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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

时间:2024-03-07 18:28:0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推荐)质押合同范本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押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质押合同范本

质押合同范本1

  质权人(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出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珠中小担保(20 )融委字号的《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应在贷款出账前将人民币万元(¥万元)的保证金存入甲方账户。

  甲方帐号如下: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乙方所交保证金,甲方应在相应贷款解保并确定乙方无续贷意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质权的'实现

  一、乙方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中划收相应款项。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范本2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乙方连带担保人: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 ,大架号为:____________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证原件 □

  4、身份证复印件 □

  5、车钥匙( )把 □

  6、保险 □

  7、车船使用税 □

  8、购车发票 □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_______________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_ 。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不收取利息和费用。

  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现金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上),再提车验车。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不负责车辆的任何赔偿及费用;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____ 乙方(质押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方连带担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3

  致: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申明: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你行对本质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款。

  4.本质押书于两日内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单时起生效。

质押合同范本4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

  (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借款利率:

  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五、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七、贷款人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八、借款人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帐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九、出质人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十、出质人声明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十一、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质人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借款人、出质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生效。本合同同时终止。

  十三、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十四、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依法设定质押权、质物交付贷款人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还清时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十七、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出质人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义,并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5

  抵押权人: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____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向______女士借款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现自愿以自有房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乙方与C女士于__年__月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据其与乙方之约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载金额借款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其他借款之担保。为减少甲方担保风险,现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区____号的自有房产,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 用于反担保的房产状况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产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区____号,房号6B,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途为厂房。房产证号为: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____号。该房产为甲方自有房产。

  第三条 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及担保方式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为乙方向C女士连续提供担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担保债权。

  2、本合同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

  A、甲方保证人义务范围内应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应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B、实现借款合同债权和本合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抵押。

  第四条 反担保最高数额

  甲乙双方约定,反担保的最高数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反担保期间

  自乙方与C女士签订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C女士在__年__月前可能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债务清结之日止。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存在,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间保证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乙方以抵押物对C女士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甲方履行了保证合同中的代偿义务后未受乙方清偿的;

  2、乙方与C女士间借款合同期满,乙方未及时还款导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况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开始实现抵押权;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4、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额外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债务偿还保障措施的。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方式

  1、当出现第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经下列方式实现抵押权:

  A、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B、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第九条 抵押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西安市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保证:乙方权利机关对于本合同的签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经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内部手续,且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人员确实具有签署本协议之权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秉持最大诚信原则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合同任一方均可就争议事项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所有磋商、变更、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经有权人签署的纸质介质、传真、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备案机关留存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6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质押合同范本7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乙方为设立新公司之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承诺待×××有限公司成立后,将 万元的股份(占 %)作为质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该万元(万元)借款仅作为乙方投入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将有关借款划入乙方指定的某有限公司的验资帐户内;

  2、还款时间为____年__月___日以前。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公司成立以后,将乙方所有的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权证号为:____)注入×××有限公司。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在×××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 万元的股份作为质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股份。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权消灭。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并按总借款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2、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违约金相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有限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范本8

  借款质押方(下称甲方):

  借款质押权方(下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质押物),作为借款质押物质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估价额度,并授予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质押物的所有权,并存放入乙方质押物仓库,实时监控,在甲方未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甲方质押物的一切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元整人民币,(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圆整。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法活动。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止。,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质押物明细

  质押期限:(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上交的`质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清还借款本息后,将质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上规定时间主动归还借款本息

  2.保证在质押期间质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质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应在借款期间,对质押物的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负责。

  4.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隐瞒质押物状况,如违反此条例的情节,甲方应对衍生后果负全部责任。

  5.准时向乙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现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有权可以按照质押物性质,对质押物进行变现处理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款的本息,并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质押物详情,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相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质押物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相关费用均有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附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9

  动产质押款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 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一条 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 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 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 借用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0

  抵押/出质人(全称):

  债权人(全称):

  因债务人(全称)未能偿还其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的《 》(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根据债权人、抵押/出质人签订的.编号为的《 》(下称担保合同)及主合同的约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抵(质)押物处理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当事人确认抵押/出质人应承担的担保责任为:

  1、债权本金余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2、利息、罚息、复利合计(币种及金额大写)计至今__年__月__日),违约金(币种及金额大写) 。

  3、其他费用(币种及金额大写)。

  第二条抵押/出质人同意处理担保合同项下的抵押(质)物,以承担担保责任,清偿债权人的债权。

  第三条抵(质)押物处理方式为:(拆价、拍卖、变卖)。

  1抵(质)押物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债权人;需办理抵(质)押物变更登记手续的双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拍卖:拍卖机构为,拍卖低价为(币种及金额写) 。

  3、变卖:受让人为,受让价格为(币种及金额大写) 。

  第四条拍卖、变卖抵(质)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支付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拍卖费、变买费、过户税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律师费等一切税费,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债务。

  拍卖、变卖抵(质)押物所得价款在支付前款税费后不足以清偿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全部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决定将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费用的先后顺序,其余不足清偿的债权部分,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继续追偿。

