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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

时间:2025-03-03 12:17:3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转让合同实用(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转让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转让合同实用(10篇)

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中介方(丙方):

  鉴于:

  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系甲方所有,由甲方个人投资成立,加油站全部整体资产属甲方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愿意将加油站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统称“整体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的甲乙双方转让标的为xx加油站全部及其整体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有形固定资产(房权证中房字第001376号房屋所有权证下全部房产及房屋内的装修和配套设施、中方国用出20xx字第6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全部土地以及加油站所属土地范围内的其他建(构)筑物、加油机、油罐等配套设施设备)、无形资产(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证书)等】(具体见附件一《加油站全部整体资产清单》)。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大写 元(¥元)的价格将其所有的第一条约定的加油站全部及其整体资产转让给乙方。

  2、为保证本协议项下甲方、乙方交易的安全性,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应丙方认可采取以下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800万元转让款至中介人丙方账户(本账户由丙方及乙方实施共管),由丙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当日将其中100万元立即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收取的转让定金。

  (2)甲方将中方县新怀加油站的工商登

  记(含经营业主、工商营业执照等)办至乙方名下后 日内,由丙方将转让款600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甲、乙双方共同办妥第一条约定的加油站其它资产的过户和交接手续后 日内,由丙方将剩余转让款100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甲方指定账户是指: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三条 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确认乙方的800万元转让款已付至丙方账户并收到100万转让定金后 日内将加油站整体资产【有形固定资产(房权证中房字第001376号房屋所有权证下全部房产、中方国用20xx字第出6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全部土地)、无形资产(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证书)】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

  2、涉及本合同项下的资产转让、受让事项所产生的税、费,国家有明确规定应由转让方或受让方缴纳的,由各方自行缴纳与负担;国家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甲乙双方平摊。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加油站转让款及时足额支付至丙方账户。

  4、乙方在履行付款义务后,有权对受让的加油站进行装修,装修规模由甲方自行决定,与甲方不干预,装修费由乙方承担。

  5、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中介责任。在付款条件成就时及时支付相应款项,不得挪用、侵吞甲乙双方的加油站转让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各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必须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或直接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作为违约金。

  2、甲方保证对加油站整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加油站及其整体资产上未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保证资产未被查封,保证该加油站没有未清偿的债务,保证资产不受任何第三方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乙方受让后,承担了加油站受让前发生的、应由甲方及其前手承担的法律责任,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承担的经济损失。为此,甲方在签订本协议

  的同时,愿意提供经乙方认可的第三方(吴长云,身份证号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第三方以甲方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身份在本协议中签字(盖章)确认。

  3、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4、如由于甲方单方面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办理加油站主体资格、证照手续、所有资产的变更登记,或者致使乙方无法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或因加油站转让前的纠纷导致乙方无法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且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返还的双倍定金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行予以赔偿。

  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协议无法按时履行或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附件一《加油站全部整体资产清单》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办理加油站交接时,甲方应如实、完整地提供所有涉及企业的有关资产、设备、财务资料、人员信息、权证资料、印章等。

  3、加油站及其整体资产、证照手续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及甲方收到全部转让款后本协议履行完毕。

  4、本协议的条款内容及协议任何一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本协议各方及其相关人员使用。未经本协议双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协议各方及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保证人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中介方(丙方):

  甲方连带责任保证人:年日 月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摊位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摊位(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摊位租凭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该摊位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年租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摊位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用(摊位租金仍由甲方续交)。甲与丙的租凭合同期满后(或者其他原因终止后)由乙的名义与丙续签租凭合同。

  第三条摊位现有产品以_____元人民币转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 __元整(¥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乙方经营该摊位的.所有品牌,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摊位所欠一切债务(包括货款、水电费、摊位费、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摊位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摊位(并时至 年 月 日),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摊位,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国家规划等一切利益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转让合同 篇3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西安紫薇臻品小区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已通过向 购买方式取得的,位于商品房小区地下车位:车位编号为:号。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权益转让及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将甲方与西安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权益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紫薇臻品”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可自由向第三方转让或出租本车位的使用权,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交付期限与方式

  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当日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向乙方交付甲方

