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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1-11-23 10:03:4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必备】执法工作计划3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执法工作计划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执法工作计划3篇

执法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我分局严格按照师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按照一、二、三级巡查区域每月不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对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连队、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面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一、加强动态巡查,发现问题早及时。

  加强动态巡查制度,是切实贯彻“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机制,是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措施,根据师局20xx年关于土地动态巡查责任书中的要求,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巡查任务、巡查范围、巡查重点,加大巡查的力度与密度,做到天天有出动、周周有巡查、月月有汇总,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发现及时、制止有力、查处果断、不留后遗症。每月按时上报巡查记录,发现违法用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二、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年终前完成卫片核查工作。

  面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形势、新任务,分局将在20xx年度卫片核查工作的基础上,把20xx年度卫片核查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把违规违法用地的发现、制止和查处工作做到及时有效,在20xx年12月初完成卫片核查工作,明年4月前完成用地手续完善工作。

  三、强化“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强化“七五”普法工作,会同团宣传科、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宣传法律法规,让法律宣传进课堂、进连队、进党校;

  进一步完善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创新土地执法观念,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加强与基建科、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的合作联系。通过部门配合、力量集中、联合办案的方法,建立起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严厉惩处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威,对违法者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从而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继续抓好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和基层土地协管员的培训工作。坚持自学、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制度,着力提高执法监察人员和土地协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执法工作计划 篇2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执法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生活上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实现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记录”,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管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以指标控制为核心,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各类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二级以上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率达到100%。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力争本辖区无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促进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主要任务: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1.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依法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实施安全生产督查。督查的主要方式有安全生产履职督查,组织开展各类联合检查或对监管单位进行定期、随机抽查。

  三、编制依据及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大祥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等文件。

  红旗路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进行编制,着重强化执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将执法计划与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

  四、执法检查对象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区域性、规模性原则,延续性原则,以及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确定重点单位13家、一般单位74家、其他检查单位不少于100家,督查社区5家。全年预计检查单位不少于300家。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重点检查以下17个方面的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奖惩以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管理、事故报道处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险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

  8.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0.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

  11. 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

  12.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

  13.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

  14.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其它有关生产安全检查的事项。

  (二)执法检查方式及要求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并视情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执法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关法律文书或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1.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复查,依法发出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2.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3.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发现一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及时以函告或挂号信形式报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5.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执法检查安排

  1.总体原则

  (1)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

  (2)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

  (3)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月应侧重以下检查重点:

  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

  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

  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建筑物安全。

  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

  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

  (4)根据街道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

  2.日常执法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重点单位33家、一般单位234家、其他检查单位180家。

  (2)检查重点:见本计划第五项第(一)款“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3.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安全用电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

  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

  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4)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xx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

  检查重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

  (5)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燃气管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及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6)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一)指导、督促社区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

  (二)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

  (三)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

  (四)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上报区安监局,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编制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执法重点。要以危险化学品、轻工、职业卫生和施工工地等行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格责任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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