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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25 10:01:0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精选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精选5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一批茶叶,为使交易顺利完成,经双方议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运输费用负担, 年 月 日之前由茶场直接运往乙方公司所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收货检验合格后,乙方公司须在收货1天以内能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第五条:如双方任务一方,在正常情况下拒不交贷或拒付款者须以货款20%的`罚金,迟交或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的货款计赔,仍按20%的比例赔偿;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

  第六条: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赔偿损失费10%。

  第七条:合同争议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2

  天然气购销合同(标准文本)

  天然气购销合同(标准文本)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 双方应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小时提取速率”)。

  5.4 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 买方至少应提前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 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 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 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 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模版二: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每一标准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以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为单位表示)由天然气基础价格(Pi)和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两部分组成。其中,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 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 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 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 调试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

  9.1.2 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 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

  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 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 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 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年,或 (b) 连续 日,经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 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 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买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附件一 供气优先顺序

  附件二 结算条款

  附件三 责任与补救

  附件四 质量规格

  附件五 检验计量规程

  附件六 计划与指定机制

购销合同 篇3

  需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采购铝板带材事宜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1、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需方向供方订购铝板带材所涉及到的商务内容。

  2、产品规格、数量及交期:

  2.1规格(mm):据需方要求和供方坯料情况每单确认执行。

  2.2供货数量:月供货量一般不低于 吨,特殊情况和特殊月份双方应及时沟通,互相理解,互相包涵,但双方应互相确保对方为主要战略合作伙伴。

  2.3交货期:一般订单10内天交货,特殊情况在双方确认同意的交期内交货。

  3、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一般按GB/T3880-20xx标准执行,板面与板型质量以及尺寸公差按YS/T431-20xx标准执行。另有特别要求的需方在具体订单中单独注明,经供方确认回传后执行。

  4、包装要求:包装方式按普通包装。要求塑料膜内包装两端扎实封牢;与铝卷相匹配的A4大小样块三块(沿铝卷宽度方向剪下分左中右三块),标注铝卷批号等相关信息后单独包装,置于筒芯内或外包装的纸皮上,并用封箱胶纸黏贴牢固。如有其他包装要求的,需方应在具体订单中予以说明,经供方确认后执行。

  5、产品价格:采用铝锭基价+加工费的形式确定产品单价,计算方法:供货单价=铝锭基价+加工费(含运费、包装费和增值税发票)。

  5.1铝锭基价按如下两种方式确定,具体执行哪一种,双方在具体订单中约定并注明:

  5.1.1一般按双方订单确认交货日的前5个交易日(不含订单确认交货日当日)上海长江现货铝锭算术平均价执行。

  5.1.2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约定可按订单生效当日上海长江现货铝锭价格锁定执行,并在具体订单中双方盖章确认。

  6、运输方式及费用:

  6.1运输方式:由供方汽车运送到需方工厂。

  6.2运输费用:由供方支付。

  7、结算方式:

  7.1 供方给予需方 万元的信用铺底额度,该信用铺底每年 月底结清一次。

  7.2除信用铺底外的当月货款必须在下一个月的15号前以全额承兑的方式结清。

  8、质量异议:

  8.1 当所供铝卷出现质量问题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供方提出,供方应在一周内予以核实确认,并按协商意见及时处理。产品外观包装有碰伤、破损时应及时通知供方,属运输造成的应现场与承运人确认;上机后发现的卷内板面板型质量问题至少每月处理一次。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未予核实确认的,按问题铝卷重量和货值从当月应付款中扣除,直至处理完毕再重新计核。

  8.2对以上应由供方负责的质量问题(包括料头料尾),供方应及时办理退货和冲减往来账目。

  9、当双方产生经济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本合同到期后,在新的合同尚未签订前自动延续至新的合同签订之日止。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包括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到期终止后,不能免除需方支付应付货款责任和供方对所供产品的质量责任以及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它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或在每次订单中予以补充。

  12、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原煤相关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无烟煤(统煤),以双方共同认可的'现有样煤为准。

  二、计量方式及价格:

  计量以甲方过磅数据为准,过磅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在场,由甲方开具过磅凭单,煤炭价格为480元/吨。

  三、结算方式:

  在拖煤前乙方向甲方预付煤款贰拾万元以上,该款以进入甲方公帐内实数为准(甲方提供银行帐号),并由甲方合计记入乙方经来帐内。乙方拖煤时以实际过磅金额抵扣。直至乙方拖齐预付煤款为止。

  四、其它事项:

  1、增值税开具,甲方只按原煤350元/吨开票。其它部分由乙方承担。

  2、煤炭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在运输途中如有发生凝固各项事件,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购销珠宝首饰等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156380元(壹拾伍万陆仟叁佰捌拾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现行给予甲方支付定金6300元,待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后。乙方一次性将剩余货款150080元已转账方式全部付清。

  三、付款日期:乙方先于20xx年5月3日前向甲方付定金陆仟叁佰元后,甲方需所有货品包装好交付于乙方。乙方收到货物后,最晚不超过7月3日付清剩于150080万元贷款。

  四、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并装车,车费由乙方负责。 五、经济责任:(1)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伍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而造成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壹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伍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付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贷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壹的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贷款总值千分之值得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伍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贷款总额千分之伍的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伍的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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