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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0-10-13 15:23:1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物业安全协议书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安全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安全协议书9篇

物业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治安管理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治安管理是整个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方面,物业区域内部治安秩序的好坏,关系到业主或住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物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物业公司要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治安管理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物业区域治安管理的各项法规,为物业区域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特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要加强对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分工明确,治安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第二条 物业治安管理问题是物业区域内矛盾的综合反映,甲方治安管理要贯彻综合治理方针,乙方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做到“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贯彻落实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治安以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及时打击,保障治安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治安管理务必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原则,把治安管理安全责任纳入责任制中,同时把治安管理任务层层分解,实行目标管理,将治安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治安管理的个人。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及时以书面备忘录的形式予以补充。

  第五条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相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小区的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居住环境等事物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第二条 乙方应按以下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住宅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 元,门面商业用户的物业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 元。乙方应于办理交房手续之日起,一次性交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应交费用,物业费起按建筑面积和规定价格收取。以后应于每月 日前交纳当月物业管理费。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10—20%调整。

  第四条 停车位的管理费用:

  停车位属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家用轿车每月租赁车位费 元/车位,摩托车(电动车)车位使用费每月 元,自行车每月 元,请按小区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管理事项包括:

  1、负责小区房屋建筑共同部分及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负责小区内排水管网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3、负责小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4、负责小区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5、负责协助管理小区公共秩序及安全防范,包括全天监控、巡视、门岗值勤,但不承担住户个人财产失盗损失和人身安全,住户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和保护自身安全。

  6、车辆停放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六条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与甲方共同将水、电表底数校对清楚并签字,此后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交纳;同时,将室内所有设施、设备清点检查,检查清楚后填写验房登记表,并签字生效,签字后发生破坏和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不在甲方的管理服务范围内;若乙方提出委托,甲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是指户门以外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

  第九条 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养护,保修期间由于不可抗离的因素,或者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但可协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超出保修期,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公用承担;小修由甲方负责,中大修由甲方向全体业主或乙方收取(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更改住宅用房(不包括门面房)的居住用途,不能从事工业、商业、加工业及其他用途,甲方有制止和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所在单元楼内,地下室公用照明电的电量由单元内住户平均分摊。

  第十三条 甲方要求乙方各种车辆进入小区,必须按照物业处的规定停在指定的车位或者车棚内,禁止乱停乱放,并应积极配合物业处的检查和管理,甲方对乙方车辆有维护交通秩序的义务,没有看护的义务,若有车辆丢失损坏,甲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禁止在本小区内乱搭乱建,不占用公共场所,禁止在小区设摊位经商。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实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决定。

  第十五条 小区内不得安装雨棚、檐棚等影响物业外观的设施,特殊情况必须经物业处批准方可进行安装,若是门面商业用房,广告牌必须按甲方规定尺寸制作,如果不执行,甲方有权拆除并实行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乙方安装室外设施(空调、防盗门窗等)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装潢装饰规定》(110号令)。

  第十七条 乙方对卫生间、餐厅、厨房等必须做二次防水处理,闭水实验由物业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施工,施工或者人为破坏防水层非邻居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房屋装饰装修前,甲方必须告知乙方有关装修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不按规定施工,物业处有权停工,要求补办装修手续并罚款。由此给邻居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有义务维护小区内公共房屋、设施、设备、场所、绿地安全运行,有义务制止违规行为和报告物业处,如果被损坏,有权要求责任人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遵循公平合理以及谁享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乙方提出委托,甲方提供一些服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安全防卫,不阻挠,刁难管理人员,不破坏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乙方的投诉,接受乙方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公共设施,甲方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期交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和采取停供等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六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因维修、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且事先已告知乙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因非甲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他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印刷文字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刷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应遵守国家法律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从签署之日起生效。重新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本合同失效。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物业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上海鸿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单位):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鸿禧花园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叁方共同遵守:

  1.应注意之事项

  上海鸿禧花园社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鸿禧花园社区能成为高尚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祈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价值日增;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后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xx市政府及房管机关有关法规。

  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xx市政府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2. 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於:

  (1) 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於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政府法规下,管理公司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工作自资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后叁个工作天完成,若有资料欠缺或资质不符,自补件完成后叁个工作天完成审批;

  (2) 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叁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 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 未经管理公司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对於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 登记等手续。

  (4) 业主经管理公司同意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后,业主须与管理公司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5) 进行装修时,业主须保持社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该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不可抽烟,以免发生灾害。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由业主自费并即时清除和运走;

  (6) 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管理公司无涉。

  (7) 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8)其他禁止项目

  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於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装置神位或任何物体於单位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9) 空调机

  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按置於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10) 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11) 抽气风扇