  与西安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地下车库出入门禁卡。

  六、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7.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自有的开设在位于南昌市南京东路258号太子轩酒店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物料、内部装修等一切资产全部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就上述转让事宜,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下,依照合同法及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开设的南京东路258号太子轩酒店内全部电器周边设施、设备、物料、全部装饰、装修、成房设施、餐桌、餐椅等其它财产、全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上述资产折价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三、乙方在甲方配合下在得到房东理工大学直管领导李总的明确答复可转让并可继续10年以上租赁合同,房租1~7楼的租金不超过15元/平方米的以下前提下,乙方预先支付甲方50000元人民币作为转让定金,剩余250000元人民币在甲方协助乙方与房东签定正式合同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转让资产全部是其所有,在乙方买妥后不存在其他债权人或政府、法院等相关单位的追索、查扣、查封执行,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将转让金全部返还,并愿承担转让款一倍以上的`赔偿责任。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之日,甲方应当结清经营期间所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应缴清国家的各项规费、税费,以利乙方顺利接收所购资产,如有未结清上述各项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剩余款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签订该资产转让协议前,甲方所应承担和享有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承诺在未与乙方正式交接以前,甲方保证不转移任何太子酒店内的原所有财产(包括低质的耗品等)否则均视为违约,除扣除甲方余款外,超过部分乙方具有继续追偿之权力。

  八、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应共同遵守,若有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双倍转让金的赔偿。如发生认识上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某某学生托管(以下简称托管),位于东泰路竹林镜社区22栋301室,原为甲方独立经营。按目前市场行情估值,该托管全额转让费为人民币玖万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转让该托管50%股份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即将该托管由甲方一人独自经营变更为甲乙方双方共同合作经营。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用心经营托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以及合作经营该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及合作前提: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50%股份的托管无隐瞒不真实信息,保证托管目前经营地承租权的有效性,保证托管目前学生人数的真实性,否则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终止合作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肆万伍仟元转让费以及入股资金的2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备注:托管房租押金3000元,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即各出资1500元。

  二、转让款与支付方式:

  甲方将该托管50%股份给乙方,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肆万伍仟元人民币作为投资托管的入股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三、托管设施设备归宿: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托管内原属甲方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房东财产除外),则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不允许任何一方私自挪用或单独处理。

  四、财务管理规定:

  1、20xx年8月30日之前的'房租、水电费、煤气费、雇佣员工的工资以及其他一切费用由甲方付清。20xx年9月1日之后,托管盈亏(含债权债务)则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即甲乙双方按占股比例分享托管的利润,分担托管的风险及亏损。

  2、经营期间,托管实行严格的财务收支制度、签字制度以及账款分离制度(即甲乙一方管钱一方管账的财务制度),并定期公布账目。

  3、经营期间,托管的每月收入在扣除和预留必要支出后,在双方规定的每月日期点上直接现金分成。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对方收益。

  4、额外收入,如托管场地出租收入、周末以及寒暑假经营收入等,在扣除开支后的其余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转让合同 篇6

  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⒋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______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______天按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______天按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转让合同 篇8

  甲方:(出让方)田丰劳务公司 种道森

  乙方:(受让方)赵建立

  因工程完成,物资调运困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将甲方在菏泽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所购买自用的木板、步步紧、对拉螺杆 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工程上所有自己购买的木板、步步紧、对拉螺杆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没有租赁行为,欺骗乙方,如有,承担法律责任)。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为人民币__30000.00_元,大写__叁万元整_(现场所有)。

  三、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转让前乙方到现场看好上述物资,转让后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3000.00_元,大写__叁仟元____。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其它:物资运输、整理及时间

  甲方用完后将所有转让物资从楼上吊下来,让乙方接受(合同签订15天内);甲方不管乙方运输、装卸等其它费用。

  备注:本合同签字后生效,付款后合同终止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

转让合同 篇9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10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探矿权进行转让的必须要经过相关的批准,否则的话转让行为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要是未经批准将探矿权进行了转让,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呢?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不准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说明理由。”

  根据上述规定,探矿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批准方生效的合同。进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就未经批准的探矿权转让合同,属于未生效的合同。司法实践中,目前较多采信此种观点。需进一步讨论的是,就未生效的合同,其效力或对有关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到底如何?

  合同未生效不是终局的状态,而是中间的、过渡的形式,会继续发展变化。在探矿权转让合同中,主要存在三种可能的情形,即探矿权转让合同经过批准,而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对探矿权转让合同不予批准,探矿权转让合同成为确定无效的合同;探矿权转让合同没有向行政机关申请批准的状态一直持续。就第一种情形,可通过合同履行和违约制度解决。就第二种情形,可通过合同无效和缔约过失制度解决。需进一步探讨的是,第三种情形下的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办理使合同生效的手续义务而对方拒不办理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探矿权转让合同未生效(没有确定有效或确定无效)情形下,权利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由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对方赔偿有关费用和未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因此,我们认为,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向国家机关申请报批的义务,属于促使合同生效的权利义务,该类权利义务不属于国家管理矿业权的范畴,无需批准,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应具有约束力。这和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合同法律原则相一致,即:“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外商投资司法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即使合同未生效,也不影响报批义务条款的效力,以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可见,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采取了类似的观点。

  因此,探矿权转让合同未经审批依法属于未生效合同,尽管如此,合同未生效,也不影响合同中报批义务条款及与报批义务相关的条款的效力,并且,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中约定的未报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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