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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3-02-26 14:06:4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5篇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5篇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20 万元,其中: 20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3.9 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 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

  根据县教育局通知精神,近期我校组织专人对近几年债务化解、民生工程及专项等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组织:

  成立了由周锁牢校长任组长、其他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对学校近几年所涉及资金作用情况进行了逐一自查。

  二、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近几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营养餐实施情况、“一补”执行落实情况、寄宿生联动补助的发放情况,学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债务化解情况)。

  三、自查内容

  (一)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营养餐实施情况:

  (1)、享受营养餐学生:每一位在校生。

  (2)、营养餐供应每周5餐,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专人负责配餐。

  (3)、营养餐资金管理规范,台帐登记清楚规范。

  2、“ 一补”执行落实情况:

  (1)、按教育局文件认真评议学生贫困生,并将其名单进行公示。

  (2)、所拨专项资金按时足量发放到每一位贫困生生手中,并将发放照片留档备查。

  3、寄宿生联动补助的`发放情况:

  (1)、落实每学期住宿生人数,并及时建档成册上报。

  (2)、凡住宿学生均享受寄宿生联动补助,每学期均及时公示补

  助名单、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并将发放名册留档备查。

  4、危房改建资金使用情况:

  (1)、为保师生安全,学校组织专人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2)、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及时维修。

  (3)、危房改建申请上报获批后通过招标的方式对危房进行改建,并由专人负责监管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4)、危房改建所涉及资金均有正式发票,其上备注有使用用途,负责人签字,并将有账目明细表、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

  (二)、债务化解:

  近几年,我校利用现有资金对前期债务进行化解,共化解债务 元,杜绝了“一边清理老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

  (三)其他检查

  检查中没有发现收费住宿生费、借读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教师没有违规订教辅资料并从中牟利和违规补课收费情况。

  经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4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5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xx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20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20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xx年度以习财农[20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xx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6

  根据北海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通知》的通知(北环字[20xx]294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于20xx年对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检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20xx年,合浦县被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心示范县,合浦县连州镇马江村、潘堂村、岩楼村、赣江社区、江总社区等5个村委会(社区)被作为整治项目的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连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度。连州镇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全部到位,承担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东马屯负责人

  100%的网络建设完成,100%的主体网络建设在下马屯完成,100%的主体工程量在两套设施中完成,正在调试中。

  二、项目投资

  (一)项目实施计划

  在北海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征求各方意见和讨论,连州镇人民政府于200xx年编制了合浦县连州镇连片农村环境改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并于200xx年6月27日报市环保局批准,市环保局于200 xx年7月31日批准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在马霞村建设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天,配套管网2.6公里;马东村将建设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天,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会全村有6个活动垃圾桶,6辆人工垃圾收集车。

  2.连州镇配备三辆微型钩臂垃圾转运车;

  3.潘堂村委会内有20个活动垃圾桶和18辆人体垃圾收集车;

  4.在赣江社区内购买2个可移动垃圾桶和1辆人力垃圾收集车;

  5.在岩楼村委会范围内购置9个活动垃圾桶和9辆人力垃圾收集车;

  6.在江总社区内购买2个可移动垃圾桶和1辆手动垃圾收集车。

  (二)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工程总投资188万元,各级资金已按要求落实,其中20xx年10月28日中央财政补助127万元,20xx年6月26日自治区补助36万元,20xx年9月18日县财政补助25万元。

  (三)项目预算资金的实际支出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无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总计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全部支付给供应商,总支出6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21万元目前正在申请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金额的90%。

  三.项目业务管理

  (1)项目组织机构设置

  县政府和连州镇政府成立了连州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开展连州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作,并分别在县环保局和镇建站设立办公室,负责连州农村环境整治的日常工作。连州镇已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工程稳步有序推进。

  (2)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综合管理体系

  连州镇马江、潘堂、岩楼、江总、赣江村委会(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了保洁人员,细化了职责。对于连州镇,派垃圾车清理清除垃圾。每辆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的费用由镇政府补贴;村民参与机制已经建立,各村都制定了环保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村委会(社区)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巡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收集和运输。