  社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抽油烟机及抽气扇,业主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2) 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3) 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4)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晚上20: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后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3.装修公司及装修公司保证金

  业主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公司,但该装修公司必须具备合乎现行法律规定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装修公司或其员工有任何违约、疏忽或任意行为造成社区或其他业主经济或精神损失,该业主须负责。故恳请各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前,必须考虑该公司的声誉及其可靠程度。为保障业主利益及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所有申请在鸿禧花园社区施工的业主都需要向管理公司登记、申办施工许可并责成施工单位缴付保证金人民币二仟伍百元正(金额可按需要随时调整)。此项保证金作为保证该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某单元完工后,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致损毁的公共设施,及将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交回。该等工人出入本社区时,必须出示其工作证供驻守社区入口的保安管理员查验登记。装修公司须缴交每张临时工作证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圆正及制作费每张人民币 元(此金额可依实际状况需要而随时变动),管理公司才发给临时工作证。管理公司会随时突击检查装修工人是否领有管理公司发给的工作证。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任何未领有工作证之装修工人在社区内进行任何工程。管理公司在确定装修公司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后,并经有关业主在装修工程申请表背面签认该公司装修其单元妥当后,装修保证金可以免息发还。未经业主背书之装修公司保证金,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还。 倘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上述费用时,有关业主须责成施工单位向管理公司缴付其差额。装修保证金一经退还后,如业主再欲装修,必须重新申请并再缴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为保障业主本身利益,殷望各业主衷诚合作,管理公司办理登记,主动提供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及缴交保证金。

  4.改装及加建工程

  当业主装修物业时,谨请留意切勿违反政府条例或"业主公约",否则业主须将物业恢复原状,或有可能受到xx市政府有关机关检控。

  未经鸿禧花园社区管理公司书面批准之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经鸿禧花园社区管理公司批准加建及改装工程申请书,只表示管理公司不反对所拟加建及改装工程,而任何工程若有违反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或/及公约或/及市政府法规各条款,发展商及管理公司概不负责。加建及改装工程批准书须经市政府有关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允许及批准方能成立。

  倘若发现有非法或未经批准的加建及改装工程正在进行或存在,管理公司可依法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动加以制止,或依据公约条款要求作出更正。如有任何法律费用或/及有关支出或/及赔偿,须由有关业主全部负责。如有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及向管理公司查询。

  5.装修工程如用重型机械须知

  除非已得管理公司书面批准及由装修商交付特别装修保证金,任何重型机械不得进入本社区内。

  6.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议处理之

  甲方:上海鸿禧花园物业管理处

  法人代表:

  联络电话: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络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xx

  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雷圳z湾海景花园装修施工区域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住宅区消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订立装修消防安全协议书如下: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依据《装修管理协议书》的规定及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

  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物业技术资料情况。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水、用电等事宜。

  对乙、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丙方改正直至停工,并进行处理。

  乙、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共同负责___栋___单元_____房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设立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3、装修现场禁用明火,动用明火须向甲方申请动火证,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做好防火措施,清除易燃物。

  4、装修现场禁止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电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员均需有电工、电焊工等操作证,不得无证操作。

  5、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施工中若需使用易燃物品时,提前做好储存安全工作,妥善保管,控制存放量。施工完毕后,须及时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7、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8、施工区域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每50平方米须配置1到2只灭火器,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

  9、施工中万一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自救处理,并迅速通报甲方和拨打火警电话119,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消防事故的相关责任和所有损失由乙、丙方自行承担。

  10、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向乙丙方追偿。

  11、现场装修废料及时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拦、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畅通。

  12、施工人员下班时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所有电源切断。

  13、负责人定期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服从配合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上墙。

  14、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后自然终止。

  甲方签章:深圳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雷圳z湾海景花园物业管理处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丙方签章:

  代表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物业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 乙方:

物业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xx

  乙方:(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xx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乙方:

  日期: 20xx年X月XX日

物业安全协议书 篇7

  甲方:xx电业局

  乙方:xx物业公司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电业局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电业局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消防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及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办公楼和三个电业局家属小区在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负责办公区与三个家属区消防器材不丢失,若使用后立即报后勤服务部及时更换。

  3.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5.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6.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7.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8. 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按排人员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初级火灾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上报后勤服务部消防专责。

  9、值班过程中发现消防系统部件损坏时立即上报后勤服务部。

  10. 其它作为家属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消防安全协议书1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电业局 乙方:xx物业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物业安全协议书 篇8

  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住户)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xx 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世界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乙方:

  日期: 20xx年X月XX日

物业安全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巨龙古玩城(简称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城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租赁的商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城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城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城区物业管理公司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组织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检查时,如需进行整改或拆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8.乙方自己搭建的铁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台风或其它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 其它作为本城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山巨龙古玩城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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