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语文迷>实用文写作>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时间:2023-12-27 18:35:4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借款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借款合同

有关借款合同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借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 所:

  邮 编: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 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乙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自甲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借款利率为________。

  2.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结息方式:

  (1)按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2)借款期限届满时,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第四条 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1)乙方分期偿还借款:

  归还期限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甲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借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由甲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乙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以及乙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乙方提前还款的,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款日。

  第七条 乙方保证

  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乙方法人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甲方要求乙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甲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甲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有关借款合同2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有关借款合同3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担保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编号为_________的购房合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 (上/下)浮_____%,执行年利率为_____%。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贷款人将对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准利率以实际放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收罚息:

  (1)按照万分之_____(大写)的日利率计收罚息。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五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 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账号或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金额划入开立在贷款人处的指定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还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第_____种还款方式。

  1、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采用利随本清还款法。

  2、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____日。

  3、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

  4、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 (定日/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数

  每月还款金额=————————————————————————————

  (1+月利率)借款月数 -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借款月数

  (3)其他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参照还款计划表。

  (三)、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当期及逾期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及划收金额。贷款人不划收的,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四)、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补偿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三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 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 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违约而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进行扣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买卖双方就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担 保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在通知后可直接向保证人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 (详见编号 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物处置费、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如抵押人要将抵押物出租的,须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出售或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抵押人过错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若抵押人拒绝恢复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若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无过错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账户直接划收上述保险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 约 责 任

  第十五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款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 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六个月。

  (4) 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6)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与保证。

  (7)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8)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款的约定义务。

  (9)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 他 事 项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各方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费用,采用下述方式承担:

  (一)由签约方约定由 承担 费用。

  (二)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 方式承担费用。

  (三)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 费用。

  1、保险、评估费用。

  2、保险、评估、登记、公证费用。

  3、保险、评估、登记、公证、鉴定、鉴证费用。

  4、其他 费用。

  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其他管辖方式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或抵押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_____份,登记部门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 提示

  贷款人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可向贷款人进行征询。贷款人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借款合同4

  贷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信用证。

  1.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币种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大写)_________,(币种)_______。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8.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以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其他

  9.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为止。

  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签约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_(签字) 授权人: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5

  抵 押 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 日签定的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

  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 ,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经济赔偿金元,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其相应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的权利。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优先偿还乙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抵押房地产,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乙方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之后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总计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有关借款合同6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于订立本约生效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如届期未能还款,逾期计算复利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四、借款用途:用于店铺经营,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五、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店铺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还款。

  六、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七、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有关借款合同7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并以甲丙双方共同公司股份份额中,丙方自有股份份额为乙方进行抵押一事,经三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借款合同条款,本合同作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二、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将此笔借款借给乙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据,借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如乙方在借款期内发生下列事项,则甲方有权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条款。

  (二)丙方擅自将抵押股份份额变更、变卖或因抵押股份发生其他变故可能对甲方的权利造成损害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与借款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丙方作为乙方借款人的担保方自愿以其在的所占( )股份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进行抵押担保。

  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抵押权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还,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优先顺序受偿本抵押合同内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额。

  三、股权抵押担保人丙方保证该抵押股份无其他抵押权人,甲享有优先顺序受偿的权利。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同时也包括借款人因违约对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担保人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股份。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条款及抵押合同条款自借款抵押协议三方签订后生效。

  二、本合同属于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三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违反约定,愿

  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见证人各留一份。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担保方):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借款合同8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有关借款合同9

  出借方:

  身份证

  借款方:

  身份证

  担保方:

  身份证

  介绍方:

  身份证

  证明方:

  身份证

  经过出借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至__ 年 月 日,由出借方为借款方提供借款计人民币(大写)_ (小写) ,用于 。

  第二条 借款方应按期、按借款金额全额向出借方偿还借款,否则,借款方应无条件向出借方支付违约金,每超期一日,对借款方加罚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小写) ,以此类推。

  第三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或者其它原因致使借款不能收回的,由担保方无条件全额偿还借款方的'借款及违约金。

  第四条 借款方和担保方自愿将所有个人及家庭财产做抵押,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或者其它原因致使借款不能收回的,出借方有权扣押、变卖借款方和担保方的个人及家庭财产,直至借款方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第五条 借款方与介绍方、担保方或证明方在本次借款

  活动中的任何经济纠葛与出借方无关(如借款方私下将借款部分或全部转借给介绍方、担保方或证明方使用等),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偿还借款。否则,出借方将按照前款规定对借款方和担保方进行处罚和清偿,必要时诉诸法律。

  第六条本合同经五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

  可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出借方签字盖章:

  借款方签字盖章:

  担保方签字盖章:

  介绍方签字盖章:

  证明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有关借款合同10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_________基本建设贷款办法》,借款方为基本建设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合同签订

  第二条 借款方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期内,如国家变动,本合同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11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合同范本《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12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

  借款人(甲方):xx有限公司(注册号: )

  地址:

  电话:

  贷款人(乙方):

  地址:

  电话:

  担保人(丙方):1、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2、xx有限公司(注册号:)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经营活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各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兹遵守。

  一. 借款金额: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单笔或多笔累加不超过最高借款金额。

  二. 借款期限: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出之日起计算。

  三. 贷款利息、费用:以每 日按实际占用金额及实际占用工作日日数计算,多笔借款累计使用天数不足五天按五天计收。

  四.归还本息:于借款到期日前付清。

  五. 特别声明:

  1、鉴于甲方声称本次借款用于短期、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并再三保证准时足额偿还,在此前提下,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才腾出经营性资金对甲方作支持。

  2、甲方明白乙方借款给甲方将导致经营盈利上的减少。如未能准时足额偿还,不管乙方由此导致损失的多少,甲方特别保证除支付上述利息以外,自愿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20%的惩罚性违约金

  六.甲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乙方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或依法处臵担保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七.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上述之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负无限连带责任。无论以下担保存在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乙方得以不分顺序地选择向部分或全部担保人追偿,以保证实现债权:

  1,由提供 担保;担保期间为两年。2,由 提供 担保;担保期间为两年。

  八. 合同各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九.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享有与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借款合同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的xx市人民法院裁决。如借款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借款人和担保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十一.本合同记载的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得到对方的确认后,变更事项方才生效。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一经正常投递即视为送达。

  十二.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完毕且借款划出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十三.甲方同意乙方委托xx市万江互利投资策划服务部代为支付上述借款,划入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户名:,帐号: ,开户行: 。

  注: 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拟定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在自愿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担保人:(签章)

  签署日期:年 月 日签署地点:

有关借款合同1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编码: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

  乙方(放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编码: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编码: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为)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__)。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____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________%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________%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14

  贷款种类: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住址:邮政编码:

  贷款银行:法定代表人:

  传真: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建、大修坐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

  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7.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7.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用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账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账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3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10天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方、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6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以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私章):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借款合同15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效力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相关文章:

借款的合同11-27

借款合同10-27

借款的合同11-06

担保借款合同12-08

最新借款合同10-20

简单借款合同10-20

外债借款合同10-20

公积金借款合同10-20

银行的借款合同10-21

民间的借款合同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