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伙经营协议书集锦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起协议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
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
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
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
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
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
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 万元内全
权进行交易。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 账户上流转,
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
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
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 1、 2、3、。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
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
业务获得利益的 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的收购、加工、销售,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双方现有的'两个店面,各64平方米,合为一间店面128平方米。甲乙双方各提供流动资金八十万为投资。
四、财务管理,双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甲方 50 %;乙方 50 %。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甲方 50 %;乙方 50 %。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双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收购,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支付贰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如发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况,本协议终止,双方免责。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 :
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 资金增减由 决定,并报请 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 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担任,副经理____人,由____担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____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受 监督检查。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合伙投资协议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
第一章 总则
兹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包装厂项目,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合伙各方利益,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伙经营协议。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自觉遵守本协议所协定之条款,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丙、。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2、乙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3、丙方以货币出资%。
部事务享有同等的审议和监督权利。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本人所执行事务范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5、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7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1、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伙期限内,
(一)、除非合伙人丧失
(二)、合伙人
(二)、未经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1、合伙人出现以下行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个人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损害企业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条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第三十一条
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销登记。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条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条 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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