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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

时间:2023-12-26 17:30:4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质押合同范本[合集]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质押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质押合同范本[合集]

质押合同范本1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质押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 股借字第( )号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大写)元整的贷款,借款利率为_____,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___日至20xx年4月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的股权( %)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陆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 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七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3)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5)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

  (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7)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8)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9)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0)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11)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

  (1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3)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 保证人责任

  (1)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质押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质押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3)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质押股权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6)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2)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条 附 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保证人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

  担保人:

质押合同范本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押财产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乙方认为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内,质押财产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五条甲方因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质押财产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发展银行_______

  出质人:(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种类用途

  金额(大写)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结息,欠息按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年月日金额(小写)年月日金额(小写)

  4.借款人应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5.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贷款合同,不因贷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贷款合同无效,质押人仍以质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质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质押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质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权),出质给贷款人。主要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权)评估价值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万元。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权)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出质人应保证其质押行为真实、合法,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定期提供财务报表以接受资信调查。

  5.出质人应在__年__月__日之前将质物所有权移交贷款人占有或办理质权转让手续,质物(权)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权)。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权)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在质押担保合同生效前,质押物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质押物的价值相等。质押物保险到期,质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在合同生效前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限一致。在质押担保期间,质押物登记届满的,由质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续登手续。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权)转让、变卖、重复质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权)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10.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1.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的赔偿金。

质押合同范本5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质押合同范本6

  合同编号:

  质押合同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出质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特提请出质人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质权人:中国银行(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营业地址:

  电话和传真: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址或住所:

  电话和传真:

  为了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反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1.1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下称债务人)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编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第1.2条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乙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第三条质物

  第3.1条质物详见《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2条《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甲方处分该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甲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3.3条甲方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

  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第3.4条甲方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3.5条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乙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经甲方同意用于恢复质物的价值,或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质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应作为主债权的担保。

  第3.6条如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致使质物有灭失、毁损的可能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将质物提存,也可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第3.7条因不能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质物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3.8条根据质物价值与主债权的比率,本合同项下质物设定下列警戒线和处置线:警戒线=质物价值/主债权本息= %

  处置线=质物价值/主债权本息= %

  质物价值下降到警戒线时,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追加担保以补足因质物价值下降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质物价值下降到处置线时,甲方有权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条交付和登记

  第4.1条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甲方或其代理人验收无误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4.2条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须办理质押登记的,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

  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和甲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保险

  (本条仅适用于动产质押)

  第5.1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妥质物物保险手续。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理质物保险的,则乙方应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的财产保险不间断。

  第5.2条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甲方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

  第5.3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4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赔偿金按第3.5条的约定处理。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第6.1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实现质权:

  A、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B、发生本合同项下第3.7条所述情形,乙方未另行提供相应担保的;

  C、质物价值下降到第3.8条约定的警戒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追加担保,或质物价值下降到第3.8条约定的处置线的;

  D、乙方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E、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实现质权的其他情形。

  第6.2条甲方实现质权时,可通过与乙方协商,将质物拍卖、变卖或兑现、提现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质物折价以清偿主债权。

  第6.3条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甲方可以兑现或提货。兑现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以担保债务的履行。提取的货物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办理质押交付、登记,以担保债务的履行;或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第6.4条乙方用存单、国债等可提前兑现或提现的权利质押的,如其兑现或提现日期晚于甲方依据第6.1条的约定实现质权之日,乙方授权甲方在实现质权时可提前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6.5条质物处分所得与主合同币种不一致的,应按甲方公布的相应币种适用汇率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第七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第7.1条乙方是质物的所有人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质物不存在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为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已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7.2条如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7.3条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的用途,为债务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对于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乙方承认融资所依据的基础交易真实,不存在欺诈。

  第7.4条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7.5条如质物存在瑕疵,已对质物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如质物已设立质权,已如实告知甲方。

  第7.6条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本合同项下质物作出过包括设立担保物权、馈赠或转让在内的任何处分。

  第7.7条质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质押事项征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第7.8条如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向债务人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则乙方接受和认可相关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

  第八条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第8.1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乙方同意,乙方仍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A、甲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债务人的债务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

  B、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项下,甲方与债务人对与主合同相关的信用证进行修改,未加重债务人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或延长付款期限的;

  C、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

  D、甲方将主债权和质权转让的。

  第8.2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以馈赠、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等方式处分质物。

  第8.3条承担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质权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第8.4条质物非因甲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8.5条甲方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第8.6条以存单、凭证式国债、银行承兑汇票等作质押的,不以任何理由挂失止付。以应收账款作质押的,向甲方提供为登记质权所需的有关信息,并与甲方签署登记协议及登记展期、变更协议。

