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租赁合同范本 篇1
承租方:(甲方)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方:(乙方)宁波市鄞州云龙大卫钢管租赁站 合同签订时间:
担保方:(丙方)上海菜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20xx年 11月 08日至20xx年 10月 31日。
第三条:押金。转帐支票 贰仟 元。
第四条:提货方式。签订合同的同时,甲方应按时到乙方验收提货(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严格把关租赁物资质量的验收)。钢管、扣件根据数量搭配发货(钢管每300米搭配扣件180只。如甲方确不需要搭配扣件的部分钢管,此钢管租价递增50%)。甲方如需要乙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装车费(8 元/吨),运费 80元/吨(不足30吨算30吨)。
第五条:归还物资。甲方归还时,须先到乙方对清所租物资数量、规格。运输、装车甲方自运、自装,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卸车,卸车费( 8元/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指定仓库验收。钢管、扣件按比例数归还。扣件按6%比例抽样验收。规格不符乙方不收,但可作暂存,乙方免收保管费,甲方的暂存物资不向乙方收取租费,凭暂存单退回物资。
第六条:以下修理费,材料费由甲方承担:1、钢管修理费用0.02元/米按归还的总米数计算;钢管弯曲1元/根;钢管切割(电焊疤、头子不平、大头、扁管及扁头)1元/刀;2、扣件加工上油0.15元/只,袋0.35元/只;3、扣件扭曲变形,断开裂缝作报废处理,按贰只折一只归还数;4、切断钢管应赔偿,切断费接管费6.8元/根由甲方承担(结算方法:在物资归还结束时,一次性按照统计表发、收料长短比差根数结算)。
第七条:租金结算方式。发出天算至归还天。
第八条:付款方式: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等费,甲方交纳时间为每三个月到月后十天内送到乙方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应偿付违约期租金0.3%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等费每日按欠费的0.3%计算违约金。
第十条:租赁期限届满,甲方仍要求发料或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30%,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新的所有权即为本合同的`乙方,甲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首先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由乙方所在法院受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三条:丙方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甲 方: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宁波市鄞州云龙大卫钢管租赁站 丙方:上海菜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手机: 电话:
工地地址: 电话:
收发负责:
租赁合同范本 篇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建筑器材租赁合同
出租方: XXXXXXXXXXXXXX建筑器材服务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预定租用甲方钢架管 米,扣件 套,顶托 根,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收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所提器材无异议。乙方承担器材自发货起至归还这一期间丢失、损毁及导致他人危害及相关的任何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验收标准验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甲方仓库。装卸费和运输费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安装指导,并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费按如下标准计算,装车费 元/吨,运输费 元/吨,卸车费(包码堆) 元/吨。(为简便计算,钢架管250米计1吨,扣件1000套计1吨,500型顶托200根计1吨,700型顶托150根计1吨)。
五、甲方所提供钢架管规格为: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6.0米,(异型另议)。
六、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 元/吨。
上述标准为不含税标准,乙方需要以发票结算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税款
八、租金结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三十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乙方每月5日前必须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时支付的,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加收违约金至租金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方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将所租器材转租、转借到其它工地、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租器材,并视乙方违约。
十、乙方合同签订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器材租赁手续时,则由乙方委托 到甲方场地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一、材料供应保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数量,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表,甲方保障供应。如乙方未报计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安全责任:自乙方从甲方仓库提货出库后,中途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材料归还验收标准:钢架管尺寸短于出租时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严重弯曲无法校直,管体有裂纹、压扁等时拒收,扣件主芯损坏、叶片断裂、螺杆螺帽损坏或丢失时拒收。
十四、其它费收取标准:
1、钢架管校直费为: 元/米,
2、钢架管刷油漆加收: 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费为: 元/套,
4、扣件螺杆螺帽丢失赔偿: 元/套,
5、顶托清理上油费为: 元/根,
6、顶托螺帽丢失赔偿: 元/个,底板为 元/个,
7、轮扣轮盘变形: 元/个,轮盘损坏: 元/个,
8、轮扣插头损坏: 元/个,套管损坏: 元/个。
十五、合同一经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某一方却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向另一方提出撤销,否则视为违约。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租赁合同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大巴车承包给甲方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租用期为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到期,如双方一致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否则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车辆须符合以下要求:车牌号码为浙D13228,车辆类型:大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码为LGGSEC2F02A93__26,发动机号为21497728,品牌型号:金龙XMQ6__3E2。具备行驶证、车辆保险证、其他营运的所有必备的各种有效证件。
2、服务要求:乙方应做到保证按时接送甲方员工正常上下班(常规行车路线为柯桥至滨海工业区,途经),能按甲方规定的行车路线及时间完成运输任务。路线若发生变化则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3、车辆按行车管理规定,并保证接送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车辆的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以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观整洁。
4、驾驶员要求:提供相对固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持有准驾车型为A1牌照的驾照及营运资格的其他资质证书,有一定的驾龄的`驾驶员。
5、乙方应负责承担并定期缴纳各种规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和不低于万元的商业险,年审等各种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和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年检、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其它同类型的车辆,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7、该班接送车辆应服从甲方安排,如遇甲方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或者延迟发车应服从甲方需求。
8、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员工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租车费用按天计算,1000元/天(来回2趟),交接班当天1250元/天(来回3趟)。不接送员工的日子,不予计算租车费。租车费实行每月一结。乙方在下月10日前提供发票(另需增加发票税点6%),甲方收到发票后给予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四、其他费用除租赁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如汽油费,维修费等。
五、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车辆导致甲方员工无法按照上下班,则甲方有权临时雇佣车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范本 篇4
婚纱礼服租赁合同
甲方(新娘):乙方:时尚秀场名媛礼服婚纱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婚纱、礼服租赁信信息
订单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 元整(大写__ ______元整)
甲方签订合同时需付定金____元整。余款______元整,余款于还衣时交付乙方。
甲方付讫定金后,乙方需出具相关收据。若因甲方原因取消合同,定金概不退还。
1、由乙方量体后记录甲方新人的.尺寸以供修改。
2、____________(日期)试穿,甲方至乙方处试穿,以最终尺寸进行修改。
3、____________(日期)16:00取衣,甲方同时向乙方支付押金。
(1)甲方需仔细查看衣物有无损坏情况,如有异议需当场提出。
(2)乙方需按时提供甲方租赁的衣物,未能提供做违约处理。
赔偿方案:定金不退,免费重新提供新娘所需的婚纱/礼服。
4、______ ___(日期)15:00前还衣,乙方经验收无不可修复的损坏后,将押金全额
退还甲方。
注:如衣服受损,逾期未还,赔偿方案如下
(1)在不影响下次租赁的情况下,收取100元至500元的修补费。
(2)若严重破损,无法再次租赁,收取受损衣服的双倍租金,衣服由甲方处理。
(3)每逾期1天收取租金的10%滞纳金。
