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企业自查报告范文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6篇,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榆财发〔20xx〕54号]的文件精神,我乡于3月10日开始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 加强领导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来紫堡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乡长和财经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财务人员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来紫堡乡农资综合补贴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制订了具体的自查工作方案,以确保我乡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程序 工作到位
根据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在20xx年度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调查前,乡里专门召开各村书记、主任、会计工作会议,进行祥细布置,根据县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保证农户播种面积、人口等数据真实准确。
1、在调查统计时严禁虚报、按人口或耕地平均分摊,调查统计结束上报乡里后进行复审,复审后,已由乡政府统一打印调查统计表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以上,公示期内有反映的进行核查,无意见的再由村里正式行文上报公示结果报告。
2、县财政局补贴标准下达后,我乡已及时将补贴标准(每亩37.38元)张贴到每一行政村进行公示,使农户知道今年的粮食种植综合补贴价格,做到家喻户晓。
3、经到银行核实,我乡补贴资金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
4、做好粮食直补档案,我乡每年都将粮食直补资料在年度结束后单一装订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5、在自中重点核查了是否按人口、承包耕地平均分摊面积,是否存在将油料、百合等经济作物面积作为粮食补贴面积,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经调查核实,未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瞒报现象。
三、自查结果
经依照各项程序自查,我乡20xx年度的各项数据准确、程序规范、工作到位,未有弄虚作假现象,未有信访现象发生。下步我乡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农民种粮综合直补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根据总部下发的“中远集团档案工作评价办法”和《关于做好中远集团档案工作评价的通知》,我司对目前现有档案管理情况逐条对照,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安徽中远物流始建于20xx年,依托中远物流雄厚的硬件设施、强大的网络资源和健全的信息系统支持,安徽中远物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和一站式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涵盖供应链诊断和再造、仓储配送、综合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库存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也为客户身定做,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其中,不仅创建了家电物流、化工物流和汽车物流等专业化品牌,还大力发展了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的融资物流等创新品牌。
从公司建立到今,经历了13年的时间,安徽中远物流已经从最初的业务为主的发展模式发展成为目标业务与管理协同前进的综合管理模式。目前安徽中远物流有员工33人,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综合物流部、工程物流部、光电物流部、海铁联运部6个部门,组织架构正在不断的完善。
二、档案工作概况
20xx年5月份之前,公司无专门的档案室,公司档案由总经办和各部门相关人员兼职管理,现保存了20xx-2013年自建立以来的党群、行政、财务、业务、人事、企划等类型档案。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公司
不断完善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安徽中远物流文书档案管理规定》包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企业档案分类编号办法、档案保管、库房管理规定、档案利用、档案保密规定、档案鉴定销毁规定、特殊载体(声像、实物)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文员兼职管理,各部门业务档案由部门专人负责管理,为提高公司兼职人员档案管理能力,公司首先对相关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公司相关档案管理办法的培训,又根据20xx年区域下发的《上海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文件档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规定》进行文件档案管理培训,公司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的高度重视下,安徽中远物流目前档案管理水平较以前已经很大的提升,但是目前公司档案室处于正在组建中,管理水平较规范化的档案管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三、企业档案工作逐项自检达标情况(包括自检得分和达标等级)
根据《中远集团档案工作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安徽中远物流自查得分是65分,达标等级是D。
四.自检存在的问题
安徽中远物流单位小,人力财力有限,在档案室管理硬件上投资也有限,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性不足
档案管理人员均为兼职人员,而且非档案专业管理人员未取得档案管理资格证书,其专业知识主要靠自学,有待进一步提高。
2)档案信息化管理不到位
现档案管理在财务部和光电物流部存在电子信息管理。财务部设有电子档案数据库,光电物流部实现了电子文件异质存档,并每天更新电子档案。但是公司的档案电子信息化没有实现统一管理,电子档案光典软件也没有落实运用,在电子信息资源共享和保密方面需要改善。
3)档案室硬件设施不完善
由于安徽中远物流新搬办公楼,现档案室管理刚起步,目前档案室相关硬件设施还不完善。
4)档案统计类和宣传类工作不到位
目前安徽中远物流无专人对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对于每年的数据档案数据统计与汇编不到位,没有形成专题材料、档案信息资源的分析研究,并且没有利用企业档案展示企业发展历史,宣传企业文化,举办档案陈列和展览,这些方面的工作仍需加强。
五.相关情况说明
安徽中安徽中远物流目前档案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实力相对比较薄弱,但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档案管理,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司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措施、加大力度,把我司档案管理工作推向更高的台阶。具体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全体人员档案意识,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力度,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三是进一步抓好软硬件建设,确保档案安全,提高档案信息调阅速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档案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五是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
安徽中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xx年六月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20xx年以来,我局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严格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责任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石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温小碧任组长,副局长兰谟洋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刘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股站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股站长作为本股站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每年年初,我局都会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每年初召开的领导班子成员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农业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照《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将进一步查找差距,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农业工作的良性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为了确保第一零售片区成品油市场安全销售,根据东河安监局的通知精神,我片区会同25个加油站联合开展加油站安全大检查,查清了各种安全隐患,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了限期整改措施,尽力做到隐患排查不遗漏,责任落实不缺位。下面按照六项检查内容做出如下报告:
