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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0-10-11 13:43:1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企业自查报告集合五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区减负办:

  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xx区工业经济专项目标的通知》(xx经发〔20xx〕43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相关目标,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严格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xx年我局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抓好全区主要河流周边企业和燃煤烟尘排放企业的整治,加大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1、对东风渠沿岸9家排位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其中6家木材加工厂已实施搬迁,1家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整改完善;1家的污水已不排入东风渠;还有一家已自然停产。目前,我区出境断面水质蒲阳河已实现10个月达标,毗河5个月达标,海滨河三个断面4个月达标。

  2、根据市环保局等五部门8月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环发〔20xx〕333号)文件精神,我区以严查工业企业燃煤污染行为,严查未按要求实施型煤固硫的型煤(蜂窝煤)生产厂(点),取缔非法型煤(含蜂窝煤)生产厂(点)为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开展燃煤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7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余台次,查处各类工业企业燃煤污染整治7家,对污染较重的润康制药厂和大洪通铁厂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两家企业共投入资金1000万元,对燃煤锅炉(室炉)进行了天然气改造,彻底解决了燃煤污染。目前,我区空气优良率达到98%以上。

  3、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91起,办理291起,办理率100%。其中立案查处143起,处罚决定金额为64.2万元,已执行51.6万元。

  二、扎实开展三查活动

  按照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等内容,对政策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

  三、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在清理污企收费基础上,主要对有无利用检查环保达标等手段以及强制企业订阅报刊等问题进行严查,经查,我局无以上违规行为。

  四、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工作

  随着环境管理面和工作量的扩大,我局对环保管理体制和机制进行大胆尝试,实行了条、块相结合的片区环境管理制度,将全区分为3个片区实行片区负责制。从执法检查排污收费等一管到底,避免了因职解分叉面造成重复执法的现象,加大了执法力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局将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并推行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有效治理,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中房地产拟向温州德欣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20xx]3号文”)、《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20xx]10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发[20xx]17号文”)等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xx年1月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有关要求,中房地产对项目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本专项自查报告。

  就本次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本公司查阅了纳入自查范围内项目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预(销)售文件、房源公开文件、商品房价格备案文件等,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公司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网站上关于土地、商品房销售违法案件的公示信息,并就有关事项向项目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讨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自查的公司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公司共8家,

  二、专项自查情况及自查意见

  本公司按照国发[20xx]3号文、国发[20xx]10号文及国办发[20xx]17号文等相关规定对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及自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自查

  1、是否存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

  经自查,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的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中,有以下项目用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形,具体如下:

  中交漫山(A83地块)由中房嘉润负责开发,目前处于拟建阶段。20xx年1月22日,中房嘉润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项目NA-4-2地块的开工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截至本自查报告出具之日,该宗土地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尚未动工建设,存在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1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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