  (3)建立环境管理站

  为了不断加强环境管理,促进连州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连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境保护管理站,配备两名兼职环境保护经理,承担连州镇的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4)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和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地乡镇,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与连州镇签订责任书。

  (5)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垃圾处理项目中垃圾箱、垃圾车的具体分布情况在连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上公示;施工单位制作的污水处理设施简介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施工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也将在村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示。

  (6)建设和采购招标情况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由广西聚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乔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三辆小型钩臂垃圾车和39个活动垃圾桶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20xx年3月,垃圾处理项目设备全部到位放行,目前垃圾收集运输设备运行正常。

  (7)工程验收

  7月受台风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而发生设备损坏。大修后,现在重新调试。设施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四.项目资金管理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按项目进度支付进度款,加强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合法合规,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建设公务用车和办公楼等情况。

  经现场检查,连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已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贮存和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面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行政村内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问题基本解决。

  目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调试正在完成。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会马霞村和马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了污水横流的现象,为村民提供了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活空间,提高了村民的生活质量,达到了预期的整治效果。

  不及物动词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工程竣工验收

  加快污水处理项目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把握项目实施进度,严格坚持验收标准,继续为项目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指导,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确保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2)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确保项目资金充分到位,资金使用有效。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7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一)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各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8

  依照上级卫生局要求,我中心积极组织,认真展开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以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进程中,本单位严格依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同一登记、核算,根据国家同一的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所有业务支出均由一把手审查签字报销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度一概拒付。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任务,兼顾安排,公道合规支出。所有会计凭证、财务报表报送上级卫生局审计科审核。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我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一个项目的补助。中心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均公道合规。

  三、存在题目

  通过自查,我单位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进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到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财务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9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

  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

  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云财教20xx222号)、勐海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海教字20xx2xx号),根据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自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整改落实执行。现把我校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制度建立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洛中学成立了由校长陈敦文任组长,副校长、总务、报账员为组员的机构管理小组及理财小组,同时也成立了有总务、政教、教务、教师代表参与的经费预算编制小组,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为保证财务工作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扰,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财务软件、保险柜及档案柜。

  (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校制定了《打洛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报账员工作职责》、《学校财产(实物)管理制度》、《打洛镇中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收入,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人员配备,建立专门账户

  我校配备了持有《会计证》的专职会计及兼职出纳各一名。为了能独立核算中央、省、州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专项资金,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及教育局的要求,于20xx年3月21日,在中国农业银行打洛支行,开设专门帐户,开户名为"云南省勐海县打洛中学",帐号为092501040001428、截止20xx年6月31日,帐户余额:454,755、45元。

  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学校在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依法编制年度经费收支计划,报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再上报有关部门。把学校所有预算外收入缴交会计核算中心,并按有关规定请拨使用,凭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申请支付款项。学校报账员负责在校行政的指导下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统计上报有关财务资料,办理学校收入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手续;收集审查学校经费收支原始凭证,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会计核算中心核销或付款;负责支取和保管学校备用金;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及预算外收入备查帐;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数据真实,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三、专项资金

  (一)资金的到位情况

  1、公用经费

  20xx年,根据我校在校学生数865人及生均700元的标准,共补助公用经费633,779、00元,已全部拨款到位。

  20xx年春季收上级拨入公用经费324,375.00元。

  2、生活补助资金

  20xx年秋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92,875.00元,其中,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人口较少民族生生活补助资金49,750.00元(199人×250元/生〃年)。

  20xx年春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其中,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

  3、免费教科书

  教科书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后,由省级财政按实际采购资金安排。20xx年春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53套,其中,七年级274套,八年级319套,九年级260套;20xx年秋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65套,其中,七年级295套,八年级264套,九年级3xx套。20xx年春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67套,其中,七年级296套,八年级266套,九年级305套;

  (二)支出情况

  1、公用经费

  上年结余公用经费19,859.78元,20xx年共拨入633,779.00元,其中20xx年秋季拨入339,494.00元,本年累计支出650,590.35元,其中20xx年秋季支出326,292.10元。20xx年春季拨入324,375.00元。20xx年春季截止6月30日支出298,6xx.19元。

