方,乙方不得向其他厂家供应粉煤灰。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粉煤灰质量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原船返回,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交货地点及收料方式

  乙方将粉煤灰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甲方负责卸料;徐州港的上船、运输由乙方承担,到达沭阳港码头的装卸费由甲方负责。在未到达沭阳港码头前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开支、纠纷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一概不管。

  三、进货数量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进料质量和进度随时进行调整。

  四、运输安全及路途耗损

  一切路途 耗损,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同时不得影响甲方进料,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运输费以甲方收料人出具的收料单为合法的结算依据。

  合同签订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共同监管,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向甲方供料40万元人民币,留10万人民币货款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再以支票或汇款支付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再给甲方全额组织发货;以此类推。

  六、其他

  1、为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乙方不得干涉其他供料商供料。如发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从乙方料款中扣除。

  2、甲方根据生产要求,需要购进粉煤灰,乙方必须做到服从甲方指挥随叫随到,听从调遣。尊重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发生违法乱纪,扰乱甲方正常生产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将以此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七、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八、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使用粉煤灰过程中常年合同价维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九、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不得单方面违约,一旦发现某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及时提出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料款结清后,自动作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乙方: 日期: 乙方账号:

购销合同 篇6

  出卖人(甲方): 合同编号:LQHT-

  买受人(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指定交货地点: 指定收货人 :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条、结算期限及方式

  :双方每七天结算一次 ,甲方人员持《北京龙泉华泰建材有限公司货物现场交接单》与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应当日支付该笔货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及时交付货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因乙方提供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信息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逾期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足额支付货款外,还应依未付款额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合同履行中,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在《北京龙泉华泰建材有限公司货物现场交接单》签名,即为完成对货物的检验和验收。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签署的《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原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订立以下补充说明:

  一、验收货物说明:

  甲乙双方交易实现以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并签收详细货物验收单为准,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二、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到验收货物及进行款项支付后生效,为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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