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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1-03-01 09:59:02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必备】读书笔记作文汇总六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现在你是否对读书笔记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读书笔记作文汇总六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六一儿童节我看了《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时英国社会堕落与xx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环球八十天》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儒勒·凡尔勒写的。这本书主要描写了费利斯。福克用了八十天环游了世界。

  费利斯·福克沉默寡言,生活规律,但富有爱心。而且他本人就是一个精密的时钟。他生活按部就班,行动精确缜密,凡事皆有准备。以至于走几步、动一动都有节制。我们应该学习他的这种习惯。

  在学习上,我们应该按部就班,规划好自己的作息时间,并且要严格按照计划做。这样,不但不是很忙,而且还能干许多别的事情呢!就像福克在途中还救了一位美丽的夫人。

  记得以前,我的生活没有规划,整天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做些什么。

  现在我给自己定了一大套计划。每天的作业完成了,每天的生活明确了,所以再也没挨打过。写计划可直是好呀!

  费利斯·福克的这种习惯是每个个人都应当学习的。一但养成了这种习惯,就万事无忧了,再加上一个聪明的大脑,就更好了!

  费利斯·福克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应当字习他!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格林童话》该书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营养” 。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在这本书中翱翔,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这本书教会我很多道理,每个道理让我铭记在心。格林童话有好多册,每册都很好看。虽然我们书本上的知识重要。可是,读最有价值的书,做最有用的人。每本书都有它的道理。

  在茫茫书海中,你可能不知如何选择。往往选择童话、名著更好。只是在开始读的时候,你看不懂或者没兴趣再读下去,就不要勉强,一定要选择自己口味。

  我不能预知未来,但想到只要活着,只要眼睛还足够视力,只要心灵充满还期待,那无数好书奇书等着你看过来,它们随时可能让你的世界为之焕然一新,这就是足够幸福的事情。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司汤达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三十几岁才发表作品,并且英年早逝,然而他精准的人物心理分析和凝练的笔法却触动着每一个人。

  我重新阅读这本曾让我的心灵如此激动,其情节却几乎被我彻底遗忘的作品。三年前我在此书中最欣赏的人倒是行为颇为狂热的德·拉 莫尔小姐玛蒂尔德。她居然能剪下一边的头发给自己非同一等级的情夫,农民的儿子于连·索雷尔。至今我还能清楚地记得读到玛蒂尔德高唱“我爱得太多,我要惩罚自己”时内心极度的激动。

  首先说说于连。我始终觉得他是个高洁的人,我不想在那些指责于连虚伪、不择手段的人面前为这个二十二岁就匆匆离世的孩子辩护在神学院,于连的聪明在于炫耀,而其他人的聪明才是深刻的,他们懂得利用自己或真或假的愚蠢并获得成功。换言之,知道社会有着阴阳两面并坦率地谈论这一现象的人并没有了解生活,只有那些对社会的阴面了然于胸且能与其他人心照不宣地对此避而不谈佯装不知的人才能游刃有余。

  三年过去了,我还在谈论虚伪和高洁,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有了成功和失败。 “虚伪而成功”或“高尚而卑贱”是他的两种选择,但是对另一些人来说只有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是像于连这样的说说而已。所以他们在生活中无需痛苦地与自己的天性作斗争,而是只需贯彻自己的本能。这与才智也没有关系,而只是取决于人的处世态度。

  于连的心里充满感情,这些感情总是跟他的计划格格不入。是谁在瓦勒诺先生的宴会上为穷人流泪;是谁将自己的虚荣之爱变成了真正的激情之爱;是谁逐渐对自己宣称不屑的市长家的孩子们生出感情;是谁对失势的彼拉神甫不离不弃,……这些作法跟他必须建立在完全的冷酷无情基础上的成功大计南辕北辙,因此,我认为,促使于连死亡的恰恰不是他的功利心,而是他功利心不足。在他决定投身这场功利之战之后,他就不应当再想名誉、人性或者女人的真正垂青,而应当去想什么手段最能够帮助自己实现目标。这样的他跟瓦勒诺和福利莱等“社会成功人士”多么不同啊。

  不是社会原因造成了于连的死亡,不是瓦勒诺等人因为嫉妒他而杀死了他,瓦勒诺的成功恰恰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功的。但是他做出了最坏的选择,于连从不会从利益出发考虑问题,他只知道真情、荣誉或者虚名。这样的人在任何社会都不能轻易发迹,因为就算在于连苦苦思念的拿破仑时代,善于克制的人也肯定比过于敏感、感情过剩的人更容易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将追求大众眼中的成功作为自己的目标是这个青年一生最大的悲剧。他既想保持自己内心的纯洁,又想获得社会的广泛承认用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所以,从于连的失败来看,他的性格也已经注定他在跟多数人相处时会有问题,甚至受到旁人的误解和排斥,正所谓“过洁世同嫌”。

