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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21 09:27:5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优选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优选10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二十三章, 第424节,笫426节,第428节,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参与 建设项目,并委托 等人做项目前期联系工作,情况属实,由甲方组织人员去现场考查并签订合同费用由甲方负责。

  委托项目名称: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范围:

  4. 工程数量:

  5. 业主单位:

  6. 资金耒源:

  7. 工程造价: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参与项目施工的一切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包括工程业绩),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文件与项目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

  2、甲方(委托乙方)与项目中标方签定合同后,此委托协议生效,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实向甲方提供项目情况,情况必须真实可靠。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签订合同。

  三、委托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按承包工程的.总造价( 元)的人民币作为支付乙方委托服务费,共计. 元,由甲方按照分配表比例进行分配各自应得的服务费。

  2、甲方签定合同有进场费或(工程预付款)到账时支付费用给乙方,于下的部份双方协商分批支付完。

  3、委托服务费甲方可以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由乙方指定银行帐号进行支付。分配表(币 种人民币,) 总额 大写含税总计 税后 大写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每次甲方委托服务费的支付,甲方必须要按照本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经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和定额汇入,以上款项甲方若缓付三天以后再迟付一天的话,则以后的每一天加付滞纳金(按总工程量或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委托服务费支付完后,委托合同自然失效。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机密。本合同抄描件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每人壹份。

  4、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争议,由签定地法院裁决。

  6、签合同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人工费承包。

  3、工期:开始工作日期:

  4、单价:电弧焊/个,电渣压力焊/个,闪光对焊/个,直螺纹接头 元/个;零星用工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1、依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和相关标准图集、施工图和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控制管理办法》验收;质量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2、一次抽检验收合格即进入下道工序,一次抽检验收不合格,加倍抽查,抽查合格,乙方对抽检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返修后视为合格,进入下道工序;二次加倍抽检后仍不合格,甲方可对乙方处以200—1000元罚款;工期延误、后序工种窝工损失和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返修后按以上程序再进行验收,但返工、返修费用按让步接收单价办理结算。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质量技术交底。

  2、负责工程测量放线和定位、组织图纸会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传递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3、协调各作业班组之间的生产,提供大、中型施工设备、临时生活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等。

  4、为施工场地内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建筑施工现场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不得强令要求乙方作业人员从事违章冒险作业,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项目部签定《劳动合同》;进场作业人员,确保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较高的技术水平;严禁使用童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进场作业人数人(其中技工保证80%以上,在保证进度的情况下不限制人数)。

  3、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4、认真执行质量技术交底,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和有关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工返修、工期拖延、材料浪费、不文明施工和安全事故等造成的各种损失及罚款。

  6、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公司有关部门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设备、材料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根据甲方现场的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照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及时清理利用边角料。

  8、做好成品保护,严禁破坏劳动成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五、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职工安全教育手册》等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由于乙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责任及费用。

  2、乙方应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班组长必须担任兼职班组安全协管员,负责对安全教育活动进行记录并每周汇总交项目部安全员。

  3、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六、结算办法

  1、本工程的承包单价,均为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2、结算时按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验收单》实际发生工作量计算;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3、该单价均为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单价。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根据检查验收记录,折价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单价的折价率为__﹪。并承担所有的'后序施工费用。

  4、发生与当月的各项违章、违约罚款按公布的数额在当月结算付款时扣除。

  七、劳务报酬的支付

  1、甲方每月支付的劳务报酬为乙方当月结算完成工程量的__﹪,支付时间为次月三十日前,支付时凭《劳动合同》,由乙方负责人编制工资表,本人签字后发放。

  2、全部工作完成后,经甲方计算核实办理结算并经双方确认,甲方在年终决算后付总劳务报酬的__﹪,工程竣工结算后扣留_﹪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如无其他原因到期一次付清。

  3、保修期:。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承担违约所发生的费用。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开工或完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窝工损失、窝工人工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依据《管理办法》执行。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甲方让步接受的标准时,除折价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元/次的违约金。

  九、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控制管理办法》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担保

  乙方同意用第一月结算的人工费做为本合同的担保,如达不到合同约定,在此款中扣除,如无其它原因,此款在本合同履行完后,一次付清。

  十一、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十二、合同解除

  1、乙方施工时,质量和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经责令整改后不能见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撤离现场,每推迟一天,承担甲方损失 元,已完成工程量其单价下浮__%结算。

  2、如甲方工程任务因建设单位原因缓建或停建等重大变化时,甲方和乙方可解除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已完工程量的价款。

  十三、合同终止

  双方合同全部责任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甲方经营部登记备案后生效。

  工程发包人:(公章) 劳务承包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劳务负责人: 电话:

  专业负责人: 电话: 现场负责人: 电话: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 包 单 位(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铝合金门窗价格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楼及附属用房项目铝合金窗工程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技术资料、规范、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甲方现场指定范围的铝合金窗工程。

  2、承包方式:以综合单价包干,即包工包料、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文明生产,纳入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在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担本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费、加工安装费用及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费用、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禁止转包、分包,否则,甲方可拒付工程承包金,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

  1、窗框20xx年 月 日前安装完成 ,窗扇20xx年 月 日前安装完成。

  2、进度计划:乙方依据工期及甲方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四、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额:工程合同总价款(暂估):¥ 45 万元整,(大写: 肆拾伍万元整 )。完工时按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量结算。

  2、综合单价: 天津佰亿60B系列平开窗诺托内平开 元∕M2;

  天津佰亿60B系列平开窗诺托内开内倒 元∕M2;

  隐形纱扇制作安装 元∕个;

  3、付款方式

  ①付款方式:窗外框安装结束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固定玻璃安装完毕、所有窗扇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20%;按期全部完工达到要求,付至合同额的70%;结算完成支付到结算工程款的95%(结算审核在本工程完工,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将相关资料交甲方汇总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完工结算资料和结算报告,经甲方核算部门认可资料符合要求之日起,一般在3~6个月内完成)。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保修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②拨付工程款之前,乙方持 工程款 发票到甲方财务方可

  4、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包括主材费、辅材费、施工机械费、配件费、三性试验费、运输费、加工安装费、成品保护费、税金、管理费、利润、市场风险(包括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直至工程竣工的一切支出,不含总包配合费、水电费。

  5、调整合同承包综合单价的条件及办法

  ①发生重大变更,对型材、玻璃、五金等的使用量发生大的变化时;

  ②选用的门窗系列发生变更;

  ③合同中有计价依据的依据合同约定,合同中无计价依据的由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确定。

  6、结算:

  ①结算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提报工程计量资料结算书至项目部,项目部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并结合设计图纸文件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出具完工证明,项目部预算员初审后送经营处审核,审核完毕送公司经理审批,最后送财务办理结算、付款。

  ②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依据: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及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工程量。

  六、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条款

  1、质量标准

  ①乙方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资料、施工方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和竣工验收,如因施工及现场其他因素造成的变更要及时与甲方沟通,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或执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②材料要求:乙方使用的铝合金型材选用“ 天津佰亿”断桥隔热型材窗框料60B系列、厚 1、4 mm,配件采用“德国诺托”内开内倒件或内平开件;纱窗为隐形纱窗;玻璃:采用6+12+6LOW-E优质秦皇岛耀华玻璃原片经深加工的中空玻璃,大于等于1、5㎡采用双钢化;中空玻璃材料:中间夹层铝隔条采用优质铝条,中空胶、丁基胶采用优质胶,胶条采用三元乙丙胶条,密封胶:内外侧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封边。型材及配件色系在实施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

  ③材料使用前提供材料的必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备案证等相关手续,且必须经检测部门见证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检测不合格,乙方不得施工,若因使用不合格材料,一经发现,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试验费由乙方承担。

  ④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规范。乙方应在其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其施工工艺作详细说明,特别是对特殊部位的处理明确施工方法。

  2、质量管理条款

  ①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②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③乙方施工前,应对甲方及前道工序提供的操作面质量进行验收。在双方办理交接后,方可进入施工。

  ④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全面系统审核施工图纸,对图纸的`错误、不详或疑问必须事先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发现规格、颜色、质量不符要求,有权拒绝验收,如已施工的,必须无条件重新施工,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⑤无论甲方和监理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疑问部分进行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进行修复或覆盖。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并承担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但工期不顺延。

  ⑥乙方必须全面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复核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

  ⑦乙方负责记录收集整理各种相关资料,在完工后及时向甲方移交有效的竣工资料。

  ⑧成品与半成品保护:乙方施工时,应做好对原建筑物品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发生污染乙方自行负责清理维护;乙方施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工程,并及时请甲方、监理验收安装施工质量,与甲方办理好书面的交接验收手续。交付接收前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⑨乙方负责节能试验,必须达到节能备案要求。

  ⑩负责承包范围的最终保洁清理,保证承包工程项目总体验收合格。

  七、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伤亡等事故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教育、交底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乙方单位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规定。服从甲方的安全教育。

  八、工期保证措施:乙方须派专业施工队伍及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甲方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如期按质完成。

  九、竣工验收:门窗专业工程施工完毕后经甲方、监理单位、业主及政府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视为该专业项目最终验收合格。

  十、工程交付:乙方所承包门窗专业工程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验(交接)手续。

  十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在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图纸文件。

  ②及时提供必要的工程变更资料,负责提供工程整体施工组织进度计划。

  ③甲方保证在乙方进场前施工现场具备乙方进场施工的条件,()并为乙方提供相应作业面和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源及材料设备加工、存放场地;否则甲方须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④管理并配合乙方工程施工工作,并负责审核乙方呈报的专项施工方案。

