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你写委托书时总是无从下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书1
我愿意为xx向债权人借现金xx万元承担保证责任,直到还清借款为止。如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或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客观条件无法履行债务时,我愿意在借款到期后10日内向债权人还清债务,包括违约金。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2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就宜宾市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与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铁肩街金宏小区部分房产抵押借款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各大银行,金融,证券等机构申报抵押借款的全部相关手续;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抵押借款的所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各类金融银行结构申报抵押贷款的'全部流程。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全权代表我单位与洽谈融资业务,办理相关事项。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书3
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受托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现委托x在本人与x借款纠纷一案中,作为本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1、代为参加一审诉讼、调解、和解;
2、代为收集证据、代为举证;
3、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
4、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 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4
委托人:xxx
身份证号码:xx
受托人:xx
身份证号码:xxxxx
本人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去你处办理未婚证明的相关手续,特委托xx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受托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5
委托人:
受托人:
本人系xxx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xx.x%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xxx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xxx,兹委托xxx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xxx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x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6
委托人:xxx
性别:xxx
身份证号:xxxxx
被委托人:xxx
身份证号:xxxx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到学校领取本人档案,特委托:xxx做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托人在办理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7
委托方:
纳税单位(个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
受托方:(卖方单位):
受托方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 屋,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契税缴纳手续,特委托受托方办理 契税缴纳事宜,具体如下:
一、 代理范围:
(一)办理上述商品房的契税缴纳手续。
(二)委托方在受托方处签订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
(三)受托方必须保证该《诚信保证书》是委托方亲自签署。
二、 委托期限:办理完契税缴纳手续为止。
三、 委托方受托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受托方无转委托权。
委托方(签字手印)
受托方(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书8
申请人(被告):XXXXXX进出口公司
住所: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原告):XXXXX厂
住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案由:货款结算纠纷
请求事项与理由:
一、“资质等级”内填写施工单位持有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等级。
二、“申请检测单位”由申请单位自行在公安部授权我省从事技防工程检测业务的三家检测单位列表中选择。
三、“工程额(技防部分)”内填写工程的技防系统部分的工程额,非技防系统的部分不应包括在内。
四、提交表格时需一并上传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竣工报告、系统初验报告和施工单位资质证副本扫描件。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规范公安行政许可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适用本规定有关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等原则。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公安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公示可以采取设置公告栏、触摸屏或者查阅本等方式进行。已经建立公共信息网站的公安机关还应当将该条规定的公示内容以及受理机关的地址、在网站上公示。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需要取得公安行政许可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当面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对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或者在申请表上委托栏中载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简要情况,并签名或者盖章,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
第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便于公众知晓的位置公布受理行政许可的内设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办公场所分散、行政许可工作量大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立统一对外、集中受理公安行政许可申请的场所。
第七条同一行政许可需要公安机关多个内设机构办理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机构或者本机关指定的机构统一受理,并负责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接到申请的机构应当将行政许可申请转告有关机构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机构联合办理。
第八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将自己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委托县、区公安机关受理。
第九条 申请材料有更正痕迹的.,受理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确认。
第十条 受理机关接到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初步审查: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
(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填写是否正确。
第十一条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初步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口头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口头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人要求书面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捺指印确认;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二条对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按照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情形作出处理,并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受理。但因为申请人原因无法通知的除外。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凭证。受理凭证应当注明申请事项和办理时限、联系人、和收到的申请材料的目录,加盖本机关专用章,并注明受理日期。公安机关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无需出具受理凭证。
公安机关依据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出具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应当写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加盖本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外,应当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人员审查后应当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签名。
第十五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公安机关应当指派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核查可以采取实地或者实物查看、检验、检测以及询问、调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应当制作核查记录,全面、客观地记载核查情况。核查记录应当由核查人员和被核查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时,涉及专业知识或者技术问题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进行评审,由专业机构或者专家出具评审意见,也可以召开专家评审会。
公安机关不得事先公开专家名单。专家评审会不公开举行,申请人不得参加专家评审会。
公安机关作出最终决定时应当参考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或者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事项,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对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纳入行政许可审查范围。
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第十八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或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等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十日,并在公告期满后二十日内举行听证,公告期不计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公告期内报名参加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登记。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参加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案卷中载明,不再举行听证。报名人数过多难以组织安排的,公安机关可从报名者中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五至十人参加听证。
第十九条 行政许可听证由负责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经过听证的行政许可,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未经听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根据。
委托书9
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致:
现委托受托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的报名相关事宜。受托人在办理该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视为本人签署,以上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特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为凭。
授权人:
20xx年06月11日
委托书10
致杭州xxxxxxx有限公司:
本单位今委托同志(系我公司人员,身份证号码:话:),向贵公司办理购买货物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项。如本单位未声明作废,今后该人与贵单位办理购买货物的委托书
一直有效。
请给予协助!
授权单位:
年 月日
另需附名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名字需一致
回传传真:0571-xxxxxxxx转分机号xxxx
原件回寄:杭州xxxxxxxx有限公司 xxx 收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xxxxxxx路xx号
委托书11
xxx银行:
我本人授权我公司员工xxx 携带身份证(证件号:xxx )前来贵行办理xxx 事项,授权代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业务,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为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有效期至 xxx年xxx 月xxx 日。
授权人签章:xxx
被授权人签章:xxx
单位公章:xxx
xxx年xxx 月 xxx日
委托书12
本人因xx原因,无法亲自来校领取本人毕业证书,本人特委托xxxx(学号:xxx )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申明!
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13
委托人:王xx,男,汉族,1957年3月17日出生,xx省xx市人,xx市xx公司职工,住xx市xx路xx号
委托事项:在我与张xx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受托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委托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代理人:张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事项:在我与张xx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代理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代理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委托人:王xx
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14
本人___(姓名),学号___,______学校______学院___班学生,因为(原因)不能按时回校领取毕业证及相关东西,现委托___(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二上名字一样)帮忙代领毕业证和(具体内容填写分下面2种情况,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写清楚还要领什么)。
如代领后毕业证及相关资料如有遗失,后果有本人自行承担。学校不予补办。
委托人: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书15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XXX)需在佛山市办理个人社保业务,因不能亲自前去办理,现委托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代为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委托人:xx
受委托人: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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