  一部小说是沿着大路来往的一面镜子。

  我对德·莱纳尔夫人的看法也跟初读时截然相反。我甚至想到,也许过于年轻的人没有能力欣赏质朴,而只能崇拜夸张的激情。那时我无力区别平和和平庸,高傲和高贵。德·莱纳尔夫人那种柔和的、充满了自我牺牲的爱情曾被我忽视。现在,我才知道这种真诚自然是多么可贵,知道于连为什么会将他源自虚荣的感情变成对她的真正爱情,因为她爱得这样纯真,爱得这样没有矫饰,被她爱上是一种光荣。

  死亡驱走了一切虚荣,演给别人看的戏应当落幕了,伟大也罢,卑微也罢,于连只能在市长夫人那里获得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关注和爱,因此也就只能将爱情回报给这个女人。对于玛蒂尔德来说,于连的死是光荣的,她报之以她梦寐以求的英雄主义的落葬仪式;而对于德·莱纳尔夫人来说,他的死意味着她的生命不再有意义,她不再顾及上帝与名誉,报之以自己的殉情。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故事中的主角大都头戴光环,要么天资聪颖,要么沉鱼落雁,可本书的简爱只是一个无亲情宠溺,无公平眷顾的小人儿。但她一反女性的柔弱,以一个女孩的力量,呼唤出“尊严与爱”的真情。永远不要自暴自弃冷漠,孤立、侮辱,这就是简爱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但,即使她在眼泪与打骂中挣扎,即使她在屈辱与蔑视中浮渖,她没有自暴自弃。

  她明白,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行尸走肉,更不是别人任意嘲弄的玩偶。不是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简对表哥与舅妈的反抗,正是她自尊自重自立自强的基矗同样地,纵使目前大地冰坚雪封,纵使别人都对你不抱希望,也永远不要自暴自弃。要相信春天会到来,会将一切融化,解冻,太阳的光辉,会照濯到我们每一个身上。不要气馁,也不要放弃。没有理由不去努力本以为去了劳渥德学校生活会变好,结果比想象中要差些。而对简爱来说,都是提升修养,丰富内涵,学会相处的好所在。她学会了绘画、法语,交到了一生的好友,尽管那样的学校对我们来说可以算做炼狱。其实,我们也可以,可以像简一样在墙缝中汲取养分。

  任何环境都有有益的一面,所以生活境况,相貌好坏,出身高低,钱财多寡,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成为我们疏忽学业、态度恶劣的借口,我们没有借口放弃学业,同样没有借口不去努力。 灰姑娘不相信眼泪结婚把简爱推向人生高潮,但上帝似乎特别宠爱,反而狠心将她从天堂坠入低谷,决心将简塑造得更坚强,更独立。于是简从公主瞬间沦为灰姑娘,并受到精神创伤,但她没有哭,没有甘于现状,而是选择了人们难以理解的——离开。你我都知,离开之后,就等于抛弃了富裕,衣、食、注行都将没有着落。而她,就这样轻易离开了,使我们在为其担心时,又进一步明白报做人的原则。我们的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挫折、磨难如同雾一样充斥着。曾有一段时光,我的成绩一落再落,我心烦,我急躁,我埋怨,我痛哭,但,没用。终于有一天,我冷静下来,铺开一张纸,列出我现在的情况:书写无自己风格,作文总没有感觉,成绩无法回升从前。然后一一对应出相应的方案。书写,我可以一天只练一个字,但以后每一次都写成这样的风格;作文,我可以找出高考作文题目,自己列题纲,然后找出题纲的弊端,最后选出最佳方案。写完这2个,我立即感觉有一股清新的威海风吹走了多天的阴霾第三项同样迎刃而解,我要比较以前学习方法与现在异同,扬长避短,并不要太注重成绩。最后,我付上坚持的决心与积极的态度,几个月,我重心回归满心欢喜与满脸笑容,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因急躁心烦而浪费的时间,是有多么的不值。

  因此,我希望大家都能欣喜度过每天,正如花儿每天都努力地开。勇敢地做自己不美,矮校但就是这样的简赢得罗切斯特的爱。这也给了我们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自己能让别人喜欢,是告显赫的背景,还是美丽的容貌,抑或是较高的学识与美好的性格?答案:做最好的自己,容貌,嗓音都是天生的,所以我们不用为此自卑。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要看你付出多少。我们都是珍珠,我们都是璞玉,我们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修养学识,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我就可以向人们喊:“我不是第一美女,我只是我自己。”

  朋友,你也可以。永远不要自暴自弃,没有理由不去,灰姑娘不相信眼泪,勇敢地做自己。简爱给我们的种种激励都汇聚成一个主题,我们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多高,直到我们被呼唤着站起。每一个女孩,一个人,都应该像简爱一样自强自主,勇敢地面对生,把握命运,命运在自己的手中。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激流 曾经辉煌的高公馆也落得分家的下场。

  “家” 在“家”中,我最同情的是觉新,最气不过的也是觉新。但我对觉新还有一丝敬仰:毕竟,他是这个中国社会新旧交替和转型时期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人物。他有自由恋爱青梅竹马的梅,又有旧社会强加给他的关心体贴他的瑞珏,他如何作选择?他处于“长房孙”的位置,被别人称为“承重老爷”,在这种身份下,他怎么反抗?他的家庭里头卫道的人太多了。为了孝道,他抛弃了化学,抛弃了梅,抛弃了珏。觉新的牺牲是巨大的。但是,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幸福了呢?即使生活带来再重的负担,再大的伤害,人还是象蜗牛一样背着沉重的壳行走。

