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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作文

时间:2021-02-25 18:20:04 高一作文 我要投稿

有关高一作文3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一作文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高一作文3篇

高一作文 篇1

  灼烤着大地的不是烈日,是那一颗颗满怀雄心壮志的心。

  穿上迷彩装,扣上迷彩帽的那一刻,我明白自己应该以军人的姿态面对接下来几天的军训生活。一大清早被铃声叫醒,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肩上扛着的不仅是学生的任务,更有作为士兵的荣耀。

  太阳还掩映在树林中,明显可以感受到的是清晨的爽朗。集体面对国旗宣誓的那一刻,作为士兵的光荣使命感油然而生,马上进行的是军姿训练,一直只倾心于学习,忙于写作业的学生无法适应半小时的站军姿训练,没几分钟便有同学“倒下”,我站在排头,尽管是初生的太阳,可一点也不温柔,爽快地捂出我们一身的闷热,“前倾,手贴牢!”教官的命令如针扎,本能地挺直了腰板。汗水从发尖坠落,闪射晶莹的阳光滴落在地上,背上也湿了一片,汇成一股淌下直至腰际,痒酥酥地,可作为一名士兵怎能动摇!是心中的意念征服了天气的燥热,汗水如止不住的.山泉在全身流淌,没有退缩,更不言放弃。

  好似在痛苦中苦苦煎熬,时间放慢了脚步。余光里陆续倒下的同学,沁入眼睛的汗滴,咬牙坚持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不断地在内心重复着“我是一个兵,我要以军人的姿态应对挑战。”直到哨声响起,终于从苦痛中挣脱,我庆幸坚持了下来,证明我是一名勇士,我不甘做一名逃兵。就算烈日把全身淋了个湿透,我仍然在最后一秒尝到了汗水咸的背后是饱含了甜蜜的滋味。

  就这么一遍又一遍机械地重复着几套动作,没有一个人愿意临阵逃脱,是信念贯穿着整个躯体,是勇士的哨声在内心呼啸。我们明白阅兵仪式上整齐划一的动作背后是以多少汗水作为代价,我们明白高声呼喊口号的时候内心有多么荣耀与自豪,我们明白每一颗从发端,从指尖滚落的汗水都积蓄着多少内心挣扎。当咬牙坚持成为一种习惯,当汗流全身成为一种享受,当挺胸行军礼成为一种荣耀,我们才真正成为一名勇士。

  就以勇士的姿态面对漫漫前路,就让勇士的信念击退所有的懦弱与恐惧吧,我暗暗地在心里说。

高一作文 篇2

  还依稀可觉刚步入高一是心中的那份喜悦,当时为自己可以有机会上高中,高兴的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现在想想都觉得当时的自己真是太天真了。寻章摘句的高一的学习生活已经结束了,已经步入高二的殿堂,又进入一个新的学习阶段。再也不可以像高一那样,整日的奔跑在篮球场上,不再可以和朋友们一起嬉戏玩耍了,现在已经是重新起航的时候了。已不容自己再去虚度了,未来的路已摆到我们的面前了,是我们选择的之时了。对于自己未来的路大家都在认真的思考,也许只有三思再三思才可以使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不会后悔自己现在的选择。在人生的叉路口,我犹豫了好久,在高一最后的日子里我毅然的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决定了自己未来的路和人声。学文是我最终的选择,虽然学文以后可能回遇到困难,也有朋友劝我说学理吧(我的朋友都选择了他们的最爱理科),学理以后发展的空军大。可学理,物理是我最大的敌人,我无法逾越他,再者他太深奥了,以我的脑细胞的发达程度,我是无法理解那些杠杆原理和牛顿的一大堆的定理的(至少现在我是这样认为的,至于以后嘛,以后再说吧)。化学虽然简单,可我对他一点兴趣也没有我不属于他,他也不属于我。至于生物,我现在先进也那不准,那就随便他了。所以我尊重我自己的感觉选择了文科。至此我站在了文科生的队伍中去了。我之所以选择文科,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自己喜欢他。我喜欢玩弄文字,让文字留下自己的快乐,利用文字发泄自己内心的忧伤和不满,让文字在若大的白纸上留下自己青春的印迹。喜欢研究历史,探索历史留给人类的疑惑。自己还想去环游世界,欣赏大自然赐于人类美丽的万象,解剖自然的奥秘。喜爱和平,希望世界上再无战火,所有的人可以和睦共处,没有等级观念和种族歧视,小朋友们可以在一起画我们美丽的家园——地球。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成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那样就可以以严谨的思维逻辑解析人类的文明史,还可以最大限度(自由,放肆)的玩弄文字。