二、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范本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杭州________大厦会场租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地点、租金及押金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场租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服务内容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程序
1.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后___天内,向甲方预付总价款________%的预付款,乙方不按约支付预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签署本协议并在乙方按约支付预付款后,将在约定时间、地点及所商定的标准为乙方提供一系列优质服务。
3.当本次租赁服务结束当日,乙方向甲方按约结算。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会场留存及布置,不得擅自改变会议时间、地点或场次。甲方若需变更会议地点、时间,须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若甲方擅自取消会议,甲方须支付与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
2.乙方责任:
①乙方在预定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取消租用场地,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甲方直接在已收的预付款中抵扣。
②乙方若需变更会议时间或场地,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在会议安排许可的情况下做出调整并收取总价款________%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若甲方不能调整会议时间、场地导致乙方取消本协议,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③会议期间若乙方将会场的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甲方会场的设施、设备、价值易耗品的价格见清单,该清单为协议附件。
④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日,每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结算方式
现金或支票、汇票。
五、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当甲方、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发生,则允许一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六、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承租方、租赁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签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方签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合同范本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租凭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社区现有房屋及新建车间租凭给乙方,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为合法居住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租金
每年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年内租金不变。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一年支付__________次,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每年提前__________天支付下年租金)
2、基本费用:乙方承担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税费。
六、场所的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天内予以修缮,超过________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
九、违约责任
1、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2、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违约合同终止,违约方若是乙方,甲方不返回租凭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方若是甲方,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其它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2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范本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市 路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条 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在签定本合同后 日内,乙方必须用现金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年租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租赁期间,对于房屋外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甲方应履行外部协作单位的管护义务,若因此造成乙方财产等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出租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出租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甲方保证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7、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8、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9、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等);
10、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1、租赁期内,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其他约定:。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施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属正常损耗的除外),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的水、电费;
6、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7、乙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须经甲方同意;
8、其它约定:。
第九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应经乙方同意,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1、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2、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范本 篇8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和充分的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座落等状况:
1.房屋座落:芗城区胜利西路91号;第______(1-12号店面);
2.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隔层及卫生间面积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本租赁标的可用于除餐饮外的其它合法用途。
三、租赁期限:5年;交付出租房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赁数额、付款办法、交纳日期、承租保证金:
1.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
2.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
3.交纳日期:合同签订当日缴纳第一年度租金及承租保证金,以后每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4.本店面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店面承租保证金壹万元整,退租时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且经验收店面各项设备不受损坏情况下可如数退回。
五、房屋及设备维修和保管:
1.在交付使用前甲方负责房屋的'检查、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的保管、维修及承担其费用;
3.乙方确实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拆、减、增必须事先经过甲方的同意,否则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六、租赁期间店面及周围环境、生产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他人交换使用的;
2.乙方任意变更房屋用途或不合理使用的;
3.乙方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拆、减、增加的;
4.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
八、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使用保管不当等过错,造成房屋(包括公共设备)或设备损坏、丢失、应负责修理、更换、恢复原状或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每天按租金拖欠的部分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租赁期间因国家战备,政府行为需要,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及设施交还甲方,甲方对乙方不做任何损失赔偿,但乙方预交租金部份可先予退还。
十一、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合同范本 篇9
出 租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 “项目”是指位于「 」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 “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 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 “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 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 租赁标的
2.1 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 」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 」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 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 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 租赁用途
