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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28 19:17:5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工作方案范文汇编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工作方案范文汇编7篇

工作方案 篇1

  20xx年汛期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据各级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XXX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防汛工作抢险队伍,确保安全

   指挥:***

  组长:***

  抢险队伍: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全体秩序维护员、保洁班

  共计22人。

  三、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公司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XXX防汛工作。实行防汛责任经理负责制,物业服务中心主任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XXX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XXX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XXX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管理员、各班班长必须到岗,服务中心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4、建立安全责任制,物业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服务中心主任是地下停车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服务中心应与地下室车辆停放业主建立联系制度,了解有关业主的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资准备:根据XXX实际情况,检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应急使用情况,充足电量;应备3把铁锹,沙袋至少20袋,以备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应注意雨水情况和有关小区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停车业主联系的准备工作。

  7、在险情到来之时,在岗的员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8、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地下室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地下室,听从组长的指挥。防汛期间,若发生遇险情不报、玩忽职守等情况,造成业主财产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重点部位加强巡视,工程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室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服务中心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二)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服务中心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三)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物业服务中心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工作方案 篇2

  一、治理区域及治理责任

  镇信用联社至街口。由县经商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镇信用联社和县中医院参与配合。

  二、治理目标

  (一)硬件设施齐备

  合理配置果皮箱、垃圾箱或垃圾池;合理规划小车、摩托车停放点、提示牌;设置有街道、路牌。

  (二)环境卫生清洁

  街道洁净,无裸露垃圾;小区、居民楼环境舒适,无卫生死角;单位办公区整洁有序;窗口服务大厅环境优美,提供优质服务。

  (三)交通秩序文明

  摩托车在划定地点停放有序;街道车辆通行有序;过往行人遵规守纪

  (四)城市管理有序

  门市业主和居民住户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立面、包文明)责任,无占道经营、乱贴广告、乱搭乱挂的现象;“行商归市”,无流动摊贩以街为市;灯杆、墙体、钢架、立柱广告无破损、脏污,区域内无小广告;在建工地要达到省级标化工地的要求。

  (五)宣传氛围浓厚

  区域内各单位有两块以上的创建宣传栏,有led显示屏的单位要流动播出创建标语;社区设立的宣传栏要完整、清洁,且有反映创建工作的内容;居民聚集区公共区域如楼道、院坝要有文明温馨提示语;宾馆、饭店、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有文明温馨提示语。

  (六)创建活动丰富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文明劝导、社区共建等服务活动;动员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文明交通出行等活动;利用社区文明学校开展创建宣传;所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文明服务。

  三、治理范围

  1.乱吐口痰、口香糖、食物残渣等;

  2.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食品包装袋等杂物的;

  3.践踏草坪、采摘花草树枝、噪音扰民;在露天场所或在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等;

  4.随地便溺,乱倒垃圾及污水;

  5.“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不好的;

  6.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骑门摆摊、占道经营、占道作业的;

  7.行人在城区内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的;

  8.车辆乱停乱放,占道装卸货物或施工等;

  9.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在公路上逆向行驶的;

  10.三轮车、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的;

  11.市民在公共场所算命,从事迷信活动的;

  12.有意损坏路灯、垃圾箱、公共标识等公共财物的。

  四、人员组织

  按照县四创联动指挥部安排组建志愿服务队(由县经商和信息化局、县镇信用联社、县中医院抽调人员组成),上街治理不文明行为,在每月最后一个周的星期五下午上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与教育,并宣传普及城市文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责任区域,对不文明行为劝导和教育。

  五、治理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万人上街劝导不文明行为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四创联动”工作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实际,做到和自身责任区域整治相结合,每月的集中治理和每周的集中治理相结合,整治劝导与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结合,劝导教育与抓典型曝光相结合,日常劝导与集中劝导相结合,“五个一”个性化处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明确工作纪律,注意文明用语,讲究工作方法,确保自身安全;广泛动员,召开治理专题会议,讲明目的意义,每个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日,机关单位除留适当的值班人员外,应集中人力、精力、时间抓好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每次集中劝导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做好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参加县上统一组织的万人上街治理不文明行为志愿服务队活动时,须统一佩戴“治理不文明行为志愿者”标志,以展示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治理不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吸引和感召广大市民主动带头加入到治理不文明行为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让广大市民成为“四创联动”活动的宣传者和实践者。