  第8.7条甲方实现质权时给予积极配合,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甲方质权的行使。

质押合同范本7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在贷款人(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贷款___________万元(借款合同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出质人及借款人的请求,质权人同意将名下房屋为借款人的上述贷款行为提供抵押担保。

  3、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质押股权

  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计万股)及其派生的权益。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

  1、本股权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借款人与质权人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的《委托抵押担保协议》,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

  2、质押担保范围:__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

  (1)质权人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2)贷款人及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

  (3)若借款人未如约偿还贷款人全部债务,致使质权人的房屋被贷款人处分执行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8

  甲方(债权人、质押权人):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质押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提供记名股票设定质押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借期_________年,年利率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归自己所有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_________张(编号_________至_________,每张面值_________元,面值总额_________元)作为质押标的,设定质押权。

  三、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_________日在第二项所载股票上作转让背书,并将作成转让背书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偿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权利,所受股息计入乙方偿还额。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债权届期,乙方不能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拍卖第二项所载股票,并从拍卖价金中优先受偿。

  六、乙方届期或提前清偿时,甲方应在清偿日将质押股票全部交还乙方,质押权自交还日起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合同范本9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

  (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借款利率:

  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五、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七、贷款人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八、借款人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帐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九、出质人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十、出质人声明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十一、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质人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借款人、出质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生效。本合同同时终止。

  十三、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十四、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依法设定质押权、质物交付贷款人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还清时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十七、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出质人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义,并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0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质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账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的款项。

  3.质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质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质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款下的信用证正本质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做出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

质押合同范本11

  甲方(质权人): 兴业银行 分行

  住所: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出质人、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丙方(监管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愿为乙方提供短期融资,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仓单(格式见附件1)质押给甲方,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存放于丙方监管的仓库,甲方委托丙方占有、监管质押仓单项下货物。为

  加强三方之间的互利合作关系,确保乙方如期归还甲方融资,经三方自愿平等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供合作各方恪守履行。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业务合作的基本条件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甲方信贷业务管理要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向甲方申请短期融资,乙方以其合法所有的仓单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1、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单笔信用业务,甲方均有权独立、自主地按照本身业务管理要求决定是否同意乙方的融资申请。

  2、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质押担保,并签订相应的单笔信用业务合同和质押合同。

  3、甲方发放融资之前,乙方应将质押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由丙方管理的仓库存放,仓库地址为: 。

  4、在甲方融资到期之前,保证金悉数存在保证金账户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动用保证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此类申请。甲方融资到期前十日,乙方应当在相应的保证金帐户内存入足够兑付到期甲方融资的保证金。

  第二条 查询和出质通知及确认

  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签发《查询及出质通知书》(附件2),将仓单出质的事实通知丙方。甲方有权对质押仓单及其项下货物进行实地查询,查询时,丙方凭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签发的《查

  询及出质通知书》,在核实甲方指定人员的身份后,填写一式三份的《查复及出质确认书》(附件3),承诺对《查复及出质确认书》上所列的质押仓单项下货物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保管和监管职责。《查复及出质确认书》加盖丙方公章后各退还一份给甲方、乙方人员,一份自存备查。

  查询后,丙方出具以乙方作为货物存放人的仓单,由乙方在仓单上作质押背书后交付甲方占管,作为甲方融资的质押物,乙方应在仓单上注明“已质押给甲方,用于担保 号 合同项下债务”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后的《查询及出质通知书》和《查复及出质确认书》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兴业银行仓单质押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三条 仓单质押解除与提货

  (一)全额一次性提货

  乙方可申请全额一次性提货,并须提前三天全额偿还甲方融资或全额补足保证金;甲方在仓单上注明“已于 年 月 日解除质押”的字样后将仓单交还给乙方,乙方凭此向丙方提取货物。甲方向丙方出具《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附件7),通知丙方解除该《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所记载仓储物的监管职责。

  (二)分次提货

  1、乙方每次提货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提货申请审批表》(附件4),并提供相当于每次提货金额 %的保证金或还款金额,甲方才予开具《解除质押通知书》(附件5)并加盖预留印鉴

  送达丙方。

  2、丙方核对收到的《解除质押通知书》(或其传真件)有关印鉴、签字、传真机号码等,并与甲方进行电话核实。审核无误后,丙方应先将未解除质押的货物重新出具仓单,乙方应在新的仓单上作质押背书后交付甲方占管,作为甲方融资的质押物,乙方应在仓单上注明“已质押给甲方,用于担保 号 合同项下债务”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3、丙方向乙方放货后应向甲方发送《质物出库通知书》(附件6),列明乙方提取的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等要素,由甲方核对后存档。