  第五条抵押/出质人负责办理处理抵押物的一切手续,债权人应当协助。抵押/出质人不及时办理的,债权人代为办理,费用由抵押/出质人承担。

  第六条其他事项

  第七条本协议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份,效力相同。

  第九条提示

  债权人已提请抵押出质人注意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出质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抵押/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合同范本11

  经贷款人_____与借款人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公证机关公证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合同范本12

  甲方:(借务人):身份证号:

  乙方:(债权人: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向乙方借款,现自愿将本人合法拥有的.汽车质押给乙方,作为担保物,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归还借款,乙方可依法对上述质押物任意处置,具体协议如下: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大写)写: ,利息为月息 限于___XXXX___日前还清,质押物 牌 型汽车 辆,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上述用于质押车辆为甲方本人合法所有,绝不是银行按揭、盗、抢、租赁、套牌车辆。如甲方有上述违法情况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和法律则任的,全部由甲方赔偿和承担。

  质押担保期内,甲方自愿将以上车辆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付乙方,如甲方使用假材料、假证明、假手续等涉嫌诈骗的,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赔偿和承担,与乙方无关。

  以上合同双方完合自原签订。如有纠纷引起诉讼的,由____市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人为甲乙双方以上质押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债务人)身份证号:电话:

  担保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债权人)身份证号:电话:

  ___XXXX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3

  出质人(借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债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债权违约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债权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拍卖、评估费用等质押股权的价值必须能够涵盖以上各项。

  第一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投资的实际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附详细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2、质押股权金额为甲方实际出资所对应的部分股权,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持有股份的公司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股权质押合同应当作相应变更,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行使债权。

  第二条 款项交付

  按照双方约定的银行开户账号进行转账支付,具体开户银行及其银行账号等信息详见附注信息。

  第三条 出质人保证

  1、出质人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出质人的股权质押行为须经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附表决文书原则,表决过程应当由质押权人在场当面签字捺印)。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出质人保证没有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人,同时本质押股权没有有被法院冻结及其他有损股权完整的情况。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

  第四条 办理登记

  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实际出资资产对应的份额股权应当与乙方一起共同申请办理股权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五条 质押股权的处置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他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2、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3、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事项情形的。

  4、出质人不得私自处分双方确定的质押权利。

  5、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第六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发生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权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3个月内,通过各种媒体发布3次以上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权转让。

  第七条 税费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评估、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税费以及乙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隐瞒质押股权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隐名股东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权属不清晰以及存在权利限制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在出质人按期偿还借款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借款的价款之日起终止

  第十条 事项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微信或者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双方约定通知的送达地址为: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文本,该变更后的补充合同将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本股权质押下的借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导致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一致,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签字并且捺印之日起成立,并在法律法规及其政策规定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登记备案各壹份。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4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质押应收账款

  一、甲方以第项约定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押。

  甲方的下列应收账款,具体信息如下;

  二、本合同所称基础交易合同是指作为应收账款发生依据的合同。

  三、上述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时,甲方对应收账款付款人和/或第三方的合法、有效债权以及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其他权利和利益一并质押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的从债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

  第二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应收账款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甲方合法拥有应收账款并享有处分权,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合同约定的)限制;甲方从未向,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赠与该项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名下的财产;应收账款将不会遭致抵销、

  反诉、赔偿损失或作其他扣减等;甲方在该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设定信托等)。

  甲方应保证应收账款不超过诉讼时效。

  应收账款项下若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应确保并维持该担保的价值及持续有效性。

  二、甲方保证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商业活动在甲方正常的经营范围内,基础交易合同合法有效。甲方保证质押应收账款均代表真实、合法、善意的货物(或服务)销售且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均处于正常、未逾期状态。甲方保证其与应收账款付款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甲方将严格按照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交货等全部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同意对基础交易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方式与结算金额)进行任何可能对乙方质权造成不利影响的变更。

  甲方保证,应收账款付款人不会主张抵销或任何其他抗辩,且该应收账款付款人与甲方之间的任何约定不会限制乙方质权的实现。

  三、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货物(或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被且将不会被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项下的财产;未被且将不会被任何当事人予以留置、扣押、查封;未被其他任何当事人在与甲方的任何合同约定对该货物的所有权保留。

  四、甲方将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质押应收账款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交易合同、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货单以及记载或证明质押应收账款的账目、电脑数据记录和其他文件、凭证。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五、若质押应收账款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或者应收账款付款人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其财务状况发生任何不利变化,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

  六、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甲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八、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以下第种:

  一、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 (金额大写)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质押应收账款的登记与通知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根据乙方的要求将办理质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交乙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由乙方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甲乙双方应当向应收账款付款人发送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

  第五条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但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甲方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一)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协助办理质押变更登记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第三方妨碍

  一、国家或者其他第三方对质押应收账款进行没收、查封、冻结、扣押、监管、扣划、拍卖,或者质押应收账款权属发生争议,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