  2、开支后取得的效益

  (1)培训费:学校组织各种培训及教师外出培训共支出培训费24500元,通过培训大大提高教师的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为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做出应有的贡献,教师们把培训所学到的知识,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提高专业教学和教育实践能力,在教学岗位上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2)电费、网络费的支出保证了学校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

  (3)支付学业水平考试费、优秀班级教师奖励金等25,156.95元,增加学生和教师学习的积极性。

  (4)购买打印机、电脑耗材等办公用品加大了教学效率,由于纸质文档的生成、查询、修改和管理既费工、费时,又容易出错,因此这种办公方式严重影响办公事务处理的效率及质量。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人的各种办公业务活动逐步由各种设备、各种人机信息系统来协助完成,将人们从大量繁重重复的办公事务中解放出来,许多办公事务实现了电子化和自动化,实现"无纸办公"、"电子办公",从而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办公环境,节省办公费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

  3、生活补助资金

  20xx年,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23,500.00元,实际发放723,500.00元,其中发放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673,750.00元;发放人口较少民族生生活补助资金49750元(享受布朗族学生199人,生均250元/生。),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全额发放完毕,20xx年春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实际发放343,125.00元,无扩大享受范围及降低标准现象。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来,我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在使用经费时,始终本着量入而出、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使学校的经费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提高经费收支的透明度,我校还在"财务公开栏"中,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财务公开工作,将各项经费的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详细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监督。

  四、非税收入的管理

  20xx年我校共收取预算外资金59697.09元,其中利息收入xx53.09元、橡胶收入58344.00元。学校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收取后,都及时缴存财政专户,需要支出时,再按计划提出申请核拨,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检自查,通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现象,无侵占、截留、隐瞒、转移本单位的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及公款私存等私设"小金库"现象,也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20xx年我校共有政府采购项目4项,总计222400元,其中笔记本电脑175000元、一体印刷机36000元、票据管理软件1400,课桌椅10000,在执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我校严格按先申报、订立采购合同、验收合格再付款的程序进行,学校的采购除小额及零星的办公用品外,都通过县财政局采购办进行采购。

  2、按规定应实行采购而自行采购的项目无六、教育收费

  自20xx年实施《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校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并于20xx年春季、20xx年春季先后免收学杂费及住校生住宿费,现无政策性收费项目。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禁止收费的规定,没有向学生收费。学校没有巧立名目收费。

  学生的教辅基训由书店配套提供,学生自愿购买,且在校外进行。广大教师恪守纪律,没有一个任课教师公开或私下向学生兜售、报刊、杂志、模拟试卷、指导与点拨等违禁教辅。学校把杜绝乱收费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不断加大教育、宣传、惩治力度,让广大教师,人人高度重视违禁收费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从而灭绝收费念头,廉洁从教。

  五、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以来,公用经费的投入,加强了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大大改善了教育教学环境;国家对学生助学金的落实到位,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贫困学生提供了生活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由于存在资金拨付到位较晚的问题,造成公用经费使用及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滞后,给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云财教?20xx?222号)、XX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海教字?20xx?206号),根据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自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整改落实执行。现把我校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制度建立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洛中学成立了由校长陈敦文任组长,副校长、总务、报账员为组员的机构管理小组及理财小组,同时也成立了有总务、政教、教务、教师代表参与的经费预算编制小组,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为保证财务工作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扰,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财务软件、保险柜及档案柜。

  (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 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校制定了《打洛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报账员工作职责》、《学校财产(实物)管理制度》、《打洛镇中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收入,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人员配备,建立专门账户

  我校配备了持有《会计证》的专职会计及兼职出纳各一名。为了能独立核算中央、省、州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专项资金,根据XX县财政局及教育局的.要求,于 20xx年3月21日,在中国农业银行打洛支行,开设专门帐户,开户名为"云南省XX县打洛中学",帐号为092501040001428。截止20xx 年6月31日,帐户余额:454,755。45元。