3.1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 地块房号为「 」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 」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
3.2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从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 号: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 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 物业管理费
(1) 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 」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 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 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 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 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 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 租赁保证金
7.1 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 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 」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 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 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 商铺的交付
8.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 承租商铺交付日前「 」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 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 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 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 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 商铺的装修
9.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 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 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 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 商铺的开业
10.1 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 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 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 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晚上「 」点「 」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 商铺的照管
12.1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 招牌和广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 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 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 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 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 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 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 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 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 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 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2) 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相关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的;
(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或未按时向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超过「30」日的;
(4) 未按3.1条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或发生14.4条约定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
(5) 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 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 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 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 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商铺的.;
(3) 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 本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 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 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 承租商铺的返还
(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 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 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 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 违约责任
18.1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 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 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 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4)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项目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5) 由于乙方或项目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 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 通知与送达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 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 附则
24.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范本 篇10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双方商定,甲方将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继续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第二条:续租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押壹付叁租金总计:人民币 。支付日期:_____合同签订之日,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第一次为现金,以后七次为__________银行转帐。
第四条:续租期间,乙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五条:其他条款,按上期(即:__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现出租给乙方居住;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共______________年。
二、每月租金为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提前十日支付三个月租金,采用按季预付的形式,即先付租金再使用的原则。
三.为保证房屋内公共设施的.安全,乙方还应向甲方交存人民币作为协议保证金..协议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不计息。
四、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电话、煤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房子里的所有设施都应该得到正常的照顾和使用,以确保所有安全屋的结构都不能随意调整。如乙方需要,经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调整或装修。乙方装修时不得破坏房间水电使用的独立性。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维护和修理费用。
六、房屋装修由乙方负责。租赁期满(含续租)后,乙方按装卸抛原则离开,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装修费用。
七.租赁期满后,本协议终止,双方在3日内结算,甲方在满足第5项条件下,无条件退还乙方押金1000元。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甲方应在同等租金或其他条件下优先与乙方租赁,双方办理延期手续。
八、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乙方提前退房时,在乙方支付全部费用后,乙方将留下1000元押金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赔偿。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甲方的场所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甲乙双方的房屋租赁协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损失。
十、甲方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反,违约方自行承担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
代表:_______代表:
电话:_______电话:
日期:___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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