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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2-06-12 17:47:47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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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考试通知范文六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考试通知范文六篇

考试通知 篇1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

  (一)、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10月15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㈠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㈡

  10月16日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 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通知 篇2

  20xx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和21日、22日进行。本期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 (北京自考首页),考生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报考, 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专业计划查询”栏目。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册与报考

  ㈠注册、报考流程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须进入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

  3.报考课程

  网上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添加专业、报考课程。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添加及报考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1)负责,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新生须在注册时间内(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完成课程报考。

  4.现场确认

  报考课程完成后,考生须查看或打印“现场确认凭单”,并在9月7日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的考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现场确认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5.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成功后、报考结束前,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进入“个人中心”,输入现场确认验证码,并在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报考结束前可增报其他课程。

  6.相关说明

  本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注册无效。注册、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注册无效,报考信息将被取消。注册、报考、现场确认成功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无效(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报考信息将被取消。

  ㈡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

  1.注册时间:9月1日9时至5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时间和地点: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现场确认考区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3.缴费时间: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成功后,凭“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现场确认验证码完成验证,即可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9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考、缴费相关事项

  1.报考、缴费时间:9月1日9时至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考生须登录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 ),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已缴费的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和增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中“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

  4.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报考收费标准:笔试课程30元/科次;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见附件3.

  三、参加考试相关事项

  1.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现场确认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查询报考密码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2.考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笔试课程打印时间为9月20日至考试结束;(2)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 )“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网上打印,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17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

  3.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

  四、成绩发布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9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咨询、举报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1606688(语音)、8283-7415/7416(人工)

  举报电话:82837200(考试期间)

  举报邮箱:zkbm@bjeea.cn

  附件:

  1.20xx年10月自学考试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安排一览表

  2.20xx年10月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区分布表

  3.20xx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及收费标准

考试通知 篇3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xx〕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处理。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新考生报名(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8月1日-8月4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8月2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已满 X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5. 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XXX同志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2)药店及制药企业等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报考所填单位一致。

  (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6.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有关学历专业的确认,严格按照附件里的专业对照表进行确认。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工作年限可从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例如,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大专学历的考生应为20xx年前(含20xx年)毕业,以此类推。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党校学历,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毕业证书上有“脱产”表述的,或电大成人教育,如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有“独立本科段”表述的,学习时间应扣除。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网上缴费完成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考前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即可。

  老考生登录填写完报考信息后,打印出报名表,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为“老考生”,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7月18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六)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严格按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下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八)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考试通知 篇4

  按照滨州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工作要求,我县语委办决定20xx年8月3日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试时间:

  20xx年8月2日-8月3日(分时间段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见附件1《报到时间安排表》)

  2.测试地点:

  无棣县第三实验学校实验楼四楼

  3.测试程序:

  考生在报到室报到;工作人员带考生从报到室进入准备室;工作人员带考生从准备室进入考场。

  测试注意事项:

  进考场时一定要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见附件1《报到时间安排表》)。考生进入报到室、准备室、考场三个环节均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测试过程中要注意:

  1.要按时报到,报到后参加考前培训。在准备室领取测试题(要记住测试题号),准备15分钟,将测试题交给准备室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测试题号和微机号一致),将身份证放在左手边,由监考人员再次验证考生身份。

  2.进入考场一定要关闭手机,测试时声音一定要响亮、清晰,声音太小会影响自己的录音效果。测试一旦开始将不能中断。

  3.一定要面对微机屏幕,逐题答卷。第一、二题,要横向、逐行逐字、从左至右全部读完,如果发现读错字词时,可以马上纠错一次;如提前读完一题,不需等待,直接点击“下一题”按钮。第三题,要全部读完。第四题,说出所选的说话题目后开始说话,必须说满三分钟,说话时间不满三分钟扣分很重,三分钟时间到,电脑会自动提交试卷,不需考生操作;说话中间不要有大段空白,并避免无效话语(无效话语指:①重复相同或大体相同的内容,②经常重复相同语句,③口头禅频密,④简单重复)

  4.当电脑界面上弹出“考试已结束”的对话框时,即可停止考试,无需其他操作,但不能离开考场,等监考人员宣布测试成功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操作说明

  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坐到计算机前。

  1. 请考生戴好耳麦,调整好麦克与嘴的距离,将麦克风置于嘴前,调整好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

  2. 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请考生输入准考证号的后几位数,考前会通知要求输入的具体位数。

  3. 输入准考证号以后,请点击“进入按钮”,这时出现的界面有考生的相关信息,考生核对无误后请点击“确认”按钮,然后等待语音提示进行答题。

  4. 试音过程:点击确认以后会有语音提示进行试音,听提示进行试音,试音的内容为“我叫XXX,我的准考证号是XXXXX”,试音结束后继续听指令答题。

  5. 听语音提示进行第一题的朗读,注意要横向朗读,并且屏幕上的黑字和蓝字都要朗读,不要读错行,朗读时声音大小要适当,并且不要读的太快,正常语速即可,读完最后一个字后,请点击右下角“下一题”,进入第二题。

  6. 读完第二题后同样点击右下角的“下一题”进入第三题。

  7. 读完第三题后点击右下角的“下一题”进入最后一道题。

  8. 答第四题时注意首先说出你说话的题目,然后再进行叙述,第四题必须说满3分钟,说满3分钟后考试结束可以离开考场。说话题不准带材料。

  附件:报到时间安排表.xls

考试通知 篇5

粤考院办〔20xx〕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我省20xx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生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xx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我院统一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以我院统一打印的成绩证书为准,并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7月7日下午通过网络联系我院领取考生成绩数据,并于8月10日前派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持介绍信或工作证到我院信息管理处1001房领取成绩证书。联系人:李儒林,电话:020-38627912。从7月7日17:00起,我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相关网站和信息台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2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xx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为申请人本人的答题卡,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考生答题卡是否错评、漏评,各题得分是否错漏,卷面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二)输入信息。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并于7月12日17:00前登录http://www.ecogd.edu.cn/xyspzb/,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录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所使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我院将于7月17日前组织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7月18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xx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三、考试成绩保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将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请补发考试成绩证明。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xx年6月

考试通知 篇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单独组织考试的副省级城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217号)要求,为促进统计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统计考试考务费由全国统考办向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考务成本支出;考试费由各省统计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省级考试单位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地方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及组织报名考试的成本从严核定。

  二、按照考务费确定标准的要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标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标准。按照文件精神,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将根据前三个年度考试人数的平均数确定和调整考务费标准。

  三、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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