  (四)领导带头,一线指挥。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深入自身区域积极主动开展治理不文明活动。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x政发【20xx】x号),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县政府《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工作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20xx年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二)信用数据建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三)食堂达标工程。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xx年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件硬件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件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对20xx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源头监管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食安股、基层各分局)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1233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责任单位:人教股、法规股、餐保化股、食安股)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九)换证发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责任单位:食安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友仁;常务副组长:何新军;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文);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辖区内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将监管任务网格化,按片分解,明确监管责任人,保证监管措施实施到位。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县局机关、各基层所要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股室与各所的工作特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与意义,及时报道监管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食品企业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工作开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或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4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工作方案 篇5

  为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提升全县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控制目标(30分)。

  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得30分。年内辖区发生重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20分;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市环保局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5分;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县政府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0分;发生被媒体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级或jing外媒体每件扣20分,省级媒体每件扣15分,市级媒体每件扣10分,县级媒体每件扣5分。

  (二)基础工作(40分)。

  1、领导重视(5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环保助理并明确其职责,环保助理履行职责到位,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未研究的扣1分;未将环境保护纳入文明创建及评先重要内容的扣1分;县环保局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致使被问责的,每次扣1-2分;县环保局安排的重大活动或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饮用水源保护(5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稳定达标,积极支持配合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监测。未设置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的扣1分;保护区内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设施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排污口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垃圾堆放点的扣2分;水源水质不达标每项扣0.5分;对饮用水源监测支持配合不力的扣1分。

  3、环境信访(5分)。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的排查及调处工作,环境信访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且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及到县政府集体访和qun体性事件。县环保局批转乡镇办理的信访件,回复率每少1%扣0.5分。因排查调处不力,发生1起进京上访的扣3分,发生1起赴省上访的扣2分,发生1起到市上访的扣1分,发生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或缠访不及时赶赴现场劝返的每起扣1分,发生qun体性事件的每件扣1分(累计计算,最高扣5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5分)。当年开工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计3分,对辖区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知情或知情不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每件扣2分;当年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计2分,不足100%的,每低1%扣0.5分。

  5、环境监管(5分)。安排环保服务中心或者环保助理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及生产、贮存、使用危化品的过程中产生危废的单位或个人及医疗单位环境检查不少于4次/年,其他排污企业每年现场环境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每缺1家次扣0.5分;对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监察整改意见,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督促整改每缺1家次扣1分。对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每缺一次扣0.5分。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信息。有“水华”巡查任务的乡镇3月―10月期间每周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1分。其他乡镇每季度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巡查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5分。

  6、创模工作(8分)。按照县创模工作方案及创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乡镇创模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本乡镇创模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评估验收迎检工作。未制定本乡镇创模工作具体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创模宣传的,扣2分;未按创模考核标准整改的,每项扣2分;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县创模验收的,扣1-5分。

  7、农村环保及生态建设(5分)。每个乡镇要至少选择1个合适的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或者建设村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或者进行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未开展的扣2分。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生态村创建,启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至少完成环保规划编制,创建方案制定,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完成当年创建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1-3分。

  8、信息报送(2分)。编写的环保信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的记1分,采用量每增加3篇加1分(满分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配合完成创模工作任务(15分)。配合完成秭归县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任务,加强茅坪地区企业监管,确保创模不出差错。出现差错影响创模的视情况扣5-15分。

  2、加强企地环境纠纷调解工作(15分)。加强对辖区内县属重点企业企地环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排查制度,及时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企地和谐。未建立排查制度的扣2分;未及时调解企地环境纠纷,致使矛盾激化的每件扣2分。

  二、加分办法

  (一)单项工作被市环保局、县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以当年文件为准),每项加1分。

  (二)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的加1分,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1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

  (二)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环境保护部分的评分依据。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工作方案 篇6

  一、总体思路

  以建设全国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为目标,以新幼园早果早丰和挂果园提质增效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全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果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年,全市创建标准化果园110万亩,其中苹果100万亩,核桃10万亩。四县80%以上的果园,实现标准化管理;三县(区)50%以上的果园,实现标准化管理。全市建成果园标准化管理县4个,果园标准化管理乡镇50个。

  三、创建标准

  (一)新幼园

  1、品种纯正,授粉品种配置比例5:1。

  2、间作合理,带内覆膜。

  3、园貌整齐,树形规范,拉枝到位。

  4、生长健壮,枝量合理。

  5、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

  (二)挂果园

  1、树体结构合理,整形修剪到位。

  2、负载合理,套袋率95%以上,优果率达到65%以上。

  3、配方施肥,合理覆盖。

  4、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病虫发生率低于5%。

  5、无公害化程度100%。

  四、创建措施

  (一)逐级明确标准园创建任务

  百万亩果园标准化基地建设,是今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大举措,是一项惠民工程,是实施果品适宜区全覆盖战略的重中之重,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县(区)业务部门一定要明确认识,高度重视,将果园标准化基地建设任务分解靠实,具体落实到乡镇村组和园区地块。要制定标准化基地实施方案和行事历,明确创建任务,细化创建措施,靠实创建责任,因园施策,分类指导,限期落实,确保基地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不断壮大标准园创建队伍