  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学校在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依法编制年度经费收支计划,报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再上报有关部门。把学校所有预算外收入缴交会计核算中心,并按有关规定请拨使用,凭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申请支付款项。学校报账员负责在校行政的指导下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统计上报有关财务资料,办理学校收入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手续;收集审查学校经费收支原始凭证,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会计核算中心核销或付款;负责支取和保管学校备用金;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及预算外收入备查帐;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数据真实,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三、专项资金

  (一)资金的到位情况

  1。公用经费

  20xx年,根据我校在校学生数865人及生均700元的标准,共补助公用经费633,779。00元,已全部拨款到位。

  20xx年春季收上级拨入公用经费324,375。00元。 2。生活补助资金

  20xx年秋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92,875。00元,其中,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人口较少民族生生活补助资金49,750。00元(199人×250元/生〃年)。

  20xx年春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其中,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

  3。免费教科书

  教科书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后,由省级财政按实际采购资金安排。20xx年春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53套,其中,七年级274套,八年级319套,九年级260 套;20xx年秋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65套,其中,七年级295套,八年级264套,九年级306套。20xx年春季提供免费教科书867套,其中,七年级296套,八年级266套,九年级305套;

  (二)支出情况

  1。公用经费

  上年结余公用经费19,859。78元,20xx年共拨入633,779。00元,其中20xx年秋季拨入339,494。

  00元,本年累计支出 650,590。35元,其中20xx年秋季支出326,292。10元。20xx年春季拨入324,375。00元。20xx年春季截止6月30日支出 298,613。19元。

  2。开支后取得的效益

  (1)培训费:学校组织各种培训及教师外出培训共支出培训费24500元,通过培训大大提高教师的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为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做出应有的贡献,教师们把培训所学到的知识,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提高专业教学和教育实践能力,在教学岗位上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2)电费、网络费的支出保证了学校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

  (3)支付学业水平考试费、优秀班级教师奖励金等25,156。95元,增加学生和教师学习的积极性。

  (4)购买打印机、电脑耗材等办公用品加大了教学效率,由于纸质文档的生成、查询、修改和管理既费工、费时,又容易出错,因此这种办公方式严重影响办公事务处理的效率及质量。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人的各种办公业务活动逐步由各种设备、各种人机信息系统来协助完成,将人们从大量繁重重复的办公事务中解放出来,许多办公事务实现了电子化和自动化,实现"无纸办公"、"电子办公",从而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办公环境,节省办公费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

  3。生活补助资金

  20xx 年,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23,500。00元,实际发放723,500。00元,其中发放贫困家庭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673,750。00元;发放人口较少民族生生活补助资金49750元(享受布朗族学生199人,生均250元/生。),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全额发放完毕,20xx年春季,共拨入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43,125。00元,实际发放343,125。00元,无扩大享受范围及降低标准现象。

  自 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来,我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在使用经费时,始终本着量入而出、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使学校的经费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提高经费收支的透明度,我校还在"财务公开栏"中,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财务公开工作,将各项经费的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详细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监督。

  四、非税收入的管理

  20xx 年我校共收取预算外资金59697。09 元,其中利息收入1353。09元、橡胶收入58344。00 元。学校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收取后,都及时缴存财政专户,需要支出时,再按计划提出申请核拨,严格执行了 "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检自查,通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现象,无侵占、截留、隐瞒、转移本单位的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及公款私存等私设"小金库"现象,也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20xx 年我校共有政府采购项目4项,总计222400元,其中笔记本电脑175000元、一体印刷机36000元、票据管理软件1400,课桌椅10000。在执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我校严格按先申报、订立采购合同、验收合格再付款的程序进行,学校的采购除小额及零星的办公用品外,都通过县财政局采购办进行采购。

  2。按规定应实行采购而自行采购的项目无

  六、教育收费

  自20xx年实施《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校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并于20xx年春季、20xx年春季先后免收学杂费及住校生住宿费,现无政策性收费项目。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禁止收费的规定,没有向学生收费。学校没有巧立名目收费。

