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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助学金自查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助学金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国家助学金自查报告1
为了迎接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我院国家奖助学资金管理。
我院认真组织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把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来抓
学院高度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以学工处、财务处、教务处及各系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学院设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统筹规划和具体实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帮困助学制度;学院分管领导定期召开经济资助工作例会,听取意见、提出问题,商量对策;学院在系部设立经济资助专干,达到了上级规定的专职人员配备要求。由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确保了我院资助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了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二、加大宣传,为落实国家资助金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学院通过校园报、校园网、广播台、宣传栏和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建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网页,及时登载学校各项资助信息,确保所有学生知晓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的评审程序。二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审前,组织系部分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辅导员等参加认定和评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关各类文件。三是通过开办宣传栏、板报、征文比赛、演讲大赛、主体班会、报告会等学生活动,勉励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感恩社会。
三、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院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合理的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将校内认定与校外家访有机结合,收到良好效果。
(1)“三级认定,三榜公示”法。即班级评议与公示、系部评定与公示、学院考核与公示。通过此方法,确保了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和合理性。
(2)困难程度分类法。将困难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成A、B、C三个类别,其中A、B两类分别为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困难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20%左右;C类为一般困难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60%左右。
(3)实地走访法。为了解决极少数学生认定难问题,学校组织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以及学院各部门老师组成的多个走访小组,对当年认定并主要来自湖北籍的学生进行随机抽名并对其进行家庭走访。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复查工作。等级复查分为定期复查和不定期复查。定期复查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启动。不定期复查由辅导员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期等级复查重点对象为本学年注册的新生,一般结合学生半年来的.学习成绩、日常行为表现进行。等级复查结果作为下年度资助和本年度资助调整的依据。
3.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建立的贫困生档案,根据等级复查结果进行适度调整,档案调整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撤销档案三种情况,切实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励志相结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主要采取班级民主投票,班委会、辅导员评议的方式,由全班同学对已建档贫困学生是否调整档次进行投票,以参加评议学生50%及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档次调整的必要条件,并结合班委会、辅导员意见后确定调整档次,对经过上述程序需要进行档次升降或撤档的学生由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今年调整和暂停国家助学金学生19名,并将其助学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做到了一手抓资助,一手抓育人;一手抓经济扶贫,一手抓精神扶贫。
4、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一是组织获国家资助学生签订国家奖助学金用款计划、诚信承诺书和进行诚信宣誓等活动;二是鼓励获国家资助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社会工作(义务劳动、助教助管、社区服务、法律援助、义务家教、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激发学生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知难而进、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意识,常怀感恩之心,坚守诚信之本。
四、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1、根据国家以及湖北省新资助政策精神,学院及时出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评审及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确保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效力和效能。
2、学院在对各系部安排奖助学金指标时,实行等额一次分配,无预留机动指标,不存在直接制定到某一学生这种情况,同时对于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这一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各系部在评审时,也不存在“以票取人”、“一言堂”或“学生轮流分年受助”情况。除国家奖学金不限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其他奖助学金均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考虑学生道德品质、学习表现、日常消费等情况,切实将指标落实到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了名额分配的科学、公平、合理。
3、学院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期间,对各项评选结果实行学院、系部两级公示,设立咨询点,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五、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1、中央财政和湖北省财政应负担的各类奖助学金已经足额及时到位,并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通过银行卡发放。奖助学资金发放前,认真核对受助学生姓名及金额。奖助学资金到达学校后,学院在第一时间组织发放。奖、助学资金发放后,学院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告知学生资金发放时间、方式,并督促学生签字确认,不存在将奖助学金留作班费、让非受助学生平分奖学金等违规情况;不存在抵扣学费或生活费现象。
2、我院按照国家规定对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六、建立资助工作奖惩机制
为了落实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关注贫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切实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励志相结合,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相结合,我院学工处每年都利用寒假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以后,召开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告会,表彰一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标兵和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以此来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xx年我院评选并表彰学生资助工作标兵12人,先进个人18人;评选并表彰学生资助工作标兵14人,先进个人26人。
我院的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具体实践中不断的摸索。同时希望检查组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
关于国家助学金自查报告2
过去的2008年度里,在县教育主管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认真贯彻xx县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8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办法执行,以下是我校对本项工作的自查:
一、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地基本情况
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18人,助学金资助人数为118人。
我校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能够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领导机构,由校长亲任组长,主要负责对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监督,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按时领到助学金,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做法是: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中职助学金资助工作,一接到有关中职资助文件,马上批准成立的'校的中职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带领大家反复认真地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实质,随即作了具体分工,要求大家各司其职,积极工作,一定要把这项惠民政策抓实办好。
