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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08-28 08:52:1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通用】房屋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通用】房屋合同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 ,共计 房 厅,室内设备及装饰包括 等。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 ,水表底数 ,煤气表底数 M3。

  一、租赁用途为 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每期交租应提前 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下列 项费用:

  1、水费;

  2、电费;

  3、煤气费;

  4、有线电视费;

  5、物业管理费;

  6、电话费;

  7、宽带上网费。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及结构,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乙方需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续租又逾期不归还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离,并向乙方收取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租凭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独自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十二、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法律政策的规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后的相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十三、乙方如为外来人员,须遵守本地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到租赁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六、补充条款或备注:

  十七、中介人(中介方名称、负责人及电话):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的一间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宣传。

  2、该房屋属于甲方宅基地上自建房,该房屋长___厘米、宽___厘米,面积约___平方厘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发布宣传广告。

  2、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利用该房屋发布违法内容。

  三、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租金为元/年,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一年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将该房屋及门前空地清理干净,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将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3、因城管或者其他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投放广告的,由甲方负责排除妨害,消除影响事由,协助乙方达到合同目的。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该房屋,不得发布违法内容。

  2、乙方应当按约定付清租金,逾期支付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3、乙方应当爱护该房屋及门头,在装修该房屋时,不得损坏该房屋。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将该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导致第三人与乙方就使用该房屋产生纠纷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2、乙方利用房屋发布违法内容,为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时,造成该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续租:

  该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权,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续签合同。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自书面通知到达之日生效。

  (1)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若损坏该房屋,经甲方限定合理期限恢复原状未恢复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自书面通知到达之日生效,甲方退还对应的租金。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房屋10日。

  (2)乙方承租期间,因甲方因该房屋或该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或者其他纠纷影响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门头达10日。

  (3)乙方承租期间,因该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

  (4)因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该房屋损毁,本合同客观不能履行。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手写补充,签字捺印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执一份,乙执两份,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其用途为 。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赁的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及支付的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

  4-3、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6、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转租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8、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9、乙方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10、甲方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的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房屋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屋合同 篇5

  一、租赁合同概述

  1.租赁合同的概念及性质。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合同。

  2.租赁期限。租赁合同转让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故租赁物一般应为特定的非消耗物。正因为如此,合同的最长期限也应有所限制。《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3.不定期租赁。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定期租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来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学理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但在掌握时要注意,所有的所有权让与均不破租赁,并非局限于买卖。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与延期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 面积

  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即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问

  乙方一次性交齐一年租金。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元,到期结算。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 水、电使用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垸裁定。

  7、其他约定事项:乙方如若下一季度不再续租,需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如果继续租住也要提前半个月交下一季度房款,如乙方不按时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按推迟的天数扣除正常天数的租金。

  8、在租方期间,如发生火灾、刑事案件,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自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会为所剩天数的二倍,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面积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每年 (人民币 )。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房屋租金以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的租金在签定本协议时一起付清,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清。

  第五条 出租方负责把水、电接到出租房外口表箱,其他分户水、电接入承租方根据自己的需要接入,水电费结算每月根据抄表数,由承租人支付。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办公使用。

  第七条 承租协议期满终止时,如出租方继续出租的,在同条件下承租方享受优先承租权。

  第八条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提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一、 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的、转借或转让。

  二、 承租方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 承租方拖欠租金的。

  第九条 房屋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需装修应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自负。到期退房时装修不得撤除,除室内样品、电器外。因使用不当和人为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修复。在承租期内若发生人员及其他来访人员任何意外人身伤害事故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第十条 院子内所有的建设物如房屋租赁到期承租方有权拆除,如在租赁期内政府拆迁或撤除的,本着谁出资谁收益的'原则(政府赔偿金应给承租方)。

  第十一条 承租方对房屋现状应了解清楚,愿意承担房屋渗水、加固线路及其他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特别是消防设施及安全通道的畅通和使用,以保障承租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万一发生火灾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及赔偿出租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如果出租方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该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依法经营,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可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无故解除,如有一方解除另一方有权提出赔偿经济损失,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阳民法院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8

  出售方(甲方):张三购买方(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610000000000000000身份证号:6100000000000000000

  电话:13500000000电话:13600000000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街某某处,坐东向西,东至文姓窑背为界,南至中山街惠世荣小房为界,西至大街,北至王智明窑房为界,为一间上下两层。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32.45㎡。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1、该房屋现登记的所有权人为郭振东,产权证号为:某房权证字第1000号。

  2、该房屋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号为:。

  3、房屋租赁情况为: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为该房屋承租人,甲方保证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房屋价款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128000)。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于20xx年7月29日一次性将房屋总价款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128000)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产权保证及具体情况的承诺

  1、甲方应当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本市县房屋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全面负责赔偿。

  2、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付完成,对已纳入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保持良好的状况。

  3、该房屋交付之日前所产生的供暖费、水费、电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之日以后(含交付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该房屋交付之日之前房屋租赁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交付之后房屋租赁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5、甲方保证为办理该房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必需的人证、物证。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同时履行下列手续:

  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相关物品;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移交现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他一切附属证件于乙方。

  第六条税、费相关约定

  1、房屋买卖双方税费各自承担。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须缴纳新的税费的,依照新政策规定。

  3、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若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过户,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过户。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自交付期限期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七的违约金。

  3、逾期过户责任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二〇 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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