  学生的教辅基训由书店配套提供,学生自愿购买,且在校外进行。广大教师恪守纪律,没有一个任课教师公开或私下向学生兜售、报刊、杂志、模拟试卷、指导与点拨等违禁教辅。学校把杜绝乱收费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不断加大教育、宣传、惩治力度,让广大教师,人人高度重视违禁收费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从而灭绝收费念头,廉洁从教。

  七、存在的问题

  自 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以来,公用经费的投入,加强了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大大改善了教育教学环境;国家对学生助学金的落实到位,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贫困学生提供了生活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由于存在资金拨付到位较晚的问题,造成公用经费使用及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滞后,给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2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状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到达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善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资料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状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贴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资料、资金额度等资料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职责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职责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资料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理解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务必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理解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到达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个性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潜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透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贴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3

  一、检查工作总结

  (一)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批复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2.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是否明确专人负责;

  2)各项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3)是否对已完成项目按规定组织验收;

  3.项目成果和效益

  4.存在问题

  5.工作建议

  (二)资金使用情况(此部分为重点)

  1.制度建设情况。

  1)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项目单位是否建立了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具体、明确;

  2.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农业部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是否合理到位:

  1)是否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2)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包括: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用于对外借款;用于对外投资;用于出国;擅自调整预算;项目管理单位计提管理费(如有依据需注明);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其它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

  3)是否存在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的`情况;

  4)是否存在扩大财政开支范围的情况,包括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其它扩大财政资金支出范围等情况;

  4.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是否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包括虚假合同转移项目资金等情况;

  2)是否存在是否以拨代支的情况,包括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5.资金监管情况。

  是否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是否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如何探索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1)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会计法》关于“会计监督”的有关规定;

  2)是否将项目资金转至非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核算;

  3)项目资金是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4)是否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5)是否有在往来款中列支的情况;

  6)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的情况;

  7)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办理定期储蓄的情况;

  8)是否存在原始凭证等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况;

  9)是否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支付大额现金的情况;

  10)是否存在账务处理不正确的情况;

  6.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二、检查结果

  (一)检查结论

  (二)检查出的问题及原因

  (三)整改措施

  (四)整改结果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4

  县教体局:

  根据《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审计厅财政运行与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蓬府办[20xx]40号文件要求,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科学有序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中职学生资助金:

  1、人数上报: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各班据实上报,学校精心核查人数,通过到班点名的方式逐一核对,然后上报人数,再后请上级领导到校,到班清查人数。最后才上报我校中职学生享受自助金人数,不存在虚报人数套取资金问题。

  2、资金发放:我校按时、足额、据实按规定发放了资助金。资助金的发放,学校再次组织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请上级领导到场,通过点名、签字,发放的.方式对资助金进行了发放。有资助卡的学生,我校给其足额打卡。

  3、20xx年春季我校发放助学金40.605万元,免学生学费20.235万元;秋季发放资助金29.xx5万元,免学生学费72.15万元。

  二、、中职专项资金:

  1、220万省财政专项资金。我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年省级财政中职学校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筹划专项设备的采购,计划采购计算机及电子白板设备xx0万元,电子成套设备110万元,合计240万元。在20x年9月28日,已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批,向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申请公开挂网招标采购。计算机及电子白板设备通过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次公开挂网招标,最后以1079210元成交(前二次由于供货方达不到公开开标要求)。电子成套设备通过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五次公开挂网招标,最后以620400元成交(前四次由于供货方达不到公开开标要求,最后以单一来源采购成功)。

  通过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对计算机及电子白板和电子成套设备公开采购后,省财政下拨的220万元专项资金余额为500390元。对设备专项资金余额,学校行政会商讨决定采购以下设备:①书架及实训工具柜计划95000元,已通过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批准的分散采购成功;②实训空调及安装线路计划300000元,正由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③图书180000元,也正由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

  2、20x年校安工程80万省级资金、:我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年省级财政中职学校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筹划专项资金,立即报蓬溪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然后向蓬溪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请示。得到批复后,我校委托四川宏远建设项目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在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教体局的监督下,通过网上报名,比选的方式,最终遂宁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763400元中选。工程正在进行之中。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5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xx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xx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xx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xx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xx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xx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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