一、加油站相关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各加油站按照有关规定都制定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作业场所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巡回检查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也都制定了加油安全操作规程、计量安全操作规程、接卸油安全操作等规程。
总之,各站都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有效杜绝了违章违规作业。
二、加油站隐患整改及危险源监控情况(主要为安监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一、各站设置了加油站隐患整改台账,由片区对各站的隐患实行动态管理。
加油站对检查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或事故隐患整改项,都填写《不符合项/事故报告单》上报片区,对一般隐患要登记造册,处理结果由片区经理或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告知加油站应采取的注意事项及不符合项整改安排,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对长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加油站会拿出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比如悬挂警示标语、安装警示牌等。
第二,各站都能严格管理危险源
2、加油站执行闭路循环检查法,对加油机、卸油口、操作井、配电室等安全重点区域,到现场逐点进行检查,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3、对于城市建成区内加油站,人口密集区及因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原因使得安全距离不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加油站,已于今年年初统计上报到包头公司储运科,要作为防范重点,将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加以解决。
4、各站都建立了HSE管理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季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学习,每半年开展消防实战演练。
5、根据HSE体系运行和规章制度,各站编制了事故应急预案,并能每半年组织加油站进行HSE风险识别,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当加油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能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按照预案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这次检查也暴露了一些隐患:
东园站:
1、站入口没有安全标识
2、区油罐盖没有品号标识,容易卸错油
3、区集中卸油口无锁
东河站:
1、埋地油罐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不足85米,与站房不足4米,与站内围墙不足3米
2、通气管管口与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不足18米,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不足7米
3、密闭卸油点与通气管管口不足3米
4、锅炉房与站房,其它建筑物、构筑物不足6米,与变配电间不足5米
5、油罐距离围墙不足安全距离
6、所有油罐盖都有破损,下雨经常漏水
8、油罐区静电接地端距罐区距离不足1.5米
东兴站:
1、警示标牌不齐备
2、加油机房排气筒没有防火帽
通顺站:
1、静电接地箱已坏
2、罩棚前排射灯不着
3、配电箱在办公室,应另放到配电室
东鑫站:电线从罩棚上面穿过
共青东站:
1、围墙高度不够
2、加油站房围板脱落
3、厨房顶棚脱落
东门站:
1、油罐区架空高压线穿越加油站
2、营业室与休息室墙体裂缝,下雨房屋漏雨
3、站长室,卫生间下雨往里进水相当严重,下沉。
4、营业室与站长室休息室房屋窗台板全部腐蚀
5、营业室与站长室休息室房屋顶部跳链全部裂开
6、储油罐4号地罐进水
7、油罐区地面下沉
东华电厂站:
1、发电机无操作规程,已上报
2、罐区、站房及菜地防火墙多处有裂缝 ,已上报
3、加油站外500处水井盖塌陷,已上报
4、有2个8公斤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已上报
5、站内无应急照明灯,已上报
二里半站:
1、罐区、站房与土产库房安全距离不足
2、站内无应急照明灯,已上报
西门站:
1、油罐区离居民楼太近,罐区无警示标识牌
2、空置液化气罐有残油;离居民楼太近
3、加油区离居民楼太近,前排加油区有行人通过(二里半也有此隐患)
三、站内重要部位日常监管防范办法及落实情况;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站经理组织每班巡回检查,巡检点包括:加油现场、油罐区、配电室、营业室(便利店)、收银室、锅炉房、厨房、电气设备,这八个重要区域,每天每隔四小时检查一次,并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记入巡检日志,发现自己无力解决的能够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加油站施工作业的管理情况;
东河站将于**年3进行一次检维修作业,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施工作业:
1、罩棚更换围板
2、更换柱板
3、网架刷漆
加油站正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施工管理的:
首先,为了使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加油站首先做到了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相关制度、安全纪律和应急预案。
其次,加油站经理作为HSE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现场人员的违章操作行为,对发现的现场环境和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通知上级部门,不能及时整改的,书面上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不断完善隐患整改台账。
再次,加油站在建设项目施工前与施工作业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严格履行三级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的许可证的办理,办理施工作业票后才动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的同时确保了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最后,片区按规定对加油站都配备了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都能正常使用。现场消防器材、气体防护设施、急救设施等安全器设施全都完好,保障第一时间进行安全维护。
五、加油站员工特种操作证情况;
据统计,参加培训未发特种作业许可证的有36人,参加培训未发安全资格许可证的有6人(未含东鑫站两人安全资格证已过期),新员工无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有7人。
六、自动监控和报警装置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要求各加油站针对此项在《设备管理台帐》中建立一个维护记录备查)
首先,各站都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并与110、119指挥中心安装了联网报警装置。
其次,各站已按规定建立了《加油站设备及工具管理台账》,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责任制、设备操作保养规程、巡回检查制度等,每季度对加油机、油罐及附件、发电机、配电柜和电器、消防器材、液位仪、报警和监控设备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其中报警装置不能随便检查,只能靠报警装置指示灯判断是否正常) ,并且建立了检查方案和维护保养记录,发现异常能及时上报维修中心进行检修。
经过这次安全大检查,各加油站进一步强化了安全防范意识,能更加明确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同时增强了站经理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检查工作有机地纳入管理系统中,使之有效的运行起来,从而为加油站经营的系统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证。各个加油站日后应举一反三,做到日常管理到位、安全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安全监督到位,将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安全的和谐氛围。
特此报告!