  高一的生活,可以说是酸甜苦辣咸无味俱全。有过生活的辛酸和喜悦,也有学习的困惑和辛苦,更有自己心中的那份莫名其妙让人揣摩不透特别奇妙的感觉。可谁都为曾轻言放弃,都在坚持,因为谁都明白“苦尽甘来“这四个字的哲理性。也都希望自己可以实现年少时轻狂的梦。可对于自己心中那种奇妙的感觉,又特别的好奇,也许这就是我们这个年龄人对于青春的憧憬吧。我已经将自己的那份天真留给了自己的高一,那我应将留什么给我的高二,高三和我的人生。高一我留下了我的天真,那我将高二留给为我操碎了心的家人和一直支持我的人们,将高三留给自己的梦想和未来。将自己高中三年的生活留给我的人生,让他曾为我人生一朵瑰丽的流云。让他见证我人生中的这一季。尽管在这一季,我们只是信手涂鸦,可人生这张白纸上却已永恒地留下了我们的青春。

  现在让我们起航吧!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争取百分之一的希望。因为完美的结局是需要血和泪的浇灌。

高一作文 篇3

  如果说,做事是一座山峰,那么做人就应该是山谷。即高调做事,低调做人。诗人舒婷当然想在诗坛上成为一座山峰,在与陈仲义结婚时,与其约法三章:"一是不做家务,二是小两口单独过,三是交友自由。"

  这样说来,舒婷看人十二分有眼光,看事就显得有些"迷糊"了。对于陈仲义这样的人来说,哪里还用得着约法三章!

  舒婷与陈仲义原本是街坊,同住在厦门鼓浪屿一条街上,推开窗户,你可以看到我在阳台上读书写字,我可以瞧见你写字读书。不过,两个人真正进入对方心里,是皆爱好文学的他们在一次文学聚会上。

  那次聚会,人人都以为自己握有灵蛇之珠,个个都觉得自己抱有荆山之玉,唯独陈仲义却常常是沉默寡言,藏锋不露。就是这样一种表现,触动了舒婷心中潜藏的某一根弦,一个念头浮上来:若论对手,非他莫属!

  1981年的一天,舒婷远游三峡归来,不知是否舒婷游"神女峰"时的"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伏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的诗情诗绪,使得陈仲义心有灵犀,让相互心仪8年之久的他们终于有了"四目相对"的时刻。

  当时,舒婷还没来得及放下行旅箱时,还没来得及抖落一身风尘,陈仲义就橡树般矗立在了她的面前。心有灵犀何需"点",舒婷说了句"好吧",由此二人谁也不会再"为了眺望天上来鸿","而错过无数人间月明"了。

  结婚那天,陈仲义5时即起,迎风步行3分钟去接新娘子。舒婷的见面礼是拧了一条热毛巾,亲手将新郎后脑勺上永远沉默着却一年365天都"循规蹈矩"立正着的头发按倒。

  陪他们一同来到新房的,是舒婷父亲为之准备的是3板车衣物、书稿、桂圆蜜枣、针头线脑,1板车老人精心培育了多年的20盆玫瑰花。婚礼一点儿也不排场,以致后来舒婷幡然醒悟时说,我嫁给他时就像私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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