  按照1名专家指导10万亩、1名技术员指导1万亩、1名农民技术员指导500亩、1名果农管理3亩标准化果园的要求,切实加强标准园创建队伍建设。一是在全市范围内选拔聘用3—5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指导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市级果树专家组力量,包县定园,抓片带面,常年开展标准园创建的指导服务。二是各县区业务部门要积极衔接协调,将非在岗的果业技术人员调整到业务岗位,吸收大专院校果树专业毕业生,调整充实技术力量,包乡抓点,进村驻园,具体指导标准园创建工作。三是集中实施百万名果农技术培训工程,年培训果农20万人次以上,培训合格农民技术员1500名以上,不断壮大农民技术队伍,为果园标准化基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落实标准园创建技术

  依据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广普及5大现代果业栽培技术,集成应用12项关键措施。

  1、地力培肥技术

  (1)沃土养根:深翻熟化,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质,使40厘米以上土层的有机质含量达到1。0%以上。

  (2)节能免耕:幼园合理间作、树盘覆膜,挂果园行间生草覆膜(草、砂)。

  2、水肥高效利用技术

  (1)保肥节水:地膜覆盖、穴贮肥水、适时节水灌溉。

  (2)肥水偶合:起垄覆盖沟灌、肥水偶合。

  3、光能高效利用技术

  (1)高光效整形:规范树形,阳光修剪。

  (2)下垂枝结果:拉枝刻芽,培养下垂结果枝组。

  4、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技术

  (1)有害生物防控:农业、物理、生物、化学综合应用。

  (2)果品安全生产:使用无公害农药和生物有机肥,规范生产行为。

  5、花果精细管理技术

  (1)辅助授粉:人工、生物授粉,化学促控。

  (2)合理负载:疏花定果,优质稳产。

  (3)单果管理:果实套袋,摘叶转果,铺反光膜,分期采收。

  (4)采后处理:冷藏保鲜,清洗打蜡,分级包装。

  (四)规范建立标准园创建档案

  一是建立健全基础档案,全面掌握果园面积、品种、树龄、挂果年限、产量、产值等基础资料,做到县管到乡,乡管到村,村管到户。

  二是系统记载生产记录,真实反映果园各项生产活动,特别做好农药、肥料、地膜、果袋等农资的来源、品种、质量、性能及使用过程记录。

  三是建立技术培训档案,详实记载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训人员。四是注重收集影像资料,及时收集标准园创建过程中的照片、录像等资料。

  (五)切实加大标准园创建力度

  各县(区)业务部门一把手要把果园标准化基地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首要任务,亲自上手,亲自负责,具体部署,全力推进。要明确负责领导,组建专门班子,固定创建队伍,逐级逐园签订目标责任书,集中全力抓好标准园创建工作。市上将根据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的标准要求,按进度调度,分阶段督查,据实情通报。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将作为年度果业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重点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要加强督查检查,定期督查,随时跟踪,督促落实,切实加大标准园创建力度。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上报县区果园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实施进度和经验总结。

工作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保[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工作,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强化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保密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范围

  局各股室、中心。

  三、检查内容

  根据区保密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此次保密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起草、印发和传输、阅读管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况,特别是个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清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

  1、在起草环节,订密是否科学准确,密级标注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和场所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在印发和传输环节,是否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原则;

  3、在阅读管理环节,是否制定相关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围阅读传达或擅自复制汇编文件信息资料;

  4、在清退销毁环节,是否定期进行清退和销毁,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是否对个人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清理。

  (二)网络管理。主要包括涉密网络建设、防护和保密管理,互联网门户网站保密管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涉密网络建设是否经过测评和审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符合落实要求,是否违规连接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络;

  2、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消息是否符合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发布问题;

  3、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各股室、中心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是否严格实行登记和责任制度,直接责任人对设备负管理责任。

  四、时间安排

  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至7月10日结束。

  五、检查办法

  (一)自查阶段(6月20日—30日)。严格对照检查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要求,逐项认真细致地检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督察阶段(7月1日—10日)。局保密领导小组将对各股、特别是重点股室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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