企业自查报告 篇6
联社营业部根据舞信联[20xx]88号文《关于开展经营成果真实性与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于20xx年7月4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成立了有邢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陈X、张X、王XX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邢XX全面负责,卞XX、张X、陈X分别负责经营真实性及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止6月底,营业部各项存款余额5737万元,较上年底上升786万元。各项贷款9818万元,较上年净投放2845万元。其中,逾期贷款余额3万元,较上年底下降2万元,呆滞贷款余额851万元,较上年下降223万元,不良贷款占比9%,存贷比例154%,贴现余额1355万元,较上年底增1275万元,股金余额1559万元,较上年净增119万元。总收入898万元,总支出836万元,实现利润6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信贷管理方面:上半年新发放的贷款274笔,均坚持集体审批并严格执行了“贷前公开”制度,建立了新增贷款台帐。但存在有以下问题:①5万元以上的贷款存在有没坚持按月清息现象;②贷款有超诉讼时效现象。
2、盘活资金方面,截止6月底,不良贷款余额854万元,较上年底下降225万元。经查实有129万元贷款应调未调入不良贷款科目。但于7月3日已调入不良贷款科目。
3、股金方面:止6月底股金余额1559万元,较上年底净增119万元。存在提前退股金现象。
4、盈亏方面:止6月底,总收入898万元,总支出836万元,盈余62万元。各项费用的开支合理、合规、无擅自提高费用开支标准,无费用挂帐,越权列支现象,各项费用列支均执行了财务公开。存在的问题:①业务招待费超比例多列支49472.47元;②呆帐准备金多提566,086.32元;③应收利息未按照规定计提,少提184,768.35元,经查实5—6月份,计提的'收贷手续费、贴现手续费均采取分笔计提,有逃避市办审批现象。
5、重要空白凭证,经核实帐、实物相符。但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没按规定剪贴冠字号粘贴。
6、电脑业务操作方面。故障恢复操作没有及时进行登记,冲帐补帐业务没进行登记,打印的资料缺动户余额表和分户明细帐。
7、登记簿有内容登记不全现象。
三、形成的原因
贷款形态不实的原因:①信贷会计执行制度不力,没及时按规调整贷款形态;②内部领导为完成上半年任务,从主观上纵容指示信贷会计违规操作。提前退股的原因:①前期对股民的分红承诺与现实不符,致使个别股民提前退股;②个别股民对入股政策领会不到位,滥用了过去的入退股习惯。业务招待费超比例支开的原因是联社的招待费在营业部列支所致。呆帐准备金多提566086.32元原因是应计提的呆帐准备金基数合计错所致。少打印的动户余额、分户明细资料是原来没有要求。
四、检查结论
经过自查6月底贷款形态应调未调不良贷款科目129万元。多提呆帐准备金566086 .32元,少提应收利息184768.35元,贴现手续费少提1630.23元,超列业务招待费49472.47元,6月底应盈余1423052.17元,比帐面少盈余798696.91元。
以上是营业部20xx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真实性暨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的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在今后的经营工作中,我部将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以规经营,严格经营管理,圆满完成联社交给的各项任务。
【企业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企业自查报告10-29
印刷企业自查报告12-11
企业自查报告范文10-08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12-21
运输企业自查报告05-07
物业企业自查报告09-25
企业安全自查报告04-12
运输企业自查报告09-18
企业安全自查报告08-20
关于企业自查报告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