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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演讲稿

时间:2021-03-03 20:04:31 演讲稿 我要投稿

有关教育演讲稿三篇

  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演讲稿,你所见过的演讲稿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育演讲稿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教育演讲稿三篇

教育演讲稿 篇1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这天演讲的题目是——《做个有社会公德的人》。有人说:“如果你失去了这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会再来;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于金钱;但是如果你失去了社会公德,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这天,我想和大家一齐交流的话题就是:“做个有社会公德的人”。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是社会公德“简单点说社会公德就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就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在一些小事中就能够体现出来,比如:等侯公交车时,你是否自觉排队吃过的食品袋塑料袋是否扔进路旁的垃圾桶出入教室时是否有轻声关门是否有轻声慢步过走廊是否有上下楼梯靠右走每一天陪伴你学习的课桌椅是否从不乱刻乱画这一切都是一个人是否具有公德心的体现。

  社会公德还体此刻与人交往之中,一声谢谢,等于一次情感的交流;一句对不起,能化解剑拔弩张的冲突;一个不要紧,等于给人吹去一阵温暖的春风。这些看似极朴实的话语,流露出的却是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让人感受到的是100度的热情和温暖。以礼待人,把笑脸常挂,你会发现天很蓝,花很红,其他的人也都很友善。

  我们中心小学的学子,都是品行优良的孩子,但是在近期,校园里却出现了一些不讲公德的现象:校园的宣传画报被戳、划得面目全非,班级评比分数栏数据经常被擦,特点是小数点不见了,给校园造成十分不好的负面影响。也许做这些事的同学并非有什么恶意,仅仅是出于恶作剧的心理,觉得好玩而已。但是你们可曾想过,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社会公德,违反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是十分不可取的!在此,我真心地期望那些以前有过以上不良行为或者是有其它类似行为的同学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要让这些不和谐的音符在我们校园重演。

  同学们,做一个有公德的人是现代社会对人的基本要求,我们要把”讲公德,懂礼貌“作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项基本行为准则,并把它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文明礼貌,重在表现;良好习惯,重在平时;社会公德,重在你我。

  同学们,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身边做起,用每一分实际行动去做一个礼貌的人,一齐来告别那些不礼貌的行为!我相信,只要我们全体同学共同努力,必须能营造出一个更加整洁宁静有序,健康奋进的四联小学,让礼貌的号角响彻四小的天空!

  最后,我想用一句名言作为我这天演讲的结束语:播下行为,收获习惯;播下习惯,收获性格;播下性格,收获命运!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教育演讲稿 篇2

  大家好,很荣幸今天能坐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学习,并且感谢学校老师跟各位家长给我这次机会,分享我有关教育孩子的一点点心得,还希望大家一起来共同探讨。

  我的小孩是我一手带大的,曾经很委屈老人们都没有机会帮我带小孩,后来变的感恩了哦,因为如果跟老人在一起的话,我的这些教育观点或者很难实行,关于教育小孩我有自己的几个大的纲要或者说是原则。

  首先第一,我们不可能要求孩子是完美的。我很深刻的明白一个道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都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间是没有完美的道理,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趋向完美。完美,是我们前进的目标,但不是我们最终到达的目的。完美,只能作为指引我们的方向,而已。所以,在此前提下,我们必须允许我们的小孩是可以有缺点的。当然,前提必须是在我们的原则之内,原则是什么呢?我最常给孩子看的动画片是二十四孝、聪明的一休,最常讲的故事多数是传统美德跟名人传记。传统式的教育不是封建教育,以传统观念为基础辅以现代式的科学理念,也或者说是传统跟现代的有机结合吧。只要孩子是善良的,他可以调皮但是得有礼貌,可以贪玩但是必须有时间观念,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素质远远比优异的学习成绩更为重要。

  第二点,孩子不是我们家长希望的寄托所在。我小时候,我的妈妈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好好上学啊,妈妈没有机会上大学,你就是妈妈的希望”。等我长大到足够可以感受到,她的这句话带给我的压力有多大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的叛逆。我有逃学的冲动,结果肯定要被妈妈打啊,在没有足够的沟通的前提下,那次挨打让我更加厌学,厌学的原因不是因为不喜欢老师同学或者学习的环境,而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你的愿望要我去实现呢?所以当我做了妈妈以后,我最热衷的就是跟孩子沟通,知道他喜欢什么,他需要什么。他不是我,他应该他有他自己别样的人生,他跟我走的路不同,当然他看到的风景肯定跟我也不一样,或者他看到的会更美呢,即便是没有我们的风景的美好,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他的理想实现了,此生就不会有遗憾。谁不希望自己的人生无憾?我们干嘛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孩子呢?也可以总结一句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第三点,你给予孩子的越多,他得到的将会越少,我们应该学会向孩子示弱。一岁的时候,我们教他走路说话,两岁的孩子就应该自己会吃饭了……在他应该可以做到的年龄,我们就放开手让他去做他力所能及的事情。我经常跟孩子做一个游戏,就是每星期的一天让他做家长,我做宝宝。他会很得意的让我喊他爸爸,我也觉得有点过分啊,我就喊他领导或者家长,他喊我宝贝或者小乖,这个臭小孩很会占小便宜的,姑且就降低辈分,可以跟他撒娇哦,让他帮我洗袜子、洗抹布、扔垃圾、收拾饭桌……所有他能做到的我都让他去做,我们平常总是伺候他,有这样的一天让这个小东西给咱也端茶倒水,抹桌子扫地的也不错哦。后来我发现,我的小孩比一般的同龄孩子要独立很多。独立性对于孩子以后学习很重要哦,他自己写完作业会检查,如果被我检查到错误的话,他有两个选择一是我不给签字,二是把错题写三遍,生字组词错了的话要写十遍。

  第四点,不要暗示孩子你很笨,不要拿别人的优点比孩子的缺点。我们应该以鼓励式教育为主,告诉孩子你很棒,你一定能行,不要总是跟孩子说“你看谁谁谁学习多好,谁谁是三好学生。”这样伤及自尊的话比打他的屁股要残忍的多。孩子生下来都是一样的,不同环境造就了不同的性格,不同性格决定了不同的人生,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孩子都教成孔子孟子、爱迪生、刘德华。每一个孩子都是这个是世界上的,是大海就能容纳百川,是小溪就会抚摸山涧,是水滴也能把石头滴穿。

  还有一点同样至关重要的就是,我们必须跟老师密切配合,及时的跟老师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里的情况,也让老师知道孩子在家里的情况,我们比孩子成熟,不管他有什么小鬼点子,也逃不过我们成年人的“法眼”吧。

  最后,每个孩子的成长环境都有所不同的,我们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传不如身教,我们自己做好了就是孩子的榜样。

教育演讲稿 篇3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导致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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