  4、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丙方了解和核对监管货物的情况,丙方应如实提供相应资料并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乙方全额偿还甲方融资后,甲方向丙方出具《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通知丙方解除该《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所记载仓储物的监管职责。

  上述《解除质押通知书》、《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可由甲方直接将原件送达丙方,也可采用先传真后原件送达的方式。甲方、丙方均应使用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联系传真。

  第四条 甲方融资的到期清偿和逾期处理

  1、甲方融资到期前十日,乙方应当及时地将足额的款项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内以备清偿。

  2、甲方融资到期时,若乙方未能按时清偿,则构成乙方的违约事项,甲方可依法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受偿部分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五条 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与主合同到期日冲突协调

  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或仓单记载的提货日先于有关信用业务合同(即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可以按照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乙方与丙方续签仓储合同(保管合同),本协议书自动延期;

  2、乙方提货,但乙方应先偿清甲方融资;

  3、经甲方批准,乙方以新的仓单作质押,代替原质物;

  4、甲方有权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提取质物,并将提取的质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质权的'效力仍然及于该提存物。

  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或仓单记载的提货日后于有关信用业务合同(即主合同)履行期限的,若甲方融资到期时,乙方未能按时清偿,则甲方有权提前提取质物,并将提取的质物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六条 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在符合银行业务管理要求的条件下,对乙方申请的融资业务予以受理和审批。

  2、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随时或定期对质押仓单项下货物的监管情况或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或核对,乙、丙双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及协助。

  3、甲方应向丙方提交预留印鉴的签字样本,若有权签字人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丙方。

  4、若甲方融资出现逾期,则甲方可依法处臵质物,所得价款可优先用于支付乙方因该笔质物拖欠丙方的仓储费用(保管费用)和监管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于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到达仓库前至少24小时传真通知甲方和丙方预计入库的信息,包括货物数量、型号、运输公司及预计到达时间等。同时,乙方应对货物验收入库前的数量和质量负责,并保证货物包装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存储期内的质押仓单项下货物足额投保综合财产险及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投保的附加险种,按时缴纳保费,并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

  3、乙方应保证质押仓单及其项下货物为乙方合法所有,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货物所有权瑕疵,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质物有隐蔽瑕疵,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质押仓单及其项下货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瑕疵。若质押货物出现上述法律上的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授信额度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融资额度。

  5、乙方应按时向丙方支付质押仓单项下货物的仓储费用(保管费用)和监管费用,同意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和丙方对质押仓单项下货物的监管,保证在质押期间不擅自提货或串换货物。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临近失效期和有异状的质押货物或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并积极配合甲方处臵质物。

  第八条 丙方的职责

  1、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质押仓单及其项下货物的实地查询,在查询时须核对甲方指定人员的身份。

  2、丙方保证,其对存放监管质物的场地或者仓库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若由于存放监管质物的场地或者仓库的权属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影响丙方监管责任的履行,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丙方保证认真做好仓储货物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的仓库库存管理系统,保障货物不因丙方及其聘用人员的过错、失职造成监管货物毁损、失少和损耗(自然损耗除外),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使用自有仓库行使监管职责情况下,因货物仓库安全原因造成监管货物毁损、失少和损耗(自然损耗除外),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款所称货物仓库安全系指货物仓库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抢等预防自然灾害和人为恶意行为的能力与措施,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4、丙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所有权情况不负审查义务。丙方对乙方提供的质物数量、质量的审查以单据审查、外观审查及表面审查为原则进行;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质物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根据甲方要求或自身管理的目的,丙方应对货物的库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每次盘库应制作盘库库存明细表,由仓库负责人签章确认。

  6、丙方对于甲方出具的《解除质押通知书》、《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的审查应以甲方预留印鉴为准,并以电话方式就提货内容同甲方再次核对。如丙方多发或错发监管货物,由丙方按《查复及出质确认书》上的货物价格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款交甲方提存。

  7、丙方出具的仓单应按照《合同法》规定记载完整,并对出具的仓单承担真实性、有效性和唯一性的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接受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对仓单进行挂失、转让、重复质押、注销等任何变更手续。

  8、丙方未足额收取相关费用前,享有对与未收取费用相对等额度质物的留臵权,并仅有权在此额度内拒绝办理质物的提货手续。乙方延迟支付仓储费用(保管费用)和监管费用的,不能作为丙方减轻、免除货物保管和监管责任的理由,也不能以此阻挠、干涉、妨碍甲方行使质权。