  2、乙方责任:

  ①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材料材质单等相关技术资料,经甲方、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本工程在进场施工前应具备的工程现场条件。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改造及其他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应遵守甲方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签订本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乙方投标保证金5000元转为安全质量保证金,由甲方项目部专人负责管理,项目部对乙方人因违反安全质量等操作规程所处的罚金从此保证金中扣除,余额在本工程完工结算完成时一并支付。

  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及现场监理公司、业主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及时按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派驻技术人员指导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④服从甲方和监理公司的协调管理,并与甲方密切配合,对甲方的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

  ⑤乙方负责安排本工程施工人员的办公场所及食宿。

  ⑥乙方如使用总包单位的垂运机械、脚手架等应向总包支付此费用。

  ⑦工程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一式四份),保证工程验收。否则,甲方可拒绝给付乙方工程承包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现场代表:

  1、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现场甲方应处理的工作。

  2、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现场项目经理(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全面管理工作以及与甲方并配合协助甲方与业主、监理及相关主管单位、部门的全面协调工作。该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在该工程施工的同时主管其它工程。

  3、除甲方委派的驻场代表以外,其他任何个人以甲方名义在过程中的签字均为无效,甲方委派的驻场代表超出委托权限的签字也属无效,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投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工程保修及其它: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从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结合具体工程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贰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服务。

  2、保修期内乙方须派遣专业维修人员负责本工程的日常保修工作,因此所发生的人员居住、交通费用及维保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标准不得低于本工程原所用材料标准。乙方在人员和时间上不能满足工程的日常维修,甲方可有权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3、乙方负责维修部分的工程,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乙方在负责维修时,应本着工完场清的原则,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工程保修款结算时必须经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处负责人签字认可,扣除由甲方垫付的维修费用和维修管理费用后,一个月内支付。

  十四、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职责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作(因乙方原因),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10%;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续,经甲方确认核实后可顺延工期,但不追加费用。

  十五、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应有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各类保险,购买的保险费用已含在总价内,不另行计取。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甲、乙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xxxx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陕西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县城xx水源供水工程;

  工程地点:xx水源地及水源地到xx县城沿线道路;

  二、承包范围

  1、水源管理站所有工艺部分,20xxT清水池,1、2、3号井围墙工程;2、井群联络管及输水起点0+000至1+000处管段;

  3、其他零星工程;

  4、说明:本次工程不做深井泵房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现场能使用的设备及仪表等均不含在本工程之内。

  三、材料、成品、半成品采购

  1、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焊接钢管、阀门、加氯设备甲供,其他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2、所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采购(来自:)之前必须是在甲方代表对其质量、规格型号、单价认可的前提下采购。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天数:______。

  五、工程质量标准

  整个施工的任何一个分项合格率100%,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质量标准____。

  六、工程量计算依据

  1、以施工图为基本的计算依据;

  2、施工图的变更计算增减;

  3、除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外的工程量均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签证单计算。

  七、合同价价款的确定

  根据本工程概算确定合同暂定价为:________(_____)万元。

  八、结算价款的确定

  1、以完成的施工图、图纸变更、现场签证等完整的竣工资料送东部集团投资控制部核准。

  2、计价依据:本工程根据《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定额参考费率》及甲方材料价格认证的清单计算总造价,总造价下浮8%后做为最终结算造价,包干价部分不下浮。

  3、设计图中没有注明型号、规格的部分材料或设备,结算时按施工期间平均市场信息价价格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以市场询价方式计取,甲方指定价格的品牌(来自:)材料价格不参与总价下浮。

  4、其他说明:结算时土方仅计挖填,不计土方买卖钱,人工工日单价根据《陕西省20xx消耗量清单计价办法》

  和咸阳市定额管理站对人工工日单价的规定计价。

  九、付款方式

  1。 该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只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50%的工程进度款。

  2。 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70%时停止付款,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资料后,双方结算签字盖章后支付剩余款。

  十、工程竣工资料

  整个工程竣工资料乙方必须按综合资料、评定资料、材质保证资料分类编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甲方含竣工图三套。

  十一、质量保修期限

  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条款外,常规项目保修期一年。

  十二、质保金扣留

  按结算价的3%扣留,质量保证责任不因质保金的退还而解除。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书及施工方案

  4、施工图纸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四、其他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科学的编写施工组织方案报甲方,经批准后并依据此方案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种施工规范要求按图施工。

  3。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全力以赴配合,有什么问题随叫随到。

  4。凡隐蔽工程和签证项目必须经甲、乙双方、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当时完盖各种签字手续,不得后补。

  5。乙方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甲方工地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和询问相关问题。

