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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

时间:2022-06-23 08:33:1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就业协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就业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户口类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从事xx工作,工作地点在xxx。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出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以满足单位第一线生产需要为条件提供全面服务。满足累计不超过40小时。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超过工作时间每周累计不超过9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可集中休息、轮休、调休。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以下方式计算: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300%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月工资制。

  乙方月工资为¥ 元(大写: )

  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大写: )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25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为乙方缴纳60%的养老保险费和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单位的特点,依法制定了符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在甲方单位进行了公示和组织学习。乙方对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具体内容,已充分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执行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精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向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是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

  1、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2、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补偿金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甲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和解除或在终止合同2年内,乙方不得将其所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向其他同行泄漏。若乙方违反该条约定,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经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违反合同期限约定中途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是甲方培训乙方总的支出费用,扣除已经履行年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费用。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就业协议书2

  甲方:xx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学生):

  兹因乙方同意参加甲方委托学院(校)订单式培养的专业的学习,为明确双方职责,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乙方毕业后按专业对口安排相关工作,且安排的工作要达到下列要求:

  1、工作地点: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等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

  2、工作单位: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保健中心、康复保健中心、制药企业、连锁药业、口腔工艺企业、三星级以上酒店、旅游企业等。

  3、工作岗位:从事医疗、护理、康复、制药、药品营销、口腔工艺、酒旅服务、儿童保教等工作。

  4、薪酬待遇:用人单位包食宿或提供食宿,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不低于元(不包括奖金)。乙方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可增加工资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推荐成功:甲方安排的单位条件及待遇符合乙方的要求,而乙方也被该单位选聘录用、正式上班、且在《录用通知书》上亲笔签名确认,则视为成功推荐。凡成功推荐的学生,由用人单位签署《录用通知书》,内容包括:

  1、乙方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食宿条件、试用期及上班时间;

  2、用人单位签名及乙方亲笔签名确认;

  3、《录用通知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学校和用人单位各存一份;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负责在乙方毕(结)业后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招聘信息供乙方选择,信息内容包括招聘条件、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入职要求、工作时间、薪酬待遇、试用期及食宿条件等。

  2、及时提供乙方实习、就业单位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给乙方学校。

  3、乙方实习结束或者培训结业到达甲方后,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安置完毕,其间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自理,逾期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负责监督实习、用人单位保障乙方在该单位的待遇及各种福利和劳动保障措施,协调欠薪、工伤等事宜,切实维护乙方实习、就业的正当权益。

  5、跟踪服务:

  (1)为乙方建立实习、就业跟踪服务档案;

  (2)乙方在试用期起一年内,非自身原因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甲方无条件不限次数为乙方重新推荐就业岗位,且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乙方自理);

  (3)免费组织乙方考证及学历升级(考证费、学费乙方自理),并为获证及学历升级后需再就业的学生重新推荐就业岗位。

  6、乙方结束实习或结业后三个月内甲方无法按本协议要求推荐乙方就业,则退还乙方推介服务费。

  (二)乙方

  1、刻苦学习,遵章守纪,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保证各学科、操行、身体及实习成绩均合格。

  2、准备好毕(结)业证书或毕业证明、身份证、体检表等个人资料以及相关费用、用品等。

  3、按甲方及学校预定时间到达预定地点,参加实习、就业面试、考核等选聘程序,面试、实习和就业过程中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4、严格按《录用通知书》的时间和要求上班,并做好思想、知识、技能等各方面的准备。

  5、若乙方在学习、实习及就业期间出现下列任何一款情况,甲方有权取销推荐实习、就业和跟踪服务,且不退回乙方所交的任何费用: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严重违犯学校、实习单位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而被学校、实习单位勒令退学、开除或被用人单位辞退;

  (3)必修课程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不合格的,或学期缺课2节以上、学年缺课4节以上(病假除外,但病假需凭医院证明);实习期间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

  (4)没有征得甲方、学校、实习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同意而擅自变更单位、离职、辞职的;

  (5)因个人原因参加非甲方、学校、实习单位或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而发生意外或参加非法行为;

  (6)罹患严重疾病、传染性疾病、意外致残或隐瞒病史等情况不能再从事本专业实习、工作的,(但甲方应在乙方康复后一个月内重新安排乙方就业);

  (7)学习(含实习)期间自动退学、未交清学杂费用或未按要求备齐就业所需相关资料的;

  (8)已确认实习、就业单位而不服从实习、就业安排或故意延误报到时间而导致实习、就业受阻;或在实习、就业过程中因自身不适应等原因而自动放弃甲方的服务的;

  (9)因个人情感、情绪问题而自伤、自残、自杀等;

  (1)战争、疫病、自然灾害、国家的政策法规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或损害,双方不究。

  四、订单培养履约金:为体现订单式联合办学的责任对等,乙方须向甲方交付订单培养履约金28元(履约金由学校代收后统一拨付甲方),凡按约赴甲方实习就业的学生(员)甲方在收齐相关费用后全部退还,未按约赴甲方的学生的履约金则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学校(监证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甲方:xx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年月日乙方家长:年月日

  监证单位:学院(校)代表:年月日

就业协议书3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学历

  家庭地址

  手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负责办理录(聘)用乙方所需的有关手续,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五、甲方对乙方体检的特殊要求(如无,则填无):

  六、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八、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2、乙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4、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备案、登记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三、乙方需在甲方单位工作不少于五年,否则乙方需缴交违约金叁仟人民币给甲方。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地方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名):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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