  9、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种或数种的,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

  (1)监管货物毁损、灭失、变质;

  (2)保险事故;

  (3)甲方以外的第三人对监管货物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司法机关对货物采取保全、执行及其他法律措施。

  第九条 跌价的处理

  若质押仓单项下货物的市价与出质时甲方确定的价格相比跌价幅度超过 %时,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市值与出质时甲方确定的价值之间的差额补足,补足差额的方式为追加保证金或追加其他足值的担保。逾期未补或未补足的,视为乙方对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合同或协议的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银行融资,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已使用的融资额度;同时,甲方有权依法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受偿部分甲方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 预留印鉴和联系方式

  为便于出具和核实本协议项下的书面通知、单据等书面文件,各方预留印鉴如下,用于本协议项下各种书面文件的出具。如有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并取得书面确认。

  甲方:

  预留印章: 预留个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预留印章:

  丙方:

  预留印章:

  联系传真: 预留个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预留个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损失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可以预见的可得利益(商业利润)的损失和追索或索赔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 声明与保证 三方在此声明和保证如下:

  1、三方均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机构,均已取得充分、有效的授权,有权以自身的名义、权利和权限从事本协议下的业务经营活动,并以自身的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签署本协议所需的有关文件和手续已充分齐备并合法有效。

  2、签署本协议是各方自愿的,协议内容是自身真实意思的表达。

  3、各方届时将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地履行本协议,并在履行本协议时给予他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质押仓单及其项下货物的仓储合同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或抵触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

  质押货物或质押仓单项下货物的仓储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履行该仓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权

  本协议项下争议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协议解释

  对本协议条款理解有争议的,按照协议文字、协议目的、诚实信用原则及甲方的业务管理规则解释。

  第十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项下合作有效期为 ,但在有效期内已办理的业务仍受本协议约束。

  第十七条 协议附件

  1、仓单格式

  2、《查询及出质通知书》格式;

  3、《查复及出质确认书》格式;

  4、《提货申请审批表》格式

  5、《解除质押通知书》格式;

  6、《质物出库通知书》格式;

  7、《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格式;

  8、其他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文件。 第十八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立约方各持一份,如需办理公证等手续则相应增加。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共同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均己全面仔细地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负责人:(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范本12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

  三、因甲方公司为独立股东,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即视同具备法定效力。且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四、如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主合同规定相一致。

  五、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

  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合同项下当事人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3

  甲方(转让人):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人):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转让债务人____的债权事项,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所享有债务人____借款____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债权转让金额为(____ )万元,同时该债权项下的抵押(或质押)权及转押权、使用权、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由债务人直接向乙方偿还,该债权项下的抵押(或质押)权转押权、使用权、所有权全部由乙方享有。

  第二条:抵(或质押)物基本信息为:____牌汽车一辆、号牌为:____车架号:车主姓名:身份证号:____ 。

  第三条:甲方对于抵(质押)物应当向乙方如实告知财产的隐蔽瑕疵,如抵押车辆的事故史、维修史、保养史等均应向乙方一一告知。

  第四条:甲方需保证原债权以及抵押质押权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任何权利瑕疵。并且本转让协议具有独立性,对于因抵押、质押物涉及到违法犯罪等事实,均不影响本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在签订后,甲方负责将抵(或质押)物直接交付给乙方,交付之前违章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和债务人之间的原借款合同中甲方所享有的所有权益,乙方均应享有,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权益。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有向债务人通知该债务转让的义务,对于因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如因甲方的过失过错,质押车辆非原车主质押的,涉及涉嫌包括但不限于盗抢,租赁,套牌债权瑕疵,造成乙方抵押(或质押)权债权丧失,导致质押物车辆被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扣留,甲方应立即将本合同受让款()万元,一周内(7天)退还给乙方。逾期一日赔偿乙方违约金为受让款的百分之二。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均己全部阅读并理解,自愿接受全部条款,并签字确认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以其所有的车辆(以下简称乙方质押物),作为借款质押物质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甲乙双方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息为 (月利息),从甲方实际交付款项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三条:还款方式乙方按 付息,到期还清本金。

  第四条:质押物事项;乙方现有 牌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车辆所有权人 。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还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履行支付借款利息2倍的罚息,造成甲方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按日支付借款金额千分之十的滞纳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把该车辆卖掉或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该车辆,归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该车辆拍卖款不足以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本金和利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催要所欠本金和利息,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六条: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5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经出借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出借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出借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权人对借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财产对以上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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