  二、质押应收账款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乙方债权的质押担保。甲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方法对上述款项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一)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三)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甲方自由处分。

  第七条专用账户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专用账户,质押应收账款的回款资金应直接支付至该专用账户,为乙方债权提供质押担保,且乙方有权扣划该账户内资金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无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债务人全部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前,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该专用账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开户行:

  专用账户户名:

  账号:

  甲方应在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中将上述专用账户通知应收账款付款人,要求其将全部应付账款付至上述专用账户,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通知应收账款付款人变更应收账款收款账户。

  如果应收账款付款人将任何应收账款付至上述专用账户款项以外的账户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甲方付款,甲方应将收到的款项付至上述专用账户。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或者应收账款付款人在基础交易合同项下违约,乙方有权处分质押应收账款。甲方特此同意:

  (一)乙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以其认为适当的时间和方式行使其作为质权人而拥有的全部权利。

  (二)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实现质押应收账款,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

  1.处分质押应收账款并取得处分所得;

  2.聘请有关机构拍卖全部或部分被质押应收账款;

  3.行使应收账款项下的担保权利;

  4.要求应收账款付款人直接向乙方付款;

  5.法律允许的其他措施。

  (三)乙方有权收取质押应收账款项下或与质押应收账款有关的所有款项;就有关质押应收账款的事宜提起或参与诉讼或仲裁,甲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乙方要求书面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提起或参与诉讼或仲裁以及签署一切必要的法律文件,甲方同意承担一切相关费用;行使与质押应收账款有关的任何权利。

  二、甲方与债务人为同一人的,乙方可以对甲方的质押应收账款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质权或先处分质押应收账款为前提条件。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乙方实现质权。

  四、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五、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则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六、如果甲方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甲方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承诺,其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具体而言,在乙方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

  (一)甲方同意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甲方实现了上述权利,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的担保,甲方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因对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三)若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为甲方提供了反担保,则甲方基于上述反担保而获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七、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则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八、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担保责任。

  九、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处分质押应收账款;

  5.要求应收账款付款人直接向乙方付款;

  6.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质押应收账款价值减少,或者导致乙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其他条款

  一、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及质押应收账款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登记、公证、保险、估价、拍卖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买卖手续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汇率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乙方将甲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甲方并同意,乙方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四、公告催收

  对甲方发生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五、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项下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六、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即使乙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乙方若减免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相应减免。

  七、甲方如发生分立、解散、进入破产程序、被撤销、被注销工商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均应立即通知乙方(除非乙方已经知悉)。

  八、债务人解散或破产

  甲方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申报债权,同时自己应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尽管有本条第六款第二项的约定,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如果乙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甲方的担保责任不予以减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乙方的权利主张。乙方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作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九、甲方解散或破产

  甲方发生解散或破产的,即使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尚未到期,乙方也有权参加甲方清算或破产程序,申报权利。

  十、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一、若债务人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或者可能发生耗能、污染风险,乙方有权提前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并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能够全面按期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质押合同。

  第一条、定义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与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________年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

  “________公路”是指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段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收费权”是指出质人对________________公路享有收取和处分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收费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享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借款人借款的担保。

  “质权人监管”是指质权人派员监督收费,督促出质人将其收费收入存入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直至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

  第二条、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以其公路的收费权作为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

  第三条、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四条、出质人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公路收费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有效;

  (二)当取、得收费权批准文件时交由质权人保管;

  (三)在借款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放弃、重复质押或向他人转让所出质的收费权;

  (四)如果由于国务院、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需要指令出质人转让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该权利进行投资,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并以转让公路收费权的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不足清偿部分出质人应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担保。

  第五条、账户监管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处或其指定的'机构开立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并由质权人进行监管。

  (二)出质人因享有收费权而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必须存入开立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该账户是唯一的,不得将其账户中的款项划至其他行的账户。

  (三)当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时,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将收费专用账户的款项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偿债基金账户,直致偿债基金账户余额符合借款合同约定。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1.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

  (二)质权实现的方式和顺序。

  1.当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情形时,质权人首先要求出质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义务,出质人未履行的,质权人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将其收费专用账户中的款项划至借款人偿债基金账户,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在偿债基金账户中扣收,也可以直接在收费专用账户中扣收;

  2.质权人按前项规定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有权从出质人所有银行账户中扣收直至完全实现债权;

  3.质权人通过前两项措施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可以质权人监管的方式实现质权;

  4.质权人通过前三项措施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可以依法采取协议转让、拍卖等方式处分质押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质权:

  (一)出质人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质权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第八条、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质权人: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出质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一)情形,应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质权人;有前款列举的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质权人。

  第九条、出质人以公路收费权质押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本质押合同不因出质人主体的变更、消灭或者债务的转让而失效或撤销,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第十条、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方的原因引起出质人丧失公路收费权或影响公路收费收入,出质人所获得的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应征得出质人同意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均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本质押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十四条、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本质押合同应当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本质押合同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由出质人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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