根据《xx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精神,对我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申请、审批、报送、发放等严格程序,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学生本人银行储蓄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分门别类地按月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助学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档案存档备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由于中职学校学生流动性比较大,为了解各班当月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我校在宣传省厅有关文件的基础上,补充了发放助学金的相关规定。每月由班主任把本班受助学生的名单报送到校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班主任所报的名单,到班级逐个确认。
要求专管员在当月初发送电子表格,纸质报表必须经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呈送教育局职教科和财务科。发放形式为银行卡,这些举措都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
二、资助信息报表报送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的报送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有助于全面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及在校生基本信息;有助于及时掌握中等学校各类资助信息,特别是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有助于分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
我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08)18号)文件要求,认真填报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统计报表,对各班学生情况进行校队、审核、汇总,按时上报。
三、落实校内资助工作
校内资助工作是与国家助学金配套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校从事业性收费中提取5%,座位校内资助的专项资金,并制定了严格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力求规范操作,杜绝弄虚作假。
学期内我校共集中安排两次校内资助,一次是暑期训练阶段,为困难学生免费发放训练服和训练器材;一次是学期开学阶段,为困难学生减免了学费和生活费。这项工作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称赞好评。
学校的中职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学校对学生申请资助需要那些材料没有及时通知,材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及时申请助学金。
2、学校对于宣传的力度还应加强,让学生对这一民生工程有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3、我们发现有的学生拿到资助后,有乱花钱的现象,以后我们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懂得国家资助来之不易,应花在对学习有帮助的地方。
关于国家助学金自查报告3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从2007年9月起至今,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根据川劳动函(2008)525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已认真组织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在录取新生时,我校将《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并要求学生如实填写。报到注册时交招办。
二、及时对新生进行电子注册,并将新生的全部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庭联系电话、父亲姓名、报读专业)及时录入并上报。
三、助学金划拨到我校后,我校均按月全额与当月底前发放到学生手中,至今未多报或漏报人数。
四、我校制定了《成都信息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到校长、学生科、教务科、财务科、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助学金管理小组,并专账、专款专用,为每一位学生办理了储蓄卡(未收取任何费用),按时将该款打入学生卡中。
五、大力宣传,要求学生正确使用好助学金,认真学习专业技能和掌握专业技术,用该款购买书籍及补贴生活,不得乱用,并将该款项及时告知家长。
安徽化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
为加强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教务科、学生科、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立国家助学金工作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2人,计算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齐全。
二、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录取新生时,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如实填写。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
1、学校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安徽化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和《安徽化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
(3)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
生信息汇总,安排进行“二上二下”的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导入工作,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4)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
(6)为符合条件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加大信息填报工作力度,及时完成资助信息填报
根据省厅二次会议要求,在时间紧、任务中、要求高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力量填报2008级全部新生信息并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同时按要求完成了2006、2007二级学生信息补填工作,共完成6026名同学(其中2008级2535人,2007级2030人,2006级1461人)信息导入工作,完成全部基表的填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经系统审核,2007级、2008级二届学生中有2811人符合资助条件。
为使工作准确无误,我校及时组织人员对系统查重中出现的38位重复信息学生逐一进行甄别,对后已离校的2位同学及时与兄弟学校取得联系,并做信息撤销处理,对其他36位学生现场确认后,及时以书面报告上报省厅,确保学生资助不受影响。
五、资金落实情况
我校系省厅直属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由国家及省财政全额拨发。2007年以来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1)2007.10-2007.12,省财政分二次共拨付1,876,000.000元,惠及2578人;
(2)2008.08-2008.12,省财政分二次共拨付3,144,000.000元,惠及4456人次,其中2008年秋季实际有2905人符合条件,享受助学金,全部款项已发至学生手中。
六、事业经费使用情况
2007年度,学校用于学生资助、补助等方面用款合计91.3万余元,
占2007年度学校教育事业收费的7.78%;
2008年度,学校用于学生资助、补助等方面用款合计113万余元,占2008年度学校教育事业收费的7.96%;
七、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
学校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校纪委监督、受助学生签字的工作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负责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为学生免除储蓄卡成本费和第一年年费,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专此报告。
蒙城县华东武校中职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过去的2008年度里,在县教育主管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认真贯彻蒙城县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办法执行,以下是我校对本项工作的自查:
一、 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地基本情况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18人,助学金资助人数为118人。
我校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能够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领导机构,由校长亲任组长,主要负责对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监督,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按时领到助学金,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做法是: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中职助学金资助工作,一接到有关中职资助文件,马上批准成立的校的中职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带领大家反复认真地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实质,随即作了具体分工,要求大家各司其职,积极工作,一定要把这项惠民政策抓实办好。
根据《蒙城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精神,对我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申请、审批、报送、发放等严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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