  对于觉民,我倒没有太大印象,倒是他勇于与高老太爷抗婚,我对他还是比较看好的。

  至于琴,在“家”她还是一个觉醒者。她的理智常被感情征服。她犹豫不决,连剪个辫子的决心都没有。她对自己的行为也说不清楚。所以对她也没什么看法。

  在“家”中,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觉慧:他虽很激进,但终究幼稚,为了爱人不择手段,甚至不顾鸣凤的感受。因为觉慧,鸣凤多次被周氏训斥。而他口口声声要救鸣凤,最后还是他将鸣凤逼死了!要不是他在拼文章不理她,她投湖的可能性不是很小了么?鸣凤死后也没见他悲伤多久。觉慧给了鸣凤什么?帮助,同情,怜悯,他什么都没有给,他甚至不听她的哀诉就把她遣走了。而他在有进步思想的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的鼓动下竟放弃了鸣凤。最终促使他出走的是瑞珏的死,和老太爷的态度。只是他反抗的精神我认为很“开天辟地”。

  相比之下,《家》的内容范围广,事件多,我认为是“激流”中最好的。

  “春” 由于阅读的深入,我对很多人的态度改观了。

  觉新已不在是我同情的对象,我对觉新充满了愤恨:惠死了,枚娶亲了。要是他和周氏,老太太极力反对,惠和枚也不一定不会幸福。然而,海臣和小儿子的死对他的打击也不小。只希望他能快点觉醒。

  我对觉民的进一步认识使我看到了他的魅力。他和琴安慰淑英和淑贞,帮助淑英逃离高家,并不怕王氏和觉群的威胁,与陈姨太据理力争,使她们在自己这里得不到一点好处。他很大胆,与觉慧不同的是,他留在家里也能镇定自若。他并不象一些人说的,他的一切都由别人安排好了,他和琴的婚事;帮助淑英出走都是他设计的,因此,我并不同意一些人说的觉民是多余的人物。

  琴在“春”成长得太快了,迅速担当起为高家女子排忧解难的重担。淑英和淑贞似乎已经离不开她了。她不再优柔寡断,对于亲人热情地神出援助之手;和觉民一起为刊物出谋划策;出演《夜未央》等。我对琴也改观了。

  淑英一开始就是懦弱的形象,然而梅和惠的死震动了她,梅,惠这些她所爱的人一一离去,如果她不逃走,她们便是她的“榜样”。加上淑华的劝说,她终于和剑云一同去找觉慧了。正如一些人所言,淑英的出逃鼓舞了女孩子。而剑云,在他的一颗星飘走之后,及时挽救了淑英。剑云柔弱,怯懦,不反抗,不抱怨,不挣扎,没计划,没志愿。但当他仰慕的女子需要他时,他会不顾自己去帮助她。也因为如此,在送完淑后,剑云带笑地死去了。

  在我看来,“春”的内容单调,叙述乏味,是三部曲中最糟糕的一部。但对与巴金而言,说不定这是影响他终生的小说─在这本书的影响下,他结识了萧姗。

  “秋” 激流的最后篇章,也是悲哀的结局。

  庆幸的是,觉新终于觉醒了。枚和淑贞的死,使他再没有可牺牲的亲人了。商业场的火,使他近乎陪尽了一切给克安,克定;惠托他照看的枚去了;小脚的淑贞也投井了。克安,克定甚至攻击周氏,瑞珏,使死者不得安宁,并要加害觉民,他终于受不住爆发了。想不到啊,一向温顺的觉新竟公然与克安等顶嘴,没有了欺负的对象,竟转向孩子觉英。觉明死了,张氏居孀。“家”已败,觉新也终于觉醒。

  觉慧,他的出走是正确的。随着剧情的发展,我意识到,如果觉慧没有出走,淑华就不能出逃。他结识的黄存仁等朋友,也的的确确帮上了他的忙。觉慧成为了革命党,也是必然。

  在这里,我觉得配角觉英也值得提一下。在“家”,当他听瑞珏说抢菜她抢不过自己的哥哥弟弟们时,年仅十三岁的他将才端上来自己才尝了一片的烩鲍鱼片推给了瑞珏。而在“春”,他经常领着觉群和觉世在花园胡闹,欺负淑英,淑华和淑贞。在“秋”,他气得克明一病不起。最后,克明死了,家也分了,他也意识到,真正关爱自己的哥哥姐姐妹妹都死了,出走了。觉英也觉醒了,敢与克安,克定叫板。觉英的转变,与他整天的玩伴也有关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秋”似乎高于“春”:它类似于“家”,讲得多,细。

  “感” 高家族衰落了。和《红楼梦》不同的是,它并不是大团圆的结尾。一群人觉醒了,一群人却永远地去了。被封建礼教毒害的梅,瑞珏只能留给人们无限的伤痛。

  觉新的上进之心并未死去,希望他能就此重新振作。

  觉民,贯穿三部曲的激进分子,也定能与琴生活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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