  6。甲方在保证工程进度款按时支付的'前提下,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停工,否则每停工一天按合同造价的5%罚款。

  7。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协助、督促乙方处理。

  8。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无权提出终止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增补协议,协议与合同同等效力。

  10。甲、乙双方如有争执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通过当地仲裁机构裁定。

  十五、合同生效和失效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竣工结算完双方签字盖章后除十、十一条外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附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八条第2点修改如下:

  2、计价依据:本工程根据《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和与上述消耗量定额配套的参考价目表以及间接费、部分措施项目的参考费率,以及《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主要材料单价表》计算总造价,总造价(不含甲供主材)下浮8%后做为最终结算造价,包干价部分不下浮。

  4、结算时人工工日单价不论技工、普工均按42元/日的综合工日单价计。

  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八条第3点的解释如下:

  第3点指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的《咸阳工程造价信息》中有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结算时按施工期间平均市场信息价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由甲方认定单价或市场询价的方式计取,甲方指定品牌和价格的材料不参与总价下浮。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九条第2点的解释如下:

  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70%时停止付款,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资料后,双方结算签字盖章后三个月内支付完剩余款(质保金除外)。

  四、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十四条第10点的修改如下:

  甲乙双方如有争执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通过当地仲裁机构裁定或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附件是施工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

  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

  日期:

工程合同 篇6

  委托方(简称甲方):

  施工方(简称乙方):

  兹有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管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2.1乙方包工包料承包。

  2.2承包内容:详见《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总造价、付款方式及结算:

  3.1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详见工程预算书)结算时根据预算单价、实际施工项目、工程量、签约单价为依据进行审计结算。

  3.2付款方式:

  3.2.1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按预算工程总价款的30%人民币支付现金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行:户名:帐号:),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3.2.2灯具材料到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按预算工程总价款的'30%人民币支付现金给乙方。

  3.2.3全部灯到现场安装一面墙调试亮灯时,由甲方必须按预算工程总

  价款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20%人民币现金。所有灯具安装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由甲方按预算工程总价款的17%人民币支付给乙方,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从甲方工程结算的工程造价余款的百分之三作为质保金(有效期一年)一年之后没有任何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3工程结算:

  3.3.1工程按《工程预算表》的单价为结算,按所签订合同总工程款结算。

  第四条工程工期

  4.1开工日期:年月日

  4.2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工期延误

  5.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需符合乙方施工条件,否则工期顺延。

  5.2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图纸变更,工期顺延。

  5.3不可抗力困素,如停水停电或政令性停工要求的,造成停工的。

  5.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第六条责任范围

  6.1甲方责任,甲方指定项目人:电话:

  6.1.2甲方需要协助乙方将主电牵引到亮化灯具使用主电的位置。

  6.1.3及时支付工程款。

  6.1.4参与工程质量要求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2乙方责任,乙方指定项目人:电话:

  6.2.1乙方必须选择技术熟练的施工队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2.2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交付使用。

  6.2.3如果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和材料,乙方应积极配合,变及时需要甲乙双方确认。

  6.2.4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2.5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如遇不明事项,双方应当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装修方案。

  6.2.6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材料,购买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属乙方购进的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方可施工。

  6.2.7树立安全施工观念,防止事故发生。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6.2.7负责按照乙方负责发给甲方的效果图进行施工。

  第七条保修期和工程验收

  7.1保修期为一年,如果保修期内出现因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不包括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保修,保修期后灯具出现问题,甲方需要乙方维护,甲方需支付乙方材料、人工、餐住费等相关费用。

  7.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按照合同中的甲方要求进行书面确认验收。如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则视为甲方验收工程合格。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8.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电话: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在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

  (1开工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取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支付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

  4.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处管理部门批准。

  4.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竺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高,敲、凿、钻等主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程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无阻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家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

  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预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交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不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也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上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0%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10%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完成为办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果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2.4由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金额1%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合同为准。

  13.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有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3.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场地平整项目施工,需用机动车辆(自卸汽车)拉运土方,现就有关事项及安全生产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为甲方生产运输,在运输工程中,乙方必须听从

  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甲方为乙方的.司机人员提供车辆的停放场地,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承担。

  2、运输工程中,甲方负责为乙方车辆提供燃料油到施工现场(注: ),但其费用及燃料油款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其它如需润滑油、机油各种材料及零配件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在运输工程中,乙方应严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车辆的安全保障,若发生意外事故及其它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4、运费结算方式及期限:运费结算方式为方1公里 元,2公里 元。运费结算方式: 。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此协议的同等的法律效力。

  7、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xx年三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人提交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 、9.1.4、9.1.5

  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10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

  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

  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

  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

  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

  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

  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

  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

  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

  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

  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

  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 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

  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 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 _________张。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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